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事都有一个度,即界限。真理有界限,真理向前走一步就会变成谬误;严肃与谦逊也是如此。马克思在《评普鲁士最近的书报检查令》中说:“过分的严肃就是最大的滑稽,过分的谦逊就是最辛辣的讽刺”。在日常交往中,例如到别人家做客,过分礼貌,处处谦让,过火了,主客两方都不安。所以,中国人说“客随主便”,这是非常智慧的生活哲学。礼貌过了界,就会变成虚假。而虚假的客人,是最使人难受的。《论语》中记载了孔子的一段话,“子曰:‘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表面上恭恭敬敬、装作谦虚,可内心却虚假,这是最令人讨厌的。做人要老实,老实就是讲礼而不过分,真诚而不虚假。
讲到界限有个问题无法回避,这就是如何评价孔子的“中庸之道”和毛泽东的“矫枉必须过正”,因为它们都涉及界限问题。“中庸之道”作为人的行为和认识的规范来说有其合理之处。毛泽东承认它是辩证法的一个构成要素。例如,子贡曾经问过孔子,子张与子师谁更优秀?孔子回答:“子张太过,子商又过于谨慎。”子贡说:“是不是子师好点?”孔子回答:“过犹不及。”过与不及都不好,这就是辩证法。
在涉及社会变革的问题上,“中庸之道”就不能被奉为规范。因为按照“中庸之道”,永远只承认量变而不承认质变,即不承认社会变革需要超过原来的量的界限,或者说需要过“度”,需要越过界限,不准越限,就没变革。因而,革命往往要超出原来的社会设定的界限,这种超越界限与认识的片面性和真理的越界是不同性质的问题。
“矫枉必须过正”是毛泽东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针对农民运动中的所谓过正行为说的。革命是一种大的变革,不可能那么中庸、雅致、从容不迫。对几千年的封建势力的反对,必须用大力气,毛泽东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矫枉必须过正”。这是对反对农民运动的一种回答,而不是鼓励做任何事情都过正。我们不能脱离特定语境和对象,把“矫枉必须过正”作为人类行为和认识的通则。
真理是具体的。在认识范围,在人的行为的合理性范围,主张“中庸之道”、“过犹不及”,是合理的,但在社会革命问题上一味倡导中庸,则会阻碍变革。同样,在大力反对某些年深日久积重难返的旧事物、旧弊端,以“矫枉必须过正”来反对旧势力的指摘,有其合理性,但“过正”不是目的,“矫枉”才是目的。“过正”是特定时期特定问题达到矫枉的一种方式。“正”才是目的。从目的来说,“过左”“过右”都不正确,而“正”在不左不右之间,即适度。如果不问条件、不问问题,不问纠正何种错误,一律都要“矫枉过正”,就已经“过正”了,变成了谬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