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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 大一点的蝼蚁 】

有朋客栈地处通往滨州城的官道上,虽然进出滨州的人极多,但由于客栈与滨州城较近,大多数的人都会选择忍一忍到城中再大吃一顿,所以生意一直平平无奇。客栈的老板为了招揽生意,想出了一个绝妙的点子,有人能比他吃得更多就可以免费吃饭。很多人都来挑战老板,不过最终都乖乖淘出了钱。于是失败的人越多,有朋客栈的名气也越来越大,如今每天都会有人来挑战,有朋客栈的生意也越来越好。

正是饭点,小二忙碌地招呼着前来吃饭的客人,他们这些人嘴上说吃饭,实则是想碰碰运气,看看有不怕撑死的客人来挑战老板,可是过了饭点还是没有人来挑战,一些专门从滨州城中来看热闹的客人正欲起身离去,一个身着道袍的小道士走了进来,他眉清目秀,目若朗星,笑起来有点坏坏的感觉。

小道士笑着道:“小二,我要吃免费的大餐。”

早就见惯了一切变得极为圆滑的小二也不怕,看着小道士有些单薄的身子劝道:“道爷,你这身子骨还是算了吧,别到时候撑着。”

周围一些看热闹的人起哄道:“小道爷,你这身板可装不下太多东西,要是没有钱吃饭,我请你吃一顿。”

小道士也不介意:“只管把老板叫来就是,吃不了,我大可兜着走。”

周围的人叫了一声好,小二也眉开眼笑的喊来老板,和想象中臃肿不堪的形象不同,老板是一个儒雅的中年男人,他也不废话,直接喊小二吃的,小道士一落座就狼吞虎咽的吃了起来。老板也不着急,有很多的人刚开始的时候吃得又多又快,可是后面就不行了,然而很快老板就呆住了,这个小道士根本就是饿死鬼投胎,仿佛几十年没有吃过东西一样。他张开腮帮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桌上不一会儿就堆满了高高的一摞空盘子。等他消灭了盘中的最后一片肉,挺着站胀鼓鼓的大肚子心满意足地靠着墙,仰着头打了一个饱嗝。看得众人是目瞪口呆,啧啧称奇。

一个和老板相熟的客人笑道:“李大尾巴,你苦心经营起来的金字招牌如今算是没了。我看你这饭馆的生意还怎么红火下去。”

酒馆老板名叫李伟,相熟的人都叫他李大尾巴,李伟也不恼怒,他对着小道士问道:“道爷来自青天门吧。”

此话一出,所有人都屏住呼吸眼睛一眨不眨的盯着小道士,青天门乃中州的神仙门派,要是小道士来自青天门,那自己的面前,且不是一位小神仙么?

小道士好奇的问道:“你怎么知道?”

李伟恭敬地道:“我见您的道袍上秀着青天云图,加之宣平公主逃到了滨州,我想您一定是来保护宣平公主的神仙。”

小道士问:“我是青天门人,只是不是来保护宣平公主的,你们说的宣平公主是怎么回事?”

李伟解释道:“一个月前,宣平公主出游东海,谁知道途中遇到一只鸟妖,那只鸟妖法力无边,宣平公主的侍卫不敌,险些被擒去,幸好关键时刻遇见宋西经宋公子,他身边的剑客出手才暂时逼退了那只鸟妖,当然那位武达天听的剑客也身受重伤,可是那鸟妖没完没了,一直跟着宣平公主伺机而动。如今大宋习武之人聚集滨州,誓死守护宣平公主。”

小道士眉毛一皱:“真有这么回事?”

另一人接口道:“可不是,听说皇上已经派果亲王去青天门求援,镇国将军也已经赶到滨州,如今寸步不离的守着公主,可是那只鸟妖无法无天,几次三番的前去骚扰,我可听说,不少侍卫被它扒了衣服扔在大街上。”

另一人补充道:“这算什么,滨州城内的各大青楼如今门户紧闭,不敢开门接客,原因是有一天夜里,鸟妖光顾了各大青楼,听当时的人说,几个平日里清高得不行的花魁立时吓得尿裤子。”

突然一人小声地问道:“你们可知道为什么鸟妖一路跟随着宣平公主?”

