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43192300000564

第564章 跟在他身边

“轰!”

伴随着自身的真气与血气爆发出来,白羽也开始全身心配合项阳修炼,如此一来,他的修炼速度快了无数倍,剑体也逐渐形成。

“轰隆隆!”

伴随着剑体的铸造逐渐成功,一缕强大的剑意逐渐升腾起来…而在这过程之中,项阳的脸色则是越发苍白了起来。

一具无上剑体的修炼,所耗费的气血实在是太磅礴了,就连项阳如今的肉身之力都有点儿撑不住了,但是,他却没有丝毫的犹豫,全力输出自身的气血进入到白羽的体内,帮助他铸造一具无上剑体,要为白羽日后的修炼打下稳固的根基。

“这小子,还真是不要命了…”

就在这个时候,云飞扬的身影凭空出现,他看着面色苍白,明显是气血亏损太大的项阳,顿时皱起了眉头。

“幸亏公孙姑娘有所准备,要不然的话,还真会伤到了他的根本。”

云飞扬轻声叹息了一声后,直接将公孙剑舞冒着生命危险猎杀黒蛟王而得来的精血融入到项阳的体内,不过,云飞扬可没有打算直接用这一团精血帮助项阳铸造一具无敌的宝体,这对于项阳而言不亚于揠苗助长,实力提升太快并不是什么好事。

这就是云飞扬与公孙剑舞的不同的地方了,云飞扬本身实力高强,不管做什么事情都是以理性来考虑,而公孙剑舞则是比较‘任性’一些,她在见到项阳不要命的将自身的血气传给白羽的时候,直接去猎杀一头妖王,以其精血要来帮助项阳铸造一具更强的宝体,而云飞扬就算是有一头黑蛟王的精血在手中,他也不会一下子让项阳全都吸收炼化,也不会帮项阳铸造所谓的宝体,因为那样的话,虽然短时间内对项阳的实力会有很高的提升,但是真正到了后期却是不利的。

“轰隆隆!”

伴随着一阵阵强烈的轰鸣声响起来,那一团黑蛟王的精血融入到项阳的体内后,顿时爆发出万丈血光,精纯而又磅礴的能量就好像是潮水一般涌过,瞬间就将项阳那为了给白羽修炼而耗损的血气全都补充回来,而且还有更加磅礴的血气爆发出来,使得项阳整个人都爆发出了磅礴无比的气息。

“凝!”

云飞扬轻喝了一声,项阳体内那磅礴的精血散发出来的能量瞬间就止住了,但是那一团精血在进入到项阳体内的时候瞬间逸散出来的能量对项阳而言已经非常磅礴,使得他面色潮红,整个人虚不受补,体内的力量太过于磅礴了,仿佛要爆炸开来一样。

云飞扬见了之后顿时皱起了眉头,轻声叹息着就要准备出手帮助项阳镇压体内磅礴的力量。

“不用,我自己来就可以。”

项阳却是咬着牙说道,“多谢师兄,小白的剑体马上就要铸造成功了,等我帮他将剑体铸成之后,我就能够自己修炼了,有了这一股血气之助,我的《不灭玄功》也能够再度突破了。”

“轰!”

话音落下之后,项阳全心帮助白羽铸无上剑体,而此刻有了磅礴的血气的加入,再加上白羽自身的配合,修炼的速度比之前快了不知道多少倍,白羽身上的气息也随之越来越强。

“小师弟竟然也同时修炼《不灭玄功》。”而云飞扬在听到了项阳的话后顿时陷入沉思之中,他的眼睛看向项阳,仿佛能够直接透过项阳的表面看穿项阳的一切一样。

“还真是这门玄功。”以云飞扬的实力,在他有意查看之下,想要看清楚项阳修炼的功法并不难,况且,他对于《不灭玄功》这门功法并不陌生,马上就发现了项阳体内磅礴的血气之中蕴含着的气息正是这一门在修真界之中非常流行,号称最为强大的废材炼体功法。

只要是在修真界之中混过的人,其实只要有点儿实力,或者消息并不是非常闭塞的人都会知道这一门传说中的功法。

《不灭玄功》乃是上古流传下来的炼体功法,这一门功法非常强大,传说中若是能够修炼到功法的巅峰境界,就能够成就不死不灭之躯,这对于任何一个修炼者而言都是一个非常大的诱惑,因此,这门功法被成为最强的炼体玄功。

然而,这门功法有一个特点,但凡修炼了这门功法之人,只要修炼到登堂入室的程度后,就不能改修任何其他的炼体功法。

当然,这门功法修炼到最强之处可是能够达到不死不灭的程度,只要有继续修炼下去的可能性,没有人会傻到去更换功法,然而,最大的问题就在于,整个修真界之中,没有一个人拥有完整的《不灭玄功》这门功法。

