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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章太炎先生的婚姻 (1)

章太炎说:“人之娶妻当饭吃,我之娶妻当药用。两湖人甚佳,安徽人次之,最不适合者为北方女子。广东女子言语不通,如外国人,那是最不敢当的。”后来续娶汤国梨,能诗善文,虽是浙江人,并非章太炎理想中的两湖人,却能操鄂语。

章太炎的夫人是汤国梨,之前只娶一妾王氏。他的自订年谱对家务私事写得非常简略,特别关于他的婚事,最早只写出一行字:光绪十八年,二十五岁,纳妾王氏。章太炎的门生汪旭初所撰《余杭章太炎先生墓志铭》中提到他的最初婚事,有“先置室,生女子三人”,“室”指“妾”。据说章太炎早年患癫痫病,加上动辄言反满,被人认为是个“疯人疯言”的疯子,无人愿将女儿嫁给他,他母亲只好将自己陪嫁丫头许配给了他。这种婚姻无媒介聘礼,故不能算正式结婚,按当时习俗只能算“纳妾”。

光绪二十九年,章太炎的妾王氏过世。章太炎不顾一切,抱着革命精神,要开风气之先河,所以他就在北京《顺天时报》上登出一段广告,公开征婚。他的征婚条件有五:第一条:以湖北籍女子为限。第二条:要文理通顺,能作短篇文字。第三条:要大家闺秀。第四条:要出身于学校,双方平等自由,互相尊敬,保持美德。第五条:反对缠足女子,丈夫死后,可以再嫁,夫妇不和,可以离婚。这段广告登出之后,国内各地报纸,纷纷写成新闻,认为一时奇谈。

章太炎的征婚广告刊出之后,当时是否有人应征,不得而知。据日本发行于昭和十一年(1936)八月的《中国文学日报》载云:“吴淑卿女士,十九岁,志愿加入革命军,称为革命女志士,为当时轰动一时的新闻人物。彼愿作章炳麟伴侣,有意示爱。章氏懵然,未曾介意。黎元洪见此情形,愿意做媒。章氏以革命为重,结婚为次,未成事实。”

章太炎的老友蔡元培看了征婚启事后,对章太炎说,你老弟别挑选得太辛苦,此事包在我身上,淑女必为名士妻。后来蔡元培果然给章太炎介绍了他家乡的一位出色的汤氏女子,不仅条件符合是位才女,而且还比章太炎年轻了十余岁。章太炎在他的自订年谱中有非常简洁的五个字记述,曰:“汤夫人来归。”汤夫人,名汤国梨,浙江桐乡人,有很好的学识修养,曾主编《神州女报》,并主持神州女校的教务,是近代最早的妇女活动家之一。

据说,章太炎和汤国梨的婚礼上,章又闹出了不少笑话。章太炎一生习惯了穿布底鞋,而他们举办婚礼的地方,则是在上海有名的洋派地方哈同花园,所以章太炎就不得不西装革履,派人买了一双皮鞋。办事的人粗心大意,没有指导他穿皮鞋,结果他穿出来的时候连左右都穿反了,让一众来宾狂笑不已。还有人回忆:新娘子不穿礼服,着的就是便装。而章太炎穿的不知是哪里找来的一身怪衣(乃明代服装),戴的是一顶奇高无比的大礼帽,走路时,两手乱甩不已,连孙大总统都笑到合不拢嘴来。司仪喊着三鞠躬,大礼帽落在地下二次,又引起哄堂大笑。

关于章太炎与汤国梨女士结婚的年月日和当时的情况,陈大络的一段记载:据《艺文志》陈大络云:六月十五日章炳麟在上海爱俪园(哈同花园)与吴兴汤国梨女士结婚,时炳麟年四十六岁,汤女士二十八岁。那一天观礼的,有孙中山先生、黄兴、陈其美,介绍人是蔡元培。炳麟又不知从何处借得一顶其高无比的大礼帽。礼毕在一品香宴客时,即席赋一绝句:“吾身虽绨米,亦知天地宽。振衣陟高岗,招君云之端。”又谢媒一绝句:“龙蛇兴大陆,云雨致江河。极目龟山峻,于今有斧柯。”

关于章太炎此次婚姻的介绍人,还有另一说法。在冯自由著的《革命逸史》中,记录介绍人是张继和沈和甫。沈氏是汤女士的同乡,相知有素,所以由他推介给张继,因为汤女士认为章师学识渊博,已有许嫁之意。张继也看过汤女士的诗词,所以经过介绍之后,一拍即合。谁知到了结婚那天,张继因有要事不曾到场,而上海爱俪园举行婚礼,孙中山先生和黄兴、陈其美等都到场,门禁森严。沈和甫是吴兴文士,有些土头土脑,见到了爱俪园前门雄伟,已经畏怯非常,况且要求进园参观的人成百成千,司阍的许福,对他以为是陌生的参观者,拒不许入,沈和甫说的是软软糯糯的湖州话,许福一些也听不懂他说的是什么。章师的婚礼延耽了一些时间,两个介绍人都不来,在不得已情形之下,就临时拉人,权充介绍人,才完成了这个结婚大典。

