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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我那戏剧化的高中时代,最终以一个差强人意的高考成绩狼狈落幕。至于考试失利的原因,父母已为我分析过多次,不过结论我早就忘得一干二净,连那个分数究竟由哪三个数字组成,我也没什么印象了。

在这所二本中倒数的理工大学中,一晃眼已经过去两年了。但是,这日子仿佛从没开始过一样,找不到任何存在过的痕迹。我对于大学生活的记忆就像是一滩白水,无论倾倒多少次,都会慢慢蒸发变干,最后留不下什么可供回忆的残渣。

此时此刻,我正躺在寝室里上铺的床上,睡眼惺忪。我听到清晨的鸟鸣,盥洗室里集中的洗漱声,还有室友们一一离开寝室的声音,不过没有什么能把我从睡梦中唤起。每一觉都睡到自然醒,是我把大学生的自由权利用到极致的一种表现,而具体的做法是:从不选一大早的课。

我很庆幸自己抢到的是上铺床,这样,我一睁开眼睛就能对着雪白的天花板发呆,一发就是很久。尤其是大白天,室友们都不在的时候,明媚的阳光透过蓝色的薄棉窗帘散落在屋里,周围安静得只听见时钟滴答的声音。我就像活在一个空白的世界里,一切都惬意、安详,我周遭的整个世界仿佛消失了,时间的流逝变得没有特定的意义,进而,我自己也消失在了虚空之中……

就这样,离七点的起床高峰已经过去了两个小时,十点钟的那堂课正在呼唤我。然而,被窝总是那么黏人,一见我要离开就缠住我,无论挣扎多少次还是被它拥入怀中。我心一软,决定还是不离开它了。

等中午的大太阳火辣辣地点亮房间的每一角,我已经躺得浑身难受,不得不起床了。我拖着软绵绵的身子走到洗漱间,窗外明媚的阳光照得我睁不开眼睛。我打开水龙头,清澈的水流欢快地落下,在蓝色瓷砖的水池里蹦跶着、跳跃着,接着淌进水沟里,白白流走。就和我的时间一样,一声不吭地流走。

我独自站在洗漱间里又发了一会儿呆,感受悠闲生活在我身上培育的懒虫们慢悠悠地四处爬行。我觉得身上有点痒痒的,便伸了一个大懒腰,舒服之余有一种莫名的空虚感突然显现。为了填补心中这个小小的空洞,我开动大脑,给自己抛去了一个值得思索的问题——这两年的大学生活我是怎么度过的?

两年前,大学里的第一堂课上,我又打算套用过去的模板进行简单的自我介绍,蒙混过关。然而,当我走到讲台上,看着台下那一双双陌生的眼睛,尤其是那几个漂亮的女生、狂妄的男生展露出的不以为然的眼神时,我心中的表现欲被点燃了。

我曾经是高中里的风云人物,我的经历有着传奇色彩,可是如果我不向人们介绍这段历史,它就会像从没发生过一样从我生命中渐渐消失。想到这里,我迫不及待地把自己以前做贝斯手的经历说了一通,虽然不免有些添油加醋,但大多是我真实的经历,回忆起来仿佛还是昨天。

“你什么时候带来乐队来学校演出吧。”

“听说我们学校也有个摇滚社,你加入了吗?”

“我正在学吉他,以后可以切磋切磋。”

听完我的介绍,同学们突然对我——准确的说是对我的乐队——来了兴致,于是,重新加入一个乐队成了迫在眉睫的事。

从前我常听说大学是摇滚乐的天堂,那里会有光明正大的摇滚社团,定期的校园演出活动,还有一批只需几张简陋的海报就能召集而来的听众,他们既充满自由,又极度空虚,青春的荷尔蒙让他们总是躁动不安,简直就是摇滚乐的最佳拥护者。然而,事实看来并非如此。

我所加入的摇滚社只是一个自娱自乐的社团,每周的活动就是借一间小教室,播放一些摇滚乐队的音乐录影带,有兴趣的人讨论几句便结束了。要不是入团最初被骗了三十块钱的社团活动费,我绝不会去参加第二次。

社团所播放的音乐录像带也让我提不起兴趣,那些留着及腰长发的魁梧男人像猛兽一样粗野地击打着琴弦,在我看来没有丝毫美感。我对摇滚的喜好完全停留在了陆磊所给我带来的那些流派里,比如平缓忧郁的英伦摇滚,嘈杂疯癫的朋克乐,但是这个社团成员的喜好显然更偏向于那些粗壮的大汉。看来,要找到几个新同伴并没有想象中这么简单,我不禁想念起陆磊,赵曦他们来。

“对了,你上次联系的那朋友决定了么?”

“哪个?”

