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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开学

“起床了!快点!”

沈祝熠极不情愿地从被窝里钻出来,揉了揉眼睛,慢慢吞吞地穿衣服。厨房里又传来妈妈的声音:“起来了没有?能不能快点!”沈祝熠不想搭话,早晨起来到去上学这段时间她基本上不会开口。

不知道为什么,从小到大她都一直有点起床气。如果不是一觉睡到自然醒,或者不是被自己的闹钟叫醒,而是被其他声音吵醒的话,那么她就一定会非常暴躁。当然了,上学要早起肯定是没有办法的,所以她为了克制情绪不发脾气,只好闭上嘴,一言不发。

在妈妈的连环夺命催促下,沈祝熠终于洗漱完毕坐在了饭桌前,却一点也没有胃口,简单扒了两口蛋炒饭就放下了筷子。旁边妈妈又开始唠叨让她多吃一点,但沈祝熠还是毅然起了身,总之早起就是让她万事不爽。一阵收拾之后,沈祝熠背着书包下了楼,走之前还不忘从零钱罐里抓两个硬币以备坐公交车之用。

直到走出家门的一瞬间,她才觉得空气都变得开阔了。她一边轻松地慢慢走着,一边四处观察巷子两旁形形色色的人。这个时间,卖菜的、吃早餐的、上班上学的、做生意的,熙熙攘攘地挤满了这条细长的巷子。

卖包子稀饭的早点铺门口,垒得高高的蒸笼顶上冒出阵阵热气。沈祝熠最喜欢吃这家的蒸饺,皮薄馅大,嚼劲十足,就像烧麦皮一样晶莹剔透。内馅儿是略微甜口的,有点南方风味。肉疙瘩不腻不柴,咬开皮里面带点汤汁,咸淡也正合适。老板是一个笑容可掬的中年男子,胖乎乎的,人很憨厚,于是沈祝熠一直都把这家叫做“胖子包子”。他家还有一绝,就是沙汤。

这是一种用鸡骨头熬制的汤底,里面加上麦仁、木耳、千张等辅料。客人点的时候,只需拿出一只碗,打进一个生鸡蛋,快速搅拌均匀,再将滚烫的沙汤徐徐冲入其中,最后撒上胡椒粉和香菜,滴几滴香油,上桌!

这个沙汤说简单也简单,就这么普普通通的几个步骤,但是想要真正做好,也是不容易的。首先是汤底,一定要熬够时间,不可懈怠,不然辅料煮不烂,鸡汤味不浓。再者便是用量的选择,辅料太多会喧宾夺主,喝起来拌嘴,太少则让人感觉偷工减料。其次是冲汤的手法,要能让鸡蛋如面须一般丝丝分明,才会入口顺滑。切忌有冲不开和结块的现象。因此说难也挺难,是个日积月累的技术活。

另一家店是卖炸果子的,老板正在油锅前忙活。门口的木桌子上,立着一个巨大而笨重的油茶壶,圆圆的肚子,前面伸出长长的嘴,整个像一鼓风机,外面为了保温还套着厚厚的白布。

吃早饭的客人正端着碗,排着队等着倒油茶。透明色的茶汤里掺了千张、花生、面筋和海带,还有一味最绝的黑芝麻。颜色清朗,浓稠但不浑浊。一口下去,芝麻和花生的脆香在嘴里飘散,余味无穷。

炸油果子的锅里,焦糖色的油发出呲呲的声音。老板熟练地举起一双长筷,夹起刚搓好的面团扔了进去。随着面团在锅里落下,周围的油包裹着它滚溅开来,炸出好看的油花。筷子不断翻搅,原本短短的面团逐渐舒展,像吹了气的皮球一样膨胀起来,不到两分钟就变成了色泽光滑的油条。看准了时机迅速夹起,轻轻搁在铁丝网上沥油,焦酥的表面黄澄澄,水亮亮。

沈祝熠皱了皱眉头,她不是很能接受这种腻腻的油烟味,不由自主地加快步伐走向车站。等了十分钟,终于来了一辆车,车上都是和她一样的学生。沈祝熠家附近的这个站是这条路线的倒数第二站,终点站便是学校。因此每次沈祝熠上车时,车上总是塞得满满的。

沈祝熠从来都不扶把手,一是已经没有空位可以扶了,二是人太多,堪比印度火车的载客量,只是没有危险到车顶车外都是人。大家全部挤在一起,就算不扶也站得住。沈祝熠就这么夹在人群里,双手抄着口袋,随着车的颠簸,有节奏地左右摇晃。

没多久车就到了学校,学校总是最富有朝气的。每个班的门口、走廊和教室里都是聊天打闹的人。男生们跑来跑去,不小心撞到了女生的桌子。女孩子骂骂咧咧地扶住桌角的水杯,拿着书作势要砸过去,男孩子嬉笑着躲开。沈祝熠在这一片混乱中走到自己的座位上,同桌还没有来,她只好一个人翻开语文书,百无聊赖地看着后面的小说选篇。这是初一刚开学的第二周,沈祝熠不是那种自来熟的人,因此还没有什么朋友。