章太炎与汤国梨结婚后夫妇唱和之乐,为章太炎一生最欢乐的时期,从后来发表的八十四封家书看来,怪不得日本作者高田淳称章师为“大情人”。

可是章太炎那时革命的热情比了夫妇的热情还高一些,婚后一月匆匆告别,北上劝说袁世凯放弃称帝,结果被袁世凯软禁。章太炎被困的时间极长,屡次求速死,其女自缢身死,章太炎又长期绝食,在这种情况之下,留在上海的汤国梨女士的心境,那是可想而知的。

汤国梨嫁与章太炎是颇感委屈的,她自己说:“关于章太炎,对一个女青年来说,有几点是不合要求的:一是,其貌不扬;二是,年龄太大,他长我十五岁;三是,很穷。”章太炎又穷,又丑,还老,汤国梨则被时人誉为务本女学(汤国梨就读的学校)的“皇后”,她之嫁与章太炎真可以说是“下嫁”,不过她更看重章太炎的人品才学和民国元老的身份。

以后夫妻生活的20多年里,他们心心相印,相濡以沫,共同经历着生活的历风风雨雨。

在讲蒋梦麟先生的最后一次婚姻之前,有必要粗略了解一下他的前一次婚姻。

1936年,时任北京大学校长的蒋梦麟迎娶陶曾谷女士,在北平举办婚礼,邀请胡适做证婚人。可是胡适的妻子江冬秀却死死不让胡适出门。原来,蒋梦麟为继娶陶曾谷而与元配离异,在江冬秀看来,蒋梦麟道德上是有愧的。胡适最后只好跳窗“脱逃”,成其美事。

其实,蒋陶联姻最大的压力还不在蒋梦麟与元配离异,而是他迎娶的陶曾谷是其莫逆之交兼同事高仁山的遗孀。高仁山先后执教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并在北京大学创立教育系。1928年,高仁山被奉系军阀杀害于天桥刑场。高仁山死后,蒋梦麟对其妻陶曾谷照顾备至。尽管蒋梦麟使君有妇,但陶曾谷的处境令他同情,长期的照顾和相处,感情慢慢发生了变化,两人互生爱意,坠入爱河。婚礼上,蒋梦麟答谢宾客时表示:“我一生最敬爱高仁山兄,所以我愿意继续他的志愿去从事教育。因为爱高兄,所以我更爱他爱过的人,且更加倍地爱她,这样才对得起亡友。”

蒋梦麟在晚年时迎来了他的最后一次婚姻,这次的妻子是徐贤乐。

徐贤乐(1908—2006),是江苏无锡人,系出名门。曾祖父徐寿是晚清著名的科学家。父亲徐家保曾任上海格致书院董事。徐贤乐是徐家幺女,长得非常漂亮,在家中备受宠爱。据她晚年的忘年之友钟幼筠的回忆说:“记得有一次我陪她去公保看病,那里的护士小姐们都认识她,并逗她开心说:‘奶奶,当年您一定是一位美女。’这时她会露出得意的笑容,客气地回答:‘哪里,哪里。’但私底下她感叹地告诉我,确实当年读大学时候同学都叫她校花,大学毕业到外交部上班,变成部花,来到台湾在中央信托局上班成了局花,现在人老了,什么都不是了。”也因为如此,她从大学毕业后追求者就相当多。

徐贤乐的前夫是杨杰(1889—1949,字耿光,云南大理人,官至陆军中将,加上将衔,是著名的军事家,后来因公然反蒋,于1949年被蒋介石暗杀于香港)。1938年,杨杰被外派担任驻苏大使。到了1940年初,杨杰就被免职了。回国后蒋介石给了他一个军事委员会闲差。也就在此期间,他与徐贤乐在重庆结婚。但在结婚七个月后,两人就因银钱问题而以离婚收场。

1958年,蒋梦麟的夫人陶曾谷因病去世。陶曾谷卧床时,陶曾谷的一位表亲,常去照应病人。陶女士曾经对她说:“孟邻(蒋梦麟)的身体很好,而且太重情感了,我死了以后,他一定会受不住的;而且,我不忍心他受长期的寂寞;所以,我希望你能够帮他找一个合适的对象,陪伴他……”这位表亲将此嘱托牢记在心,在陶女士去世后不久,就四处忙着给蒋梦麟张罗物色合适人选。

