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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读书会(1)

评鉴与感悟

这是为诗人穆旦写的一份小传。诗人的一生,其实也是一个时代的缩影。作家以诗歌作品解读诗人,冷峭之中不乏温情。

褴褛的记忆

陈丹青

我家五斗橱的抽屉,底层垫着旧报纸,轻轻掀开,手指探向深处,就能移出我的祖父的照片,如证件照片那般大。很久以后,我才知道这枚照片摄于淮海战役时期, 之后, 祖父逃往广东, 再从海南岛逃去台湾了。

家里另有两三册影集,不必隐藏。50年代的老式影集,内页是黑色纸版,每页贴满大小不一的家庭照,每一照片的四角,嵌入薄如蝉翼的小贴片——我至今不知这贴片叫什么,文具店照相馆都有卖,密匝匝装在小盒子里——父亲母亲童年成年的照片,各房亲戚和同事朋友的照片,还有我与弟弟自小及长的照片:全是黑白的,凡照相店拍摄的照片,四周必有齿形花边,通常,右下端落着照相店名的浅浅的钢印。

1966年抄家,书和影集抄走了(隔年,影集还了回来),记得抄家那夜,其实是翌日凌晨,满室狼藉,母亲开开五斗橱:他们当然搜查了每个抽屉,却忘了掀起那层纸:祖父的照片还在。

默默凝视照片,不想到这是一枚硬纸,相信影像中那个人就在眼前——从未面见的祖父,童年时代的母亲——这种纯真的经验,遗失很久了。自从学会拍照,自从彩色照片出现,自从累积了无数照片和底片,直到数码影像无节制占满电脑存盘,总之,自从我以为懂得摄影,儿时面对照片的心理经验、观看经验,再难找回了。

为什么动人的照片大抵是老照片,而且黑白?为什么黑白影像这才勾起记忆、如同历史?凡过去久远的人与图景,便是历史吗?为什么科技偏偏等到黑白照片摄取的人事成为历史,于是发明了彩色照片——当然,这是毫不讲理的设问,科技变化本身就是历史——为什么在看了无数照片后,我仍怀想早先独对黑白照片的凝视?

这像是哲学问题,但是谢天谢地,此刻我从自家照片的记忆中抽身,发现这种经验从未遗失。很简单:当你观看他人的照片。

也是很久前的记忆了,现在才想起、才明白:三十年前,当我在纽约骤然看到大量经典黑白照片——战争、都市、灾祸、色情、罪案、监狱、家庭、罗马巴黎旧城区,尤其是各国人物的照片——我立即像儿时记忆中那般,专注凝视我正端详的那张脸,忘了那是照片。当我渐渐有了摄影意识(有时,意识妨碍观看)——如本雅明、巴特、桑塔格所灌输的摄影意识——那种相信,因相信而默然凝视的经验,仍然在,并在凝视的一刻,浑然不知其在。

但这经验的前提,须得是别人的照片,还有:消失的景观。

两三年前,我买到十余册中国风景影集的欧洲古董原版,家庭影集尺寸,衬着灰色的上好的厚纸,摄影者都是热爱中国的欧洲人。核查拍摄年份,时当二三十年代,北方割据,军阀混战,或者,井冈山与瑞金布满红色武装,而我的父母,已经降生。可是在这些照片里,千年神州,亘古如斯,美丽而宁静:田舍,渔舟,油菜花,江南古桥,临水人家,午后的街巷,运河对岸的塔群,天际白云,水光潋滟……这是我的祖国吗?我从未有过这般伤心的观看,恨不得把脑袋钻进图片。

90年代,我每年回大陆走动,在书店发现了山东画报出版社的《老照片》。此后,我收齐了《老照片》单行本与厚厚的合集。如今他们每期给我寄来,再忙,也必逐页细看,阅读文章,读着,回向配图,再三端详。如今很难有哪篇文章打动我,可我常被《老照片》里不少书写所触动,读过后,惟呆呆复看照片,说不出话。

《老照片》的涵容,远远超过一本影集,或图文书(所有杂志充斥图文)。列举我记忆深刻的老照片,是件困难的事。那几位刚被日军捕获的女军人,后来活下来吗?(她们顶多二十出头,是国军还是红军)那位《红岩》小说中的双枪老太婆,原来是蜀中美人(刚毅的苦相,年轻时杀过人,50年代也遭整肃,此后画起画来)。民国夫妻的西式婚礼照,尤为可看(纱裙、西装、花篮、小傧相,眼看这些童男玉女在50年代换穿人民装,60年代与子女捧着红宝书,八九十年代,分明老了,老到如彩色照片一样丑陋,幸亏低成本的《老照片》使彩照变成黑白),还有南北各省质朴而愚昧的平头百姓(建国后的呆相,似比民国时期拍照时的呆,更其深沉冥顽而不自知)……

