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赤安(志丹)独立营
1935年10月末,赤安县苏维埃政府决定以赤安游击队第1支队为基础,抽调其他地方武装人员成立赤安独立营,营长马福祺,营总支部书记张明科,1936年1~2月,龚逢春兼营教导员,后为朱奎。全营共200多人,编为三个连。第1连连长戴同孝,指导员雷海清;第2连连长白万章,指导员高会亭;第3连连长阎怀智,指导员李义。1936年6月,赤安县改为志丹县,赤安独立营亦改为志丹县独立营。同月,志丹独立营编入红29军,参加了西征。
六、赤安县区赤卫军大队
1934年11月,赤安县赤卫军大队成立,下辖全县各区赤卫军大队。
1936年1月,赤安中心县军事部成立后,各区赤卫军大队隶属军事部领导。
一区(永宁)赤卫军大队1934年8月底,在永宁小崖窑村成立,杨海旺任队长,编三个中队,共100多人。1935年12月,杨海旺调离,安崇仁任队长。1936年6月,一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永宁区赤卫军大队,惠占元任队长。
二区(义正)赤卫军大队1934年9月,在义正贺家塌成立,魏炳良任队长,编三个中队。1935年6月,魏炳良调离,刘世宽任队长。1936年6月,二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旦八区赤卫军大队,李万财任队长。
三区(吴堡)赤卫军大队1934年6月,在吴堡朱家沟成立,王启孝任队长。8月王启孝调离,王生贵接任队长。1936年6月,三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金鼎区赤卫军大队,王生贵任队长。
四区(榆树嘴)赤卫军大队(现属吴起县辖)
五区(白豹)赤卫军大队(现属吴起县辖)
六区(高嘴子)赤卫军大队(现大部分属吴起县辖)
七区(子良)赤卫军大队1935年1月,在沟稍渠成立,郝建章任队长。7月郝建章调离,刘万祥接任队长。12月刘万祥离任,贺德彪接任队长。1936年6月,七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子良区赤卫军大队,贺占彪任队长。
八区(太平)赤卫军大队1935年6月保安县城解放后,7月成立了保安农联会,同时成立保安农联会赤卫军大队,曹生有任队长。该农会在1935年12月赤安事变中受破坏,赤安事变平息后,于1936年3月组建八区(太平)苏维埃政府,赤卫军大队也改称为八区赤卫军大队。1936年6月,八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太平区赤卫军大队。
九区(三台)赤卫军大队1935年3月成立,胡广银任队长。1936年3月,胡广银离任,康钟福接任队长。1936年6月,九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为三台区赤卫军大队,队长仍为康钟福。
十区(高老庄)赤卫军大队1935年3月成立,董良贵任队长。1935年12月在“赤安事变”中遭受严重破坏。1936年6月,重新组建高老庄区赤卫军大队,刘占元任队长。12月,刘占元离任,胡玉贵接任队长。
顺宁区赤卫军大队1936年6月,顺宁区划归志丹县管辖,顺宁区赤卫军大队亦归志丹县所属,李元富继任队长。9月,李元富离任,高玉珠接任队长。
七、志丹独立营
1936年10月,中共志丹县委决定将志丹县游击队第1、第3、第4支队改编为志丹独立营,隶属县军事部领导,营长康继福,政委王四海。全营共240多人,下辖三个连。1937年4月,在吴起头道川平叛中又组建起第4连。11月,志丹独立营第2连编入特区独立营第4大队。1938年1月,第4连调给陇东军分区,第1、第3连与县军事部合并,改称志丹县保安大队。
1947年11月27日,志丹县重新组建独立营。独立营成立后不久,奉命赴甘泉、富县一带参加战斗。1948年5月,志丹独立营编入陕甘宁第一军分区(警4旅)。历任营长为吕德胜、张步福,教导员李浩世,副营长曹景文,副教导员黄克强。
八、志丹县保安大队
1938年1月,志丹独立营与县军事部合并,改编为志丹县保安大队,负责领导全县武装力量。大队下辖2个中队,9个排,18个班,共150多人,有各种枪166支。历任大队长是刘安堂、刘明山、武志升、张吉厚,教导员是王四海(代),政委任志新(兼),副大队长是张步福、刘宗焕、宜立功。1942年2月,县保安大队编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3旅,为旅部直属特务营警卫连,留20余人编为志丹县警卫队。1946年11月,为保卫边区,战胜国民党胡宗南部的进攻,志丹县重新组建保安大队。计划全县征兵150名(干部除外),编1个大队,2个中队,4个分队。大队长由县长兼任、教导员由县委书记兼任,副大队长刘万祥,副教导员王世忠。至1947年2月底,实征兵113名。4月下旬,白克任大队长,因现有战士不够两个中队,整编为1个中队,3个分队,9个班,每班10人。另设1个通讯班。
中队长张步福,指导员黄克强。第1分队队长王培清,第2分队队长王生俊,第3分队队长李玉成。武器有步枪、机枪、连珠枪、毛瑟枪、冲锋枪和手提式枪,共41支,手榴弹100枚,六八式子弹5400发,冲锋枪子弹200发。
