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子,麻烦让一下?”
我转过身,一位须发皆白的老头就站在我的面前,脸上洋溢着和蔼可亲的微笑,鼻梁上架着一副黑框眼镜,要不是他穿着一套黑色的西服而不是白色的,我一定会以为这就是那位著名的做鸡上校,肯德基大爷。
我点了点头,侧身让他从火车那狭窄的过道里擦肩而过,然后目送他走进了我的卧铺隔间。
我本来还心存幻想能有一位知性,美丽的女孩子能和我一起度过这漫长的21小时旅途,实在不行,来一个风骚,浪荡的也啊,哎,没想到是个老头子。
现在本来就不是旅游旺季,武汉到兰州看来也不是什么热门线路,这节软卧车厢里空空荡荡,早知道就买硬卧了,刚刚过来的时候看到硬卧车厢有几个学生模样的女孩子,背着旅行背包,看起来跟专业驴友似的,其实这种女孩子最好骗了,总梦想走遍五湖四海,看尽人世繁华,你只要装作颓废冷酷,红尘看破,跟她多聊聊“我去年在尼泊尔救助女童的时候。。。”,不用21小时,准保跟你红尘作伴,活得潇潇洒洒。
话说回来要不是丁一说来回路费,吃喝拉撒都算他的,老子才不会买软卧呢,这下好,要和肯大爷一路作伴了,老子又不是麦叔叔。
不过别说21小时的软卧,就算要爬1年,这趟也不能不去,谁叫这小子是咱铁哥们呢。社会上都说四大铁,所谓一起同过窗,一起扛过枪,一起分过赃,一起嫖过娼。可见兄弟情谊一定要有共同点,上述四条归纳起来也不过就是同窗,同袍,同案,同床。而我和丁一基本上就没有共同点,我瘦,他胖,我高,他矮,我高尚风雅,他猥琐低俗。但是我们之间才是真正的,纯粹的,脱离了低级趣味的友谊,因为我们是真正的不打不相识,我们是真正的共过患难。
那还是在我们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和丁一住一个大院,院里还有个女孩子也在我们学校,丁一小时候不怎么长个子,心眼倒长得不少,瞅人家姑娘漂亮,就整天腆着脸跟在人家后面,一会买个泡泡糖,一会买个汽水什么的,奈何人家姑娘有品位,就喜欢和我一起玩,还总结了一套理论,我长得白,显得干净利落,丁一黑,显得肮脏阴暗。
这话也不知道怎么就传到丁一耳朵里了,这货确实肮脏阴暗,完全没想到向我学习,回家拿块香皂洗洗脸,反而阴谋报复,试图彻底打碎我在那位花季少女心中的完美形象,据说当他听到这个评论后,冷笑着说:“让他白,让他干净利落,老子要让他比猪还脏。”
一天放学这货借口新出了一种口味的汽水,约了一群人一起走,说要请大家喝,我和那位美少女都有幸在列。那时候我还小,还不懂人心险恶,也没看过白雪公主,不知道试吃是有风险的,结果就欣欣然的跟着去了。
令人发指啊,路上途经一个公共厕所,厕所的旁边有一个化粪池,这小子假意和我探讨文学,我只顾着教他我的新诗“床前明月光,地下鞋两双。”没注意到周边环境。谁成想这王八蛋居然指着天,大喊一声:“有飞碟。”就在我们都抬起头,寻找那空中的梦想家时,悲剧发生了。
丁一双手在我胸口用力一推,也是我乾坤大挪移第九层还没有练成,脚下一滑,老子掉进化粪池了,不过就在我掉下去的那一瞬间,我感觉自己抓到一根救命稻草,我拼尽全力的一拉,就把救命稻草那一头的丁一也拉了下来。很多年后,丁一多次反省计划不周全,不应该背个单肩书包,还把书包带子放在那么容易被抓住的地方,说到底,还是没经验啊。
都他妈掉到粪坑里了,按说该老实了吧,丁一这孙子还不罢手,还试图抹我一脸粪,老子岂能示弱,也就和他扭打起来,化粪池里热闹非凡,岸上同学们也乱作一团,等他们找到大人,拿着竹竿过来搭救我们的时候,我们俩已经吃饱喝足了。
后来小美女搬了家,转了学,学校里的同学也不再和我们玩了,每每我们俩人经过的时候,还有些不厚道的在一边指着我们歌唱,“日照香炉生紫烟,两个**吃大便,用个手指蘸一蘸,吃完直说真******甜。”
从小学到初中再到高中,我们终于悲哀的发现再也没有可能融入世俗社会了,我们只有彼此,我们只能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我们注定是对方的唯一,于是我们在一起了。
每次看电视看到有人标榜自己和某某关系好,总喜欢说我和他穿一条裤子,我们都不禁摇头,真的关系好,当如我们这样共饮一池粪。我们就像最亲的兄弟一样,一路走来。
再后来当年的小美女嫁了一个黑人,我们听说以后,都觉得那几口大便吃的真他妈不值。
妈的,回想到这些往事,居然觉得饿了,我看看时间,还早,就回到铺位,从包里拿出包薯片来吃,看对面的肯大爷靠在枕头上,正在闭目养神。听到我咯吱咯吱的声音,老人家睁开了眼。
“小伙子,是去哪里啊?”
