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陆注册
50002500000023

第23章 成为霸王

熊壮毕竟才两岁多,又是第一次面对这么多狼,身子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熊姐却冷静多了,这个冷面杀手,迅速地扫视了对方一遍,似乎在寻找破绽。

当熊姐看见,十六只狼的肚子,都瘪瘪的时候,心里便有了应对之法。它好像没看见对方一样,将头狼的内脏掏了出来,弄得满地都是。

这样干的时候,狼群的包围圈,一直在缩小,慑于熊壮的熊掌威力,还没有狼敢冲上来。狼群想用群体的力量,将两只熊困在中间,寻找机会一拥而上,将对方撕成碎片。

头狼的内脏,发出的血腥味,像致命的诱惑,使好几只饥饿的狼,忍不住舔了舔嘴巴。

熊姐的方法,已经起作用了,它更有数了。

于是,它带着熊壮,离开头狼的尸体,慢慢地向同一个方向挪去。

它们前面的狼,同步地后退,后面的狼,却紧紧逼近。

当后面的狼,到了头狼的尸体和内脏位置时,熊姐停了下来。那几只狼,见摆在面前的,是昔日头领的尸体,都面面相觑。

狼群被饥饿折磨着,却没有一只狼,敢作吃头狼的始作俑者。

熊姐在这时停下来,用心很明显,如果狼群受不了诱惑,开始抢吃头狼的内脏和尸体,它和熊壮就可以趁机脱身。

双方就这样僵持着。

隔了一会儿,一只体形跟头狼差不多大小的大公狼,站了出来,走向了头狼的尸体。也许,它早就觊觎头狼的位置,现在头狼死了,它想乐享其成,带头吃掉头狼的尸体,更有利于它顺利接班。

为了不引起众怒,大公狼试探性地用舌头,舔了舔地上的尸体,然后抬起头,用眼睛扫视了一遍群狼,见大家一幅无动于衷的样子,它便鼓起勇气,带头吃起尸体来。

僵局一旦被打破,就一发不可收拾,狼群骚动起来,纷纷冲上去争抢尸体和内脏,场面变得混乱不堪。

不过,还是有四只母狼,对头狼的死耿耿于怀,不肯放过熊姐和熊壮,马上补位上去,挡住了去路。

熊姐哪里肯放过,这个难得的脱身机会,立即带着熊壮,向体形最大的一只母狼冲去。

母狼有些恐惧,本能地闪到一边,让出了一条路。冲出包围圈以后,熊姐让熊壮先跑,自己负责断后,防备后面的追兵。

四只母狼追上来,熊姐后面的屁股,立即撒出一股难闻的臭液。母狼闻到令人窒息的臭味,刺激得非常难受,一连打了几个喷嚏。

趁这个机会,熊姐就着地上的臭液一滚,身上也弥漫着难闻的气味。

四只母狼,被它身上难闻的气味,熏得实在受不了,于是停了下来。熊姐知道自己化学武器的厉害,头也不回地去追赶熊壮了。

熊壮脱离了危险,却被熊姐身上的臭味,折磨得生不如死。

熊姐意识到了以后,只得跳进一条河里,泡了好久,才将身上的臭味洗掉。

后来,熊壮才知道,正是熊姐难闻的臭味,救了它俩的性命。

两只熊,相互救过一次,总算扯平了。

经历这两件事情后,两只熊的关系,一下子融洽了很多。

聪明的熊壮,也教了熊姐一招,当然还是围绕盐来做文章,这招也是熊姑教的。棕熊成年以后,都很肥胖,无法上树,这一招几乎都要失传了,熊壮把这招传给熊姐,也算是找对了对象。

