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之后,秦天每天开始奔波于学校和檀香山之间。
对于一个看不见的人来说,学习钢琴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尤其是在最开始的时候,所有的一切都是要通过触觉去感受。
不过让秦天感到意外的是,小慕学得很认真,也很刻苦。每次都是秦天要求她停下来休息的时候,她才会暂停一阵。而且过不了多久,她又投入到了学习当中。
“如果不努力,时间就赶不上了。”这是小慕经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
小慕之所以这么着急,是因为在她的心底有个小小的愿望。这个愿望早在第一天上课的时候,她就把它告诉的秦天:一个月后是妈妈的生日,那一天小慕要弹一首钢琴曲作为妈妈的生日礼物。
小慕的全名叫柳慕菡,不过小女孩似乎更喜欢秦天叫她小慕。或许是因为她的妈妈和古婆婆都是这么叫她,在她潜意识里认为这样叫才显得亲切吧。
不知道为什么,小慕似乎特别喜欢秦天。这一点,连古蓉都感到意外。古蓉,就是小慕口中的古婆婆。身份比较特殊,这几年主要负责照顾小慕的起居生活。而她很早以前就一直跟在了小慕妈妈的身边。
由于工作的原因,小慕的妈妈近两年来呆在家里的时间很少。不单单是要全国各地出差,还经常需要出国。她们搬到这里的时间还不到一个月,至于能住多久依然还是个未知数。在小慕的印象当中,已经搬过好几次家了。
或许是眼睛的原因,小慕比同龄的孩子要成熟懂事得多。普通的小孩子,在五六岁还是喜欢哭闹,经常耍小脾气的年纪。不过这些情况,在小慕身上几乎从来都没有看到。
“秦天哥哥,小慕什么时候才能开始弹《星空》啊?”小慕仰着头问身后的秦天。
“等打好了基础,我们就可以开始练习了。”秦天柔声说道,又好奇地问道:“小慕很喜欢《星空》吗?”
小慕点点头,说道:“喜欢啊,而且之前经常听妈妈弹这个,我觉得妈妈也是很喜欢的。”
秦天恍然大悟,怪不得小慕一定要学这首曲子,原来是因为妈妈喜欢。
其实还有一件事,也让秦天感到有些奇怪。
小慕经常会说起她的妈妈,却从来都没有提起过她的爸爸。而且这么大的别墅,除了小慕和古蓉,秦天就再也没用见过第三个人。
秦天当然不会刻意去问这件事,毕竟涉及到他人的隐私。他现在只要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就够了。
……
南都市西北区,与市中心的繁华相比,这里看上去要落后很多。既没有拔地参天的高楼,也没有金碧辉煌的娱乐场所。这里有的,是混乱的治安和许多不为人知的黑暗交易。
但是对于很多上不了台面的小混混,这里却是他们的天堂。他们梦想着,哪一天可以在这里一鸣惊人,借此进入到一些大人物的视线当中。
西北区一直流传着一个故事,据说现在南都市**势力的两大巨擘之一,就是从这里走出去的。这个故事,一直鼓舞着很多在底层摸爬滚打的人。
任何事情都存在着极端。在这个并不繁华的地域,一边是挣扎在温饱线上的平民,一边却又是挥金如土的地下富豪。
鱼龙混杂,莫过如斯。
今天西北区的盘沙镇,迎来了一辆崭新的保时捷卡宴。不过镇子上的人,显然对这种程度的豪车已经见怪不怪了。车子七拐八绕,终于停在了一个巷子前,从车上下来两个年轻的男子。
“郑哲,是这个地方吗?”林荣轩皱了皱眉头,来这种小地方让他觉得身份掉价。
“是的林老大,就在这里面。”郑哲忙不迭地点头。
郑哲家里是做矿产生意的,矿山即金色。这年头只要和矿沾点边的,家底都非常丰厚,郑哲家里同样如此。
但是如果仅仅只是有钱,在一些豪门的眼中仍然只是小角色。豪门中简简单单一句话,就可能将这些人十几年的积累毁于一旦,也可以让一些名不见经传的人,迅速爬上来。
郑哲家里,就是靠着当初林家的一句话才能上位的。短短几年,发展成了现在的矿产大户。
去年的时候,郑哲跟着他父亲有幸参加了一次林家举办的宴会。不过当时安排给他们的席位是比较靠后的。当然,对于郑家来讲,能够有资格参加这场宴会已经非常难得了。
那次宴会上,郑哲远远地看到了处在中心位置的林荣轩。只不过,林荣轩却不是在场年轻人当中,最耀眼的那个。最耀眼的那个人,是林荣轩的亲哥哥,林家现任家主的长子。
但是对郑哲来说,林荣轩的身份同样也是他可望不可即的。而然让他惊喜的是,开学第一天他发现林荣轩成了他的同班同学。还有比这更让人振奋的事情吗?
