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隋唐科举制后,儒生们最得意的两件事是: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其实,最为得意的是金榜题名。洞房花烛,人人可有;金榜题名,并非十年寒窗者人人可得。科举制时代,不少读书人一生没有半点功名。《范进中举》是《儒林外史》中写的最为精彩的一篇。可金榜题名后又如何?无非是为官做宦,跻身统治者的行列,荣宗耀祖,光耀门楣,享尽荣华富贵。
做官,是做清官,还是做贪官;是做忠臣,还是做奸臣;是做一个尸位素餐的木偶官,还是做一个真正为民办事的好官,对此作出正确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自古以来,庸官不少,真正有能力办事的清官或有建树的官往往又下场不妙。我记得豫剧《徐九经升官记》中,身处官场、亲身经历官场腐败的徐九经唱了一段历数做官难的苦水,很有意思。我感兴趣的不是做官的问题,而是中国封建社会并不鲜见的,官员在建功立业、声名显赫、权倾一时不得善终的社会现象。因此,哲学家总结出一套关于个人在政治领域中应该如何自保的哲学。
老子在《道德经》中多处提到功成身退的思想。“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后来又反复说,“功遂身退,天之道也”。从《道德经》全书看,这并非着重强调历史上一些名臣良将的不幸遭遇,不是历史经验的总结,而是关于对立面转化的辩证思考。在老子看来,“反者道之动”。世界事物都会向相反方向转化。在社会生活领域,功成身退也符合天道,立功而不居功,反而会永久保存功劳,“夫唯弗居,是以不去”。反之,则会身败功去。
在中国长期的封建社会中,功成身灭是不少声名显赫人物的悲剧性遭遇,故有伴君如伴虎之说。明智者倡导“激流勇退”,而不是恋栈贪位,导致杀身之祸。李白生于唐代,这方面的历史经验够多。他在《乐府·行路难》中历数:“吾观自古贤达人,功成不退皆殒身。子胥既弃吴江上,屈原终投湘水滨。陆机雄才岂自保,李斯税驾苦不早。华亭鹤唳讵可闻,上蔡苍鹰何足道。”李斯为秦国立过大功,为秦国的强盛作出了杰出贡献,可是秦始皇死后,李斯死于赵高谗言,为二世所杀。据说,临刑前谓其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李斯之死,往往为许多身居高位者借鉴。千百年来,人们读苏轼的中秋赏月兼怀弟弟的名篇《水调歌头》,对其中的“我欲乘风归去,又恐琼楼玉宇,高处不胜寒。起舞弄清影,何似在人间”作出政治解读,“高处不胜寒”,“何似在人间”,成为政治险恶、高位难处的隐语。
对有志者来说,这是个非常难以处理的问题。不恋高位,像庄子那样视相位如腐鼠,不愿做留骨庙堂受人供奉的神龟,而宁愿在泥里做曳尾而活的泥龟。这种看透世情的高人终究是少而又少。针对处高位而惴惴不安的心态,我们的先人还是给出了一个处方,即以入世之心办事,以出世之心处世。当奋发向上时,应该有雄心壮志,立功于世;但功成弗居,不居功自傲,不忘乎所以,仍然谦以待人,不做违纪违法之事。或许可两全。至于因以功臣自居,进城后腐化堕落如张子善、刘青山之流,那根本不在此列。现在这种情况也不少见。一些人前半生兢兢业业,后半生飞黄腾达,身居高位,贪赃枉法,落个死刑或无期,那是罪有应得。此种人,与立不世之功却成为政治牺牲品者,不在同一等级上。
政治确实是个高危“行业”,可它是关系国家、社会发展的重要领域。那些欣喜于金榜题名之士与关心国家民族安危而投身政治领域者是不能类比的。前者的目的是个人、是家族,而后者的目的是国家、是民族。为个人的目的而置身官场,确实应该懂得功成身退,而为国家、为民族,则应该“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富避趋之”。这种为国家、为民族作出贡献的人,即使成为政治祭坛上的牺牲品,也永远会为后人怀念尊敬。从长久看,历史是公正的,终有昭雪之时。岳飞、于谦之死,至今仍永志不忘。苏联和中国共产党内也有曾经为人民立过大功而被诬陷遭迫害的人。他们的不幸遭遇令人悲愤。但终究会还以清白,历史得以重写。人们永远不会忘记为人民作出贡献却屈死的人。
老子的功成身退、庄子的拒绝做官的哲学,有可吸取之处,但不能成为共产党员的处世原则。一个马克思主义政党,应该依法治国,依法治党,实行有效的民主制度,杜绝或防范中国封建社会中功成身灭的悲剧重演。经过六十多年的社会主义政治建设,我们在这方面已经积累了足够的经验。最可笑的是,当代中国有些官员因贪污腐败而身陷牢狱,其中有些被处无期徒刑甚至死刑,他们都高调倡言后悔从政,并留言子女切勿从政。他们不是归罪于自己的贪污腐败,归罪于贪婪之心和黑手,而是归罪为“从政”,仿佛从政必贪。这不是真正认错,而是死不悔悟。无产阶级的政治同时是具有政治道德的政治,不同于封建社会的官场斗法和资本主义选举政治中的彼此攻讦和诬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