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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江湖剑影入梦来

深夜。荒郊。破庙。再加上敲门声。当然没法给人什么好的联想。

江小蝶当即止笑,打起十分警惕,问:“谁?”

门外很快传来了不卑不亢的回答:

“炼日堂‘无常双侠’途经此地,欲在庙中休息一晚,不知是否方便?”

萧长歌站起来:“请便!”

“打扰了!”那二人推门而入。

江小蝶也站起来,好奇地打量着他们:都是四十出头身形矫健的汉子,头发高高束起,衣着以方便行动为先,腰缠粗布带,脚踩青裘靴,腰悬同一式样的长剑,坦坦荡荡地走到火堆边,一拱手。

“两位大哥多礼了。这破庙本就是来往行人免费的客栈,何须过问我们?”江小蝶笑着回礼。

走在前面的黑衣男子朗然一笑。

“凡事总有个先来后到。万一确有不便,我兄弟二人又怎能硬闯?”

萧长歌见二人一穿黑一着白,不禁点头赞叹:“‘无常双侠’这名号甚好!换了我,恐怕想破脑袋也只能想出‘黑白双侠’之类,还自鸣得意……”

“无常双侠”一愣,然后白衣的那位多少有些尴尬地道:

“小兄弟,你误会了!此‘吴常’非彼‘无常’,实是我姓吴,他姓常!”

江小蝶:“……”

萧长歌脸一红,后退一步,连着说了好几个“抱歉”;接着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一脸茫然地问:

“不对啊!你们不是兄弟吗?怎么还一个姓吴一个姓常?”

吴常双侠相视大笑。

江小蝶捂住眼睛。萧、长、歌!这种事跟你有屁的干系啊!你想帮人家修族谱盖祠堂还是怎么的?不许他们是表兄弟啊?我可不可以拜托你别再丢人显眼了……

笑够了,黑衣常大哥解释道:“我二人虽无血缘,却是拜过神仙换过佩剑、比亲兄弟还亲的义兄弟!风雨同舟、生死不弃!”

江小蝶挪开遮着眼睛的手,果然。常大哥腰上系着白剑,吴大哥则是黑剑。再看萧长歌一脸的兴奋,就知道他被那句“风雨同舟、生死不弃”给震撼了。

白衣吴大哥看起来心思要细腻一些。他友好地问:“不知二位怎么称呼?”

萧长歌一拱手:“在下姓萧!”

常大哥豪爽地抱拳:“哈哈,萧兄弟!失敬,失敬!我是常兴!”

“在下姓江。”江小蝶说。

吴大哥微笑:“哦,原来是江姑娘!在下吴远。”

江小蝶:“……”(喂好歹我还穿着男装你就不能装作看不出来叫我一声江兄弟满足一下我可怜的虚荣心吗?)

寒暄一番,四个人围着火堆坐下。常兴从行囊里取出肉干分给江小蝶和萧长歌,别说,味道还真不错!吴远问他们要不要喝酒,两人都拒绝了。

“墨玉古道可不是什么平坦路途,毒蛇猛兽成群出没不说,传闻还有厉鬼盘踞,你们两个往哪走不好,偏偏来到这里?”常兴喝了一大口酒,直视着二人的眼睛。

厉鬼?莫非就是刚才那两只?江小蝶和萧长歌忍不住吃吃地笑起来。

吴远苦笑:“你们莫当大哥说的是玩笑话!既然逃出来了,赶紧找个地方安安稳稳地住下来,好好过日子,才是正事。休要在这种地方逗留,白白搭上小命!”

“逃出来?”江小蝶和萧长歌诧异地对视一眼。

“哈哈哈哈!你们就别想瞒了,我们兄弟一早就看出来了!”常兴大笑,“放心!咱们江湖儿女,最不耐烦什么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喜欢就在一起,有什么不对?将来一定要请你们两位大哥去喝这杯喜酒哪!”

……怎么越来越听不懂了?

“萧兄弟,看得出你生在豪门大户,如今为了江姑娘,竟毅然抛却荣华富贵锦绣前程,流落荒野风餐露宿,这份情义,吴某佩服!”吴远再次拱手。

江小蝶和萧长歌狂汗,边摆手边异口同声:

“不!两位大哥,你们一定是误会了……”

常兴唬起脸,酒壶往地上一摔:“什么误会不误会!再扭扭捏捏,别怪大哥翻脸!”

“……”

算了吧,也不是什么一定要解释清楚的事……江小蝶和萧长歌交换一个眼神,很没出息地默了。

“常大哥、吴大哥,既然墨玉古道如此凶险,你们又怎会来此?”江小蝶转移话题。

常兴目光一寒,仰头喝酒。吴远眼神古怪地看了他一眼,接着转向江小蝶,压低嗓音:“实不相瞒,我兄弟有要事必须赶去龙城,一刻都耽误不得。在此只歇息两个时辰,天不亮就得动身。至于详情,恐怕……”

不方便说吧?江小蝶忙道:“吴大哥不必为难,是我多话了!”

吴远摇摇头。

“——对了,之前二位说的‘炼日堂’,是什么地方?”萧长歌好奇地问。

常兴骇然:“萧兄弟,你没听说过‘炼日堂’?”

