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用我生命祝愿,愿你一生平安。”
——王思雯
王思雯认识柳之泽是在高三,那时候正是最紧张的阶段。
“雯雯,你数学作业借我抄一下”陆露是王思雯最好的朋友,形影不离的那种,陆露是阳县一中公认的校花,一双桃花媚眼,长发及腰,皮肤又白皙,学校里的男生十个里面有七八个暗恋着她,陆露隔三差五的收到情书已经是家常便饭了。
“谁给你的勇气敢抄我的数学作业,”王思雯拿笔戳了戳陆露白嫩嫩的小脸“这年头,倒第一抄倒第二的作业,让别人听了不得笑疯了?”
“啊呀!那我抄谁的啊,向别人要我也不好意思啊,太丢人了,反正你总比我强一点,快点儿的,给本小姐拿来!”陆露拍开王思雯的笔,两手搭在她的双肩上,用力前后摇晃着,晃的王思雯头晕眼花的。
“啊好好好了,大小姐,你别晃我了,我给你指条明路,靠窗第七排第二列,去找他要去,用你的美貌,快去吧!”
靠窗第七排第二列坐的男生名叫沈凯,长的又高又瘦,戴着一个细黑框眼镜,总喜欢穿着校服外套,就算是大夏天也不例外,极少看到他只穿着半袖衬衫,别人问他为什么,他的回答就是四个字:不热,怕晒。沈凯是高三刚开学时从其他学校转过来的,具体是为什么转校谁也不知道,有传言他是从京都来的大少爷,嗯……对于这个说法,是某些八卦女生看言情小说看多了,自己歪歪出来的,毕竟沈凯的气质真的很像小说里的禁欲系男神。
王思雯对沈凯刚转来的那一天印象非常深刻,主要的不是沈凯,而是陆露。那一天,沈凯斜背着书包走进教室的那一刻,清晨的阳光正好打在了他白皙的侧脸,陆露的眼神,瞬间就在那一刻定格,陆露从来就是被表白长大的,那些男生全都一个样子,没有任何一个人让她有瞬间心动的感觉,但这次不一样了,不是别人看中了她,而是她看中了别人,沈凯。王思雯那时还是陆露的同桌,她看到陆露跟傻了一样,那眼睛好像粘在了沈凯的身上,就死死的盯着人家不放,王思雯用手在她眼前晃了晃,陆露才回过神来。
“雯雯,老娘一定要嫁给他,那个叫沈凯的男人,以后一定会成为老娘的盘中餐!”陆露眼睛里充满了势在必得,王思雯好像看到了她身后燃烧的熊熊火焰,嘴角有些抽抽,内心划下黑线,她有预感,露露想要如愿的话一定很艰难。
王思雯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样的预感,可能跟陆露的背景有关。
陆露,家里是开发商,很有钱,陆家的千金大小姐,人也长得漂亮,这几年来顺风顺水,毕竟只要是钱能解决的问题那就不是问题,在一部电视剧里那就是拿着女主的剧本,当然,她天生自带主角光环,唯一出了bug的,就是数学。陆露的梦想是成为超级巨星,所以数学这个死穴,在她的职业生涯规划里就不太重要了。
反观王思雯,虽然不是千金小姐的命,但是家里好歹还算小康,父亲是公务员,妈妈在医院工作,奶奶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爷爷身体硬朗,自己圈了块儿地,玩起了现实版QQ农场,地儿不大,但足够打发时间。陆露拿到的是女主的剧本,那王思雯拿到的就是女主闺蜜的剧本,光环没有,bug倒是不少,脸盲加路痴,智商情商都不高,出了阳县能迷路,一年内保证认不清全班同学的人名和脸,成绩吊车尾,干啥啥不行,写啥啥不会,这样的人,上帝给她关了太多的窗户,唯独只给她留下了一道小门,而这个小门,就是柳之泽。
王子看上的不一定必须是公主,也有可能看上公主身边的小女仆。毕竟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而柳之泽,就看上了迷迷糊糊的王思雯。王思雯不知道是怎么惹上他的,她也问过柳之泽,她的原话是这样的:
“你是瞎了吗?为什么就看上我了?”
柳之泽蹂躏着王思雯的小脸说:“我就是看你乖,这么乖,让我总想欺负你。”
王思雯长的并不丑,一副清纯可爱的乖乖女样子。她们的恋情,王思雯没敢告诉家里的人,因为柳之泽辍学了,是因打架被劝退的。现在的柳之泽在网吧里当网管,收入还算稳定,他家里的人都去京都打工了,他一个人住在家里,偶尔去姑姑家蹭蹭饭,剩下陪着他的也只有大喵了,大喵不是猫,是一只金毛犬,这名字,还是王思雯取的。
王思雯一直想养一只小狗,可是妈妈并不喜欢,作为王思雯的男朋友,柳之泽在他们恋爱一周年纪念日的时候将这只小金毛送给她,当时王思雯欢喜的不得了,虽然不能带回家去,但是让大喵的“爸爸”养着也没问题,反正就他一个人在家。
阳县一中,晚上九点五十分。
“啊,终于放学了!”
“好饿啊,我想吃学校门口的炸串儿。”
“你不怕胖啊!这都几点了啊,现在吃油炸食品是最长胖的时候。”
“可是我饿~”
.......
王思雯和陆露一起走出学校,在王思雯的眼神威胁下,陆露最终还是放弃了吃炸串。毕竟自己什么样她心里还是清楚的,如果吃了的话,第二天肯定就开始冒痘了。
“你现在回家还是去找他?”陆露问道。
“我先去找他一下,我把本给他,你先回去吧,不用陪着我了。”王思雯朝陆露笑了笑,陆露回了她一个我懂你的表情。
“那好,路上小心,拜拜!”
“拜拜。”
王思雯并不是每天晚上都去网吧找柳之泽,她可没那么大的胆子,偶尔偷偷的去一下,回去后编个瞎话也就糊弄过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