所有人都盯着他看,只见他露出了一个得意的笑容神秘地道:“我听我在滨州城当差的亲戚说,原来那个鸟妖是想娶宣平公主为妻,听说每一次鸟妖来,都会问公主,为什么人和鸟不能相恋。”

小道士黑着脸问道:“你们说的鸟妖是不是一只鸵鸟。”

众人异口同声的回答:“就是,就是,那家伙还喜欢叫自己鸵鸟哥。”

小道士听到鸵鸟哥三个字,一下子垂下脑袋,长长地叹了口气,起身走出有朋客栈,该死的鸵鸟,无论走到哪里,都要祸害着别人。

这个小道士不是别人,正是刚从须弥山里出来的陈安生。

话说陈安生得到昊阳天经后,修养了三日就离开了那片失落的天地。林木心茶地无悲无喜让陈安生有点难过,十年了,怎么要分开了却一点也不难过。不过见到了阔别五十年之久的太阳,陈安生心中那一小点失落荡然无存。如今,他不再是当初那个本领低微的武侯。走的时候林木心茶让陈安生先在红尘中走一圈才凝结道心,只有真正的在红尘中历练才能明白自己想要凝结的是什么道心,同时也告诫陈安生,不要把自己的存在告诉枷珞,陈安生也不需要知道为什么。只是林木心茶让他寻找一个叫无二的和尚让陈安生犯了难,九天十地,想要找一个人何其艰难。

陈安生换下道袍,带上一个斗笠一步一个脚印的朝着滨州城走去,青天门的人随时都可能出现,他还不想别人知道他的下落。进了滨州城,看着满大街身抱长剑的江湖中人,陈安生才明白鸵鸟哥惹了多大的祸,不过也能理解,保护公主,多么圣洁的事情。要是不是鸵鸟哥干的,没准自己也按赖不住心中的悸动当一回骑士。只是这一次,显然八成要被鸵鸟哥连累成欺负公主的恶魔。

就在这时,天空中传来一声嘹亮的叫声,众人不约而同的抬头看着天空。几位道士骑着珍兽奔腾而下,落到宣平公主的行宫。陈安生眉头微皱,一行七人,分别来自乐宗与玉女峰,五位道徒,两位道子,看来这一次来者不善,鸵鸟哥道徒的本事危险了。

滨州行宫内,宣平公主宴请青天门七位小神仙,她一袭盛装,本就美若天仙的她多了一点妩媚的贵气,两杯小酒下肚面带红晕,宛如一朵雨后的玫瑰,娇脆欲滴。

这一月来,宣平公主吃不好睡不好,脑海中全是那只该死的鸵鸟,自从在海边遇上它,它就如影随形,整天想着法地来找自己,又是唱肉麻情歌,又是送漂亮的鲜花,好在加强了侍卫,鸵鸟只能出现在很远的地方。不过从现在开始,终于可以高枕无忧了。青天门的众位上仙一来,那只鸟妖还不手到擒来。宣平公主打量着一行七人,果真是神仙中人,那种气质不言而表。

宣平公主小抿一口,对着几人感谢道:“几位上仙远道而来,宣平真是受宠若惊,要是有什么需要的,可以告诉宣平,宣平一定满足上仙的要求。”

周玉生冷笑一声,看着宣平公主道:“我们都得不到的东西,你以为你能做到,你只是凡俗的皇族而已,并非生而为仙的仙族。”

宣平公主一愣,没有想到上仙如此不近人情,她尴尬的笑了笑:“是宣平唐突了,上仙要什么会得不到,是宣平小觑了上仙,宣平这就自罚三杯。”

周玉生不屑一顾地道:“喝酒算什么惩罚的,我听闻宣平公主曲子唱得极为动听,不妨来一曲,让我们欣赏欣赏,听说你们坊间的青楼里要是歌妓唱得好,都会有赏赐,宣平公主要是唱得好,我也不会吝啬。”

周玉生乃乐宗弟子,平日里嚣张不可一世,如今来到凡人的世界里,更加飞扬跋扈,就算宣平公主贵为公主,可是在视红尘众生皆蝼蚁的修道士眼中不过如是。宣平公主咬着牙,没有想到这些人会把自己和一个歌女相提并论,她强忍住内心中的冲动,陪着笑脸道:“既然上仙要听,宣平就献丑了。”

顾成军火冒三丈,要不是宋西经死死的拦住他,他早已经拔起红阴枪冲了上去。小太监流着泪取来了琴,宣平公主看着琴上的眼睛心中一痛,自己一个高高在上的公主,如今却要给人弹琴献唱。青天门人的救兵是来了,可是这却是自己抛弃了尊严换来的。要是自己是普通女子,她宁愿死在那只鸵鸟手中也不希望这些人救。可惜她不是,她是一国之公主,他们眼中,红尘众生皆蝼蚁,自己不过是一只大一点的蝼蚁。

正在这时,轰隆一声巨响,屋顶破开一个大洞,一个让宣平公主不能安睡的身影出现,它用翅膀斩断了琴弦,对着众人怒吼道:“谁他爹的敢让我鸵鸟哥的女人献唱,给我死过来!”

周玉生猛地站了起来,就是这只死鸵鸟的主人杀死大师兄的,找不到那个人,就先杀了他的鸵鸟。

是夜,乌云遮月,大风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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