“其实,我也没听过……”江小蝶不好意思地笑了笑。

“……”吴常双侠备受打击,好一会子才缓过劲来。

常兴咳嗽了两声,道:

“炼日堂是我朱云第一门派,独门功夫魔炎脚闻名武林。堂主司徒良少爷,武功不凡,德才兼备。现在我派已经有弟子两万余名,遍布天下。”

“朱云?两位大哥是朱云国的人?”江小蝶吃了一惊,脱口而出。江枫确实跟她说过,七国人虽然都是黑发黑眼,但彼此的轮廓和五官很不相同。可当她追问究竟哪里不同,江枫只说等见到自然就明白了。见到就自然……明白了?

“咦,朱云国吗?是个什么样的地方?”连自己身在蓝蜃国都不知道的萧长歌扬了扬眉。

“……”

这回,吴常双侠用的是一种近乎怜悯的目光看着这边的两人。

“——你们日后若遇上麻烦,尽管去找炼日堂的弟子。报上吴常双侠的名字,他们自然会帮忙!”常兴认真地叮嘱着,忧心忡忡。

“大哥,咱们还是留下个信物吧。我怕他们找不——”吴远飞快地改口,“不是,我怕炼日堂的弟子不好找。”

“……也好。”常兴从怀中取出一块薄薄的铁令牌,递给江小蝶。江小蝶接过,只见正面刻了一朵葵花,背面则刻着一个“常”字和三片花瓣。

“凡带有相同记号的镖局、酒楼,都是炼日堂的弟子开设。如果不是要事在身,大哥一定亲自送你们离开墨玉古道。”常兴深深叹了一口气。

“你拿着吧……”江小蝶皮笑肉不笑地将令牌交给萧长歌,然后问,“常大哥,既然炼日堂是朱云第一门派,那我们蓝蜃国呢?”

“当然是碧潮山庄。”常兴已经逐渐习惯了这两人的无知,“碧潮山庄又称天下第一山庄,无论是武功、财力、人脉,都不是其他任何门派能比拟的。”

碧潮山庄?这个江枫倒是说过,碧潮山庄经营着极为庞大的家业,同各国皇家权贵的关系都极为密切,所以拿到了很多特权,棉布、丝绸、米、盐、瓷器、军械……凡是生意,就没有他们不做的。什么布庄、酒肆、客栈、钱庄、赌坊、青楼……他们也都掺了一脚。总之,“珍珠如土金如铁”就是对它的最佳诠释。不过,碧潮山庄还和武林有牵扯,这个江小蝶就不知道了。

“炼日堂是魔炎脚,那么碧潮山庄的人有什么看家本领?”萧长歌玩着那块令牌,问。

吴远意味深长地一笑:“那可多了!首先是医术,天下的名医、神医,很少有人不是碧潮山庄的弟子;然后是谋略,高官也好巨贾也好,不论有没有野心,要找幕僚,最好的选择就是碧潮山庄;再次是毒药,碧潮山庄秘制的毒药,连他们自己都解不了;最后是针刺,只要找准穴位,可以让你哭让你笑,让你疼让你痒,让你死甚至——让你生不如死。”

江小蝶心一凉,说不出话来,只希望自己在有生之年绝对不要碰到任何一个碧潮山庄的人!

“哈哈!江姑娘莫要担心,碧潮山庄固然可怕,但从不对寻常人出手。就连‘夜叉门’那些来自碧潮山庄的顶尖杀手,也只会杀大奸大恶之徒。”常兴的语气透出一股由衷的钦佩,“在下曾有幸见过碧潮山庄庄主一面,深信那样一个君子,手下绝不会有见利忘义的小人!”

“除去碧潮山庄和炼日堂,武林中就数姜冕的吾金帮、青息的一袖门最为出名。”吴远接着说道,“吾金帮帮众练一种名叫‘艮山壁’的武功,任何攻击打在他们身上,就像打在石头上一般无用;一袖门的人擅长轻功,门主楚奈何的清风掌据说已经练到可以扰乱体内之气,使人癫狂的地步。”

江小蝶注意到,在说到吾金帮时,吴常双侠的表情都有些怪异。

萧长歌只顾用棍子拨着火堆玩:“好个热闹的江湖!”

吴远的目光却是一暗,脸色发白:“萧兄弟可曾听过,‘人在江湖,身不由己’?”

“我只知道,我一天不变提线木偶,这身体就还是自己的。”萧长歌映着火光的脸上有恶作剧般的笑容,“什么‘身不由己’?还不是想的太多、要的太多,因为没办法两全其美,就把罪过推给江湖,不承认那是自己作出的选择。”

江小蝶大吃一惊。萧长歌竟然能说出这么有道理的话?

吴远欲言又止,紧锁眉头;常兴却拊掌大悦:“哈哈!莫某纵横江湖二十余年,身边每个人都‘身不由己’,真是烦也烦死!萧弟快人快语,我喜欢!你这个朋友,我是交定了!”

“同感!”萧长歌爽快地说,接过常兴的酒葫芦猛灌了一大口,然后红着脸咳了半天。常兴大笑。

江小蝶连白他都懒得了。

“——天色不早,既然明日都要赶路,今晚还是早些休息吧!”她提议。

“不错,不错,弟妹说得有理!萧弟,咱们这就歇下吧!”常兴已经有些醉意,并不拘礼,和衣便卧下。闭上眼睛之前,他摸了摸胸前,似乎是确认某个东西还在不在。

江小蝶早就困得一塌糊涂。打一个哈欠,也懒得管萧长歌,抱着装满银子的包袱,蜷在供桌边的墙角,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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