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在中,人才具有他赖以生存的本质根据,而这个本质根据长期以来没人接触过。在此,“生存”并不意味着一个存在者的出现和“现存”意义上的实在。但“生存”在此也不是“在生存状态上”意指人在身心机制的基础上构造出来的为其自身道德努力。绽出之生存植根于作为自由的真理,乃是那种进入存在者本身的被解蔽状态之中的展开。
倘若绽出的此之在——作为让存在者存在——解放了人而让人获得其“自由”,因为它才为人提供出选择的可能性(存在者),向人托出必然之物(存在者),那么,人的任性愿望就并不占有自由。人并不将自由“占有”为特性,而是绽出的、解蔽着的此之在占有人,以至于惟有自由才允诺给人类那种与作为存在者的存在者整体的关联,而这种关联才首先创建并标志着一切历史。惟有绽出的人才是历史性的人。“自然”是无历史的。
这样来理解的作为让存在者存在的自由是存在者之解蔽意义上的真理的本质的实现和实行。“真理”并不是正确命题的标志,并不是由人类“主体”对一个“客体”所说出的,且在某个地方“有效”的命题的标志;可以这样来理解“真理”,“真理”是存在者之解蔽,通过这种解蔽,一种敞开状态才成其本质。人类一切行为和姿态都在它的敞开之环境中展开。因此,人才能以绽出之生存的方式存在。
由于没一种人类行为都以各自的方式保持开放,且与它所对待的东西相协调,因此,让存在之行为状态,即自由,必然已经赋予它以一种内在的指引的禀赋,即指引表象去符合于当下存在者。于是,所谓人绽出地生存就意味着:一个历史性人类的本质可能性的历史对人来说被保存于存在者整体之解蔽中了。历史的罕见而质朴的决断就源出于真理的原始本质的现身方式中。
但是,基于真理在本质上乃是自由,因此,历史性的人在让存在者存在中也可能让存在者不成其为它所是和如何是的存在者。如此一来,存在者就被遮盖和伪装了。假象占据了上风,于此,真理的非本质突现出来了。不过,因为绽出的自由作为真理的本质并不是人原本就有的特性,所以,即便真理的非本质也并不是事后来源于人的纯然无能和疏忽。非真理必然源出于真理的本质。只是由于真理和非真理在本质上并非彼此互不相干,相反是共属一体的。这样,一个真实的命题才能成为一个相应地非真实的命题的对立面。于是,真理之本质的问题才达到问之所以问的原始领域中,当时,处于对真理的全部本质的先行领悟,这个问题也已经将对于非真理之沉思摄入本质揭示中了。对真理之非本质的探讨并不是事后补遗,而是充分地发动对真理之本质的追问的关键一步。但是,我们应该怎样来理解真理之本质中的非本质呢?假如说陈述的正确性并没有囊括真理的本质,那么,非真理也是不能与判断的不正确性相等同的。
真理的本质
关于真理的本质,海德格尔用了一句简洁的话提了出来,即揭示自身为自由。自由是绽出的、解蔽着的让存在者存在。任何一种开放行为都在“让存在者存在”中漂浮不定,且每每对此一或彼一存在者有所作为。作为参与到存在者整体本身的解蔽中去这样一回事,自由已经使一切行为协调于存在者整体。
真理的本质揭示自身为自由。自由是绽出的、解蔽着的让存在者存在。任何一种开放行为都在“让存在者存在”中漂浮不定,且每每对此一或彼一存在者有所作为。作为参与到存在者整体本身的解蔽中去这样一回事,自由已经使一切行为协调于存在者整体。然而,我们并不能将这种协调状态理解为“体验”和“情感”,因为这样做,我们不过是使其丧失了本质,且从那种东西出发对之做出解释而已。
协调状态,即一种人于存在者整体的绽出的展开状态,之所以是能够被“体验”和“感受”的,是因为“体验的人”向来被嵌入一种揭示着存在者整体的协调状态中了。古时候,人的每一种行为,无论它是否被强调,是否被理解,都是被调谐了的,且通过这种调谐而被推入存在者整体之中了。存在者整体的敞开状态并非是我们所熟悉的存在者之总和。情况恰恰相反:存在者不为人所熟悉的地方,存在者没有或还只是粗略地被科学所认识的地方,存在者整体的敞开状态能够更为本质地运作;相对而言,在熟知的和随时可知的东西成为大量的,且由于技术无限度地推进对物的统治地位而使存在者不再能够抵抗人们的卖力的认识活动的地方,存在者整体的敞开状态是很少运作的。正是在这种平庸无奇中,存在者之敞开状态被视为表面的虚无。
