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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7章 沈德勒名单 中二

被遗忘者酒吧。

先说下被轮了无数次的“骷髅喝酒往下漏”这个梗——据说还有人发明了两个杯子无限喝的办法,你们牛——骷髅喝酒他……确实往下漏。

但别急,听我说完。

在魔法世界,身体是连接灵魂与物质的桥梁。

如果灵魂足够强大,那身体其实可有可无。这些被遗忘者没死、也没变成无意识的骷髅兵,是因为他们的灵魂非常强大。他们曾是接近传奇的职业强者(一般人进不来这间酒吧)——在12级“凝聚真名”时灵魂经历过第一次淬炼,在16级后整体朝传奇转化,灵魂锻炼得益发纯粹和强大。

这样的灵魂,哪怕在无魔的世界,都能成为脱离身体行动、凭空显形的幽魂。如今他们的灵魂能驱使一副骷髅架子战斗;能正常的进行冥想;能通过振动空气聊天;能脱离物质大脑进行思索、回忆和创新……他们能干的事儿多了去了!

相比之下,喝酒又算得了什么。

而且那些被“灵魂”喝过的酒,会失去“酒”的概念和气息,穿过骷髅架子被随意泼洒在地上的,已经是别的东西。

再说当奥古斯汀将自己转化成完全巫妖之后,也帮他的顾客朋友完成转化仪式,并为每个人都做了一副“身体”——这份身躯有血液、能吃东西,能缓慢进行吸收消化。就是体温低,血液流动缓慢,新陈代谢速度极慢,几乎不能用来战斗。

但顾客们都极满意,战斗有原来的骷髅架子就够了(坚若钢铁)。新的身体能让他们再度品尝出酒的滋味儿,而不是用灵魂吸掉概念,已经是天赐之物!

如今沈言坐在吧台边,看到的就是这样一幅景象——整个酒吧内十来个多种族常客,三三两两的聚在一起喝酒聊天,几乎与普通酒吧没什么两样。

尤其是,随着奥古斯汀的仪式完成,除了陪在沈言旁边的两个之外,剩下的这些被遗忘者清一色等级都是16级巅峰,恰好顶着世界上限……感觉你们有点儿作啊。

至于沈言旁边这两位就更别提了,赤果果的无视了这个世界的顶棚。

吧台后擦酒杯的那位21级传奇巫妖,专职死灵系大魔法师;给沈言倒酒的是19级窃法者,达巴斯菲尔。这个达巴斯很好奇沈言为什么也长了两根大角,他的角跟霓虹灯似的变幻着符号。

“……你不能总拿酒当雇佣费,而且还是拿别人的酒。”说起这个,奥古斯汀也挺无奈。

你这个女士的继承人,到底是有多抠门啊!上次的雇佣费是酒,这次还是酒,而且还得自己去物主家里拿……结果酒吧里现在堆积着几百年都喝不完的酒。这些酒不用特殊方法根本就存不了那么久,用特殊方法成本上又很亏……因为其中没几瓶真正有价值的。

真正值得用时空凝固技巧保存的好酒,那必须从材料到酿造手法上都要千里挑一才成!而且年份、文化、口感,缺一不可。

“我们虽然都是被世界遗忘的人,但也不是用不到钱……让我们去抢又不好意思,半岛就这么大,我们也是要面子的。听说沈老板最近发大财,不如这次雇佣用钱付账怎么样?是屠神还是什么的无所谓,我跟菲尔加起来,你给个实在价儿!”

奥古斯汀擦着杯子,一副很社会的语气还价道。

他也没办法,谁让半岛上突然出现“手办”这种稀罕物呢,酒吧里不少死宅……手办的价钱卖的死贵不说,还不好直接去抢!因为这些手办都是孤儿院的孩子制作的,听说做一百个才有一个合格……是孤儿们的生活来源。

就算不要脸,可还有个“圣堂”组织在一旁虎视眈眈的,等着谁犯错误——圣堂在推广孤儿院过程中抄家都抄出经验,都懂得钓鱼执法了!

“付钱是不可能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了!”说起钱,沈朗台的嘴脸出奇的难看。

他从空间袋里掏出一瓶酒来,摆到柜台上。“我从某个……咳咳里翻出一些酒来,哎呀别说!那个味道,出奇的难喝!一股焦糊味儿不说,喝完之后,牙缝里还跟填了煤渣似的,又苦又涩!你说这样的酒还是人喝的吗?可有人跟我说这酒在环城还特别有名气,叫……”

“烟渣酒。”好多人跟着说道。

明明这么难喝的酒,可说着说着,酒吧里的一群人全都围到了沈言的旁边儿,眼神儿直勾勾的盯着那瓶酒看。

“唉~”奥古斯汀从沈言手里取下那瓶酒,拧开木塞,登时一大堆的酒杯伸到他面前。老奥给每个人都倒了差不多的份量,最后给自己和菲尔各斟满一杯,恰好分完。

“干杯!”奥古斯汀举起酒杯。

“干!”然后一哄而散。

之后,每个人都找个自己的地方,静静的品尝手里的那杯烟渣酒,酒吧内一时竟静得针落可闻。

“难喝!真难喝!”一个昂藏大汉,忽然趴在桌子上哭了起来!

