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对广大殷余民而言,他们不希望动荡混乱,也希望过上平静的安居乐业的生活。他们又不十分甘心处于被人统治的地位,听信武庚的鼓动参加叛乱,成为殷顽民。周公的高压和笼络的政策,无疑是他们的强心剂,不久他们也就心甘情愿地服从于周的统治了。
东都建成后,完成了余民的西迁,西周政权基本上巩固下来。这时成王已经长大,周公便在他摄政的第七年,把权力还给了成王,北面就臣位。周公没有简单地把政权交给成王了事,而是从国家利益出发,对成王负责到底,把治国的经验也传给他,特意写了《立政》、《无逸》,劝勉成王:
第一,选贤任能。要以德才为标准,把德才兼备之入选为官。
第二,关心百姓疾苦,不要贪图安逸享受。要以商代几个贤王和周文王为榜样,爱护百姓,励精图治,才能长久享有王位。反之,不关心百姓疾苦,一味骄奢淫逸,就不会得到好下场。殷王中宗在位时,做事严肃谨慎,行动瞻前顾后,常常反省自己,不敢纵情享乐,荒废政事,所以做了75年国君。高宗武丁也善于治理国家,上下都没有怨言,做国君达59年。祖甲长期在下层当小民,深知民间疾苦,因此他即位以后,能爱护百姓,施以恩惠,不欺侮鳏寡,治国达33年。此后的国王,就只会享受,整天沉迷于花天酒地之中,不知稼稿之艰难,不重视小民劳动,所以在位时间都很短,或十年八年,或五六年,或三四年。因此,要“知稼穑之艰难”,不要“淫于观、于逸。于游。于田”,不要走殷纣覆亡的道路。
第三,“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监,就是鉴,也就是镜子。就是说作为统治者不要拿水做镜子去照自己的形象,而应当用被统治者的反应做镜子,去了解自己的统治情况。周公还十分重视借鉴历史的经验教训,立国之初,他就说过,“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尚书·召治》),“今惟殷坠厥命,我其不可不大监”(《尚书·酒诰》)。立国之初的制度无一不是周公吸取夏、殷两代的经验教训而定的。
第四,不要于预司法审判工作,具体政务由主管大臣各负其责。要将主要精力用于管好军队,把政令推行到国家每一个角落,使普天之下、四海之滨无不臣服,让文王圣德光辉照耀宇内,把武王轰轰烈烈的功业发扬光大。要慎用刑罚,使用刑罚时不偏不倚,轻重适度。
第五,限制饮酒。就是要全民戒酒。周公认为,酒的惟一目的在于供祭祀大典之用。臣民犯上作乱,丧行败德,以致遭到上帝的惩罚,莫不起因于好酒贪杯。大小诸侯,亡国失位也无不因纵酒贪杯。殷朝的历史就是很好的证明。从成汤到帝乙,都能够上敬天帝,下重小民,勤理王政,不敢偷闲怠惰,更不用说聚众豪饮了。可是到了商末的几代国王,都好酒贪杯,不理国事,以致政令不行,引起百姓怨恨。终于导致上帝“降灾”,灭亡了殷朝。无论是执政者还是平民百姓,都必须戒酒,聚众饮酒要受到重罚。官居要职之人,更要以身作则,为民表率。
周公对事业忠心耿耿,遇事多谋而审慎,善于从前人的得失中总结教训,从而找出自己的道路,对周朝的巩固与繁荣发展起了重要作用。成王是个有作为的统治者,他亲理朝政,时刻不忘周公的教诲,时刻用周公的教诲来指导自己的实践。他的继任者康王也能继承周公的治国方略。这一时期周朝的社会生产有了迅速发展。农业和手工业是西周的两大生产部门,在生产工具、生产技术上都比夏、殷时期有了改进和提高。
五制礼作乐
经过东征平叛,封藩建卫,营建东都洛邑后,周初的政权基本稳定下来。这并不是周初统治者的惟一目的,更不是周初统治者的最终目的,他们要的是长治久安,长享天下。因此,制定一系列的统治措施、治国方略来实现这一目的就成为他们的现实需要。于是周公从政治方面到文化方面制定了一套完整的典章制度。