小兴安岭的盐碱地上,长着一种“盐树”。夏天,树吸收地上含盐碱的水分,树干会渗出汗一样的水珠,水珠蒸发以后,树干上就附着一层白色的物质,这层物质就是盐。

狍子、马鹿等动物,喜欢吃盐,如果附近有盐树,它们夏天会直接从盐树上舔舐盐分,毕竟纯净的盐,比盐碱土的口感好多了。

熊姐擅长从树上伏击,熊壮让它待在盐树上,趁动物前来吃盐时,从上面俯冲下来,轻轻松松就能捕到猎物。

熊姐有了这招,捕猎的时候,更加得心应手了。

秋天来了,很多鸟儿和动物,为了吃到美味的浆果,都使出了浑身解数。

麻雀空中悬停的方式,看起来有点吃力;山雀倒挂金钩的方式,看起来有些创意;蛇缠绕树枝的方式,看起来有些恐怖。

而熊嫂和熊壮,这一大一小,忘形之交的动物,体型配合上的优势,也得到了淋漓尽致的发挥。

有时,为了吃到高处的浆果,熊壮用掌轻拍树干,浆果就像暴雨般落下来,两只熊只需在地上,慢慢地捡着吃就行了。

有时,小巧灵活的熊姐,直接爬上树,用力地摇动树枝,熟透的浆果就掉下来了。树下的熊壮,在地上捡着吃,而树上的熊姐,就直接囫囵起来。

还有的时候,这对搭档,为了吃到高处的浆果,只得采用熊梯的方式。熊壮先让熊姐骑在脖子上,然后呈人立的方式站起来,熊姐再站到它的肩膀上,就可以采摘到浆果了。

这个过程中,熊姐肛门附近的臭腺,往往会把熊壮熏得睁不开眼睛,使它感到呼吸困难。但为了美味的浆果,为了彼此的合作,熊壮这个熊汉子,只得多担待一些,咬咬牙也就挺过去了。

当大雪纷飞,赫哲人开始住进地窨子时,熊壮也要开始冬眠了。而熊姐,依然还要在森林中游荡。

熊姐和熊壮,已在小兴安岭中,向南走了很长一段距离。

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这对曾经相濡以沫的搭档,也只好选择相忘于江湖了。

当熊壮再次从冬眠中醒过来,它已经三岁了,完全有能力,单独在这片森林中生活了。

熊壮停止了流浪,当它独自一熊,担负起糊口的任务时,才觉得日子过得飞快。

两年后的春天,熊壮冬眠过后,就已经五岁了。食物充足的小兴安岭,将它养成了一只庞然大物。

它人立时,比一般的成年公棕熊,还足足高出一个头。熊壮四肢粗壮,前臂孔武有力,厚实的肩胛非常强壮,肩背上的肌肉,则高高地隆起。

两对锋利的犬齿,是杀伤力很强的武器。

最值得称道的,是它厚厚的一对前掌,长而尖的爪子,达到了十二公分长,具有切、撕、抓、挖等多功能用途,在捕猎和打斗时,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而熊壮最大的优势,却不是发达的四肢,而是先后经过熊姑、熊嫂和熊姐的言传身教,分别从三只不同种类的熊身上,学到了很多生存技巧。

它的智慧,已经远远超过了,任何一只普通的棕熊。

熊壮开始有了强烈的领地意识,占据一块领地后,每天都在巡逻。在巡逻过程中,或用锋利的爪子,或用身体磨蹭,或干脆用牙齿,有时也用尿液,在边界的树干上,留下它的痕迹,这便是领地标识了。

这样做的目的很明确,是在告诉进入领地的雄性棕熊:这是我有的地盘,我的尖牙和利爪,可不仅仅用来捕猎的。入侵者,你们看着办吧!