相比欧美日本无数精装摄影专集,廉价的《老照片》既不是影集,也不像摄影杂志,更非文字书。我曾对主编冯克力先生说,可惜了,这般珍贵的影像,如在国外,是要认真分类而排版,做成一流影集。这些年,相对讲究的国内摄影集,越来越多:民国史照片有台湾的秦风系列;辛亥百年,则刘香成推出的《壹玖壹壹》和《上海》,无疑是国际水准了。冷战后,欧美即曾出版苏俄与中国的大型历史摄影集,但休想进入内地。如今能在北京觅得刘香成中英文版本的大影集,多少使我发生一种错觉:中国勉强是个世界性国家了。虽然,这类高档影集在京沪书店并不上架,百姓便是见了,买不起,也并不在意的。

老百姓爱看什么照片?在乡下,家家户户至少有一枚镜框挤满数十张照片,上及祖宗,下有儿孙;城镇的市民,则哪家没有几本塞满亲友照片的影集?——如今,单是女孩一次性的装扮照,“影楼”就给做成花枝招展的集册——除了自己、自家和亲友的照片,“老百姓”未必爱看他人的照片,更别说历史影像:其实,在我们叫作严肃摄影的那类照片里,都是你不认识的人。

摄影家、当代艺术家及评家——或许包括部分高级白领——另当别论。而院墙内的知识分子,以我的印象,保守地说,十之六七并不敏感于摄影。要之,在中国,影像文化尚未养成普遍的知识立场,稳定的政治态度,并借以维系一种不假借文字的历史眼光、历史感——虽然今日中国到处充斥影像与照片。

事情是这样吗?但愿我是错的。通常,我也不爱看别人的照片——照片,摄影,是两件事——可是,奇异地,《老照片》一举勾销了摄影与照片的异同,同时,公众与私人、历史与家庭、阅读与观看的关系,均告合一。《老照片》的来源,大部分就是家家户户私人照相簿,是数以万计没有理由进入“摄影”集册的寻常“照片”。虽然,后现代若干摄影风格仿效“家庭影集”的私人感,但《老照片》的缘起和意图,再朴素不过,即如中央台90年代一档专题节目:“讲述老百姓自己的故事。”它从一开始就变成百姓私人照片的集散地,街坊邻居、不同代际,得以彼此传看。每次翻开《老照片》,那陌生的,同时,又熟悉又亲切的感觉,像是捡来一册无主的照相簿,倘若愿意阅读文字,我们便走进一户户家庭,在至少三代成员中,认出我们自己及父祖的生涯——上百年来,中国的哪个家族和家庭能逃过革命与巨变吗?在《老照片》的黑白谱系中,多是已逝的人,还有,一去不返的景观。

总之,《老照片》从不标榜摄影刊物,它与我们称为“摄影”的那么一种文化,毫无关涉,它甚至未曾意识到它做了精英摄影无法做到的事,因为它来自、并回到寻常的家庭,寻常的人。

现在我愿收回对冯先生说过的话,很简单:请《老照片》一如其旧。二十年来,它已成为全体国民的私人照相簿,人人会在其中找到既属于亲属、又属于国家的记忆。这是一份持续遗失而遭贬值的记忆,《老照片》使之不断扩展、传递,默默增值,有如人找回了家族的遗物。它因此超越了摄影,如它征集的文字,超越文章,是人在目睹照片之际的喃喃自语,是当一切皆尽销陨,濒于失忆,于是有迟到的告白。但《老照片》的基调很少流于伤感,甚而是温馨的,没有一位叙述者自觉是在谈论摄影,而是与读者相对,说起往事和故人。有谁在讲述家人家事时,还须刻意伪饰吗?此所以《老照片》罕见伪饰的文字,在我看来,它可能是眼下无数文字读物中,格外诚实而可读的一份,虽然它题名为《老照片》。

我也愈发肯定《老照片》的廉价感——当我说“廉价”,绝不意指《老照片》粗陋,它如贫家的摆设,显得洁净而有自尊——因这廉价感与中国近代史,何其对应:记忆的贬值,一定对应被贬值的历史,争战、革命、转型、喧嚣,去旧而新的新中国历程,其实不过草草,忽而旧了,以其斑驳的影像,汇入这本薄薄的册子,影影绰绰,算是历史的草草交代。说是交代,也勉强,若非仅存的照片,近代史的多少人与事,等于没有存在,没有发生:枉死的人物,铲除的景观,各省各地,千家万户……

瞧着一辑辑《老照片》,我不起幸存之感,它提醒我,尚有更多更多的照片,湮灭了。如从历史灰烬中捡剩的残余,追念洗劫,《老照片》不可能像欧美的影集那样,堂皇齐整:它应该是这样的。

我无能,也不必评说《老照片》里的影像。影像就是叙述,何况伴有家属的旁白。眼下,冯克力先生出面叙述《老照片》自己的故事,我读了,篇篇都好——原来,为获得并获准刊印这些照片,照片中的故事背后,还有故事——据说,持续多年,《老照片》的销售排名领先各种书刊,是名副其实的长销书。是的,我们褴褛的记忆,延绵牵连,不肯中辍:它就是这样的。

谢谢老照片的无数提供者。谢谢冯克力先生!