周公从商王朝的历史教训中吸取了许多统治经验,特别是利用了商王朝统治阶级迷信鬼神、相信天命的思想。首先确定周王是上天的儿子,称天子,是天下共主。周公又以周天子为天下大宗,同姓的叔伯、兄弟为小宗,建立了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制。周天子的嫡长子是王位的惟一合法继承人,改变商朝对的兄终弟继制为嫡长子继承制。这样,周天子世代保持大宗的地位,享有主祭权和继承权。嫡长子的诸弟则受封为诸侯,对周天子而言是小宗。诸侯在其封国内又为大宗,其君位也由嫡长子继承,其诸弟被封为卿大夫,对诸侯而言又是小宗,而在他们自己的宗族内又处于大宗的地位。通过层层分封,形成一种“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宝塔式的等级结构。周公又制定了一套完整而严格的君臣、父子、兄弟间亲疏、尊卑、贵贱的礼仪制度与通过宗法分封形成的严格的等级制相配。
“礼”原本是氏族社会的风俗习惯。在当时,人们为了建立生产生活中的秩序,用约定俗成的习惯规范人的行为,逐渐形成各种礼仪。进入阶级社会,特别是国家产生后,这些礼仪成为统治者用以稳定阶级秩序和加强统治的一种制度和手段。夏有夏礼,殷有殷礼。周公所作周礼与夏、殷之礼一脉相承,是对夏、殷之礼的继承和发展。正如孔子所云:“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论语·为政》)“周鉴于二代,郁郁乎文哉!”(《论语·八佾》)周公所制周礼,是规定等级关系的无所不包的典章制度和礼仪制度。包括衣食住行、丧葬婚嫁等的行为规则、典礼仪式,里边贯穿着严格的等级制度。等级不同,所使用的礼仪和与之相对应的乐舞也不同。如对葬礼的规定,天子七日而殡,七月而葬;诸侯王五日而殡,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殡,三月而葬。再如祭祀,只有周天子才能登名山祭天,诸侯只能祭祀自己封地内的名川大山,卿大夫以下则没有资格祭天。又比如,墓葬中有鼎之制,根据礼制,天子用九鼎,诸侯七鼎,大夫五鼎,士三鼎。故,今天在考古学上,通过对发掘的墓葬中鼎的多少,就可以判定墓葬中的主人身份、地位的高低贵贱。礼用来区别贵贱亲疏,因此,周公制定的礼有鲜明的阶级性,“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礼记·曲礼上》),也就是说,礼在庶人以上应用,刑在庶人以下应用,礼、刑都有各自的适用范围。
周礼名目繁多,概括起来有五类:一、吉礼,用于祭祀鬼神、祈求福祉等;二、凶礼,哀邦国之忧,包括丧礼、荒礼等;三、宾礼,用于朝聘接待;四、军礼,用于兴师起兵,包括大师之礼,大田之礼;五、嘉礼,用于亲善万民,包括饮食、昏冠、宾射、飨燕等。周公制定周礼的意图十分明确,即通过礼的规定性,把不同等级的人牢牢地固定在自己的位置上,不得僭越,不同等级的人各安其分,各守其道,这样天下就会太平无事,西周的统治也就安然稳固了。
周公制定了不同等级的人的行为规范产仪准则的同时,也建立了一套比商代更为严格更为复杂的政治制度——官僚统治机构,大大强化了西周的国家机器。周天子是最高统治者,行使政治、经济、军事、宗教祭祀等一切权力。天子之下,有“天官冢宰”,或称太宰,就是宰相,辅佐周天子,是百官之长;有“地官司徒”,掌管土地、人口以及耕籍之事;有“春官宗伯”,专管王族事务;有“夏官司马”,管理军事;有“秋官司寇”,掌管法律,执掌狱事;有“冬官司空”,管理百工、劳役等事。六官以下设有许多小官吏,从而形成一个官吏网。这些大小官职都是由大小贵族担任,各官职都有采邑作为俸禄。西周各级贵族不仅世袭其所受封的土地和民众,而且还可以世袭其职务,这就是“世卿世禄”制,是西周奴隶主贵族的一大特权。周公还为西周组建了军事武装队伍:一为虎贲,是王的禁卫军;二为周六师,由周人组成,是周军主力,驻京师所在地的西土,亦称西六师;三为殷八师,由殷商遗民组成,周人充任将帅,驻守成周。通过这种排列完整,组织严密的官制和军制,西周政权得以逐渐巩固下来。
