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发展民主必须同健全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行依法治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加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我国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略,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奋斗目标。国家事务管理的法制化,必然要求教育也要加强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执教。毋庸置疑,我们已到了一个在教育领域必须用法和权利的视角来进行思考的时代。但应该看到,由于各种原因,我国教师队伍整体的法制意识还比较淡薄,体罚或者变相体罚学生、乱收费等违法现象时有发生,这不但损坏了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而且也给学生、家长、社会和国家带来了严重损失。因此,广大师范生必须认真地学习教育法律知识,接受法律制度文化和法律精神文化的熏陶,培养稳定的法律观念和娴熟的法律技巧。自2008年开始,杭州师范大学面向全体师范生开设了教师教育课程——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
《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一书是为教师教育的相关课程编写的教材。
“学校教育法律问题案例研究”是一门着重培养学生依法治教能力的应用性教育学科。它也是同教育学、学校管理学、政治学和法学等多种学科相互交叉和相互渗透的一门边缘学科。开设这门课的目的,是使学生了解学校、教师、学生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容,提高学生的教育法律意识,培养学生依法审视教育活动的习惯,能自觉应用教育法学知识分析和解决教育实际问题,能对教育法律现象依法进行分析和评价,从根本上促进教育法的实施,提高教育法的实施效益。因此,我们将本书的写作特点定为:以学校教育中经常出现的法律问题为叙述的主线,而不受教育法学学科体系的束缚;通过案例阐明法理,将教育法律案例、教育法理融于一体。这样,可使本书有较强的可读性和现实针对性。在内容方面,主要围绕依法治校,学校、教师、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未成年学生伤害事故问题,教育法律救济等内容,结合教育案例,以案说法。
本书的完成是诸位学者通力合作的结果,也是这几年我们相关课程教学内容的汇报。参加本书撰写的有: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瞿瑛(第一讲),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副教授王雁琳(第二讲),杭州师范大学社会科学部副主任、副教授赵春华(第四讲),杭州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在读研究生蒋冠宇(第三讲)。全书由瞿瑛统稿并任主编。
在写作过程中,我们参考、借鉴和引用了诸多学者的研究成果和大量的资料,在页下和书后作了标注。为了择取公众熟知度高的案例进行分析,我们充分利用了网上发布的信息。书中未标注的案例来自于我们平时上课过程中学生的提问与作业。杭州师范大学资助本书的出版。对于所有的指导和帮助,我们在此表示最真诚的敬谢!
由于我们知识与能力有限,书中一定有不少的纰漏甚至错误之处,敬请各位读者批评指正。
编者
2011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