冬眠后,经过短暂地恢复,熊壮的皮毛,已变得油亮光滑,体内的荷尔蒙,开始搅得它焦躁不安。

熊壮像其它发情的公熊一样,变得凶猛好斗。

它壮硕的身体,引来了很多母熊的青睐。经过一番打斗,轻松地击败好几个对手,开始和一只年轻丰满的母熊,短暂地厮守在一起。

爱情的甜蜜,让它充满了活力。整个春天,一直到初夏,它都亢奋着,不停地打斗,不停地恋爱,一直到母熊的发情期结束,才消停下来。

尝到了武力的甜头,熊壮变得凶猛好斗。在五岁这年,它打遍公熊没有对手的同时,领地也同步地扩大,成了远近有名的霸王。

没有了对手,它更加变本加厉,对侵入领地上的其它动物,也动辄挥掌相向。幸好,它碰上的,都是个头很小的动物。

那些动物,看到它庞大的身形,如一座山似地飘了过去,都纷纷落荒而逃。

处于这样的良好感觉中,一旦久了,熊壮便有些自鸣得意。当它迈动着吃得肥胖的身子,躲进地仓冬眠时,那种飘飘然的感觉,一如空中飞舞的鹅毛大雪,还没有落下来。

同类推荐
热门推荐
  • 星剑情缘

    星剑情缘

    初时真情绕指柔,两小无猜在心头,三生石下的情缠互诉,四枫谷内的生死相依,这是女孩情感的宿命。十二年前一柄星辰剑揭开了这个故事的序幕,十二年后的今天,事情一件一件的发生,让她看透了人生,认清了人性,但她依旧没有放弃,她要复仇,为了当年的那个承诺,向这个血色的江湖讨还一个公道…
  • 千奇百怪这世上的你独一无二

    千奇百怪这世上的你独一无二

    我们终究会成为自己的光,无论现在多么平凡,无论未来多么渺茫
  • 废柴郡主:乔家有女很嚣张

    废柴郡主:乔家有女很嚣张

    谁说官家小姐就一定要是个大家闺秀,她就是个废柴郡主而已,学那么多规矩也用不上,还不如闲暇无事多练练武功,看看兵书你说,这粗糙的野丫头,谁疼谁爱,当然最后会被人丢弃一旁,棋子一枚,谁说老皇帝他死了,冲喜为妃的她的一定要削去头发青灯古佛的,其实她也想如此,乐的清闲自在不好啊,可命运偏偏不让她如此啊!且看乔家此等废柴郡主,是如何搅动天下风云!
  • 仙门遍地是奇葩

    仙门遍地是奇葩

    原来仙门竟是这般不以为耻,当真是脸皮厚到极致。师傅喜欢徒弟,徒弟却为魔界鬼祭哭得死去活来。好一个郎艳独绝,遗世独立的灵澈仙人。又好一个不知羞耻,仙门之辱的徒弟。不愧是仙门之境,遍地奇葩,魔为仙成仙,仙为魔堕魔;不疯不魔,不魔不仙(ps:纯属瞎七八扯,毫无逻辑。)
  • 烽火群鸦

    烽火群鸦

    狼烟遮天,烽火蔽日万族纷争,战歌回响争霸天下,血染红土铁甲国殇,群鸦夜宴
  • 果然还是他

    果然还是他

    小学开始就是同桌了,初中开始就彼此暗恋了,高中之后,会再见吗……
  • 喜提一座完美岛

    喜提一座完美岛

    “喂,那只两斤重的大青蟹把你的钳子放下来,我向蒸锅发誓,我能把你打造成全网最红的那只螃蟹!”“那条三斤重的老鼠斑你别老在海里待着啊,赶快上来我带你去洗桑拿,可舒服啦,骗你是馋虫!”“喂喂,那条七斤重的花鳗鱼怎么见面就溜啊,快到架子上来,烤烤更健康哦!”当姜野用一个积分喜提一座完美岛之后,他的完美人生也盛装开启了……
  • 从时间的过去开始旅行

    从时间的过去开始旅行

    如果,再给你一次重新选择的机会,你的选择是否还会如初,坚定不决!渊黎是一位徘徊在时间里的旅行家,对于过去和未来,他都充满了好奇,在不断地穿梭过去,改变未来的旅途里,渐渐的,让他认识到了老者所说的复杂人心……
  • 侦探在神都

    侦探在神都

    一觉醒来,天地大变,只要你是鬼,只要你敢作案,没有我,破解不了的案。主角所在的世界与地球相同,只不过居住的只有鬼和人
  • 爱神来晚娇妻请留步

    爱神来晚娇妻请留步

    一场阴谋她消失就是六年,她忘了他,忘了闺蜜,忘了在华夏的一切。直到六年后她是h国当红的歌后决定回国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