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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林小单!林小单!林——小——单——!”

天呀,好好的一个周末又被晨星给破坏了,在她又尖又细又高昂的巨吼声中,我不得不气急败坏地起来了。洗把脸,胡乱穿好衣服,我跌跌撞撞地走下宿舍。

“瞿晨星,拜托你不要一大早就在楼下咆哮!你的声音真的好难听。就是我不睡觉,你也要照顾一下整个楼的姐妹们呀。还有,就算真的有事,你随便叫个阿猫阿狗的让我听到就好了嘛,你那破嗓子我听得出,不用让全天下的人都晓得你找林小单……”

“小单,不是早就讲好了今天一起去看刘波的女朋友吗,现在都快来不及了,侬就晓得睡觉。”晨星满脸的气愤, 边说边拉着我健步如飞朝一辆出租车奔去。真是奇怪了,刘波的女朋友有什么好看的,我一点也不想去看,我宁愿好好睡一觉。可是晨星怎么就有这么大的热情,不就是一个丫头嘛,又不是火星人。

我是上了大学才认识瞿晨星的,她是上海本地人,平时和我住一个宿舍,到了周末就回家去住,当然她也常常在周末的时候杀回学校把我从床上吼起来。三年前,我还是一个不谙世事的腼腆的小姑娘。当时我从山东的小城市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考到上海,满心都是对这个繁华大城市的崇敬。我抵达上海的那天,是一个阴雨绵绵的日子。正赶上了江南的梅雨时节,一下火车,斜风吹雨扑面打来,冷冷的,我不禁一阵瑟缩,差点打了个喷嚏。可怜父母要锻炼我的自立能力,不肯送我,让我独自一人闯荡上海。实在找不到地方,我怯生生地叫了一辆出租车,在蛛网般的街道上绕了将近一个小时才找到我要去的住处。一路上,到处都是灰蒙蒙水淋淋的,连那些奇形怪状的建筑物也不例外。司机的上海话怪里咕咚的,让人摸不着头脑。“北京人看人都像外地人,上海人看人都像乡下人,广东人看人都像北方人,”独在异乡为异客的隔膜感悄然而生,我的情绪成了霜打的茄子,蔫了。想想,昨天还是在老家湛蓝的天空和明朗的日光下,转眼却到了大上海,老天爷阴着脸,雨水如同眼泪鼻涕一把一把的,一下子使我心情抑郁。

好不容易到了学校,当我怯生生地推开宿舍的门的时候看见一个长发及腰身材娇小的漂亮姑娘正努力地要把一个大箱子举到靠墙的架子上。当然那个架子对于她来说过于高了些,那个箱子对于她来说也过于大了些。于是我健步上去一把托起那个大箱子推到了架子上。她回头惊喜地看着我,却说了一句让我郁闷了很久的话:“侬是北方人口伐,北方的女生都好魁梧的来。”魁梧?我当时就晕了,承认我海拔比较高,足以让很多的男生无地自容,可是我自认还是很苗条的,和魁梧没有任何关系。不过很快我就原谅了她,因为后来我发现她的用词能力真的很烂,肯定是从小语文就没有学好。

上了车,阿星对司机说“南京路吉野家。”然后就开始了沉默。我看她不准备和我说话,心中暗喜,急忙靠在座位上开始打盹。梦见自己买足彩中了五百万,我高兴呀,高兴!我把所有的钱都装在了一个大麻袋里,偷偷地扛回宿舍,开始一张一张地数,天呀!我发财了,发财了!天呀!这些钱我怎么花呢?正当我努力思考的时候,那个大麻袋忽然飞起来正砸在我的脸上,压得我喘不过气来。猛地醒过来发现是阿星拿手捂住了我的鼻子,我急忙推开她,大喊:“你要谋杀呀?”她比我还生气“侬就晓得睡。睡!睡!早晚睡死侬。到了,还不快点下车。”我朝车外一看,吉野家就在眼前。我一边下车一边纳闷,阿星今天怎么了,脾气如此暴躁?平时她虽然用词不准确,常常丢三落四,可是脾气还是颇温柔,很少生气的。今天半个小时内已经对我发了两次脾气了。

我疑惑地走进吉野家,看见刘波正在窗户边上的一个座位上冲我们招手。我高兴地快步走了过去,说:“我还没有吃饭呢?今天你请客吧。”刘波一脸的无可奈何,“小单,侬什么都好,就是……算了,算了,这是我女朋友何月。”我这才看见他身边坐着一个姑娘。这女子20岁出头,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 鬓若刀裁,眉如墨画,面如桃瓣,目若秋波,见之忘俗。我不禁有些发愣,第一次见到这么漂亮的女孩,她要是再化化妆,放到电影上,绝对不比章子仪,范冰冰什么的差。那女孩见我看她便冲我笑了笑,又见齿如皓贝,眼如弯月。天呀,刘波从什么地方找到这么出众的女孩子。刘波看见我的表情,露出满脸得意的笑。我下意识的转头看了看旁边的阿星发现她的脸色无比的严峻。

晨星是我们班全体公认的美女,她是那种典型的小家碧玉型南方女孩,削肩细腰,细挑身材,鸭蛋脸面, 俊眼修眉,顾盼神飞。可是现在她顾盼神飞不起来了,一双精致的杏眼中装了几千斤冰霜,呼呼直冒寒气,等她看到刘波得意的笑容,那寒气几乎变成了杀气。

看这形势只有我出马缓解局势了。于是我先是礼貌地冲那姑娘回笑了一下然后大喊:“刘波,我饿了,我要吃牛肉饭。”刘波那一脸得意的笑立刻变成了愤怒。那个何月倒是笑了,温柔地问我:“早上没有吃早饭呀?”声音温宛如水。

我慌乱地点点头。她温柔地对刘波笑笑说:“那我们快点去买东西吃吧。我也有点饿了。”刘波明亮的眼睛中立马涨满无比的柔情,“好!”他微笑着看了看何月然后抬头问:“晨星侬吃什么?”晨星看见他们情意绵绵的样子脸都绿了。“阿拉有事,先走了。”她抓起外套就向门口走去。我一看她要走心中充满失望,怎么也得先吃完饭呀,我真想留下来吃完牛肉饭再走,可是我心里清楚,这个时候我要是不和晨星一起走,下次再见到她我的生命会有危险,于是我只好赶快拿起衣服跟了出去。