也就是说,任何人炼体修士,只要修炼了这门功法之后,就算能够满足修炼的一切苛刻条件,但是功法没有了,他的炼体境界永远只能止步于此,永远也没有寸进的可能性。

于是乎,这门功法就变成了一门没有什么用的鸡肋废材功法,但是它又是最强的。

云飞扬没想到自己的小师弟竟然修炼了这一门炼体功法,无奈的叹息了一声道,“九重玄功,如今修真界之中就算是拥有最全面的也只有到第五六重而已,而且你想得到也非常不容易,却还走上这条路,还真是…”

如果项阳只是单纯的炼体修士的话,云飞扬见到项阳修炼《不灭玄功》后肯定会很着急,但是项阳本身就是走上古练气士的道路,并不是单纯的炼体修士,云飞扬虽然对项阳修炼这门功法感到非常的惋惜,但是却也没有太大的担忧。

“咦…”

这时,云若雪也出现了,她瞪着眼睛看着项阳,发现项阳虚不受补好似要爆炸开来的样子,不由得吃惊的说道,“父亲,你怎么不帮他镇压一下那一股血气,万一被撑爆了怎么办?”

“是他自己不要我动手的。”云飞扬摇了摇头,目光看向项阳的时候,就见项阳浑身喷发出磅礴的血气,整个人好似都已经膨胀开来了一样,明明已经到了非常痛苦的程度,但是项阳却死死的咬着牙撑着,以自身之力镇压即将要爆发出来的血气。

“这小子还真是太倔强了。”

云飞扬背负着双手,摇着头笑着,当然,他对于项阳这种依靠自己,不到最关键时刻不向外人求助的做法是非常欣赏的,修行之路漫漫,唯有依靠自己才能够走的更远,那种抱着侥幸心理,只想着得到别人帮助的人,往往是无法拥有大成就的。

云飞扬虽然对项阳非常好,但是如果不是到了万不得已的情况下,他是不可能直接帮助项阳的,那样一来很容易让项阳养成依赖的心理。

“父亲,他这是干什么?”云若雪由于刚刚出现,她并不知道项阳正在帮白羽铸造一具无上剑体。

“你好歹也是出窍期的修士,难道就连你师叔在做什么事情你都不知道吗?”云飞扬白了自己的女儿一眼道。

看着自己的女儿,然后又对比一下项阳,云飞扬忽然觉得自己这些年来对这个宝贝女儿真的是保护的太过头了,使得她事事依赖于自己,这样一来,对自己的女儿却是非常不利的。

在这一刻,云飞扬第一次因为自己对女儿的过分保护而觉得后悔了。

“咦,他这是利用自己的气血之力帮助那个家伙修炼啊,天啊,这世上怎么会有这么傻的人?”云若雪只是习惯性的问了一声而已,以她的境界,其实并不难看出项阳在做的事情,当她看明白了项阳竟然是牺牲自身的根本的精血帮助白羽修炼的时候,顿时瞪大了眼睛。

“傻吗?也许吧。”云飞扬闻言微微一愣,而后带着深意的眼神看着云若雪,直言不讳的说道,“雪儿,也许是这些年来为父对你保护的太好了,就连让你单独去外界历练的机会都没有,使得你太单纯了,如今看来是为父错了。”

“什么?父亲,你这话是什么意思?”云若雪带着不解之色看向云飞扬,在她的印象之中,自己的父亲对自己从来都只有怜爱,而没有像今天这般的眼神。

这种眼神,仿佛对他的做法感到了后悔,又好像是感到庆幸的样子,又好像是在责怪自己一样,但是却又不太像,诸多意味在这一眼之中闪现着,就算是云若雪也看不明白。

“小侄女,那是因为我师兄觉得你太单纯了,没有经过世事的历练,你的心境比不上你的修为。”就在这时,一道带着笑意的声音传了过来,却是项阳已经完成了对白羽的帮助,他已经收回手,正面带笑意的看着云若雪。

而在项阳的对面,白羽已经陷入到自己的修炼之中,只见白羽全身闪烁着玄青色的剑气,他的身躯仿佛变成了一柄无坚不摧的神剑一般,无数毛孔之中全都在喷薄着剑气,似乎随意一动就能够斩碎万物一般。

这正是白羽已经将《剑神诀》之中记载着的无上剑体初步修炼成功的体现,当然,他现在的剑体还只是处于最初始的阶段而已,如果能够修炼到最强的程度的话,一剑斩出,剑意喷薄而出,天地日月皆可以斩碎,到时候才是真正的无上剑体。

