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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三口之家

在那个火热的夏天,两个干柴烈火的孤男寡女,自然而然地水到渠成了。

洪晔很久没这么开心过了,一高兴,就领他到别墅的天台上去吃烧烤。说他作画很辛苦,要犒劳犒劳他。两个人穿得都很清凉。江文学往四下里看了看,不无担心地说:“附近的住户会不会把我们的事告诉那个港商?”

洪晔笑了,坦然地说:“你就放心吧,这儿住的都是有钱人。有钱人谈不上素质高,但他们只关心自己的事,才懒得去理别人的闲事呢。”

好在江文学没有沉醉在温柔乡里。相反,洪晔奢侈的生活却极大地刺激了他。他担心自己长期沉醉于此,之前的辛苦和努力可就全都白费了,斗志就会消磨殆尽。那样就一辈子一事无成了。而他最痛恨的就是随波逐流的人。

他想尽快摆脱束缚,闯出一片自己的天地来。他心中一直有着自己的梦想。他是个做事情有着坚定目标的人。

于是,他加快了作画的进度,等画作一完成,就谢绝了洪晔的执意挽留,毅然决然地离开了她。而且没收一分钱工钱。因为他觉得自己同样亏欠着洪晔。只有这样,两个人之间才算摆平了。

洪晔恋恋不舍地问他什么时候还能再见面?他茫然地说道:“那就要看缘分了。”

洪晔在他的身后泪流满面道:“你这家伙,怎那么狠心哪?”

此刻想起这些,他还感到心中五味杂陈,说不出是个什么滋味。

他购买路虎,就是受洪晔的影响。那时他正处在开办浴池之初,经济实力还相当薄弱,用钱的地方却相当多。他咬牙买下路虎,实在是有些瘦驴拉硬屎。但是洪晔的奢华,给他留下了刻骨铭心的印象。他总是在若有若无中,想与她一较高下。至少想尽快拉近与她的距离。

与曹丽结婚一年之后,他有了儿子江豆。他特别喜欢自己的宝贝儿子,没事就逗弄着孩子玩儿。他觉得养个孩子挺好的,就像养个宠物。无论他在外面有多忙,有多累,可是一回到家中,一看到宝贝儿子,所有的苦累和烦恼就全都烟消云散了。

江豆也特别顽皮,特别淘气。一次用彩笔在墙上涂鸦,把一面洁白的墙壁涂得一团糟。曹丽见了,就呵斥儿子赶紧给搽干净,要不让你爸看见了,非揍你不可。

娘俩正手忙脚乱的时候,江文学回来了。他在外面有应酬,喝了不少酒,走路晃晃悠悠的。他一眼看见了墙上的那些涂鸦,就问儿子:“豆豆,这些……是你画的?”

豆豆点点头。江文学又指着那些乱七八糟的线条问:“你画的这是什么呀?”

“是个大房子。我在房子里放风筝哪。”

江文学笑了,“哦,放风筝啊?顺着窗户飞到空中去啦?好,真好。”

他回头又对妻子说:“别搽呀,我儿子画得多好啊。他一个人在家里闷得慌,就想放风筝,让梦想随着风筝飞到蓝天白云之上。多有趣的想法啊。这是我儿子的第一幅作品,别搽,留着。”

至今那幅放风筝的涂鸦还留在江文学夫妻卧室的墙上。江文学这家伙就是护短,宝贝儿子做什么他都觉得好。

有一次豆豆问他,爸爸,见到过妖怪没有?他摇了摇头,不过想了一下又说:“我小时候呀,看到过一个老太太,她在水池边洗漱的时候,顺手把两排牙齿也摘下来清洗。这可把我吓坏了。我当时想,人怎么可能像机器似的,能把自己身上的零件卸下来呢?这老太太肯定是个妖怪。”

曹丽曾建议把豆豆送到乡下自己的父母身边去。但江文学坚决反对,他说农村人教育孩子的方式实在让人接受不了。就说你父母吧,他们管“太阳”叫“日头”。这样的言传身教,还不把孩子给毁了吗?

不过,乡下人也有乡下人的优点,就是民风古朴,待人接物的那股热情劲儿,着实让城里人感动。他头次去乡下串门,是在春节期间。岳父岳母听说大姑爷要来了,高兴得把七大姑、八大姨都找来了。

听说江文学是个大老板。大伙儿就跟看珍稀野生动物似的围着他看。边看边议论,评头品足。反倒把江文学瞅得跟小媳妇似的不好意思起来。另外一些人则在院子里研究路虎,猜测这车能值多钱?

