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来到土城前面,赭色的泥土和草秸秆堆砌的城墙看上去沧桑感尤重。土城的城门低矮,上面有一个古旧的城楼,红色的漆料由于久经风雨斑驳脱落。略比人高的门洞的门眉上,有一块白石,刻着“土城”二字,这个名字土城很配。
他们自觉得排在了散漫的队伍后面,和满目沧桑的土城反差很大的是,一些身穿精良铠甲的士兵们正在门前盘查商旅的身份和物资。
排在队伍前面的商人们很自觉得拿出入城门必备的文书和所携带货物的清单,然后守城的士兵对照清单清单货物,整个过程很快。他们是经常往来的商队,对出入城的规矩十分明了。
守城的士兵是“南人”,他们隶属于镇北府军,黑色的衣甲是他们显著的标志。从得知这次的说法大会在北地举行后,他们不得不更加小心谨慎,对过往的货物盘点更加细心。
“你们从那里来”守城的士兵话语短促而硬朗,并没有因为他们是“南人”态度松懈。
走在队伍最前面的刘回风回话,“我们是落云州的荐远的学生。”
然后士兵打量了他们一番,看他们的年龄和装束都符合,“把你们的梭形玉佩拿过来,我们要勘验登记。”
他们只好解下玉佩然后集齐后交给守城的士兵。士兵认真得将他们和一块样件比对过后,又吩咐手下登记他们的姓名。
姓名登记完成后,他继续命令到“把你们背的包袱打开。”
考虑到尹千伊是个女孩子,她的包袱中不免有些不方便拿出的衣物,叶云到“大人,我们这里面不过是些衣物罢了。”
“我说得很明白!”那个士兵强调到,“把你们的包袱打开。”他虽然年岁不大,长得也算清秀,可这说出口时,带着一股不可抗拒的威严。
他们只好把自己的包袱打开,士兵们很快速的查看了其中的物品,他们可以带走千伊的物品独自查看,避免尴尬的事情发生。
“你们可以走了”守城士兵示意他们可以进城了。
“这才是真正的士兵!”叶云赞叹道,那些士兵尽忠职守的素质让他钦佩,有些很细节的地方他们考虑得很周到。
“当然了!”刘回风说,“他们是端朝最精锐的部队,战斗素养和士兵的纪律性极高。”
“这里可是佛宗的发源地”,叶云对佛宗颇有好感,“这里生活的不应该是一群菩萨心肠,厌恶杀戮的人吗?”
刘回风轻轻一笑,是叶云的单纯给了他这种想法。
他们走进低矮的门洞,由于往来车辆的千百次碾压,地面上的白石被压出了两道清晰的辙痕。“佛宗的教义是好的,但并不是所有的佛宗人都是真正虔诚的信徒。他们也是人,也许要吃饭生活。以前北地闹灾荒的时候,他们常常南下劫掠北地的村庄,杀人放火这种恶事儿他们干的可不少。而且,这些仁慈的信徒骁勇的很,他们擅长弓马,那时南朝的军队拿他们没有办法。”
“他们也会烧杀劫掠!”叶云实在不敢想象一大批佛宗信徒,打家劫舍的场景。
当他们走出门洞的时候,一条宽约四辆马车,长约二三里的街道出现在眼前。街道上,往来不断地商人牵引着马匹和骆驼,有的正在打探消息,准备入店;有的已经交易完了货物,算清了账款,准备走人。
这里的商人来自天南地北,他们穿着各种各样的衣服,相貌也各有差别,大家都讲着混着乡音的官话在交谈。
而长街的尽头,透过熙攘的人群,有一个处宽大的门厅,若隐若现,规模比不起眼的城门大得多。
“那是北府军的府衙”刘回风告诉大家,“这里是北府军的重要驻地,进入北地的大门。一旦有兵事,只要守住土城,援军就可以顺利的进入北地,战略地位十分重要。”
可惜这时其他人无心听刘回风讲解,街道上稀罕的东西早就夺走他们的注意力。
虽然这条长街的左右两边都是客栈,但是街道的两边却可以任由商人摆货出摊。无论谁在这里都想完成一次利润丰厚的交易。
长相秀气、衣着华丽的吴越商人在叫卖手工极好的丝绸,那些料子的手感极其细腻,摸上去像清水流过;满脸傲慢的雍城老叟,摇着纸伞扇,宣称背后的墙面上挂的是前朝名儒的墨宝真迹;满脸沧桑的克伦族人,在身前的地面上铺陈着上好的兽皮;豫州憨厚面善的商人,在搬弄哥窑出产的上品瓷器……