“就你说弹贝斯弹得跟吉他一样的那家伙。”

坐在我身后两个陌生学生的对话引起了我的注意。

“哦,他啊。”其中一人为了不打扰其他人看录像带,放低声音说,“他不来了,说是离我们学校太远,排练不方便。”

“真他妈懒。”另一个的音量就不那么文明了。

“没办法,人可抢手了,好几个乐队找他呢。”

“你没跟他介绍我们乐队有个大师级鼓手吗?”

“就你啊?”

“你翻白眼是什么意思?”

我乘着他们对话中的空隙加入了进去,“你们是玩乐队的?”我欣喜地问道。

“是啊,怎么了?”

我转过身正对着他们说,“我刚听你们说要找乐队成员,我正好是玩贝斯的。”

其中一人打量了我一眼,看来就是刚才那个嗓门大的。他那副彪形大汉的身躯不比姚盛杰瘦,但是却比他结实多了,“我们缺的就是贝斯手,你改天来试试。”

大学的社团活动虽然不怎么样,但音乐教室的设施却真的如传说中那样齐全。和我们过去那间可怜的小破屋相比,大学里的排练房简直堪称专业,地毯、音箱、吸音棉,甚至整墙的镜子一应俱全。

然而,这理想中的场所却反倒让我怀念起过去那个狭窄的空间来。那时,大家嬉笑怒骂着,甚至会有争执与不合,但正因如此那些回忆才格外生动有趣。我不禁想知道乐队的其他人是否还在一起,是否也站在了这样一面大镜子前,审视着自己演出时的姿态。

新乐队的“面试”就在这个排练房举行,上次遇到的两名成员正在我面前晃晃悠悠地摆弄着器材,似乎没把我当回事。我抱着尘封了大半年的贝斯,找了一张椅子坐下,两眼看着地面,神情也许有些紧张。然而,我转念一想,这两个人虽然看上去挺厉害,但不过是区区的大学生乐队,最多只上过校园内的演出,而我过去可是在酒吧演出过,在社会上混过的,和我比起来他们只是入门级的水准。

我表演起了自己最拿手的曲子——“少年心气”。前奏一出,从前在高中体育馆内演出的场景就历历在目。我闭上双眼,假想自己还是乐队中的一员,还站在舞台的右侧,我听见其他乐器的旋律倾泻而出,我感到自己的双手像是设定好的程序一般,不费摧毁之力就把整首曲子给弹完了。

我焦急地等待他们的回音,等来的却是这样一句令我哭笑不得、无言以对的话。“你那是什么歌?怎么贝斯编得那么简单?”壮汉毫不留情地问道。

“我倒觉得有点耳熟,感觉在哪里听过。”另一个乐手说。

“不会吧,你们连这都不知道?”我的语气里带着几分优越感,我觉得他们的档次和陆磊简直相去了十万八千里,“这可是最有名的朋克乐队,‘涅槃’的歌。”

“哼,原来这家伙是个朋克小青年。”大块头不屑一顾地说。

而另一个则补充道,“我们乐队主要玩的是金属,你会什么金属乐队的曲子吗?”

我愣住了,别说是弹了,金属乐我连听都没怎么听过,最多就是从以前陆磊和姚盛杰的聊天之中略知一二,“我……我没准备过。”我一下子没了底气。

“看来你和我们乐队的风格不太符合。”

“别和他罗嗦了,他这种弹朋克的人技术能好到哪里去?”

听到壮汉的这话,我一下来气了,两个眼珠子向他愤怒地瞪去。不过,他立刻双倍奉还地瞪了回来,给我一种要被修理的预感。我心想,这壮汉高出我整整一头,眼睛朝上瞪得也怪累的,于是便低下头收拾起东西来。即将踏出排练房的时候,我听到那个粗野的声音稍稍调低了音量,对身边的人说,“你看看这小子的打扮,活脱脱的小清新范,还玩摇滚?”

这便是我在大学里有关乐队的唯一记忆。我的自尊心受到了几乎是不可挽回的重创,在它找到彻底复原的方法之前,我只能将贝斯再次束之高阁。

回忆完毕。我刷完牙,肚子饿得咕咕直叫,等不及叫外卖只好用昨天吃剩下的晚饭填饱肚子。我带上手机、一支笔和一本课本,正准备去下午的课上睡午觉时,两个室友突然说说笑笑地回到宿舍门口,把门使劲一推,正中我可怜的鼻梁骨。

“我靠,搞什么啊,这么早就回来了?”我摸了摸自己的鼻子,确认它没被撞歪。自从被陆磊揍过之后,我就对它格外关心。

“你自己不连宿舍门都没出么?”

“我正打算上课去呢,下午的课你们准备翘掉?”