外面天气很阴,空气中充满了潮湿的味道。到上海后,每当冬天我都分外怀念我的家乡,在家里每年都会下雪,那是我最快乐的时光,我可以像个孩子一样,在雪地里疯狂地玩闹,我和妹妹两个人常常用雪把爸爸埋起来,虽然寒冷却孕育着无限的快乐。而上海的冬天不太冷,而且据说是越来越不冷。听说100年间上海的地表平均气温大约上升了15摄氏度,而世界平均增长水平则为06摄氏度。上海的冬天是没有雪的,只是经常下雨。冬天下雪那种雪花飘飘洒洒的感觉除了舒服二字是其他文字难以形容的,不用撑伞也不用担心会淋湿衣服,那时的心情也是舒畅的,若是冬天下雨那就不同了,天气很潮湿,本来手就冷为了不被淋湿还是要打伞,心情自然也会不自觉的就灰暗起来。不过看这天气又要下雨了。

我喊住晨星,上去挽住她的胳膊,她低着头不说话。我心里直埋怨晨星小气,见个比自己漂亮的姑娘就气成这样,真是不可理喻,简直就是白雪公主她后妈嘛,我以前怎么就没发现她这个坏毛病。作为她的好朋友,我得劝劝她,可是这怎么劝呢?我正在为难,晨星忽然问“依觉得那个女的漂亮口伐?”我看看她的眼睛,觉得还是以后再教育她,现在她心情不好,我还是安慰她一下吧。于是我装作很诚恳的样子对她说“晨星,我一直觉得你是最漂亮的。”

谁知听到这话她一点都不开心,气冲冲地就向前走了。晨星实在是个淑女,生再大的气也从来不骂人,就是自己在那生气。当然她那种脸色全天下人都晓得她是生气了,再不然就做些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害我一起受罪。我觉得她还不如骂骂人什么的让我来得舒服呢。

第二天是周一,早上我们有政治课。我伴随着上课铃声气喘吁吁地跑到教室,刚坐到晨星旁边就发现气氛不对,原来刘波这小子赶时髦把她女朋友何月带到教室一起来上课了。全部66人,64个都处于嫉妒的心情中。23个男生是嫉妒刘波居然能弄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41个女生是嫉妒何月居然长得如此无可挑剔,晨星由于昨天已经嫉妒过了现在似乎只剩下了气愤,虽然我不明白她气愤什么,可是我看见她那张黑着的小脸心里直冒汗。果然下课后她不肯和我一起去食堂吃饭,非要去看东方明珠电视塔,我没有办法只好和她一起坐公交车去。我发现上海人比较聪明,古文学得好,说话特别善于用倒装句,连公共汽车的报站器都把“车儿拐弯了,请拉住扶手”说成“车辆要转弯,扶手请拉好”。

我和晨星在东方明珠塔的最高层一圈圈转悠,把偌大个上海尽收眼底。黄浦江像条闪光的带子,蜿蜒着伸向远方,浦东的高层建筑群成了孩子们搭的积木,浦西大片民宅的楼顶,居然掠过了一阵阵鸽群,往日里总是灰扑扑的天空,今天也露出了一片湛蓝。我一下子想起了巴黎,觉得站在埃菲尔铁塔上的感觉也就是如此吧,当然这只是想像,我根本没有去过巴黎,但是在路过明珠塔上的自助餐厅时我们就碰到了两个巴黎人。当时其中的一个高个子冲另一个人吐了吐舌头,用英语说:“中国人可真是有钱了,瞧这价钱比在巴黎还贵。”我听到这话心里充满了民族自豪感。那个人对另一个人提议下去吃“麦当劳”,我晓得遍布上海各处的“麦当劳”既便宜又对胃口,是外国留学生用餐时的首选。晨星忽然心血来潮对我说:“小单,这两个人实在是有意思,我们跟踪他们好不好?”我别无选择,三年的经验告诉我,在晨星郁闷时最好什么都听她的。

于是我们跟着那两个人来到了“麦当劳”。看见他们一人要了一份“巨无霸”大套餐,那个漂亮的收银员小姐送给他们每人一只彩色塑料电子表,说是周末大派送,两个人估计是刚来到中国,汉语说得很勉强,很多事情都不太懂,当然更不懂大派送是什么意思,估计他们觉得拿了人家的东西总得有点儿表示,于是两人不约而同地从收银台外探过身子,想吻一下收银员小姐,不料小姐粉脸怒容,人直往后退,一个也戴着“麦当劳”红帽子的男人拍拍他俩的肩:“干什么,干什么,想调戏妇女口伐?”周围正在用餐的中国人也都围过来,不少人还怒目圆睁。两个人真的傻了,想弄个明白,可是平日里学的那些汉语一句也想不起来了,只好在众目睽睽之下端起盘子到一边去用餐。我和晨星看见这场面笑得简直直不起来腰。我们两个要了汉堡故意坐在那两个老外旁边吃了起来。听见他们在用英语讨论刚才的尴尬。

“为什么?我只是要谢谢她呀。为什么所有的人好像都生气了?”

“我也不知道?实在是太古怪了。中国人真是个神秘的民族。”

我和晨星几乎要笑岔气了,看了两个人来中国前连最基本的礼仪也没有学呀。后来我们兴致勃勃地跟着他们从“麦当劳”出来,走到江边的陈毅广场,一个人问另一个那个塑像上的人是谁?另一个人搜肠刮肚想了半天说大概是孔子吧,我和晨星再次笑翻。第一个人似乎聪明一些,怀疑地说:“孔子是两千多年前的人,怎么穿这么现代的衣服呢?”于是两个人对这塑像底座上的烫金汉字研究了半天,可是那几个字写得龙飞凤舞,看样子他们俩一个字也认不出来,于是他们就为塑像照了一张相,说是带回学校去问老师。

我和晨星这个乐呀,差点把肠子笑出来。经过这一番折腾,阿星的心情好像有所改善。我们两个嘻嘻哈哈地回到了学校。进了宿舍,看见李雁正在上网。她探出头看见是我们懒洋洋地说:“小单,周辉打电话找好几次了,让侬一回来就打他手机。”

“他为什么不打我手机呢?真是笨呀。”我边埋怨边向包里掏手机,可是怎么翻也找不到,“天呀!”我惨叫一声“我手机呢?”