调谐着的让存在者存在贯通一切于存在者中漂浮的开放行为,且先行于存在者。人的行为乃完全由存在者整体之可敞开状态来调谐。但从日常计算和动作的视野里看,这一“整体”似乎是不可计算、不可把握的。
从当下可敞开的存在者那里——无论这种存在者是自然中的存在者还是历史中的存在者——我们是无法把握到这个“整体”的。尽管不断地调谐一切,但它依然是未曾确定、不可确定的东西。因此,它可能也是对流行最不假思索的东西。然而,这个调谐者并不是一无所有,而是存在者整体之遮蔽。让存在总是在个别行为中让存在者存在,对存在者有所动作,并因此而解蔽着存在者;正因为此,让存在才遮蔽着存在者整体。让存在自身本也是一种遮蔽。在此之在的绽出的自由中,发生着存在者整体之遮蔽,存在着遮蔽状态。
遮蔽
海德格尔认为,遮蔽状态不会给无蔽以解蔽,且不允许无蔽成为剥夺,而是为无蔽保持着它固有的最本己的东西。于是,从作为解蔽状态的真理方面来看,遮蔽状态就是非解蔽状态,就是对真理之本质来说最本己的和最根本性的非真理。
遮蔽状态不会给无蔽以解蔽,且不允许无蔽成为剥夺,而是为无蔽保持着它固有的最本己的东西。于是,从作为解蔽状态的真理方面来看,遮蔽状态就是非解蔽状态,就是对真理之本质来说最本己的和最根本性的非真理。
存在者整体的遮蔽状态并非事后才出现的,也不是由于我们对存在者始终只有零碎的了解的原由。存在者整体之遮蔽状态,比此一或彼一存在者的任何一种可敞开状态更为古老。它也比让存在者本身更为古老,这种让存在在解蔽之际已然保持遮蔽了,且向遮蔽过程有所行动了。是什么将让存在保存于这种与遮蔽过程的关联中的呢?不外乎是对被遮蔽者整体之遮蔽,对存在者本身之遮蔽而已——也就是神秘——统摄着人的此之在的这种神秘本身(被遮蔽者之遮蔽)。
让存在者整体存在——是解蔽着又遮蔽着的,其中有过这样一回事:遮蔽显示为首先被遮蔽者。绽出的此之在保存着最初的和最广大的非解蔽状态,即根本性的非真理。真理的根本性的非本质是神秘。非本质并不意味着是低于在一般之物及其可能性和根据这种意义上的本质的。这里所说的非本质,是指先行成其本质的本质。“非本质”大概是指那种已经脱落了的本质的蜕变。不过,在上述任何一种意义上,非本质向来以其方式保持为本质性的,从不会成为毫不相干意义上的非本质性的东西。而这样来谈论非本质和非真理,已远远背离了通常的认识,初看起来就像是在搬弄费尽心思想出来的“佯谬”。这种观念是很难消除的,因此我们似乎应当放弃这种矛盾的谈论;但它仅对于通常的意见来说是矛盾的。而对有见识的人来说,真理的原初的非本质(即非真理)中的“非”,是指示着那尚未被经验的存在之真理的领域。
作为让存在者存在,自由在自身中是下了决心的姿态,即没有自行所闭起来。一切行为都植根于此种姿态中,且从中获得指引而去向存在者及其解蔽。但是,这一向着遮蔽的姿态却同时自行遮蔽,因为它一任神秘之被遗忘状态占了上风,且消隐于这种被遗忘状态中。尽管人不断地在其行为中对存在者有所作为,但他也往往总是对待了此一或彼一存在者及其当下可敞开状态而已。即便在最极端的情形中,他也还是固执于方便可达的和可控制的东西。而且,当他着手拓宽、改变、重新获得和确保在其所作所为的诸种不同领域中的存在者之可敞开状态时,他也还是从方便可达的意图和需要范围内取得其行为的指令的。
然而,滞留于方便可达的东西,这本身就是不让被遮蔽者之遮蔽运作起来。不可否认,在通行的东西中也有令人不解的,留有疑问的东西。但这些自身确实的问题只不过是通行之物的通行的过渡和中转站,因而不是本质性的。当存在者整体的遮蔽状态仅被附带地看作一个偶尔呈报出来的界限时,作为基本条件的遮蔽边开始沦于遗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