“是啊,确实难喝……”

“嗯,我上次喝的时候,好几天吃不下饭。”

“烟渣酒,就是这个味儿。”

“不难喝不是烟渣酒,呜呜~”

……

老奥没理那些人,独自一人在柜台后喝着酒,可沈言觉得他的眼眶里似乎也有什么东西。

烟渣酒,环城第一难喝的酒,但这酒又因为特别有名,几乎每个到环城旅行的人都喝过……并为此终生难忘。

听说这酒是用大锻造厂的炉子和煤渣酿造出来的,最后还在充满烟灰的管道里涮了一下……估计是谣传。因为这酒的特点就是看起来清澈透明,毫无杂质,可喝起来一口煤渣。

偏偏环城人,爱的就是这份与世界不同。

“还有11瓶,成交?”

“……成交。”

情怀真的很值钱,我会乱讲吗?

*****

神祗其实和人差不多——只是有些人坐的太高,让人抬头都看不着,才让人幻想他们用的是金扁担。

亚特伍德就曾跟沈言聊过盔神,盔神在神国的时候其实一点儿都不像外人想象的那样死板,甚至还很风趣,并有点儿小心眼儿。

而且盔神做事也不像大家想象的那样一板一眼,面面俱到——就像亚特伍德死后,被盔神晾了好几年这件事。按理说一个重要的信徒回归神国,神祗总是要露面问候几句的,表面领导总要做做……但盔神觉得自己年纪大了,不想认识新朋友,因此就懒了。如果不是沈言,亚特伍德可能还要郁闷几年。

天鹅世界的诸神庭院也差不多。

同一神系的人住一起,关系好的住近些,方便常来常往;女神之间塑料姐妹,争风吃醋,当面亲密,背后撕逼……似乎和地面上的生活也没什么两样。

前帝国皇帝亚撒·康斯坦斯,帝国中兴之主。身为贵族神系的从神,就住在他的老师贵族与律法之神多米尼克·康斯坦斯的隔壁——没错,他的老师,与他争夺神力之人也姓康斯坦斯,其实是他血缘上的曾曾曾曾曾祖父!

难道说多米尼克是帝国开国皇帝?不,他是一个山贼头子……

这个人的故事太过久远,帝国又并没有专门记载历史的部门——就算有,那也是从开国皇帝记载起,谁会记载一个山贼头子?!

但多米尼克气运极佳,他死前实力达标不说(16级),还成功抱上了山丘之神(原始神)的大腿,死后成为半神!

后来随着文明神崛起,原始神退位,山丘之神自然是极不甘心让住世界主角的!它在自己窝里这么一扒拉,突然发现,哈哈~我特么这里还有人才啊!

多米尼克虽然生前只是个山贼,但他的后代竟然开疆扩土,从一个小国生生发展成横跨大陆的庞大帝国!

所以,你们文明神不是很牛吗?你们再牛逼,祖宗在我手里啊!

贵族法的确立一个关键性原则就是讲“血脉”而不是讲“实力”!那你们帝国高贵血脉的源头就是多米尼克啊!一个山贼,哈哈,好笑吗!什么狗屁文明神——咱们要么谁都别想好,要么就让我的小弟多米尼克来当这个贵族神系的头子!

最终,文明神系只能捏着鼻子,承认了多米尼克是贵族神系的第一人。

……

总之,多年媳妇熬成婆,后来多米尼克到底还是把他的老大山丘之神给弄死了,名正言顺的成了一个派阀的头子。然后他又有了别的野心。

作为一个魔法世界,贵族只是整个世界体制的一个补充部分,而非主导(真正的是神权政治)。但多米尼克不甘心啊,当了这么多年贵族神系主神,他是真心实意想在全位面推行以血脉为统治基础的政权体系。

并且他是真的认为——正因为他的种好,后代才能建立那么庞大的一个帝国,并且千年不倒!这一切都是他的功劳,后代不过是沾了他的光!因为如果你不姓康斯坦斯,你就什么都不是!

所以他不但积极谋求在文明神内更进一步,而且抢亚撒的信仰抢的也非常心安理得——因为按照贵族血脉传承的定义,我创造了你,你的东西就是我的东西!连你这个人也是我的!

亚撒·康斯坦斯到现在还没被气死,他真的是一个很能忍的皇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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