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与错的决定
……
“因是因,因亦不是因,果是果,果亦不是果,有果必有因,有因必有果。”
十年前,侯宁的爷爷无意间见到他孙子血性的一面,从而带他进了山里的一个老寺庙,老寺庙里有个老和尚,只是简简单单说了这么一句话。
十年过去了,这句话却如魔咒一般,深深的烙在了侯宁的心里。
何是因?何是果?这个问题他问了自己不下一千遍。
回到英堂的时候,侯宁心情欠佳,便早早回房睡去,罗玉山只是以为他累了,而王半仙却从中察觉到了不对头。
侯宁泛起了同情心。
同情,在现在这个社会,对于一个一心向上爬的人来说,是致命的伤,因为你同情别人,别人不会同情你。
渐渐,他开始为侯宁担心,张婷那个女人,冰冷的眼神,他见识过。杀不死人,但是却有可能因为仇恨做出更多更夸张的事情。
当然,这件事儿想必也不是一天两天会发生的,从种种迹象上来看,张婷的确是一个聪明过了头的女人。
一击不中,二击不成,那么她绝不会轻易使出第三击,真当到了她使出第三击的时候,也注定了是致命的一击。
与此同时,吴疯子的老巢里。吴天沉默不语,一口接一口的喝着酒。他这个人,好酒不好茶,有事没事儿都爱喝两杯,但是像他今天这般喝,大家都知道,他有心事儿。
“天哥,怎么了?那个女人没救到?”他们这些人,多是夜猫子,半夜不睡,大清早也不会起。见吴疯子一个人沉默不语,不由担心的问了句。
吴疯子放下酒瓶,摇了摇头,道:“我去晚了。”
这把一伙人听不明白了,摇头表示他们猜错了,但天哥又说自己去晚了?究竟是什么意思?起先很多人都吵着要跟去,但是吴疯子觉得这么点儿事,自己一个人就够了,老实说,他对张婷是有几分好感,毕竟江湖中人,女中豪杰虽然也不乏其数,但很少看到这种重情重义的女人。更何况,能对上他吴天胃口的女人,着实不多。
见大家疑惑,吴疯子道:“我去的时候,她已经被侯宁救下了。”
侯宁?大家顿感诧异!张婷绞尽脑汁,不惜拿自己的身体做代价,无非就是为了报仇么?但是侯宁不找她也就算了,权当大人不计小人过,但是还救她?这就叫人说不过去了……
“这个侯宁真有那么大度?”
“……”
不少人开始议论纷纷,当初侯宁放了他们,他们也就是觉得侯宁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好心,但是今天这般又是为何?
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这个问题他们都懂,就更别说侯宁了。
“大熊,你怎么看侯宁?”吴疯子随意问了一句,一边问,一边也又拿起了酒瓶。
大熊,本名熊宇,就是前文中的那个“叛徒”,第一次出场就是在几天前的茶馆里,一身大红色T恤挥着大砍刀照直朝朱老五他们砍下去的那个。
对自己的兄弟,吴疯子的确是没有怀疑过,即便事后所有人都知道了“真相”,也没人对他说半句不好听的话,就算是背后,也没人说什么。
大熊耸了耸肩,先是说道:“天哥,这种事儿我们能说什么。”
吴疯子很随意的笑了笑,顺手给大熊递了一瓶啤酒,道:“叫你说你就说。”
客气?他们这种人是真不会,大熊接过啤酒,一口吹了,显然是不尽兴。吴疯子摇了摇头,表示默认,大熊又自己拿过一瓶啤酒,这才嘿嘿说道:“天哥,要我说,侯宁这人,讲感情也仗义,自身实力也已经是强悍到了一个级别,当初那个号称贼王的黄德仁,在皇朝乱搞,他就带两个人,挑了黄德仁的老巢,那可不是什么人都干得出来地。同时,这也说明了他不是一个忘恩负义的人。
后来,为了自己两个兄弟,断了一根手指头,还能硬扛着不吱声,生嚼的把自己手指给吞了,摆明了就是不给别人,甚至自己留条后路。活生生把张八爪那些人都楞在了那里,这说明,他是一个为了兄弟不光两肋插刀还敢插自己两刀的人。
要我说,侯宁的确是一个人物,他以后到底能走多远,不用十年,自然见分晓。”
“你的意思是……”吴疯子听大熊把侯宁夸了个遍,语气疑惑的问道。
大熊这个人,虽然做过那什么“叛徒”,其实对自己的兄弟还是不错,尤其是把他的天哥视为亲大哥,有些时候身不由己,但绝不会真的去伤害自己的兄弟,就好像第一次被罗玉山威胁,罗玉山是保证了他们所有人的安全,他才那么做,至于这一次,也只是为了还一个人情,在不伤害他天哥的前提下才这般做。
“天哥,有些话我说了你可别生气?”