“枕头下,响了好几次了。还讲别人笨,自己最笨。”李雁不屑地说。

我愣了一下,从什么时候起李雁开始用这种口气和我说话了呢?

我拨通了周辉的电话。

“侬一下午跑哪里去了?”他上来就质问我,很不高兴的语气。赶紧把电话拖到了外面细细和他解释晨星的神经表现。顺便解释一下,我们的电话线很长,足够延伸到宿舍的每一个角落,也足够把电话拿到门外面去打。我一开始以为只有我们宿舍的电话是这样,可是很快我就发现别的宿舍门口也总是有女生抱着电话机絮絮叨叨个不停,才明白人同此心,心同此理。

“对不起啊,我不是故意的。不要生气了。”我开始对他撒娇。其实以前我是个很干练的女生,雷厉风行,果断干脆,从来不腻腻歪歪的烦人,在食堂看见别的男女同学侬一口我一口的互相喂饭,恶心得起了一身鸡皮疙瘩,恨不得死了才好。可是不晓得怎么搞的,碰到周辉以后自己也变得粘粘糊糊的。撒娇呀,使小性子呀,任性呀,发嗲呀等等坏毛病一个一个都学会了。我总是抱怨说都怪周辉把我带坏了,但是每次晨星都一针见血地指出:“行了,侬那是本性暴露,晓得什么叫外因通过内因起作用吗?”

每次我一撒娇,周辉都会乖乖地投降,这次也不例外。

“我买了晚上的电影票。侬快下来,我在宿舍门口等侬。”他恼怒的语气很快就转为疼惜。

“哦,晓得了马上下去!”说完我开始换衣服。

站在镜子前,我看见一个穿着白色风衣的女孩,高挑的身材,白皙的皮肤,黑亮的眼睛,头发用一条白色紫花的手帕挽在脑后。现在很少有女生用手帕挽头发了,但我是个例外。小时候很多女孩都有各种各样漂亮的头花,但是我有的是各种各样漂亮的手帕。妈妈似乎是有手帕情结,于是我头上就整天变换着各种类型各种花色的手帕。一开始总是羡慕其他小朋友好看的头花,羡慕的最厉害的是一种红色白点的蝴蝶头花,求妈妈了久了,非要也买一只,但是妈妈终究也没有答应,慢慢的我也就死心了,任由着妈妈把手帕在我头上扎出各种各样的形状。再大一点,居然发现自己的手帕头花竟成了很多人羡慕的对象,大家都说别致好看,有些同学还缠着要学,于是开始为自己头上的手绢自豪,于是这手帕也就带到了现在。

我对着镜子笑了笑,偷偷地想,其实我也是个好看的女孩呀。正在偷乐,忽然听到李雁的冷笑:“哼!照了半个小时了,真不晓得在美什么!”

我再次愣住了,真的,李雁从什么时候起开始对我冷嘲热讽了呢?我依稀记得曾经有那么一段时间她似乎是我最好的朋友呀。

我下了楼,看见周辉站在他那辆破自行车前面等我,他还是穿着蓝色牛仔裤,白色T恤,干净清爽。看见我他脸上荡起微笑,随着他的微笑,我也情不自禁地嘴角上扬。

“小猪,侬怎么越来越慢了?”周辉给我取了各种各样的名称,其中他最常用的是小猪,因为他说我又馋又懒,就是头披着人皮的猪。

“人家是淑女。淑女出门总是很慢的。”

“厚脸皮。”他用力拍我脑袋。这种拍法是看起来凶狠,实际上中途就收住了力道,到达我脑袋时也就和抚摸差不多了。我冲他吐舌头,做鬼脸。

“美女,去哪?我送侬。”他接着和我闹着玩。

“我想去留学生食堂,我饿了,侬能不能顺便请我吃鸡腿?”

“没问题,上车吧。”

我熟练地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我想很多很多年后我都会记得在校园的路上,人潮涌动,我坐在自行车后面,靠在他的背上,不停地说呀笑呀。

他把自行车停在了食堂门口,我们进去吃饭,我要了我最喜欢的牛肉沙锅和一个卤鸡腿。周辉什么也没要,他说他吃过了。

在初冬的傍晚,空气中弥漫着微微的雾气,清冷潮湿,可是这个小小的食堂里却很温暖,我开心地吃着鸡腿,周辉微笑着看着我。

“小猪,侬上辈子肯定是黄鼠狼,只有黄鼠狼才这么爱吃鸡腿。”

吃完饭,我们高高兴兴地去看电影。看的是《大话西游》,很好很美的片子。又忍不住哭了,被周辉笑。

走出电影院的时候,心里的平静多过悲伤,好多事情一下子就看淡了,也第一次发现,电影说的不是爱情,而是人生。那样的如花美眷,那样的爱恨痴狂,不过是人生经历的种种,到最终,亦无法落到实处。一次次对于生命经历的回溯,不过是平添一段新愁,至最后,亦终究镜花水月。但是还是看不破,还是贪爱恋,因为,没有人把我们的心剖开,成全我们看到自己的心。至尊宝是死后重生的人,他仍旧在紫霞的爱恋中不能自拔。即便是看到那个在城头上正在为爱苦恼的陌生女子,仍旧会情不自禁,以自己的灵魂来对她说:我会一辈子留下来。所以,我们可以理直气壮地经历,而所有的爱情,无论结局怎样,毕竟在开始的时候,都是那样的甜美,那样的使我们沉醉。

故事总得有个结尾,所以,紫霞成了绝唱。至尊宝永远永远都不会忘记她了,因为故事至此,他,已经失去了再爱的能力,只剩下无尽的责任和险阻;她,在最后的位置里,穿着嫁衣,貌美如花,痴心如海,完美得如同心口上一颗泪状的朱砂痣。所以,在人生中,我们总还要留一个人在心上,如同黑暗中的一点烛火,在所有不如意的时刻,都有一丝光亮。

“喂!”周辉拍我脑袋,“想什么呢?”