“项阳,你什么意思?你的意思是说本姑娘是一个笨蛋咯?”云若雪并没有去看白羽的情况,而是紧紧地盯着项阳,小脸上露出不高兴之色。

云若雪好像天生与项阳不对头一样,自从上一次第一次见到项阳开始,她就有种要与项阳针锋相对的感觉。

“要不然呢?”项阳白了她一眼道,“我为我兄弟铸造一具剑体而已,你觉得我傻,殊不知这就是世间真情,这才是真正的兄弟之情,在你的心中应该只有对我师兄的父女之情吧?至于其他的感情你就全都不懂了,你经历的太少了,日后若是单独行走天下,定然会吃亏的。”

说着的同时,项阳不再理会气得暴跳如雷的云若雪,他直接在原地盘坐下来,运转《不灭玄功》炼化体内磅礴的血气来修炼。

“你你你…你真是气死本姑娘了…”云若雪呆了呆,而后则是气的脸色铁青,如果不是见到项阳已经正式进入修炼状态的话,她早就一巴掌拍过去了。

“父亲,他欺负我。”而后,云若雪就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小女孩一样可怜兮兮的看着云飞扬。

“丫头,小师弟说的没错,你确实是经历的太少了,接下来你就跟在小师弟身边凡尘历练吧,修炼即是修心,红尘三千丈,欲海沉沦,唯有真正经历过凡尘俗事的历练,你的境界才能够提升上来。”

云飞扬轻声叹息着说道,“我终于明白了为什么公孙剑舞的年龄跟你差不多,天赋也不比你好,她得到的传承其实也不会比你强多少,但是她如今却已经达到了分神期巅峰,而你却只是出窍期,因为你被我保护的太好了。”

同类推荐
  • 睡在我下铺的盖伦

    睡在我下铺的盖伦

    诙谐,搞笑,带着一丝热血。落魄快递员带着德玛西亚之力闯荡都市的故事。
  • 城市喧嚣

    城市喧嚣

    千霖被写小说了,他被封印在书里。本来随着时间的推移,封印的力量越来越弱,还是有希望出去的,但是偏偏这部小说的读者又多了起来!于是封印又被加强。后来这部小说的热潮渐渐下去了,眼看又快要可以出来了,偏偏又兴起了写同人!于是千霖又没能出来。终于在机缘巧合之下,千霖成功突破了封印,可是外界却已经过去了一千年。科技时代的现代化都市,千霖该何去何从。几百年的道心,在这灯红酒绿的世界里是否能不改初衷?总之,这部小说讲的是千年前的少年千霖,在现代化都市的悠闲日常。
  • 全能神眼魔法师

    全能神眼魔法师

    当一个屌丝得知自己是个外星人,还莫名其妙得了个神眼,会在都市里碰撞出怎样的火花呢?高冷校花,暴力女警,邻家小妹,纷纷到来。
  • 来自草原的狼

    来自草原的狼

    五千米极限跑跑过没有?一万米无极限跑,你跑过没?没有,那你还跟我跑什么。我劝你老实点,乖乖跟我回去吧。
  • 御风鬼道士

    御风鬼道士

    人称“鬼道士”。做人,做鬼,也做道士。不是残杀同类,只为胸中一股正气。人有人伦,鬼有鬼道。以特殊的灵体存在,以道法为行事准则。除妖灭怪,伸张正义!南派三叔曾说过:比鬼怪更可怕的是人心。降妖除魔的同时,也打击一下犯罪,顺便撩撩妹,挣挣钱。不是正义使者,也不是王道正统,只是一个鬼里鬼气的鬼道士。(感谢大家!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收藏一下!随便评论一下!大家聊聊天吧!)
热门推荐
  • 青衫烟呵呵

    青衫烟呵呵

    青衫烟雨客,似是故人来。九州大陆三国鼎立,据北青,荆,秦三洲的临桑国;割据南方姜,樊,隋,越四洲的梁汉国;以及在中原夹缝生存的中宁国,仅有雍,炀二洲。战乱连绵,江湖豪杰四起,携手定天下。
  • 菩提春满

    菩提春满

    昔日,他是腹有乾坤名动天下的东景储君。今时,他是病体缠绵朝不保夕的西风质子。精心筹谋,步步为营,翻卷两国风云。尘埃落定,洗尽铅华,纠缠四目深情。菩提树下,春满古刹。“怎的邀我来此?”“怕你又忘了,当年骀荡春风吹缘始。”【本文无穿越无重生】
  • 拳破虚无

    拳破虚无

    一头油光闪烁的头发,一双五颜六色的大裤衩,再配上一双破了洞的草鞋,自认为英俊不凡的甄英健漫无目的的走在山间的小路上,嘴里还哼道着一首霸占了全中国的神曲......春天和你漫步在盛开的花丛间,夏天夜晚一起。。。。。
  • 校花的贴身拳王