一个皮肤黝黑、身材矮小的岭南人摆的小摊,深深地吸引力了白文雅。这个小摊的展示的是一颗颗光彩耀眼的珍珠。那些珍珠虽然大小不一,但是颗颗圆润,色泽柔美。其中有一颗透明的珠子格外的引人注目。她知道,粉色的珍珠已经属于十分难得的佳品,而透明的珍珠却听都没有听说过。
一向活泼的尹千伊面对那颗透明的珠子时,忽然变得胆怯起来,她拿起一颗洁白的珍珠,但是眼睛还是忍不住去看那颗透明的珠子,她了无心思地放下,又拿起了另一颗珠子……
摊边的老伯似乎看出了她的心思,说“小姑娘,你若喜欢可以拿去看下”。说话间,小心翼翼地拿起那个锦盒,递到尹千伊面前。
“真的吗,爷爷”被猜心思的尴尬,丝毫掩饰不住她心中的欢喜,她接过锦盒,不敢用手触碰,只是从不同的角度欣赏它的光彩。她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干净的物质,纯净不含一丝杂质。她将盒子拖起,日光投过珠子,散射出一层层色彩斑斓耀眼的光晕。
“叶哥哥,叶哥哥快看!”她兴奋地朝叶云叫喊。
在尹千伊的指引下,叶云果然也看见了那些奇妙的光晕。
“叶哥哥,这珠子真的好美,我从来没见过这么纯净的东西。”尹千伊沉浸在欢喜中说。
看着尹千伊迷恋的神情,叶云心中突然涌起了一股冲动,“我应该买下这颗明珠,送给她,看着她开心。”可是这个珠子的价格,他连猜都不敢去猜想,他心中甚至跳出过疯狂的念头,“去偷、去抢!”
但是最后他只能跟着尹千伊一起赞叹,“他真是美妙极了!”。
看了一会儿,兴致未尽的尹千尹只能恋恋不舍地将珠子还给老伯,“谢谢,您人真好”,她说。
其实她也明白,即使她是一县之掌长的女儿,要想买下这颗珠子也不是易事。
“这就是传闻中的水晶珠吧!”刘回风打量了一下这颗珠子,淡然地说,仿佛这样一颗神奇的珠子也没能让他惊喜。
接过锦盒的老者深感意外,很少有人知道这种珠子,更少有人提它的名字,而眼前的刘回风也不过十八九岁,能有如此见识,让他很惊讶。
“公子好见识!确实是一颗水晶珠!”老者说。
“回风哥哥,这你都知道?”尹千伊和叶云不得不再次震惊于他的博学。
“倘若在百年前,这一个珠子可以值一座州城!”刘回风继续说。
老者更加惊讶,他用手捋捋手中的胡须,对这个少年的喜欢又增添了几分,“那你到是说说这珠子的故事给你的伙伴们听听!”
“白年以前,擅长采集珍珠的岭南人常说一句话,“百贝千贝,不见粉贝;百年千年,不得明珠”,那时的水晶珠说是值得一座州城,一点儿也不为过。而百年前,一个采贝人发明了一个秘法,将未经开出的贝壳,放在秘制的药液,整整浸泡一年,可以将贝壳中的珍珠变成的纯净的透明。但是这种做法获得水晶珠得概率也极低,因为贝壳中的珍珠会因为药液而破坏。但是这依旧提高了水晶珠出现的概率,不说十年百年,一年中出一颗品色上佳的水晶珠,不是什么难事。”
老伯满意地点点头,“正如公子所言,这颗珠子确实是,用秘法制的,而老朽也正好是岭南掌握制作水晶珠秘法的传人。”
“原来传言不假,老伯真会培育水晶珠的法子,真是三生有幸!”
“说来也惭愧,这制珠的法子,本是祖上传下来的本事儿,也没有什么值得为人称道的。”
老伯看了看锦盒中的珠子,看看尹千伊,再看看刘回风,“珠子虽然不易得,但是我往来行商却不是完全为了钱财。今日咱们有缘,我就把这珠子,送给这姑娘吧,我看得出来这姑娘喜欢的紧!”
“当真,当真!送我?”兴奋的尹千伊难以保持矜持,生怕自己听错了,或者是老者在拿他取乐。
“当真送你了!我看几位相貌和气质不凡,而且见识如此广博,料想将来也会是有大作为的人。送给你们,就当是留个人情,日后若家中人有事相求,还请不要忘了老者!”
千伊开心地接受了老者的馈赠,但是叶云心中又泛起了失落感。他知道,这一切都是因为刘回风和老者的谈话,获得了老者的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