我冲他笑笑,“没什么,怎么了?”

他用手向前一指,“你看,那是谁?”

我顺着他的手一看居然是刘波和他的天仙女朋友何月。上去和他们打招呼然后一起去学校咖啡厅喝东西。我第一次那么近距离地看何月,在咖啡厅柔和的灯光下,她眉目如洗,高兴的时候,眼睛就笑成了月牙儿,有些孩子的神情。她的脚步轻盈,在我的感觉里,她就像一只游来游去的自由的鱼,可以游到任何地方,何况一个人心里。真的是极品的女生呀,我在心底暗暗惊叹。

我们要了一壶菊花茶,开始煮茶论天下。然后我才晓得何月是上海某学校外语系的系花,刘波有一天去那个学校的哥们儿那蹭饭的时候偶然在食堂碰到了她,惊为天人,从此开展了热烈的追求。他左青龙,右白虎,使出浑身解数,用尽看家本领,击退了一个又一个竞争者,终于取得了胜利。当然用他自己的话说这其中也充满了艰辛汗水心酸血泪。

据何月说她最感动的一件事情是前几天她过21岁生日,刘波送了她一捧娇艳的玫瑰花。这本来没有什么特别,但是特别的是这捧玫瑰只有20朵,和玫瑰一起送来的还有一张卡片,上面写着“还有最美的一朵是侬”。何月被深深地打动了,从这件小事上她看出了刘波的诚意和才气,于是羞答答地同意成为刘波今生永远最美的玫瑰。

听到这,我趁何月低头喝茶,狠狠地瞪了刘波一眼。这小子,脸皮真厚,这招用来骗骗学外语的小姑娘还行,可是却骗不了我中文系的才女林小单,我可是知道得很清楚,这招是台湾的李敖大师发明的,用来骗一个17岁的小姑娘,倒是让刘波用上了。

“刘波,你小子够厉害,能用这招骗到这么漂亮的女朋友。”

刘波嘿嘿地笑了起来,边笑边冲我眨眼,生怕我揭穿他,“什么叫骗?我们是有缘分才在一起的。要讲骗,周辉才是真……”

“刘波!”周辉断然喝住他。

不过为时已晚,我已经反应过来了,“什么?讲清楚,周辉怎么?讲啊!”我着急了。

刘波非常为难,用力地挠头,可怜兮兮地看看我,又看看周辉,不知所措。

这时何月轻轻地笑了,“小单侬先别着急,这件事情我晓得,其实真是件小事,我觉得还蛮有意思的。”

“什么?”我更糊涂了。

“周辉,不如告诉小单吧,反正也没什么,侬不告诉她她反而要疑心了。”何月轻轻地对周辉说。

此时我心中充满了好奇,真是没有想到周辉居然骗我。周辉骗我?完全没有可能嘛。不过现在我一点也不生气,事实上我们在一起两年来,我从来都没有真正生过周辉的气。与此同时,我也没有忘记佩服何月,她是真正的淑女呀,轻轻地笑,温柔地说话,永远都是气定神闲的姿态,真是让我们这些伪淑女汗颜。

周辉低下头,“小单,我一会就告诉侬,但是侬先答应我别生气,好不好。”

“周辉!”刘波一脸的无奈,“侬在我们面前总是一副大男子汉的样子,一到小单这儿就低三下四了,真是一物降一物呀。”

“刘波,你少讲风凉话,你在何月面前不也是毕恭毕敬的嘛?还有脸讲我们家周辉。”我立即反唇相讥。虽然周辉骗人一案还未查清,可是要是有人敢和他作对,我依然会毫不犹豫的维护他,正如我一直所作的那样。

“好,好,我错了。小夫妻慢慢算账吧,我们可是要先走了。”说完就和何月手拉手的出去了。

“周辉,讲吧,到底是怎么回事?”我开始装成怒气冲冲的样子审问他。

“侬先答应我别生气。”

“不行,我都不晓得是什么事情,怎么答应你不生气?你先讲吧。”

“小单,我早就想告诉侬了,只是一直没有机会。我真的不是故意的。”

“那快讲呀,到底什么事情。”

“侬还记得我们是怎么走在一起的口伐?”

我和周辉是怎么在一起的,我当然记得,永远都会记得。

那是大一的时候。那时刚进入大学没多久,同学还没有认全呢。那天和班里几个同学一起去滑旱冰,第一次认识了周辉。其实他不是我们中文系的,他是学信息工程的,但是和我们班的刘波是从一个中学考过来的,关系很好,于是那天刘波就把他一起叫上了。

高中的时候也滑过几次旱冰,但是技术依然很差,穿上旱冰鞋就开始胆战心惊。我和李雁手拉着手战战兢兢的绕着圆形的场地慢慢滑着,忽然迎面一个人呼啸而来,正从我旁边擦过,可怜我笨拙地想要躲避他却不幸把自己和李雁一起带倒。两个人歪歪扭扭地倒在地上,互相搀扶着挣扎着想要起来,却是互相牵连,谁也起不来。正在为难,身后一双有力的手把我抱了起来,不及多想伸手抓住他,另一只手拉起了李雁。回头看才发现是周辉。大家都笑笑,礼貌地说谢谢,就和李雁继续手拉手地又滑起来。两个人渐渐找到了感觉,越滑越快,听着耳边有风呼啸而过,好爽的感觉。一会热了,李雁提议去喝可乐。场地周围就有很多卖饮料的摊点,李雁提议时我们正好就经过一个卖可乐的地方,于是两个人急转弯到旁边去买可乐。忽然听见砰的一声,一扭头就看见周辉摔倒在围栏下,赶紧跑过去扶他,他抱怨说滑得好好的,怎么忽然就转弯了,一点也不为后面的人着想。我一听这话就忍不住撇了一下嘴,哼,自己技术差,倒怪我们,后面那么多人都没事,怎么就你一个人摔倒了?还是李雁心肠比较好,不停地向他道歉。