那天是大年初五,习俗上管这天叫“破五”,头吃午饭前还要放挂鞭。乡下人特别喜欢放鞭炮,都争先恐后地抢着放。屋子里的人围着满桌热气腾腾的佳肴开怀畅饮,村子里噼里啪啦的鞭炮声此起彼伏。乡下人的年味儿可真浓。

但是乡下的旱厕实在让人不敢恭维,四下里漏风不说,脏的简直都下不去脚了。

江文学从不在儿子面前显摆自己是大款,但他的霸气却也会在不经意间流露出来。

那天他领豆豆去商场买玩具。有一辆玩具卡车很漂亮,上面还装载着一车五颜六色的小轿车。豆豆挑了半天,相中了其中的一辆轿车。说道:“爸爸,我要这个。”

江文学一边掏钱,一边把整辆卡车连同车上拉的小轿车都推到了豆豆面前说:“这些都是你的了。”

豆豆愣愣地瞅着父亲,又惊又喜。心说,哇,爸爸可真豪爽啊。可不像妈妈那么小气。

卖玩具的商贩也被弄得楞楞的。他被江文学的语气给镇住了。这语气足以说明,眼前这爷们够霸气的。

江文学既然不同意把豆豆送到乡下去,那就只好送幼儿园了。如今,娇生惯养的独生子女初到幼儿园,一般都会不适应。又哭又闹的,死活不肯去。还有的抱着父母的大腿哇哇大哭。

但豆豆特懂事。他被送到幼儿园的门口时,小家伙不哭也不闹,只是满眼含泪道:“爸爸再见,早点来接我。”

稚嫩的一句话,顿时让江文学泪如泉涌。他急忙把头转过去,不敢直视儿子了。真是“英雄气短,儿女情长”啊。妈的,这滋味儿太难受了,就像生离死别似的。实在让人受不了。

以后再送豆豆去幼儿园,两口子都相互推诿,谁也不愿意去。谁都受不了那份凄惨的感觉。

豆豆一开始还不熟悉幼儿园的环境,下课出去玩时,回来还进错了教室,跑到别的班级里去了。让班主任老师发疯般找了半天。事后曹丽得知此事,又痛哭了一场。

但是因祸得福,通过这些事儿,让两口子弥合了嫌隙。曹丽渐渐转变了对丈夫的看法,觉得他是个顾家的男人。他对儿子的疼爱是发自内心的。

而江文学曾经的不检点被曹丽有所察觉之后,他觉得自己确实亏欠老婆的。于是就通过加倍的温柔体贴来弥补。于是,两口子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和睦了。

江文学虽然做了老板,但他的日常生活还是非常务实的。比如说穿衣服,他绝不买名牌。动辄上万元的西装,穿在身上确实挺洋气的。但是他觉得不值得。既然有又便宜又得体的衣服,干吗非买贵的呢?有钱也应该花在刀刃上啊。

江文学骨子里还是传统类型的男人,他认为再漂亮的女人,也不能用来充饥。美丽的外貌与****的冲动都是过眼云烟,只能让人兴奋一时。但过日子却是一辈子的大事,靠一时冲动是不行的。曹丽的身子发硬,不善于发嗲,与那些柔弱如水的女人不可同日而语。但她却更务实,是个干家务、过日子的好手。

江文学觉得,与别的女人在一起,无非是逢场作戏,开心取乐。说什么都可以,但一定不能动真情,更不能谈婚论嫁。他记得当年国民党军队中曾流行过一句顺口溜:“我们都有两杆枪,用处不一样,长枪打共匪,短枪打姑娘。”

打共匪姑且不论,打姑娘则是男人的本性,男人都爱谈论这个。食色性也,臭男人骨子里都这德行。

男人如果不能清醒地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配做个大丈夫。他如今已经有了宝贝儿子江豆,他要对家庭和事业负责任,要让儿子有个完整的家。

江文学也不乏幽默感,他在老婆面前很会讨巧。比如曹丽总是叫他老公老公的,他就表现出很不满意的样子。曹丽不解道:“那我该叫你啥呀?”他则一本正经地说:“叫相公。”

“为什么叫相公呢?”

“相公嘛……就是你相中的老公。”

曹丽咯咯直笑。反问道:“那你管我叫什么?”

“贱内。贱了吧唧的内人。”

这天,江文学和一帮生意场上的朋友去离健康浴池不远处的一家顺德酒店聚会。一进酒店的大堂,他顿时被漂亮的女领班吸引住了。女领班穿着藏蓝色的制服,端庄中透着高雅大气。那高雅的气质一下子就把他给俘虏了。

正应了那句话:“有的人,你与她生活了一辈子,却形同陌路。而有的人,你与她只看了一眼,就好像前生有缘似的。”江文学第一眼看到她就是这样的感觉。

他在心里轻轻地叹了口气,唉,相见恨晚哪。

他知道自己不该有这样的想法,况且他与妻子也没有形同陌路。但他就是遏制不住要这样想。一时间,他甚至有些恍惚了,自己当初的决策是不是错了?

但他很快否定了自己的胡思乱想。当初选定曹丽时,是他自己的决定,没有听取任何人的意见。否定当初的决定就等于否定了他自己。这只能证明他没有主见,摇摆不定。

他和朋友们进了包间。狭小的空间阻断了他投向女领班的目光。但是每当女领班路过包间的门前时,他的目光总会有意无意地与她碰撞在一起。俗话说,一个巴掌拍不响。他相信女领班跟他的感受是一样的。

尽管他们相撞的目光只是一瞬,但都会令他产生一阵难以自控的悸动。

江文学发誓这感觉绝对是发自内心的,是自然而然的真情实感的流露,不参杂任何猥琐的因素。他渴望这种感觉。

因此,他心不在焉了,完全不在状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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