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永远都是淡蓝色的,风永远都很轻柔,香樟树的香气弥漫,大朵的云在我们头顶浮动,我们还没有开始奔跑,也没有大雨淋湿梦境。
这是十四岁的模样,文非喜欢看书写东西,我喜欢唱歌跑步,这也是我们同桌时光的开始。
在这个情窦刚刚裂了一个缝隙的年纪,大家谁都没有比谁更成熟,每天跑操上课,没什么特别的想法,除了自己心里的一些小心思。
我的小心思是好好学习考一个好成绩,好让老爹给我买一个手机,另外就是和文非考一个高中。
为什么想和他考一个高中?我不知道。总之他是我从小到大见过的最特别的男生,他不喜欢逗女生,是不是有那么一点特别?
哈哈哈,骗你的,他只是除了学习好、人很帅、很幽默、文采好之外,其他一无是处而已。
他也是一个你踩了他一脚,他还要反过来连连对你说对不起的这么一个男孩子,那时候我不懂,一个男生怎么可以礼貌成这个样子。
“别人踩了你一脚,你还要对别人说对不起?”我反问他,目光停留在他长长的睫毛上。
“万一是我挡了别人的路呢?”他似笑非笑的说,继续低头看手里的书,全然没注意我的眼神。
“明明是那个人不长眼!”我撇嘴说道,心里既生气又开心,礼貌是应该的,过分就不应该。
“没什么,踩得又不疼。”他咧嘴一笑,继续专心致志看书,我小声嘟囔了一声哦。
十四岁之前,文非都是一个好学生,他也很让家里放心,虽然爸妈因为忙生意从来顾不上管他。他也是众多小伙伴中与众不同的那个,别人逐渐变坏的时候,他还是老样子。
我问过他,为什么他总那么安静,不说脏话,对人彬彬有礼,而且还那么热爱学习。他当时的回答在我眼里像是一种敷衍,但现在看来,他一点都没有敷衍我。
他说,他小的时候是个野孩子,经常爬高上低,有一次爬树摔断了左腿,还有一次被玻璃划伤了右腿。他说,他的小腿上有一道伤疤,只是裤子遮住了别人看不到。
因此他从来不穿短裤,即使是夏天再热,他也总是穿着长裤。他说,那个伤疤太大了,不好看。
“所以你就老实了?”我问,心里多少有点心疼。
“对啊!但我骨子里还是野的。”
骨子里还是野的,他竟然说他的骨子里还是野的,当时我根本不信,因为他给我的印象,一直是一个腼腆的男孩子,走路总爱低着头。
“那你为什么不爱欺负女生?我的意思是,别的男生都喜欢拽女生的小辫子,或者手贱什么的。”
“我小学的时候也喜欢这样,只是现在变了,感觉没意思。”
“那你有喜欢的女生吗?”
“没有!”
他当时就是这么闷,虽然偶尔会很幽默,但当你认真和他说话的时候,他就会变得特别严肃。
这是2014年的夏天,文非给我的印象就是一个腼腆的大男孩,虽然不怎么爱笑,但笑起来很好看。
我当时就是这么傻,遇见了这么一个好男孩,竟然问他为什么不坏一点,也可能是我心里某块地方在生根发芽,对他了解的同时也充满了好奇。
当时所有的男生都打篮球,上体育课的时候我们女生就躲在阴凉的地方,男生们就顶着火辣辣的太阳浑汗如雨,他当然也不例外。
我当时真的感觉,我们班所有的女生都喜欢他,真的,就算不喜欢,也肯定没人讨厌他。男生也差不多这样,他和所有人都相处的很好。
那学期的期中考试,我考得还算不错,就缠着老爹先给我买了一个MP3,里面存着不少我喜欢的歌,其中我最喜欢的是许嵩的那首《有何不可》。
午休的时候我会把一个耳机塞到他手里,刚开始的时候他是拒绝的,说被老师逮到不太好,后来我使了激将法,就这样,我们一个夏天都有歌听。
他最喜欢的歌手是周杰伦,但他自己却有点五音不全,那天我故意放自己最喜欢的那首歌给他听。
“这是什么歌?”他傻傻的问道。
“有何不可!”我开心的说道。
“好听!”他笑了笑。
“好听吧?”我也傻笑。
你肯定想不到,我算是文非的音乐启蒙老师,整整一个夏天,我嘴里都哼着小曲儿,久而久之,他就跟着我哼了起来。当时别人上早自习都是背课文,我俩是唱周杰伦和许嵩。