不管他们,我一个人就去买可乐了,当然李雁是我的好朋友,我得给她买一杯。买完发现李雁和周辉还在说话只好慢慢滑过去给李雁送可乐。周辉大为不高兴再次抱怨说:“侬就不晓得多买一杯呀。”我是一个非常讲道理的人,觉得自己这么做是有点太不顾同学情谊。于是说:“对不起,我不晓得你要喝什么,你要可乐吗?你要我再去买。”他却一下子愣了,大概是没想到我居然是这么厚道的姑娘。随后他自己到是觉得不好意思了,说等玩完请我们吃夜宵。于是玩完了,大家一起去吃夜宵。那次去的是永和豆浆,永远记住了这个名字,以后无数次地去其他的分店,每次都会想起那次的情景。半夜2点才回去睡觉,第二天中午醒来疑心昨晚是在做梦。后来等我们很熟了以后有一次周辉告诉我,那天其实他一直跟在我们后面担心我们再次摔倒,谁知我们忽然来了个急转弯,他一心盯着我们没有注意看路才撞到了围栏上,让我感动了很久。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发现周辉原来是个很惹人注意的人,据说是因为他比较帅。首先是个子很高,有181厘米,其次是长得也不错。后来还听说有不少女生都喜欢他,这年头,女生真是越来越好色。听到这些传言后我仔细观察了一下他觉得还可以,于是也挺喜欢他的,但是喜欢就喜欢了,我从小到大不晓得一共喜欢过多少人,不在乎多一个了。

大学第一学期,我选修了《红楼梦》诗词赏析课。《红楼梦》是我最喜欢的古典著作之一,虽然谈不上精通,但是确实是喜欢,对其中的绝妙的诗词更是感兴趣,于是选了这门课,被晨星笑为附庸风雅。

记得那时候我和晨星还不是太熟,那时李雁似乎是我最好的朋友,我们都是千辛万苦地从山东考到上海来的,老乡的身份使我们很快熟悉起来。她是个性格有些古怪的女孩,但是为人非常热情,对我更是非常非常的好,长这么大我还没碰到过这样对人好的人。我们家虽然谈不上富裕,但是从小父母都极为宠爱我,我长这么大洗碗的次数不超过两位数。刚来到大学,人生地不熟,我觉得特别孤单无助,那时我把李雁当亲姐姐一样看待。再强调一遍,那时她对我真的是非常非常的好,她帮我打水,叫我起床,替我占座位,送我去医院,每天用自行车带着我去上课,无微不至地照顾我。不管干什么事情,我们总是同进同出,形影不离,《红楼梦》诗词赏析课当然也不例外。

其实李雁不是太喜欢《红楼梦》,她说看着肉麻,她比较喜欢金庸。当时我们院的副院长李教授亲自给我们上一门叫《古典文学鉴赏》的课,有次他让我们写一篇随笔,题材不限。李雁写了一篇《金庸笔下最美的女子》,得到李教授很高的评价。那篇文章确实也是精品,我看了一遍就记得很清楚,那个文章大概是这样的:

首先,阿紫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女子——切记,是女子,而绝非女人。女人即使再美也是俗的,而女子则不同。她们才是一种美丽的尤物,是让人怜爱,让人不禁怜香惜玉;女人,充其量不过是毛色发亮的动物。

金庸笔下自然以女人居多。好比王语嫣,用“花痴”来形容她实在是再贴切不过了,整天一副智商低下,眼神呆滞的样子,“表哥”前,“表哥”后的,段誉被她电到实属天下十大憾事之一。顺便提及,段誉的遭遇实在像透了古代妓女爱情故事中那些个倒霉的公子哥儿,唯一不同的是,妓女们爱的是钱,而王语嫣爱的是她的表哥。黄蓉也是女人,她虽然聪颖美貌,但其行事作风处处显露着“小家子气”,实在不登大雅之堂。至于其余那些个芳艳,大致也与上同。好比,赵敏是黄蓉的翻版,小龙女更是王语嫣的“同素异形体”。而女子,大概也只剩下郭襄、钟灵姐妹们了。阿紫,便是众女子中最最可爱,与众不同的一个了。

男子若是有“真汉子”、“大丈夫”之称,那阿紫便是“真女子”了。阿紫的爱从始至终都是轰轰烈烈,惊天泣地的。她爱便爱了,不用旁人理会,尽管萧峰的年纪几乎是她的一倍,尽管萧峰至死都只爱阿朱一人。但阿紫就是爱了,而且爱得不折不扣。就那一份胆气又有何人及得上?我们暂且不去谈论什么爱情究竟应该是占有还是付出,单凭阿紫那一份“至死不渝”便足以让天下间自称“为情所困”的“痴情种子”们汗颜不已了!

对阿紫的印象再深莫过于两段:其一,是阿紫耍性子,在雪地中一卧不起,逼萧峰近身,再用一枚毒针射他。虽然后来阿紫反被萧峰打伤,差点就此追随阿朱而去。但她之所以这样做的原因全在于她爱萧峰,想让萧峰一辈子在她怀里,这是一种致命的爱,爱得令天地失色,鬼神同泣。阿朱即使在世,也未必抢得过妹妹。

其二,便是最后雁门关那段。萧峰自杀,阿紫亦不愿独生,为爱殉情本是小说中常有的情结,否则杨过又怎会寻死寻活的。可是阿紫在临死之前还不忘萧峰生前嘱托她要好好照顾把眼睛挖给她的游坦之,阿紫为了在阴间不被姐夫呵斥离开,而挥手挖出了自己的眼睛,还给游坦之。这一种对爱的执著又岂是那些个凡芳俗艳比得来的?!说她任性也好,刁蛮也好,这世间像如此痴情的女子又有几个?所谓萧峰的绝世武功,天下无敌都是假的,他这一生最最幸福的莫过于有阿紫爱他!

