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茶酒古城中举目无亲的草鞋麻衣少年,初来乍到,自然是对什么都抱有一丝戒备,就像在城门口他怕守城人不会细心照料饿死他花了三两纹银买来的小黄马,在无翘山里他就不会有这种担忧,对身份神秘的年轻人同样如此,值得此方守城人亲自打招呼“在城内安分点”的人,想来应该不是什么善茬,至少要拿捏他钟囚的生死不费吹灰之力,动一根手指头就够了。
从对方看三小只的眼神里,他也看出了年轻人的青睐有加,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的道理钟囚从来都懂,只是之前见到别人遭遇过,无翘山脚下不远处一个村落里的农户李二,进山寻宝偶然抓到一只模样有几分形似凤凰的锦鸡,想着拿到集市上卖个好价钱为孩子和孩儿他娘添几件新衣,帮补帮补家用,刚刚在集市里找好位置摆下地摊放出浑身彩羽的锦鸡吆喝,恰巧被同村风评很不好的大户王辉瞧见,当街就让随行的几个狗腿子强抢了去,只扔下了两个够买一个馒头的铜子,而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虽然他不知道三小只在这些神仙的心里到底值几个‘钱’,总之比他钟囚这条贱命值钱就是了。
神秘年轻人还未走出门口,一个面庞白净,藏着几分阴柔之气的中年男子端着一杯还冒着热气的鲜茶水走了进来,正是去而复返的方塘镇宅于不深,年轻人神色不变,自觉往旁边让出了道路,待于不深从自己身前走过才转身继续走向门口,要出门的时候匆匆回头看了一眼钟囚与站在他身后的三只白胖小子,神情中透露出一丝惋惜,似乎还轻轻叹了一口气,好像是自己见到了什么了不得的东西却又带不走,只能睁眼看别人捷足先登的那种扼腕叹息。
守城人看着一边喝茶一边慢慢走到他身前的于不深,眉头微皱,他不是太喜欢这个人,是长得太白净了,还是阴柔之气太重了不像武道中人,倒像是一个女扮男装的大姑娘,不是大家闺秀也不似小家碧玉,是那种被达官显贵金屋藏娇包养起来的小妾姨娘,甚至有一丝宦官的韵味,这是第一个让守城人想到‘骚’的男人。
钟囚面容紧绷,看着这张只见过一次却非常熟悉的面孔,他甚至忘记了转身来避开于不深,两只手掌轻轻握拢藏在已经漏风的袖中,就这样“痴痴”地看着余不深,不敢有多余的动作。
钟囚身后的三只白胖小子随着余不深的不断靠近,眼中露出了浓郁的人性化恐惧,白鹰双翅张开不断扑打,白獒和白虎则是四脚抓地,脖颈以下的身体向后仰起,这是妖兽在遇见自己无力抵抗的更强大存在时才会做出的防御姿势。
余不深,比刚刚伤它们的那三只无毛血红生物更为可怕!
余不深先是看了看钟囚身后张牙舞爪的三小只,真是养不熟的白眼狼,当初他“饱餐一顿”在打道回府的途中,遇见这三个看上去人畜无害还有点讨喜的家伙,特别是三双比寻常妖兽灵动的眼睛,表明了三只白胖小子的灵智不低,见猎心喜便顺手牵羊捉了回府,本想着像熬鹰一样慢慢磨去三者的野性,几个月的时间里各种山珍海味伺候,坑蒙拐骗的手段层出不穷,却始终不得其法让三只白胖小子认他为主,他余不深在整个天下算不得什么,但在方塘这一亩三分地上最尊贵,一方土皇帝也不值得三只扁毛畜牲低头?