六以德敬天明德慎罚
周公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亦是一位伟大的思想家。他批判地继承了先圣哲人的思想,又有创造性的发展,提出了“天命靡常”、“以德敬天”、“明德慎罚”的主张,形成以“敬德”、“保民”以求“永命”为指导的一套较为完备的统治思想体系。
商人笃信鬼神,虔诚地相信冥冥之中有一位主宰宇宙的至上神——帝。凡事无论大小,如迁都、作战、耕作、狩猎、婚丧嫁娶等都要通过占卜,由上帝的意志和命令来决定。在他们看来,上帝创造并维持着现存的社会,江山不会易姓,王权不会更迭。直到商朝濒临灭亡之际,商纣王还执迷不悟,对那些忧国忧民的有识之士的功谏置若罔闻,大呼“我生不有命在天”。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初统治者,以星火燎原之势,在一个早上,以小邦周取代了专恃天命的大邑商,拥有了殷商的土地和人口。商王朝的覆亡,也给了周公及周初统治者以极大警示,他们对殷人迷信的天命观提出了怀疑,感觉到“天命靡常”、“惟命不于常”,看到了“天命’不是一成不变的,也不能无条件地无限依赖,上天既能把商属的天命改给周人,也就有可能再将周属的天命改给别人。因此,周公要求周初统治者要保持谨慎,遂提出“以德敬天”、“明德慎罚”、“保民”的主张。周公认为,殷商遭致“早坠厥命”的厄运,原因在于其“惟不敬厥德”,即商朝后期的几代统治者,暴虐失德,引起人民的不满和反抗。周公从商朝的覆亡之中看到了人民在王朝兴衰中的作用。他深刻体会到,夺取政权时须以暴易暴,但在夺得政权之后,却无论如何也不能用暴力去维持统治,要想稳定社会秩序,巩固已夺取的政权,提倡德的社会作用则是当务之急。所以他对周初统治者提出了新的希望:敬德、保民、明德慎罚。认为惟有如此,才能够达到“祈天永命”的目的,他说,“欲至于万年,惟王子子孙孙永保民”(《尚书·样材》),“欲王以小民,受天永俞’(《尚书·召浩》),“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尚书·召浩》)。他经常用两面“镜子”来提醒自己,一面是殷鉴,一面是民鉴。“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殷鉴使他清醒地认识到历史的兴衰成败——“殷监不远,在夏后之世。”(《诗·大雅·荡》)民鉴使他清醒地关注眼前的现实,“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尚书·酒诰》)。他认识到人民的情绪才是衡量一切的尺度,天意也要通过民情来体现,正所谓“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孟子·万章上》),“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人民不是驯服的牲畜,人民的不满情绪积聚日久,就会汇合成反抗的洪流,造成对统治阶级的严重威胁。所以统治者要把才智和力量放在人民身上,让百姓安居乐业,这样百姓才会安定,统治才会长治久安。于是,他总结了殷“先哲王”和周太王、王季、文王等圣主明王的统治经验和殷纣灭亡的教训,对周初统治者提出了具体要求:要勤于政事,不可贪图安逸享乐。要了解小民疾苦,正确对待小民的怨署。