2013年2月27日写在北京

选自冯克力《当历史可以观看》,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年版

评鉴与感悟

影像的力量到底在哪里?陈丹青没有直接说出,但他用文字描述了属于他的记忆:那些被抄走的老照片为什么会如此动人。当然,他从冯克力编选的老照片中读出了更多内容。这是他的观看之道,或许,我们也可以从他对旧日时光的品味中,重新获得对摄影的理解。

谁读完了《尤利西斯》

刀尔登

前些日子,一位朋友送给我一本《伦敦塔集雨人》。他喜欢这书,送我一本,自是希望我阅读,然后同他讨论。我随手翻开《伦敦塔集雨人》,看到这样的描写:

“她把外套挂在衣架上,旁边是个真人大小的充气娃娃,嘴巴是个深红的洞,这件物品还没人敢认领。绕过转角,她站在旧式维多利亚柜台边,柜台门还是关着的……”

又翻开一页——

“别的还有哪些呢?一只科摩多龙,来自印度尼西亚总统。科摩多龙是世界最大的蜥蜴,可以打趴下一匹马。它们是食肉动物,咬起来很凶猛,会往猎物身上注入毒液。所以我会留意那只动物,如果我是你的话。”

我鼻子里哼了一声,把书放在一边了。这一“哼”的意思,不外是说,这是哄小孩儿的。在我看来,作者的描述有过多的“冗余”细节,意在迷惑意志不那么坚定的读者;而我,自诩为老练、世故的读书人,才不买账呢——如果与情节无干,谁在乎娃娃的嘴巴是什么颜色呢?

然后我就绝望地想,天哪,我真是老了。

这话是从何说起呢?如果是在四十年前读到这样的段落,我的眼睛会发亮!我会追踪、玩味每一个细节。科摩多龙!这名字就足够让一个孩子的想象飞驰一会儿了,我会停下阅读,在脑中构造“打趴下一匹马”的画面;这一小段话,够我享受好几分钟,咯咯笑好几次。经验是如此排他,现在的我,头脑塞满辛苦积攒起来的各式法宝,从而只会“哼哼”,不会“咯咯”了。

在詹姆斯·乔伊斯的小说《尤利西斯》第四章中,布卢姆磨蹭半天,总算要出门了:

“在门前台阶上,他伸手到后面裤袋里摸大门钥匙。没有。在昨天换下来的裤子里。得拿。马铃薯倒是在。衣橱吱吱格格响。没有必要吵她。刚才她翻身的时候就是还没有睡醒。他很轻很轻地把门拉上,又拉紧一点,让门下端刚够上门槛,虚掩着。看来是关着的。反正我就回来,没有问题。”

还记得那个“木枷,文书,和尚,我”的老笑话吗?我现在外出,关上家门之前,总要摸一摸口袋。钥匙永远是放在左边裤兜里的,右边则是电话,上装右面口袋里是钱包(现在的扒手不读文章,对吧?),左面有香烟。“钥匙,电话,钱包,烟。”我心里念叨着,放心地下楼了。亲爱的读者,您也这样吗?如果是,那么恭喜,您也老了,您和我一样,对外部世界,以及外部世界的外部世界,丢掉了兴致,您和我一样,每天出门,实际上一直留在门内。

在我还是个小不点儿的时候,从外祖母那里听了好多故事。有这样一类故事,主人公(通常是个傻气的老三)被父亲或坏心眼的兄弟赶出门儿,一天之内,或是遇见三件美事,或是学会了三句妙语。这些年我没少外出旅行。而每次旅行快结束时,我都在心里嘀咕:“人家傻小子出去转悠一天,还学会了三句话了。我都出来一个月了……”

可别小看那类故事,它们属于一个伟大的叙事传统,这传统的代表,在我国有《西游记》 《水浒传》,有《儿女英雄传》 《老残游记》等,在欧洲,则有近代小说之开端最显赫的一批作品, 《巨人传》 《小癞子》 和《堂吉诃德》,有后来的 《天路历程》 《痴儿西木传》 《吉尔·布拉斯》 《汤姆·琼斯》……有美洲的 《癞皮鹦鹉》 《哈克·贝利芬历险记》,以及 《麦田里的守望者》 和《奥吉·玛琪历险记》,如果限定不那么严,还得算上我从小就熟悉的《格列佛游记》,以及曾很想读却至今没有读过的 《克莱丽莎》,还得算上匹诺曹和爱丽丝。这书单子可以开得很长,这传统可以追溯到伟大的荷马,然后继续上溯,直到我们祖先的祖先,那最早的一批说故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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