对求而终不会得的东西,他自然不会珍惜,想到茶酒古城三年一度的斗兽,不再讨好三只白胖小子,而是以一种近乎残忍的手段调教它们战斗,无数神魂丝线贯穿在三小只的体内,只要发现三只白胖小子懒散懈怠,就是一阵神魂鞭挞,神魂上的痛苦比身体来得要猛烈百倍不止,那一段时日里,方塘镇宅余不深的府邸周围百里之外都能听见一阵陆陆续续的痛苦兽吼,吼声覆盖范围内,虫鸟走兽踪迹尽灭,绿水深潭底下的游鱼不辨方向的乱窜,撞死撞昏不知多少条。
不过有一点让余不深极为好奇,这三只白胖小子总会在他给的休息间隙里,靠近一座宅子,那栋宅子里只有一块香案,香案上一只白玉盒里搁放着一对眼睛!那对眼珠子很纯净,像两颗黑白分明的水晶球,很是讨人喜欢,常人的眼珠子要是被挖了出来,不过一两日的功夫便会成为两块生蛆虫的臭肉,但在白玉盒里的那双眼睛却是离开原体长达三年不腐不臭,甚是奇异。
即使是他这个方塘镇宅人,眼珠要是被人挖了出来,不加任何防腐措施搁放个把月也会腐烂,而那对眼珠子是从一个撞破自己好事的山野少年眼眶中挖出,犹记得刚挖出来时血淋淋的,红血密布下难看之极,拿回府里亲手洗干净后才恢复了五成还在少年眼眶里的神韵,值得他余不深亲手温柔对待的物件不多,至今不足双手之数,流失的五成则是因为没了生机造成,这对眼珠子是他余不深活了四百年来见过最纯净澄澈的,那些“山上”号称无垢无泥的仙子圣童、“山下”世家大族豪阀里娇生惯养的千金龙凤,余不深从未在这些人的眼眶里见过这种纯净,那是一种没有杂念、没有忧虑、不争利、不夺权、不取势,完完全全的契合天地山水,这正是余不深苦苦求而不得的东西。
只要能得一分,他就能破开现在的境界桎梏,让自己的修为心境更上一层楼,他已经在一层楼里困得太久了,久到楼层中早已尘灰厚土,一旦尘灰将整层楼填满,也就是他的大限将至,该化为天地间的一捧养料了。
修行人所修的大道,皆是孕育于天地间,大道之行在于与天争命、与地夺运。
在修行路上走得越长,登得越高,越知道契合天地山水有多重要,对修行人而言,天地就像是一个掌握财政大权的守财人,想要从守财人手里索取更多钱财,你就得称其心顺其意。
视线从三只白胖小子身上收回来,自然而然地放在钟囚身上,有点熟悉感,但具体在哪见过却是怎么也想不起来了,自诩天才和外界拥称人中龙凤的年轻人他见过太多了,至于年轻人就见得更多了,天才年轻人尚且记不住几个,更何况是一个浑身经脉“固若金汤”的草鞋麻衣少年。
可当草鞋、麻衣、少年、浑身经脉闭如铁通、有点熟悉感,还有那双依然纯净的眼睛这几个因子组合在一起时,产生了不小的化学反应,余不深仔细端详了眼前草鞋麻衣少年的容貌棱角,一件往事跃然心头,在他专心“进食”的时候被一位穿草鞋麻衣的少年撞见,不得已多做了一点违心事,这点违心事不会对他现在的道业造成多大的损坏,但终究是一桩恶事,会不会结成恶果还尚未可知,本以为少年会是一辈子走不出乡野的泥腿子,没想到会在这座方塘与凤擎域的边关要塞偶遇。
“看来你是不甘心自己的命运,远赴千里找机缘来了,没想到山野半路上随便抓到的几只扁毛畜牲,也会和你有牵扯,我和你本不该有交集,是你命不好!”
上次只要了草鞋麻衣少年一双眼睛,一是不想平白造成更大的恶果,给少年一线生机,挖眼的时候他已经感知到有人在往事发地而来,只要将挖去双眼的草鞋麻衣少年丢在一个不是瞎子就能看见的显眼处,后续就无需他再做什么了,如若路过的那人性情凉薄见死不救,自然会间接地与他分摊这桩因果。
二是少年自此成了“有眼无珠”之人,即便吃人挖眼的人站在其面前,少年也不能指认出正主,就是指名道姓说得明白也不会有人相信一个瞎子的话,当然,幕后要是有黑手操控就另当别论了,何况少年与他只是萍水一面,不知余不深三个字。
要是来此地的人真地嫌麻烦不出手,余不深自然也不会让少年就此死去,至少不能完全死在自己手里,他会花点手脚帮少年止住眼眶的血并将其丢到最近的地方官衙门口,通过官衙让少年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