实在是好文,不过言归正传,李雁为了我还是选了《红楼梦》诗词赏析课。于是每个星期三的晚上,我们两个都会兴高采烈地爬到四楼听近60岁的秃头老教授用抑扬顿挫、激情饱满的声音或吟诵或讲解那些绝妙的词句。

奇怪的是,有一天我们忽然在那个教室里发现了周辉。是李雁先看到他的,他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穿着白色的T恤,低着头,不晓得在干什么。那段时间我觉得他老是低着头,但是后来我们在一起后他就好了,一下子变成了一个精神抖擞的小伙子。下课后我和李雁过去找他。

“你怎么在这儿?”李雁奇怪的问他。

他半天没有说话,我等呀等以为他不准备回答了,结果忽然听见他说:“我选了这个课。”

“那你前几个星期为什么没有来上?”我马上反问他。

那时周辉似乎是个脾气很大的孩子,被我这么一问,马上就生气了,皱着眉头质问我“我不愿意来怎么了?”

现在想来,我真是觉得自己挺傻的,是呀,人家愿意来就来,不愿意来就不来,我干什么这么认真地质问人家。不过我这人就是这个毛病,见不得漏洞。发现别人的话有疑点一定立马指出,生怕别人听不出来,顺便彰显自己的逻辑缜密,到现在也还是这样,难怪周辉总是提醒我在公众场合最好保持沉默。

但是当时我太年轻,觉悟不够,被他那么一问也马上就生气了。

“我问问怎么了。不愿意说就别说呀,凶什么凶?”

他用一双明亮的眼睛等着我,里面烈焰熊熊。我也用自己明亮的眼睛瞪着他,看他敢把我怎么样。

李雁在一旁可是傻了,她怎么也没有想到事情怎么会毫无征兆地发展到这一步。最后她没有办法只好连哄带骗地把我拉走了。

下一次上课的时候又看见了他,我正准备摆出臭脸对他怒目而视,他却走过来,低着头,面无表情地对我说:“对不起,上次是我态度不好。”

我真是吃惊不小,上次莫名其妙地和我吵架,现在居然又莫名其妙地向我道歉。不过我们也没有什么深仇大恨,既然他这么大度,我也不能小家子气呀。于是我赶紧在脸上堆出笑容:“不好意思,是我不好,应该是我说对不起的。”他看见我的笑容目光变得柔和。

那节课他坐在了我们旁边。

下课后他告诉我他一直都喜欢《红楼梦》,所以才选了这个课,他还说他一直很爱好文学。我噗哧一声就笑出来了,什么年头了,居然有人一本正经地说自己爱好文学,感觉真奇怪。按现在的风气,就是你真爱好也不能一本正经地说自己爱好文学呀,太土了吧。

他看见我笑了,自己也觉得不好意思,忍不住也笑了。

后来的《红楼梦》诗词赏析课他就一直坐在我身边。他学习很认真,每节课都准时到。有时我和李雁有事或者想偷懒,就会拜托他好好记笔记,结果发现他笔记又全面又整齐,实在是笔记中的上品,于是我和李雁就干脆不做笔记了。到期末考试的时候,我们背诵用的都是他的笔记。我记得那个课我和李雁都得了优,周辉说他也得了优。

就是通过那个课我们才熟悉起来,慢慢成为朋友。

大学的第一个学期飞也似的过去了,终于可以回家过年了。终于我又可以回到我美丽的家乡了,终于可以听到熟悉的乡音了,高兴呀高兴!我在家里整天吃了睡、睡了吃,日子滋润极了。可是有一天晚上我接了个电话,居然是周辉。他胡乱说了几句,我胡乱答了几句,他突然就沉默了,我以为掉线了,“喂”好几声,正准备挂了,突然又传来他的声音。他说:“其实也没什么事,就是想听听侬的声音。”我一下子就蒙了,这话听着怎么这么像爱的表白呢?我还在发愣,那边电话已经挂了。

为了他这句话,我好几个晚上没有睡好,一想起来心就怦怦跳个不停。生平第一次居然暗暗盼望开学,真的,虽然我极力否认,但是内心深处我真的开始盼望开学。

开学后就可以见到他了。

其实我这样是有历史深层次原因的。

我一直都喜欢理工科生的,这喜欢,没有特定的人,只是一个模模糊糊的印象,甚至是一种向往。当年,我看到一个文学杂志的宗旨时,不由得心动,再微微地笑:“我们的宗旨是,自然、质朴、平实、亲切。”对我来说,这哪里是文字的宗旨啊,这就是我想像中的理工科生。

我的堂妹总是笑话我,她对她的男朋友说,我姐,哈,看到个会修电线的,眼睛都会放光。事实来自于,她在我的房间里,修好了我的台灯,修好了我的电话,把她自己的闹钟拆开又组装好,实习的时候,做了个榔头,向我炫耀;一度要送我一个小小的齿轮做钥匙串。

每次她摆弄完一样东西,拍拍手掌,斜斜地看着我说“小意思”时,都会让我羡慕的不得了,我总是瞪大了眼睛,仰慕地看着她至少30秒。

我这个堂妹学的是材料物理。

至今想起来,她最牛气的一次,在电话里大声地吆喝我,“你打电话给我干什么?晓得我在做什么吗?我在画图!!!”我吓得不敢再罗嗦,我想,她的意思是,她在做一件大事,那大事我永远不会,我永远只能在一旁懵懂。而我自己变成文科生,纯粹的文科生,实在不是一种偶然。

想当初上小学时,我还是很热爱数学的,我们市的数学竞赛,我也拿过奖,至于后来,中考53分的数学成绩,实在不是我的过错。只怪有一年刮大风,在户外,吹落了我的数学老师头上的假发,突然看见她秃秃的头顶,我觉得很恐怖,从此以后,数学课上,我都不敢抬起头,看到她我就忍不住想起大风下她那秃秃的头。哎,她带着假发实在是个美丽的女人,但是,但是,那假发的吹落给我带来严重的心理伤害,我只好看遍金庸古龙梁羽生温瑞安加上琼瑶三毛严沁岑凯伦打发悠悠的初中数学课时光。

那年数学满分是120,我考了53。这不奇怪,奇怪的是,我的邻居考了118,而我,物理化学和数学加在一起是119。

更奇怪的是我居然还上了高中。

直到高三分班,我的优势才凸现出来——因为我背书快。

新来的语文老师是个小老头,长得像历史书上非暴力不合作的甘地;这位老师教得很认真负责,可以称得上懂得教学艺术,虽然我们的升学率很低。他太喜欢我了,总是提问我,因为我真的在家背书,我不会给他丢面子。那些长长的诗啊,给我昔年带来多少荣耀,在我最没有自信的高三。