他在第一时间就把这个消息告诉了自己的父亲,而他父亲接到电话后,更是给他下了死命令:想尽一切办法,跟林家二少爷搞好关系。
郑哲的父亲老来成精,已经意识到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只要抱住了这个大腿,何愁将来的发展。为此他特意将郑哲的信用卡,改成了无限额的。就是为了方便郑哲去讨好林家二少爷,能够用一点钱换得林家二少爷的关照,这个买卖绝对划算。
而郑哲确实是这么做的,开学后不久他就已经和林荣轩搭上了线。军训的时候,还没有他表现的机会。但是军训过后的这半个月来,郑哲没少带着林荣轩四处吃喝玩乐。鞍前马后,可是说是无微不至。
前些日子,林荣轩让他打听两个人,他就知道机会来了。仅仅靠吃喝玩乐,还不能真正让林荣轩把他当朋友。出生豪门的林荣轩,什么东西没享受过?
只有把这件事办好了,让林荣轩心里舒坦了,才算有了点门路。
那个叫李坤的已经修理过了,接下来就轮到秦天那小子了。其实在心底,郑哲是非常感激这两个人的。没有他们,就没有自己表现的机会了。
“不过,那个叫秦天的似乎更让林老大恼火啊。否则,今天也不需要带林老大到这种地方来了。”郑哲暗暗想道。
今天他们要找的,是盘沙镇中的盘沙帮。这个地方是郑哲从南都市的一个哥们那里听说的,据说办事还是非常靠谱的。
林荣轩的确非常想对付秦天,只不过却不想动用自己手中的力量。一方面,林家希望他在外面行事收敛一点。如果动用配给他的那几个保镖,就会让家里知道。另一方面,秦天现在的身份不明,暂时不适合暴露自己。
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林荣轩非常好面子。当初他在听涛阁吃了这么大一个亏,都没告诉家里,而是想着自己暗中解决。在秦天这件事上,同样也是如此。
每个人都是自己对应的圈子,如果不小心让沪都市圈子里那些少爷大小姐们知道了这件事,林荣轩还真丢不起这个人。
……
“火哥,我听说前几天你和那青虎帮孙子干上了?”一个二十岁左右的小伙对着一个壮汉说道。小伙染着黄头发,打着耳钉,身穿紧身背心。露出的右胳膊,纹了一个蛇的图案。
而被称为“火哥”的壮汉,赤着身子,肌肉坟起,好几处地方都带着疤痕。浓眉大眼,头上光溜溜的没有半根头发,一看就是不好惹的主。
“这些杂毛,没事敢跑到我们盘沙镇撒野,也不问问这里是谁的地方。”火哥撇了撇嘴,十分的不屑。
“就是!想当年火哥您一把砍刀,从盘沙镇一路杀到青龙城,就没一个人能挡得住,这帮孙子哪是您的对手啊。”染着黄色头发的小伙连忙说道。
围在身边的另外几个人,也跟着一起附和,一时间赞美之声不绝于耳。
被提起了当年的英雄事迹,火哥脸上也是颇有得色。正因为那件事,他才做上了盘沙帮的第二把交椅。
一伙人聊得正欢,院子的木门却突然被人从外向里推开。有几个人迅速抄家伙站了起来,戒备地盯着前方。不过很快他们发现,进来的不过是两个身穿一身名牌的年轻人。
这两个人自然就是林荣轩和郑哲。从巷子进来后,往前走了大概三百米,就来到了这个院子前。
“你们是什么人?”染着黄头发的小伙问道。
林荣轩没有说话,一旁的郑哲却道:“我是来找火哥的。”
火哥站起来问道:“你是钱少介绍过来的?”
郑哲往后退了一步,林荣轩走上前来,说道:“看来他已经提前跟你说过了,那我们就直接进入主题吧。”
随后林荣轩从身上拿出一张照片,继续说道:“我要你打断这个人的右手。”
又转身示意了一下郑哲,后者赶紧从身上拿出一个信封,放到了火哥眼前。
“这里是一半的定金,事成之后,我会付给你另外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