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想到吸血鬼也会亲自拔刀撕杀。”
“我更没想到狼人也会用剑杀人。还有我其实并不会剑术,只是拔刀来代表我的杀意。”
“你想杀我!”
“在你挡住马车去路的时候,我不把翅膀伸到外面,就是不想让你捉住我最脆弱的部分。我们俩都待在地上,在接下来的战斗里,的确只好把你除掉。”
“应该是我把你除掉,结束你所犯下的这些荒唐的一切。”
“血脉逆流”!
爱德伸出了双手做一个类似于操纵木偶的动作,同时十根手指头上,好像流动着魔力丝线,联接着铠心房的各个要脉,“忘了提醒你一下,我有控制他人血流的能力。”
“你的确是变得太强了!”一颗跳动的心脏,快得就要爆炸出来。
“没错,这能力能让血液自动流出你的身体,省得我与你靠得那么近,闻着你那臭哄哄的身体。”看着铠的胸口前出现了一个类似于心脏的心形旮旯肌肉,他哈哈直笑着,“哈......,你不是说你变强了吗,强得可以杀死我?”
“对,现在不得不承认我与你之间还存在着差距。”虽然嘴上说了打不过,可也明白走到今天这一步,爱德也不需要任何朋友,凡与他作对的人,只有死路一条。为了活命,他默默放下手中的两把猎魔剑,全心全意拔出藏在在背后的那把精灵银矿剑——霁雪。
霁雪,是由北国默尔尼南部著名锗剑师霁老师用精灵银矿所造,因为剑身如白雪,其形又如女子一样有着葫芦腰,故用霁老师最钟爱的孙女名字来称谓,唤作霁雪。因为是名师出的好剑,所以当时的相剑师都认为它是天下第一的猎魔之刃。在这把剑造好后,由爱德以公国名义买了回来,同时又充作军备,送给当时的骑士团团长,也就是铠。
霁雪的剑锋刚露,就斩断爱德用来操纵铠心脉的魔力线,让他的心不再那么难受,渐渐归于平静。
爱德说:“看在以往我与你有交情,这次就放你离开吧!”
“要是你还记得我们有交情,为什么要侵入皇宫,让恶魔把你的老师——最亲的人给杀了。要是有交情,你就不会让他死。我与你的交情是建立在对抗弗兰肯的立场上的,而如今看看你已经变成了和弗兰肯同类的吸血鬼了......。其实当初,在你进入牢房的时候,我翻过你的衣服,看到放在口袋里的一张女人的画像,就已经明白......整个事情。”
“明白我终有一天也会变成吸血鬼,对吧!那画像上的女人,我想只要是教会的人都知道,活生生的历史被印刻在教科书上。二十年前,教会十字军动用数万军队,讨伐在默尔尼(北)的皮尔吸血鬼家族,那家族的滴长女就是母亲。在教堂中看到父亲的时候,我还不明白是什么原因会让一个普通人变成吸血鬼,当他把画像交到我手上,说她就是我母亲的时候,我也懂了。作为尔家族的血脉之一,不用想都已经清楚,日后会变成吸血鬼,想藏也是藏不住的。既然是由我来当这个罪人,不如......。其实我不想这一切会发生,但它来还是来了。对于老师的死我很后悔,当天夺走魔根遗物交给攸后,就离开了皇宫,没有想到老师第一时间想到的不是逃,而是反抗,于是生命就这样付出。但我还是需要这个时代来临,只有在寂灵之雾的笼罩下,暗黑生物才可以自由自在的活动,不必自卑。”
“这么说你依旧是为了你自己,吸血鬼的果然都是占有欲特强的。国王的反抗是为了让全国的人民知道,我们还有希望。正如我今天对你的拦劫一样,虽然成功的机会很渺茫,可我们都作出了行动。当恶魔入侵我们的家园时,拼尽全力的逃生,总比坐以待毙好。”
爱德抿着嘴笑了笑,看来很不赞用铠刚才的话:“我觉得,你们所做的只是误导人们做出最正确的选择,变为恶魔吧!今天的卡洛斯瓦,不同于北国或者其他国家,这里四处笼罩着寂灵之雾,天空是黑色的,在这没有恶魔的天敌,更没有阻碍它们生活的坏天气,简直成了让魔鬼们尽情赏乐的园林。变为吸血鬼,是当初我的选择,而你不是也要一直以狼人的身份在黑雾中生存?”
霁雪的剑刃改变了方向,铠一砍就劈开了棺材盖。“这些都是命运的安排,就像没有有人能杀害你一样,这世界把你给留下了,可我不会你再改变世上的法则,让弗兰肯再出现在世上。”
接下来,几乎在同一时间,有三个人同时做出了行动。铠拿着剑往棺材内的尸体,补了一刀;爱德突然间消失不见,应该是以最快的速度,赶上去阻止;离马最近的人,应该是仆人小光。
看见铠要伤老主子弗兰肯的尸体,他果断一把上前去缠住。剑在伤了一刀之后,就没法再下手第二刀。铠很聪明,没有选择和小光缠斗,一手甩开后,一跃消失在四周。
这下爱德急了,他赶紧对小光说:“快架着马车走,他一定不会收手的,我去解决他。他的目标即然是弗兰肯的尸体,就不会只伤了一点毛就逃走,一定会再次出手。”
马车再次在道路上飞驰起来,这次爱德没安安稳稳的坐在小板车上,而是站直身体,两眼警剔的看着四周,提防不知从那儿会冒出来的一双绿色的眼睛。
他们进入了一座小镇,车轮沿着铺了一层地砖的公路行走,地砖上死去的青苔夹着浓浓的水珠,走起来爽滑爽滑的,湿润的露珠恰巧也就明,现在已经是早上。马车和车上的人有一整夜没有合眼,不睡觉对已死的黑暗生物来说不算什么,他们看重的只是自己在意的东西——那具棺材里的尸体——弗兰肯的尸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