若干年后,我坐在出租车里,电台放着配乐的诗朗诵,我的身边坐着我的一个中学同学。

“醉不成欢惨将别”广播里的声音一停顿,我睁开惺忪醉眼,接到“别时茫茫江浸月。”同学看看我说,“才女啊!”我白了他一眼,说:“你忘了,这是高三课本上的,龚老头当时最喜欢提问我,我背得最熟,最快,尤其这首《琵琶行》。”

我还记得《孔雀东南飞》;还记得“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还记得“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那些都是我的记忆,属于高三的记忆。

我有什么办法,我是文科生的料嘛,我做不了理科生的。

有一次寒假在家我不无焦虑地对我堂妹说,怎么办?生产力是你们推动的!

我堂妹点点头,“是啊,文科生有什么用?”“哈哈”,她大笑起来;我生气了“喂,我也认识不少才子的!”“才子?”我妹妹快疯掉了。她说:“什么是才子?哈哈,才子?你认识的才子会对对子吗?”我想一想,摇摇头,我愧不能言,要是以这个为标准,我还真不认识才子。从此后,遇见文学男青年,我第一反应,就是,他会对对子吗?

我夹着我的梦想,到处寻觅,可是冷冷清清。

我的身边都是文科生,我见不到理工科生,那种自然质朴平实亲切的理工科生,文科生不是不好,但是大部分和我想像的出入太大,我觉得他们没有担当,因为女生太多,他们被宠坏了,又沾染了女孩子的婆婆妈妈,我不喜欢会写诗的男生,尤其那种写了诗还不会喝酒不会踢球的。

我是读武侠长大的女生,喜欢仗剑走天涯的感觉,看着那扶着丫头,吐两口血,看白海棠开了没有,吟诗两句的《西厢记》型才子,我实在不待见。

我喜欢理工科男生,我一直都喜欢,而周辉,他是学信息工程的,他就是我梦寐以求的理工科男生呀。那么,这样,我对他如此梦绕魂牵也就不足为奇了。

终于开学了,我一直盼着能够在校园里偶然碰到周辉,可是校园忽然变得好大,怎么也碰不到了。

我开始喜欢去找刘波,看见刘波我觉得好亲切,他是周辉的好朋友呀,他和周辉上过同一个高中,他身上似乎还残留着周辉的味道。我觉得我疯了,我一定是疯了,为什么我的脑海里充满了周辉,所有的东西我都能和他联系起来。

就这样过了半个月,还是没有见到周辉,我几乎要崩溃了。李雁最先发现我的反常。

“小单你没事吧,怎么整天失魂落魄的?”

我勉强冲她笑笑,“我没事。”我真的没事吗?

好在事情很快出现转机。那天李雁去参加老乡聚会了,我只能一个人上自习,一个人好寂寞,可是回到宿舍也没有什么意思,那时候我还没有买电脑,还没有学会整天在网上晃来晃去,仍是一个健康向上的学生。于是我很刻苦地在自习室待到11点,最后自习室要锁门了,我只好无精打采地收拾东西,无精打采地往宿舍走,这时校园里已经没有什么人了。从教室到宿舍的路上要经过一条小路,路旁边种着高大的法国梧桐,可是居然没有路灯。我看着这黑黢黢的路,在看看寂静无人的四周,心里直打鼓,要勿要绕路走呢?算了,就50多米,一鼓作气跑过去算了。于是我深吸一口气,拔腿就往前跑。跑到中间,我左右看看,四周依然是静悄悄的,没有发现什么异样,我有点放心了,于是放慢脚步开始慢慢走,边走边暗中感叹自己的勇敢,顺便抱怨校园基础设施建设太不完善。忽然,发现身后有脚步声,我心头一紧,正要回头,被人从后面拦腰抱住。

“啊……!”我凄厉的喊声响彻云霄。

后面那人赶快用手捂住我的嘴,慌乱地说“别喊,别喊!”

这时候我想起很久以前老师就教导我们说面对坏人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千万不能被左右,首先要用气势压倒他,而且千万勿要放弃反抗。于是我开始拼命地挣扎,我用脚踹,我用手抓,我用牙咬,我用头撞。此时我分外庆幸自己留着长长的指甲,他捂住我嘴的手已经松动,肯定是已经被我抓破了。机会难得,我正打算用最高的音频喊救命,却听到后面那个人紧张而急迫地喊:“小单,是我!”

咦!他居然晓得我的名字,我回头一看,居然是周辉。

“周辉?”我茫然极了,疑心自己在做梦。

他低着头,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五官。

最初的震惊过后我想起了要自我保护, “周辉,你干什么?”我后退两步质问他。

他却转身就走。

我真是疑惑极了,恍恍惚惚地走回宿舍。

“小单你怎么了,失魂落魄的?”李雁问我。

我虚弱地冲她笑笑说没事。其实我和李雁之间是没有秘密的。可是不晓得为什么,我不想告诉她刚才发生的事情,至少现在不想告诉她,我要自己先想想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一晚上噩梦不断。

第二天早上我迷迷糊糊地被李雁叫起来去上课,睡眼朦胧地走到宿舍楼下,居然发现周辉正站在不远处。我马上就发现自己不会走路了,两条腿不晓得为什么变得如此僵硬,胳膊也不晓得应该如何自如地摆动。

“小单。”听到他在叫我。但是由于怀疑是自己的幻觉我没有马上停下脚步,继续艰难地向前走,耳朵却竖得高高的。

“小单。”谢天谢地,他又叫了一声。于是我顺理成章地停下了看着他。

他走过来,还是低着头,轻轻地对我说:“我想和侬谈谈。”

天晓得我心跳得有多快,怦怦的心跳声,撞击着我的耳膜,不晓得别人会不会也能听到。我艰难地点点头。

“小单?”李雁在旁边喊我。

我这才想起来李雁还在旁边,赶快对她说:“你先去上课吧,我一会再去。”