九、志丹县区自卫军营
1938年1月,志丹县保安大队成立,各区自卫军营隶属保安大队领导。
1942年2月,县保安大队编入陕甘宁晋绥联防军警备第3旅后,各区自卫军营隶属县武装委员会领导。
一区(太平)自卫军营1937年7月,太平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一区自卫军营,刘占龙任营长,教导员由区委书记兼任。历任营长是刘占龙、赵石玉、常怀玉、郭占和。
二区(杏河)自卫军营1937年7月,西六区(杏河)由子长县辖划归志丹县辖,西六区赤卫军大队改为二区自卫军营,李登成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李登成、常怀义、范春发。1943年9月16日,二区四乡自卫军战士李世富、李高青等破获一起反革命案,抓获反革命分子6人,收枪3支、子弹90发,受到县委、县政府表彰。
三区(永宁)自卫军营1937年7月,永宁赤卫军大队改称三区自卫军营,郝世荣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郝世荣、何文祥、康钟福、刘克功。
四区(旦八)自卫军营1937年7月,旦八区赤卫军大队改称四区自卫军营,刘万祥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刘万祥、胡玉贵、李仲英、刘万祥、陈彬。
五区(金鼎)自卫军营1937年7月,金鼎赤卫军大队改称五区自卫军营,张凤成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历任营长是张凤成、胡士元、刘汉杰、陈彬、袁凯成、范春发。
六区(金汤)自卫军营1942年7月划归吴旗县。
七区(高老庄)自卫军营1937年7月,高老庄区赤卫军大队改称七区自卫军营,胡玉贵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1942年7月,因原六区(金汤)自卫军营划归吴旗县,七区(高老庄)自卫军营改称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赵石玉任营长。1943年5月,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撤销,1944年9月又恢复,11月刘占龙任营长。
八区(顺宁)自卫军营1937年7月,顺宁区赤卫军大队改称八区自卫军营,张国明任营长,区委书记兼任教导员。1942年7月,因原七区(高老庄)自卫军营改为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八区(顺宁)自卫军营改为七区(顺宁)自卫军营,营长刘占龙。
1943年5月,因六区自卫军营撤销,七区自卫军营改为六区自卫军营,营长刘占龙。
1944年9月,因原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又恢复,六区(顺宁)自卫军营又改为七区(顺宁)自卫军营,营长刘占龙。11月,刘占龙调任六区(高老庄)自卫军营营长。
十、志丹县独立支队
1947年5月,志丹县保安大队改为志丹县独立支队,白克任支队长,刘万祥任副支队长,直属县人民武装大队。加上七个区游击支队,全县地方武装共533名,编为4个中队,19个分队,43个班。有各种枪1162支,大刀16把,手榴弹1250枚,各种子弹1257发。8月上旬,志丹县独立支队部分人员调编给警3旅。
十一、17团
1947年10月,志丹县根据上级指示,把志丹县独立支队和七个区的游击支队整编为17团,共1000余人,县长赵玉文任团长兼政委,参谋长毛应时,政治部主任高登明。11月,第17团从志丹出发到子长县王家湾正式整编为西北野战军第4纵队警备第1旅第2团。赵玉文任团副政委,全团下辖三个营,第1营营长王明春,副营长张生福,教导员高登明;第2营营长王具全,副营长毛应时,教导员杜树林;第3营营长石忠玉,教导员车春发。
十二、志丹县区民兵营
抗日战争胜利后,志丹县自卫军营改为民兵营。志丹县民兵营掀起了群众性练武高潮,民兵干部不仅要学会射击、投弹、爆炸等技术,而且要学会组织训练的方法,组织对广大自卫军训练。广大自卫军队员除了进行技术训练外,还要普遍进行战场勤务训练。女民兵和女自卫队员,主要进行救护与防奸训练。民兵,尤其是持枪民兵,不仅要掌握射击动作,还要了解步枪的性能、分解结合和保管;不仅要学会埋地雷、排雷和伪装,还要学会地雷的制作。1945年12月,志丹县民兵试造地雷成功。
一区(太平)民兵营1945年8月,一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一区民兵营,郭占和任营长。1947年1月,一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一区游击支队,郭占和任支队长。同年10月,一区游击队编入第17团。同月,重新组建一区民兵营,白振岗任营长。1948年1月,白振岗调到一区政府工作,李满意接任营长。