这对当时的我来说算最美好的时光了,也是我心里那颗小种子生根发芽的季节,我慢慢的喜欢上了他,就像电影里演的那样,女主对男主日渐倾心,男主却什么都不知道。
我甚至告诉了老妈,说我有一个多么好的同桌,说他如何优秀,说他如何的不一样。就是这样一个男孩,后来竟然会被一段感情折磨的死去活来,竟然有一天会一蹶不振。
当时那个女孩还没出现,我们还是我们,在我的世界里,他还是那个高高在上的太阳,我心里的种子,还在肆无忌惮的发芽。
我记得有一天我问他周末喜欢干什么,他说他经常会去离家不远的公园散步,他说的时候在笑,我以为他只是单纯的喜欢散心。
事实证明,一个把心事藏的很深的人根本不会让别人知道他的想法,他能把心事藏在心底,也会在表面上演得不露破绽。
我偶尔会在周末约他一起去书店,去书店看书不是我的真正目的,和他待在一起才是真的。他也很随和,一有空就会和我出来玩。
当时我还不懂他是怎样的孤独,如果懂了,也不会有后来的许多事了,只觉得他是个阳光的大男孩。
我们会一起在书店待一个下午,他会给我推荐很多他喜欢的书,有时候从书店出来的早了,还会带我在街上寻觅好吃的。
其实女孩是比男孩要早熟的,所以我当时很肯定自己是喜欢上他了,但又没有足够的勇气告诉他。
“你很喜欢来公园吗?”有次我们在公园散步的时候我问他。
“不是,我只是觉得一个人待在家太无聊了,就想出来走走,或者是坐在长椅上看风景。”他是这么回答的,目光温柔且诚恳。
“我其实挺羡慕你的。”我说,然后就看着他傻笑。
“羡慕我什么?”他问,然后也冲着我笑。
“自由啊!想去哪去哪,我爸妈平时都不让我出门。”我看着他的眼睛,中二的说道。
“还好吧!有时候就是太自由了,反而不知道自己该干嘛!”他傻笑着说道,然后便没有再说话。
关于这次聊天,我记忆犹新,因为那天我们在公园里转了好久,我们聊天聊地,唯一没聊的就是爱情和理想,仿佛这是那个年纪的敏感话题。
这就是我们的十四岁。天永远都是淡蓝色的,风永远都很轻柔,香樟树的香气弥漫,大朵的云在我们头顶浮动,我们还没有开始奔跑,也没有大雨淋湿梦境。
受文非的感染,也因为自己内心的冲动,我开始写日记,虽然很多年之后我才知道我不是写日记的唯一的人,但当时我觉得只有我自己在写日记。
只有我自己写我有一个多么好的同桌,他多么优秀,我多么喜欢他,我多么渴望他是我未来的那个男孩,我多么希望他也喜欢我。
现在看来这些都很幼稚,但在那个年纪这真的不算幼稚,反而是一种成熟的表现。我把我想说的话都写在了日记里,因为那些话我不敢说出口。
暑假来临的时候,我有更多的时间和文非待在一起了,这是我后来认为的我们最值得怀念的时光。
当时我的朋友都看出来了,说我喜欢他,他也可能喜欢我。我也只能默认了,但还是不知道他的心思。
我说过,他是个暖男,所以我不确定他看我的眼神和看别的女生有什么不一样,所以我还是一如既往的怂,只能以同桌加好朋友的名义陪在他身边,即使我心里是那么喜欢他。
“解方程最简单了,以后有什么不懂的直接问我。”他撩了一下刘海,一本正经的看着我。
“嗯。”我淡定的点头,胸口却扑通扑通的。
补课的时候,除了每天老师安排的上课时间,我们有很多闲暇的时光,这个时候,他不会和其他男生在一起玩,反而都是和我在一块聊天。
我发誓,不是我缠着他的,是他自己老老实实的待在座位上,我们时而讨论问题,时而逗彼此开心。
那时候我就想过,如果将来能和这个男孩在一起该多好,就像所有电影里的美好结局那样,我十四岁便做他的女朋友,他二十几岁娶我。
可惜后来这些幻想还是被另一个人打破了,不,应该说是被他亲手打破了,他不喜欢我,就算喜欢,也没有我喜欢他那样的深。
那个女孩活生生的把他从我的身边抢走了,而且再也没还回来,时隔这么多年再想,我只会思考一个问题——如果当初是我和他在一起,后来的一切会不会不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