“上次点过名了,这次应该不会点了”“我们俩决定今天来场大战。”他们俩回答道。

听到这话,我心领神会地笑了笑说,“我跟你们一块儿吧。”

说着,我们三个人就各自回到自己的书桌前,打开手提电脑,插上网线。尽管我们面朝不同的屏幕,心却向着同一个“世界”。

加入乐队的希望破灭之后,我一怒之下便开始沉迷网游。高中时期隔三差五的网吧战役和大学宿舍里没日没夜的生杀大战比起来,真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在这里,没有父母的唠叨管束,没有网吧每小时的计费,没有早起的闹钟,更没有那一大堆“不好好读书就考不上大学”的威胁。我们仿佛站在学生生涯的顶峰,俯瞰过去十几年的压迫和屈辱,终于在这个自由的塔顶享用我们的特权。

游戏中那个无论时代、地域、还是基本的物理性质都与现实毫无瓜葛的世界,就这样占据了我们七成以上的生活。除了赖在床上和下楼拿外卖的时间,以及偶尔几节要点名的课之外,我们在网络世界中的历程几乎是连续不断的。

有时候,我真觉得电脑里的那个世界才是真实的,而现实中的无聊世界不过是一个短暂的噩梦。14寸的笔记本屏幕不大不小,刚好可以覆盖我视线的中心范围,越发先进的科技让游戏世界的画面变得惟妙惟肖,无需经过想象力的加工就能让大脑全力投入运作。

每当游戏结束,宿舍的白炽灯被开启,我总会感到一阵浑浑噩噩,想不起自己身在何方。我就好像是走入了一条时空隧道,刚才所经历的巨大成功和快感在我走出隧道的这一刻会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一个疲乏无力的身躯,几个与我一样落魄的同伴,以及又一个无所事事的明天。

我觉得世间仿佛同时存在着两个自己,两种截然不同的生活随着开机和关机键不断交替。网游世界最美妙的地方在于它提供的“服务”品质上乘,而入场券的价格却非常实惠。吸食毒品往往使人倾家荡产,无法维持现实中的正常生活。但网游,却只要大学生的零用钱就能满足,这意味着我们幻想的源泉不会中断,再令人沮丧的现实生活也只是打开电脑之前暂时的苦恼。

宿舍四人、同班同学、或是平时八竿子打不着的校友都能联合在一起策划一场旷世大战,每每开站,我们都会废寝忘食,日夜颠倒。在虚拟世界里,我们称王乘侯、所向披靡。即将战败之时,我们愤怒地互爆粗口;就要胜利的时候,我们一同兴奋地大声欢呼,这是一个多么讲究团结进取的世界啊。

在我看来,网游真是本世纪最伟大的发明。它比任何兴奋剂更为无害,比任何心灵鸡汤更为有效。它营造出一个虚幻的空间,却得以让我们发现真正的自我,一个被平庸的现实生活所埋没的,勇敢的、忠义的,伟大的,荣耀的自我!

作战到紧要关头,我的手机铃声非常不配合地响了起来。当然,我没有停下手上利落的操作,即使视线偏离屏幕几分钟,以我一贯的熟练手法战斗也不会出什么岔子。我瞥了一眼电话上的来电信息,上面写着“老婆”二字,我立马放心地回到了作战状态,任由耳边的铃声继续响到电话那头的人不再等待。尽管雅然对我玩网游的爱好不怎么待见,但是在游戏重要时刻绝不接电话这一原则,我已经成功灌输给了她。

屏幕上,敌人的一记返攻杀得我们措手不及。我和队友们一下子乱了阵脚,只听背后那室友破口大骂,另一边的那个则惨叫一声,我手中的键盘还在噼噼啪啪发出最后的挣扎,可是结局已经摆在眼前。

“妈的,输了!”我愤怒地喊道,猛地把笔记本电脑合上,自以为是将手中血洗敌军的大剑恶狠狠地插回了剑鞘。

这时,闪了很久的手机信号灯终于获得了我的关注。我给雅然回拨了一个电话,接着,我们不出意料地聊了几句天气、吃没吃过饭、周末在哪里见面之后便结束了通话。不知什么时候起,这变成了一种例行公事。

升入大学之后,我和雅然也曾如胶似漆了一段时间,尽管我们所就读的学校相隔甚远,平日里无法见面,但我们每周末总会见面。她时常带着可口的点心来我家做客,就连我父母都非常喜欢她,简直像是已经过了门的媳妇。

不过,两年过去了,雅然依旧温柔可人,但我却感觉不到她的存在有多么特殊,她的拥抱有多么温暖了。或许,就像手表带久就会忘记它还在手上一样,和一个人相处久了,再美妙的关系都会趋于平淡。大学里的每一分每一秒都是如此,安定、无趣,没有异常,也没有惊喜。

如果那场演出不是那么凑巧地在我们学校举办,如果我那天晚上决定打游戏而不是一反常态地去看演出的话,我的人生可能会一直这样下去。将白天的苦恼轻描淡写地看成恶梦,将所有的愿景和抱负留给黑夜,或许这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处世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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