她看看我们,眼睛里充满疑惑。

再后来就是周辉艰难地告诉我他喜欢我,希望我能做他的女朋友。

我等这一天等了一万年了,现在真是恨不得冲到他的怀抱里。可是在这种时候作为女生怎么也要矜持一下,我努力压制自己激动的心情,低着头不说话。

他看见我这种反应,可能是绝望了,再一次转身就走。

“周辉。”我慌忙喊住他。他停住脚步转过头,清亮的眸子里充满了期待。

“要是现在有人肯带我去肯德基吃鸡腿我就做他女朋友。”当时我觉得脸上好热,头上直冒汗,恐怕要达到着火点了。

从此我们就开始了我们幸福的恋爱。

我从往事中回过神来,情不自禁地笑了。

“小单,侬那天晚上叫得真是厉害,真是把我吓坏了。”

“你还好意思说我。真不晓得你怎么想的,居然在深更半夜趁我一个人的时候忽然从后面抱住我,我能不叫吗?我才真是被你吓死了呢。”

“其实那天我一直在跟着侬,我想告诉侬我喜欢侬,可是一直都没有勇气。等侬在那个路上走时,我看周围一个人也没有,觉得是个好机会。那天我下了决心要告诉侬,我一心一意地在考虑要怎么告诉侬,根本就没有考虑其他的。我看见侬一个人不慌不忙地在前面走,我想从后面抱住侬,然后在侬耳边告诉侬我喜欢侬。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我以为这样会很浪漫。谁想到侬把我当成流氓了。”

“你真是笨。我看上去是不慌不忙,其实心里正紧张得要死。被你那么一吓,当然要拼命叫了。笨也,你就不能找个好一点的机会,多浪漫的一件事情被你弄的这么糟。”

“好了,是我不好。但是那一段时间我正被对侬的感情所困扰,几乎失去了基本的逻辑判断力。”周辉很委屈地说。

“唉!我差点忘记了,你还没讲是怎么骗我的呢。”

“其实真的是小事情,早就想告诉侬。可是一直觉得丢人就没有好意思讲。”

“到底是什么呀。快点讲呀。”

“也没什么。就是那个《红楼梦》诗词赏析。其实我根本就没有选那个课。但是有一次从刘波那听说侬在上那个课,我就鬼使神差的也去了。第一次和侬吵了一架,回去想想觉得自己不对,就又去了一次。后来就忍不住次次都去了。侬让我记笔记,我还认认真真地记每一次笔记。最后还硬着头皮参加了考试,还骗侬考试得了优。”

“啊?就这件事情呀?”我觉得好失望,“还有吗?”

“还有,我告诉侬我喜欢《红楼梦》,其实我一点也不喜欢。为了防止露馅,我专门买了一本,认认真真地从头看到尾,真是痛苦呀。可是后来侬居然一次也没和我谈过《红楼梦》,我觉得好失望,早晓得就不那么痛苦地看那个书了,简直是折磨人。”

“啊?就这样呀。我真的好失望,我以为你会讲出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情来呢,原来就这么件小事呀,害我白紧张了半天。”

“侬真的不生气呀。”

“我为什么要生气,我觉得你好可爱。”

他忍不住笑了。“我想侬也不会生气的,但是还是一直没有告诉侬,因为我觉得太丢人了。我怕你会笑我。”

“当然要笑,大笨蛋。”

周辉挠挠头又笑了,“那段时间真的是觉得自己不正常,我特别恨自己,可是又关不住自己。自从那次滑旱冰回来,我就一直想着侬。我特别想和侬说说话,就是不说话,能看到侬我也觉得特别幸福,一看见侬笑起来,我就忍不住也笑起来,一看见侬皱眉头,我就忍不住也皱眉头。我以为自己是疯了,一开始我想控制一下自己,因为我觉得一个男子汉怎么可以为一个女孩子失魂落魄的,太没有阳刚之气了。可是就是忍不住,越不想去想侬就越想侬。后来偶尔听见刘波说侬在上那个诗词鉴赏课就也去了。我本来想和侬熟悉一下,消除了距离和神秘感,可能会好些。但是没有想到越见侬就越想见侬,后来竟然开始希望分分秒秒都和侬在一起。刚和侬分开就开始想侬。寒假在家的时候,我特别特别想侬,那是我第一次盼望开学。开学后,一来到学校,我放下行李就去找侬,但是我走到侬宿舍楼下停住了,因为我想不出来找侬干什么。那两个星期我常常会在宿舍楼下等侬,看到侬下来了就躲开,然后在后面跟着侬。经过两个星期的思考,我觉得这样不行,我下决心要告诉侬,让侬做我的女朋友。我都想好了,侬要是答应我当然最好,侬要是不答应,我就逃课去青海徒步旅行一个月,回来后就一辈子不再见侬。”

“小单,侬不晓得,那段时间我过得辛苦极了。一见到侬我就不能自如地说话了。那时看见侬的感情很复杂,又想亲近侬又恨侬,要不是侬我怎么会变得这么奇怪。所以那时候脾气也很古怪,动不动就发脾气,我自己都控制不了。小单,真的,我自己也觉得好奇怪,怎么会第一次看见侬就喜欢侬呢,以前我从来不相信一见钟情的。”

我真的蒙了,这是周辉第一次对我说这些事。那天早上他请我吃了鸡腿后,我们就开开心心地在一起了,以前的事情根本就没有提过。周辉不是那种嘴巴甜的男生,不会把甜言蜜语放在嘴上。他会无微不至地照顾我,宠我,体贴我,但是从来没有腻腻歪歪地说过我多么多么喜欢你。一开始我不晓得他的脾气,整天粘粘糊糊地问他“你喜不喜欢我。”有一次他被我问烦了,直接对我说:

“小单,喜不喜欢不是说出来,是感受出来的。整天问来问去有什么意思呀。我喜不喜欢侬侬自己感觉不到口伐?”

他这样一说我立马觉得自己无聊得要命,干脆再也不问了。

但是这次他居然如此认真的对我描述他曾经是怎么的为我心碎憔悴,我感动得一塌糊涂,别说责怪他骗我了,我当时恨不得立刻去为他赴汤蹈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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