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
当我一步一步走上阁楼的时候,隐约听到有交谈声。昏黄的壁灯照亮脚底下的木楼梯,像极了我幼时窝在姥姥怀里半梦半醒间看见壁炉的暗光。
我还要更上前一步时,有双冰凉的手拉住了我。
我回头看,一双漂亮的眸子盯着我看,眸子的主人对我笑。他松开拉住我的一只手,将那只手的食指放在他的嘴唇中央轻轻一碰,示意我不要出声。
他牵着我下楼,一步一步下回到明亮的客厅。头顶上是昂贵的水晶灯,打出来的灯光原是刺目琳琅,却遇他时变得柔和。
我扬起头细细的打量起他的眼睛。
原来他是丹凤眼。
原本被我支开去做生煎包的佣人已经回来,我看着冒着滚烫热气的生煎包端上桌,却没有任何食欲。
“你很特别。”他笑。
他没问我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也没问我为什么要一个人走上阁楼。他只是疏离的笑着,将我带入这金碧辉煌的大厅。
我想,聪明的人从来不需要问为什么,他们都有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
“是的。”
我也笑。
01
如果没记错,这天的下午茶时光,过得格外有趣。
他用筷子夹走一只生煎包,放入碟子中,动作干净利落,让人觉得很舒服。
“我头次见有人选择在下午吃生煎包,不过,这也是你特别之处。”他夹起生煎包咬了一口,随即放下,摇了摇头:“这家的还是不如陆家胡同的,赶明儿起大早带你去尝尝。”
他见我不吃也就明白了,我心思压根不在这上边。
“小女孩,想吃什么呢,巧克力怎么样?”他好脾气的问道。
他从旁边的柜子里抱出好几盒未拆封的巧克力,每一盒都标着不同的英文字母。他说女孩子都喜欢吃甜的东西,家里常年没客人,这些小零口也消不完。
我接过其中一盒,正巧是之前吃过的。似乎是被以前苦到了,口水不自觉的多了起来,是生理自然反应,就像望梅生津。
我拆开包装,熟悉的包装让我有一丝归属感,尽管我并不知道,这归属感从何而来。
轻咬一口,满嘴都是苦香味,苦到我神经有些发麻。
都说苦尽甘来,试想人的这一辈子,多少人能坚持到苦尽等到甘来呢?
姑姑踩着高跟鞋叮叮作响,她习惯穿一条红色长裙,优雅又美丽。她们还生活在扬州时,那里民风淳朴,姑娘们水灵,温婉秀气,但却撑不起这样亮眼的颜色,故只选一些适宜自己的颜色,穿出自己别样的风情。
姑姑红色的裙子偏多,占了大半个衣柜,她踩着高跟鞋疾步向前时,裙摆微动,好似一簇永远炽热的火花。她本就不是江南水乡的温婉女子,张扬才是她的个性,可她对我却极富耐心,教我接触琴棋书画,也教我穿衣打扮。她写的一手好的毛笔字,弹吉他的时候却又像个忧郁的民谣女青年,慢慢的调子硬生生被她磨出别有的滋味。
“你以后就在哥哥这里住下了,我先走啦,薬薬。”她笑着对我挥手告别,似乎这几年来的时光被压缩成了一天或者是一个小时,她并不在意我怎么想。
我一直知道她想要环游世界。可这几年为了照顾我,她一直跟在我的身边,如今欢快的向我告别,大概是觉得自己的使命已经尽到了,所以才敢放下我,去做她热爱的事情。
我点点头,挥挥手里还剩半截的巧克力,眼里酸涩却不敢眨眼,刚刚散尽的苦味似乎又重新回到我的嘴巴里。我说这时的我还没有对别离感到麻木,哪怕只是告别一段时间,也会觉得很难过。总觉得有些东西,顺着时间一起就突然消失了。后来一次次举起手慢慢的挥动,看见熟悉的身影慢慢的消失,似乎再也没有这样的感觉。
人们说,人最能习惯的,是孤独和告别。
“小女孩要哭了。但是,千万忍住。”我的视线被黑暗笼罩,我感觉到他冰凉的手覆在我眼睛上,鼻尖萦绕的是他身上淡淡地皂角味。
我曾一度很喜欢这样的气味。
他说女孩子的眼睛最禁不起眼泪的伤害,所以告别时,也要忍住不要哭鼻子。
那时我十三岁,似懂非懂的年纪,却明白一见钟情绝非偶然。
他比我大三岁,十六岁的年纪,却已经十分成熟老练,会抽烟会喝酒,身边的坏男孩会做的事情他都会,可他们都没他酷。明明骨子里与沪上其他富家少爷没有区别,根性恶劣,性情乖张,偏分这样的人钢笔字却漂亮的让人生妒。我在心里暗暗的讲老天不公平,将好处都私自给了他。
那个自诩为是我父亲的人,和我匆匆吃完一顿饭就连夜搭飞机离开。
偌大的房子,只有我和他。
钟点工会在星期六的早上准时到来,为我们收拾弄乱的房间,用鸡毛掸子弹走落下的灰尘。我时常抱着杯冰糖水坐在阳台上晒太阳,彼时天气微微转凉,嘴里哈出来的气还不能变成白雾,日子看起来还有好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