“兰州,您呢?”我把薯片递过去,“您来点?”
“我也去兰州,那我们路上可以搭个伴。”大爷一边说一边摆摆手,示意不要,我一想,也对,大爷不吃薯片吃薯条。看看窗外,火车已经开始缓缓的驶出了武昌站。
想着路漫漫其修远兮,眼前只有这个大爷能温暖我寂寥的心,我决心和大爷好好聊聊,看大爷睿智的样子,肯定有一肚子人生哲学要向我布道,闲着也是闲着,唠唠嗑呗。
“大爷,您贵姓?”
大爷看看我,大约觉得小伙子还算眉清目秀,也就答道:“免贵姓王,你呢?”
中国人最喜欢拉帮结派,可惜我不姓王,我只能回答:“王叔啊,小姓张,张悦,您就叫我小张吧,您是武汉人吗?”
“不是,”认亲不成,认老乡的愿望也落了空。“我是浙江人。你去兰州做什么?”王大爷显然深谙旅途聊天的规律。一问一答还都是按着套路来的。
“我有个兄弟要结婚了。”能让我远离长江水,不食武昌鱼,远赴陇西,万里赴戎机的也只有丁胖子的终身大事了。
这货大学毕业后,进了一家贸易公司销售地暖设备,不知道是面目可憎还是调戏了经理的小蜜,这货居然被发配到西北大区,每天向不是烧炕就是用暖气的西北人民推销地暖,这么先进的理念注定不被淳朴的劳动人民所认同,眼看丁胖子完不成销售任务就要被炒鱿鱼了。
谁知道傻人有傻福,居然就在丁胖子离职前的最后一次产品宣讲会上与他的未婚妻浪漫邂逅,据说当时就天雷勾动地火,干柴点燃烈焰,俩人一见钟情,到了后半夜就要私定终身,要不是警察查房,没准已经洞房了。
后来丁胖子在网上给我传过来一张照片,傻傻两个人,笑得多甜,丁胖子的未婚妻老家陕西米脂,正如民谚所言,“米脂婆姨绥德汉”,丁夫人生得如花似玉,从照片上看,体型似乎还很好生养,不过听丁胖子说丁夫人还继承了米脂第一猛人李闯王的天不怕地不怕的精神,好了才两个月,就要丁胖子娶她过门,据说丁胖子只是略显犹豫状,就结结实实的挨了两个大耳括子。
当时丁胖子在网上问我:“你觉得怎么样?”
论高大威猛,论器宇轩昂,论气质修养,我哪点比不上这货,现在丁胖子居然比我先找到归宿,想的这我就气不打一处来,看着照片上巧笑倩兮的丁夫人,我在键盘上冷冷的敲下几个字:“差强人意。”
丁胖子回我几个字,“我也觉得。”
百思不得其解的我忍不住问:“她看上你哪一点了?”
过了半天,丁胖子才回了一句,可能他也没想明白,“她说她喜欢我黑,她说看见黑的亲切。”
我去,“喜欢黑的?你老婆她们家不是姓包吧?”
“不是,她们家是挖煤的。”
“矿工?”
“不是,煤老板。”
那天我默默的关了电脑,拿头撞了一晚上墙。
正在胡思乱想,王大爷把我拉回了现实世界,“噢,那是好事啊。第一次去兰州吗?”
我还沉浸在对丁胖子的嫉恨中,妈的,到了兰州,要他请老子吃兰州料理,要大碗的,加肉。“对,第一次去,王叔您一看就是老江湖,肯定经常到处跑,兰州熟吧?”
王大爷对我的吹捧似乎也不很受用,低调的说:“去过几次,也不太熟。”
“那您这次去兰州是办点什么事?”我看了下窗外,火车已经出了武汉市区。
王大爷的脸上闪过一丝警惕的神色,“噢,去会个老朋友。”
尽管那神色一闪而过,还是被我看在了眼里,我寻思这大爷别是有什么秘密任务,转念一想,算了,谁没点秘密呢,再说这么慈眉善目的老爷爷就算有秘密,也不过就是点炸鸡配方什么的,****哪门子心啊。
两人又闲扯了一会,武汉天气与兰州天气的差异,窗外绿油油的植物到底是油菜还是小麦?到了晚餐时间,我看实在是找不到话题了,再聊下去我只能问他炸鸡配方了,就借口要去餐车吃饭起身告辞了。
等我晃到硬卧车厢,那几个学生正在打牌,我站在一旁,看她们打了两局,正在寻思找个什么由头邀请她们和我一起去餐车用个晚膳,好在饭桌上谈谈我在尼泊尔救助女童的故事,忽然就听到车厢结合处有人问列车员,“兰州去敦煌的火车就是在这个车停的站上车吧?”
我回头一看,果然是王大爷,这个老骗子,原来是去敦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