吴疯子嘿嘿一笑道:“这是什么话,咱都是自己兄弟,有什么生气不生气的。”
“其实,如今侯宁既然有心拉拢我们,并且也不藏着掖着,我觉得他这个人算是条汉子。况且他身旁还有个铁嘴半仙,真要用什么计谋,我们也挡不住,既然他有这个心,我们何不?”
听了大熊一番话,吴疯子心里有些矛盾,这些年拉拢他们的人可不是一个两个。没答应是因为过惯了放荡不羁的日子,无拘无束,没有追求,也不在乎追求。如今侯宁摆明了也想这么做,吴疯子矛盾了,先不说侯宁实力究竟如何,但单单是自己曾经和他为敌过,真的能和他走到一起?
大熊看出了吴疯子心里的担忧,继而说道:“天哥,以今天的事儿来看,侯宁的确有容人之量,要按他的实力,对付别人我不知道,但是对付我们还有张婷,绝对绰绰有余,而且他身边的那些人,足以找到我们的家人,他可以肆无忌惮的对付我们。至于他们?王半仙的家人我想我们永远也找不到,至少我们都不知道这些年他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儿,罗玉山,他是有一个哥哥,不死阎王,谁都知道他在那里,但是又怎样?那个人谁敢惹?至于侯宁,据说就是一个孤儿,我们从那里去找?”
侯宁是一个孤儿的事儿,还是当初刘德盛在皇朝酒吧散开的,他们两个来自同一个村,他说的话,自然没人会怀疑什么。
见吴疯子正在思量,大熊又说道:“天哥,你看看我们这些人,大多数都三十多岁了,还有不少人没敢找女人,虽然大家常说,找女人的目的都是一样,花心思不如花钱。但是……”
这一句话正说到了他们痛处,这些年在庆城,为了生存他们也得罪了不少人,仗着自己一无所有,仗着自己敢舍得一身剐,能把皇帝拉下马的狠劲,他们倒是活得比较逍遥。
同时,他们也明白,自己的家人,或者说是一旦有了家人,他们的顾及就多了,而那些仇家必定跟雨后的春笋一样,全都会冒出了头。
吴疯子有些不忍的看了看自己的这些兄弟,的确,三十多岁没成家的大有人在。
之所以大熊会说这些话,因为看他样子还年纪轻轻,其实也已经是三十多岁的人了,因为顾及,至今不敢结婚。他们这些人,每每看到二十多岁就带着自己孩子出去玩,心里的那种羡慕,又有几人能懂?
“你觉得我们该怎么办?”吴疯子直截了当的问道,大熊在他们这群人里面,已经算是最聪明的人了,当然,和王半仙那种人精比,差的就不是一个两个档次。
大熊稍微琢磨了一下,道:“说实话,天哥,如果我们继续这么下去,我怕我们终究有一天会没入历史的尘埃,毕竟我们的年纪已经是一天比一天大,这些年,我们不争名,不争利,等我们到了一个岁数,总会被人代替,或者说是被人吃掉。与其这样,我们还不如顺了侯宁的意思。以前那些拉拢我们的人,虽然不乏有比侯宁势力更大的大佬,但是他们都只是想利用我们而已。侯宁虽然也想利用我们,但是他和那些人有些区别,至少他有容人之量,也讲兄弟义气,不用担心他干出什么弃卒保帅的事。
而如今,侯宁刚刚在庆城起步,他最需要的就是帮手,有我们的帮忙,他的路肯定会要好走很多,更何况侯宁现在表面上都是做正经生意,对于我们这些人来说也多一条退路,这些年没来由打打杀杀的日子都过腻了,如果能换种生活,也不是什么坏事。
加上,侯宁有王半仙和罗玉山这些人辅佐,我们再去辅佐他,也不掉我们面子,怎么说,我们都不可能和这些人相提并论。”
的确,王半仙和罗玉山,都是道上赫赫有名的两个人物,虽然前者销声匿迹这么多年,虽然后者也栽过一个大跟头,但是没几个人不是望其后背。
大熊说完,其实吴疯子也犹豫了,这些兄弟少的跟他也有了三五年,多的都是从他出道就一直跟过来,算一算也都十多年了。
虽然平日里日子还算安逸,不怎么缺钱花,但是真要说动不动拿出个十几二十万,没一个人拿得出来。
想到这儿,吴疯子有些惭愧,同样是混社会,别人钵满盘满,就他落得了一个两袖清风。
表面风光无限,背地里捉襟见肘。
“哎……”他长叹了口气,心里还是不知道该如何决择。如果现在是当初在茶馆,他可以顺势就答应了,难道如今,还要他自己上门去说什么么?男人,自始至终就没一个不爱面子。
大熊终究是跟了他这么多年,猜得到他心里的心思,又说道:“天哥,我打听了一下,侯宁他们每天晚上都在一家川菜馆吃饭,到时候我们演场戏,救他一次?”
吴疯子抬起头看了大熊一眼,弄虚作假是他平日里最厌恶的事,没想到自己兄弟居然希望他这么干?
一时间,所有人都沉默了,他们也不知道这是不是一个适合他们的抉择……
是对?还是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