    校花的贴身拳王

    濒死状态下获得《太古武经》,孟凡宇开启了逆袭模式!如云的美女,无数的金钱,人生巅峰自从开始!
  • 王爷我们可不熟

    王爷我们可不熟

    古代架空,修真,双重生,一对一男女身心干净。他少年从军,战功赫赫,是唯一被封王的皇子;传闻他双腿不良于行,生性冷酷邪魅,凶残暴虐;传闻他断袖之癖,其三丈之内无一女子近身;她,一介医者,行医救人,行善事,积善德,却不想被亲人算计,一场李代桃僵的嫁娶让她与他相遇,奈何情不深缘又浅,一朝变故死生不见。重生后,他还是传说中的他,人前依旧淡漠冷酷,人后他所有的深情只给了她一人。他誓要再续前缘;她是她,也不是她,一个契机让她步入修炼一途,而后她只想摒弃前世,重新开始一段人生。奈何,穷追不舍的他一直纠缠与她。——“娘子,为夫有些不适,你给为夫号号脉。”——“王爷,我们不熟,请您自重。”......
  • 与狄更斯齐名的萨克雷封笔之作:潘丹尼斯(套装8册)

    与狄更斯齐名的萨克雷封笔之作:潘丹尼斯(套装8册)

    The History of Pendennis: His Fortunes and Misfortunes, His Friends and His Greatest Enemy (1848—1850) is a novel by the English author William Makepeace Thackeray. The novel took two years for him to write. Set in 19th century London, England, this novel features a young English gentleman Arthur Pendennis born in the country who sets out to seek his place in life and society. The novel portrays his love affairs with the callous Blanche Amory and poor Fanny. Both of them marry other people, and Pendennis finally weds Laura Bell, his adopted sister, who had always loved him. The characters include the snobbish social hanger-on Major Pendennis and the tipsy Captain Costigan. Miss Amory and Sir Francis Clavering are somewhat reminiscent of Becky Sharp and Sir Pitt from Vanity Fair. In line with other Thackeray's works, Pendennis offers an insightful and satiric picture of human character and aristocratic society. The masterful characterizations include the snobbish Major Pendennis and
  • 初味年华

    初味年华

    青春有灿烂阳光,也有暴风骤雨,更甚至风雪交加。舒可以为她于他而言是陌生的,而没想到再更早之前他就认识她。
  • 豪门霸爱:傲娇首席难伺候

    豪门霸爱:傲娇首席难伺候

    他,是万众瞩目的一颗钻石。她,是碌碌无为的一粒沙子。原本命运完全不会有交集的两人,拜托,别扯了,怎么可能擦出爱的火花?“我不喜欢女人。”她和他缠绵一夜之后,他耸了耸肩。“不过我觉得你还不错,值得尝试。”这个喜欢男人的怪咖究竟还要“尝”她多久,被压在身下的某人欲哭无泪!【作者坑品保证,每日两更,拖更请鞭打】
  • 珍稀动物3

    珍稀动物3

    近百年来,人类滥伐森林、污染环境,使地球上生物绝种的速度越来越快,生态环境也越来越恶化。如果任其发展下去,最终,受害的将是人类自己。这本书最想告诉同学们的是,人类和动物都应该在同一个蓝天下共同生活,和谐相处,这样的一个生物大家庭才能使我们人类的前景充满生机和希望,才能使我们的天更蓝,树更绿,水更清,世界更美好。
  • 天庭为尊

    天庭为尊

    朱元璋:咱可是农民出身,必须颗粒归仓。姓赵的,你特么就知道乱轮大斧子。这怪爆了3个铜板你怎么就不知道捡起来?赵匡胤:老朱,没看到我正顶着两个精英么?你眼里就那几个铜板,赶紧让你那个姓张的小子给怪来几个火球什么的,别光顾着算计。张居正:我这正努力输出呢,我不算计,你的紫金斧子怎么来的?煜哥,给我来个魔力转换。我蓝快见底啦。李煜:不要打扰我,看着这个神殿,让我想起我往昔住的琼华宫了,多伤感啊,我得写首好词,好好缅怀一下。李哥,等会帮我参详参详。OK?李白:别来烦我小煜子,我的考古学又要精进了,以后能带你们找到更大更富有的宝藏。还有啊,贾兄弟,麻烦你下次召唤骷髅的时候,离我远点,我最受不了骷髅身上的味儿了。贾诩:好啊,以后你上去顶怪?行?我说小冷子啊,那三个武将啥时候到啊。咱一堆皮甲也顶不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