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生取义”,“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等等,我们学了很多这种有关义利之辨的文章,以至于让我觉得“利”就是个坏东西,而忘记了一个很关键的条件,即当我们同时面对义和利的时候,这个条件是很有必要的,比如在不伤害“义”的情况下取“利”,这便不算是所谓的“小人”了(当涉及一些人性中很根本的概念时,都无法用语言形容)或者说是不道德的。然而,我好像忘了这一条件,在不伤害“义”的情况下取“利”也让我觉得极富功利性,这和论语不无关系,就好像别人不停地在你旁边念叨“张三是傻冒,张三是傻冒张三是傻冒......”,总有一天你也会认为张三是傻冒,更何况在你价值观还没有成形的幼年就大量灌输这种极端偏向“义”的思想,这里不是说偏向“义”是错误的,相反,我相信不仅仅是中国提倡在面对义利之时,要取“义”,而不是“利”的价值观,其他国家以及其他文化都不会提倡追逐利益的价值观。
关于“义利之辨”有大的方面,也有小的方面,大到“舍身保国”,小到“马路边上捡到五分钱,把它交到警察叔叔手里边”,论语中关于“义利”的说法都很笼统,只是说了一个简要的价值判断,指导我们在面对义利之时做出选择,而没有进行量化,也许这也是中国古代没有发展起基础科学的一部分原因,“义”有大有小,“利”也有大有小,放弃巨利而取小义可不可行,值不值得?我相信谁都不会指责别人为了巨利而放弃了小义,因为我搜肠刮肚都找不到一个例子去形容这种选择,而且这也成为不了讨论的话题,人是利益导向的,人总是想着自己好,我也想不到一个人不想着自己好而想着自己坏的理由,巨利小义显然也够不成势均力敌的矛盾,巨利这根矛可以轻易地戳破小义这块盾,义利之辨主要还是围绕巨利和大义之间展开的,因为这样才足够精彩。两个对象排列组合一下,有四个组合,小义小利,小义巨利,大义小利,大义巨利,小义小利就像顾客在菜市场上未经摊主同意,拿两根葱,掰几块蒜一样不值一提;小义巨利够不成等同的对抗关系,当然不可否认有人会放弃巨利而取小义,但如果放弃小义而取巨利,这也没有谁会说你什么,也不会因此背负不道德或者是小人的骂名,当然,除了别人因此挑你的刺,找你的麻烦;大义小利虽然也够不成等同力量的对抗关系,但其实也很常见,总会有些利欲熏心的人会做出取小利而放弃大义的选择,其实如果把大义当成工具的话,取大义获得的利可能会更大,但又有几个人能看清这其中的关系呢,这就好像我们生活中的“吃点亏,就当做好人了”,好人做成了,其实也赢得了很多;吴三桂作为汉人当了满清王朝的王,这其中涉及到的义利就是巨利和大义,巨利就是王侯之位,大义就是国恨。吴三桂当时可能也陷入纠结之中,在旁人眼里这很简单,当然不苟活,在我眼尤其简单,大家要死一起死,做亡国奴是不可能的,就算是苟活,下半辈子也活得不自在,但我们终究不是当事人,可能当时有人劝吴三桂,降了吧,靠你一个人救不了明王朝,不如放清兵入关,早点结束战乱,还黎明百姓一个太平天下,还可以保一境安宁,也可以封王,当然这都是我的臆测,做不得准,不过吴三桂的结局引人深思,不得善终,还得骂名,遗臭万年,警示世人,骂名应该是在他意料之中。
本来这篇文章是想量化义和利的,虽然分了大小,但还是没有达到目的,一边写一边思考,也有了新的收获,写的很不顺畅,这也从一方面证明有关“义利之辨”,我还没想的很明白,大小现在看来也很笼统,不过我又如何去量化“义”呢,“利”的量化可以用金钱来替代,或者转化为金钱,但无论如何我也想不到量化“义”的方法,我也真是理科脑袋,不管荒唐不荒唐了,先提出一个量化的概念吧,“扶老奶奶过马路值多少钱?”提出这一问题,我顿时觉得自己不是人,再提出一个问题“原本你要扶老奶奶过马路,多少钱可以让你放弃这个助人为乐行为?”这好像缓和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