话说初中第一天报到的时候,沈祝熠在妈妈的带领下找到了自己的教室,一进门就看到讲台上坐着一个胖胖的中年妇女,这便是她的班主任。后来沈祝熠才知道,这个老师是妈妈一个朋友的大学同学。

一上来两人客气了几句,胖胖的班主任看了一下沈祝熠,笑眯眯地对她说:“这孩子长得可真有个性!”个性?沈祝熠愣了一下,第一次听到有人这么形容她。她觉得自己虽然不是大美女,至少长相端正,可是有个性是怎么个说法?还没等沈祝熠反应过来,妈妈已经把手续办好了。班主任让沈祝熠下去等等,马上要开班会。沈祝熠就自己挑了个中间的位置坐下,看着同学慢慢地进来,终于坐满了教室。

班主任站起来审视了一下班级,开始自我介绍,又顺便把任课老师都介绍了一遍。头衔职称什么的沈祝熠没听明白,只感到老师们都很厉害。班主任自己是市作家协会的,这让沈祝熠有了一丝憧憬和敬仰。

沈祝熠两岁的时候妈妈就开始教她认字读书,上幼儿园就开始写日记,因此小朋友们都没有她基础好。沈祝熠作为年龄最小、能力最强的孩子,理所当然地被选中在毕业典礼上代表全体学生致辞。据说当时老师写完演讲稿后问了一圈,没有一个孩子能认全里面的字,只有沈祝熠从头读了下来。

上了小学的沈祝熠一样很聪明,不仅跳了一级,成绩也一直很突出。再加上勇于表现,长得也可人疼,老师们都很喜欢她。可惜的是,上了三年级以后沈祝熠开始偏科,当时只是单纯觉得数学老师很无聊,每次上课都想睡觉,后来就变得什么也听不懂了。

虽然语文因为之前的底子好,还能保持不错的水平,但是作文经常被老师点评:只有框架没有血肉。就这样到了六年级,沈祝熠快要毕业了,还是被语文老师批评写得太散了。每次同学们都跟着起哄,说沈祝熠已经成为散文大家了,可是此散文非彼散文,沈祝熠的文章太过生硬。她想了很久“血肉”的含义,硬是搞不懂什么意思。就这样迷迷糊糊参加了小升初。

因此,当沈祝熠开学第一次坐在初中的教室里听着班主任介绍时,就对她产生了无尽的好奇和崇拜。虽然自己的写作水平已经被小学老师批评了这么多年,但从小看着名著长大的沈祝熠,尤其是受到林清玄老先生那句:“作家就是将自己写的文章寄出去,然后坐在家里等着人家给邮钱的人”的影响,心里多少还是有一个作家梦的。现在有一个真正的作协委员站在她面前,她怎么能不激动!可没想到,这位作家老师,一上来就布置了八篇作文。

这是八篇半命题作文,都是很普通的烂大街考题。像是“第一次XXX”“最难忘的XXX”等等。但是要在一个星期里写八篇作文,这对沈祝熠来说是很头疼的事情,整个小学期间已经被文章折磨得体无完肤了,她觉得自己肚子里的存货早已告罄,索性就随心所欲地写了些东西,凑够字数交了上去。

今天是开学后的第二周,沈祝熠还没有认识什么朋友,只有同桌能暂时说上几句话。同桌赵心仪成绩很好,人又漂亮。小巧的五官非常精致,尤其是那张樱桃小嘴,甚是惹人怜爱。剪的整整齐齐的刘海,像门帘一样垂挂在头上。一张有些婴儿肥的娃娃脸,圆圆的很是可爱。听说她进校还拿了奖学金,真是令人羡慕的优秀人生。

而沈祝熠在班里算中下游,毕竟升学时数学实在考的有些难看。但沈祝熠并不是一个很安分的孩子,不是说捣乱,而是比较好强。可能从小到大一直都是被老师捧在手心上,保护得特别好的。因此升上了初中,她还是觉得自己很优秀,再加上开学被班主任说“有个性”,更加骄傲起来。

除了同桌以外,沈祝熠还有一个“朋友”。这个朋友原本是沈祝熠妈妈同学的女儿。但是这位阿姨十分心高气傲,家境也比较好,上学的时候沈祝熠的妈妈就很受打压。毕业之后很多年没有联系,谁知道这次机缘巧合,两人的女儿竟分在了一个班。虽然表面上大家还是和和气气,实际上背地里都想超过对方。当然大人的心思不会影响到孩子的友谊,沈祝熠和这个叫做苏歆斓的女生关系还是不错的。

“叮铃铃——”

上课了,老师走进来,沈祝熠打开书开始听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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