二区(杏河)民兵营1945年8月,二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二区民兵营,历任营长是范春发、马振德。1947年1月,二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二区游击支队,杨张林任支队长。同年10月,二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二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常开亮任营长。
三区(永宁)民兵营1945年8月,三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三区民兵营,历任营长刘克功、谢志玉。1947年1月,三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三区游击支队,高登明任支队长。同年10月,三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三区民兵营重新组建,谢志玉任营长。
四区(旦八)民兵营1945年8月,四区自卫军营改称为四区民兵营,历任营长胡玉贵、陈彬。1947年1月,四区民兵营又改称为四区游击支队,陈彬任支队长。同年10月四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四区民兵营重新组建,苗秀清任营长。
五区(金鼎)民兵营1945年8月,五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五区民兵营,营长崔玉亭。1947年1月,五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五区游击支队,胡彩任支队长。同年10月,五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五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刘汉杰任营长。
六区(高老庄)民兵营1945年8月,六区自卫军营改称为六区民兵营,营长刘占龙。1947年1月,六区民兵营又改称为六区游击支队,演进华任支队长。同年10月,六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六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刘纪汉任营长。
七区(顺宁)民兵营1945年8月,七区自卫军营改称为七区民兵营。
1947年1月,七区民兵营又改称为七区游击支队,吕德胜任支队长。同年10月,七区游击支队编入第17团。同月,七区民兵营重新组建,张生华任营长。
十五、志丹县警卫队
1934年,赤安县保卫队组建,队长王荣贵,全队共24人,编三个班。
1942年,保卫队改称警卫队。1946年5月,警卫队发展到38人,其中队长和指导员各一人,队员36人。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县警卫队增至40余人,王荣贵、黄克强、杨清连、廉福有先后任队长。
第四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民众武装
一、领导体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志丹县的民众武装为民兵。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军事系统与地方党委的双重领导制度。
(一)军事系统领导
民兵是国家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对民兵实行军事系统领导,有利于保持国家武装力量的高度统一,有利于平时按照国防建设的需要安排民兵建设,有利于战时按照总的战略意图和作战需要对民兵实施组织指挥。
志丹县人民武装部及上级军事单位负责对志丹县民兵的军事系统领导。
1951年5月,陕西省志丹县人民武装部成立。自此,县人民武装部就成为具体组织实施民兵和兵役工作的组织机构。它既要负责民兵的全面建设,指挥、带领民兵参战、支前和执行各种急难险重任务,又要负责兵役工作、兵员动员、预备役和学生军训,以及群众的国防教育等工作。特别是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志丹县人民武装部对民兵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加强。1986年5月,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县人民武装部改归地方建制,但其工作性质、任务和双重领导体制不变。1996年4月,根据中央军委决定,志丹县人民武装部收归军队建制,仍然属本地区的军事领导指挥机关,接受省军区、军分区和同级地方党委、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