选拔官吏要考察其政绩,任人惟贤惟能。同时,还要慎用刑罚。周公认为,处罚得当就是“秉德”的表现。如何做到慎罚,周公提出三点要求:1.刑罚主要不看罪之大小,而要视其犯罪的动机,倘若是故意犯罪,罪行虽小也要施之重刑;若非故意犯罪,而又知道悔改,罪行虽大,也不应施之重刑。对那些估恶不梭、屡教不改的惯犯,虽然有时罪过不大,却一定要处以极刑。2.审查供词要慎重,要考虑五六天,甚至更久,以避免判断的错误。3.对“不孝不友”的“亢恶大憝”要“刑兹无赦”;对“乃别播敷,造民大誉”(另搞一套,骗取声誉)的贵族,也应施以极刑。
周公大胆怀疑天命,提出“天命靡常”的主张,看到了人民在王权更迭中的作用。然而,在殷遗民面前,周公利用其迷信天命的特点,大讲:“尔殷遗多士!弗吊珉天,大降丧于殷,我有周信命,将天明威,致王罚,敕殷命终于帝。”(《尚书·多士》)“乃惟尔商后王,逸厥逸,图厥政,不蠲烝,天惟降时丧。”(《尚书·多方》)说纣王“惟荒腆于酒……弗惟德馨香祀,登闻于天,诞惟民怨……故天降丧于殷”(《以尚书·酒诰》)。即,殷王贪图安逸享乐,沉湎于酒,不理政事,不听劝谏,不敬上天,失去了民心,惹恼了上天,招致上天的惩罚和遗弃。又不能没有人统治你们,于是,上天又让我小邦周兴盛起来,安排小邦周取代大邑商,这是天意,天意不可违。周公强调,是上天安排周代殷来统治这个世界,以此来迷惑殷遗民,为他们伐殷找理由,起到了维护他们统治的作用。
周公的思想的产生有其客观基础。周王朝是在历经夏、商两个朝代1000余年历史的基础上形成的又一个奴隶制王朝,所以在统治思想方面有着夏、商两代丰富的统治经验和教训可资借鉴。同时,周朝面临的是比夏、商两代更为复杂的局面,周公亲历了周初所发生的一切,使他能够对夏、商两代做出较为全面的总结,提出自己的一套主张。他的“以德敬天”的思想突出了人的地位,是中国古代神权统治到以人事为主的统治的转变,也是儒家“德政”思想的渊源。也可以说,周公是儒家文化的开山鼻祖。
七对后世的影响
周公为了周朝的事业,尽心尽力,耗尽了他毕生的精力。晚年,他回到了封地,得了重病,临死的时候,嘱咐成王:“一定要把我埋葬在宗周,以表明我不敢离开成王。”周公死后,成王用最隆重的天子礼节,把周公葬在毕原,和周先王文王、武王葬在一起,表示不敢把周公当作臣下来对待。为了表彰周公所做的一切,成王特许周公的后人建立的鲁国用祭祀天子的礼节和音乐祭祀周公。
周公对周朝的建立和巩固,功不可没,对后世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周公营建东都洛邑,封藩建卫,以藩屏周,扩大了西周的统治疆域,加强了东西方的联系,促进了东西方的民族大融合,为华夏文化的孕育提供了条件,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建立奠定了基础。“人无于水监,当于民监”的治国方略和任人惟贤的用人方法,为后世的君王树立了良好的榜样,促进了社会的发展。嫡长子继承制成为后来“百世不易之制”(王国维语)。周公的思想,对儒家的典型代表孔子、孟子产生了深远影响,孔、孟的许多思想都是对周公思想的继承和发展。他们十分崇拜周公,誉他为“古圣人”,孔子称颂他“如有周公之才之美,使骄且吝,其余不足观也已”(《论语·泰伯》),说他是完美无缺的人,他还为“久矣吾不复梦见周公”而叹息不已。孔子对周公制定的礼乐制度更是赞赏,他说,如果没有周公,我们还要过着衣不蔽体、蓬头散发的原始野人生活。孟子说:“昔者禹抑洪水而天下平,周公兼夷狄、驱猛兽而百姓宁……”(《孟子·滕文公下》)把周公的赫赫政绩与禹治洪水相提并论,可见周公在其心中的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