因夫人去世后,蒋梦麟非常落寞,也就接受了妻子表亲的安排。但都没有使他动心。直到1960年在圆山饭店的一次宴会中,通过这个媒人介绍,他认识了徐贤乐,情形就不一样了。

徐贤乐认识蒋梦麟时,虽已年过半百,但风韵犹存。蒋梦麟对徐贤乐可以说是一见钟情,而在一开始时,徐贤乐觉得蒋梦麟年纪太大而且恐怕性格不和。但蒋梦麟托由媒人向她致意,表达自己意思:他觉得徐女士的家庭身世很好,而且品貌双全,一切太理想了。蒋博士在写给徐女士的第一封情书里面就有:“在我见过的一些女士中,你是最使我心动的人……”认识三四个月之后,蒋梦麟对徐贤乐已难舍难分了,有次为了一点事闹了个小别扭,两人数日不见,蒋梦麟就寝食难安,于是用一张横幅一尺的日本绘画金边皱纹水色纸,以中小楷写了一首艳词相赠。两情不可不谓绸缪,因此不久就互相论及婚嫁。

这事在他们亲友中有“赞成”与“反对”两派,而在北大同学会的师友中,几乎都是不赞成,就连胡适也持反对意见。当时胡适在因病住院还在调养身体之际,提笔给好友蒋梦麟写了一封长信。在信中,胡适表达了自己的意见,絮絮叨叨,说徐贤乐爱财,她向你要二十万,你虽给了八万,也最好悬崖勒马。又以五十年的友谊和蒋与陶证婚人的身份对其进行劝说,要他与陈诚(当时陈诚也是持反对意见者)郑重地谈一谈。据《胡适之先生晚年谈话录》书中说,陈诚曾告诉蒋梦麟说:“我的太太接到蒋夫人——第一夫人宋美龄的电话,她坚决反对你跟这位徐小姐结婚,我的太太也反对,都要我转告于你。如果你一定要和她结婚,那么我们以后不能见面了,至少,你的夫人我们是不能见面了。”

胡适将信交给蒋梦麟时,蒋梦麟直接问他是支持还是反对,胡适说反对,蒋梦麟直接告诉他:“那我就不看了。”遂将胡适的这封信撕碎掷于废纸篓中,后蒋梦麟秘书拾获细心拼合,始恢复原状,并得以保存。

蒋梦麟不顾各方反对,坚持要与徐贤乐再婚。他在七月间给陈诚写了一封长信,除申述自己“非立即结婚不可”的理由外,还极力为徐贤乐辩护。

因反对者人多势众,蒋梦麟不便举行公开婚礼,而改采家庭式秘密婚礼,于是在1961年7月18日在台北市临沂街陈能家中举行。陈能的太太是徐贤乐的亲侄女。婚礼极为简单,由端木恺律师证婚,郑曼青、居浩然分任双方介绍人,双方在结婚证书上用了印,婚礼就算完成了。时年蒋梦麟七十五岁,而徐贤乐也已五十四岁了。由于婚礼仓促,以至于很多人来不及准备礼物。

次日各报争相报导,蒋梦麟在接受《中央日报》的访问时说:“一个人健全的生活,理智、情感、意志三者,必须适当平衡,缺其一,即失其平衡。果尔,则无论为学或办事,其动力便受削弱。我自陶曾谷女士去世以后,感情即无所寄托,故不得不求一对象,以保持我多年奋斗的精神。我相信徐女士,就是我适当的对象。”报纸并引用了徐贤乐的“有感蒋梦麟的款款深情,并陶醉于这位老教育家的灵毓才气”的话语,他们“希望新妇徐女士是一个‘贤内助’,使蒋博士享受室家之‘乐’,则过去一番小小波折,便成为愉快的回忆了”。

在蒋、徐结婚之后没几天(7月26日),蒋梦麟就专程去看望胡适,胡适也向他道贺。蒋梦麟告诉胡适,他的新婚夫人很好,隔几天还要将她带来看望胡适。他还对胡适说:“人家说她看上我的钱,其实她的钱比我的多。”

在二人结婚一年多后,他们的婚姻亮起红灯。1962年12月,蒋梦麟不慎失足折骨入院。徐贤乐趁蒋生病住院之际,将蒋之财物悄悄归于自己名下……待蒋发现,盛怒之下,修书一封,欲与离婚。徐女士当然不从,公开撰文,说他们爱情尚存,不过是蒋先生受了别人的蛊惑才一时糊涂。从此蒋梦麟避不见面,一切通过律师打笔仗、打官司。蒋梦麟的起诉状中称,徐贤乐“貌善心险、凌辱女儿、需索敛聚、嫌老恶贫、咆哮辱骂、饱受虐待”不堪同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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