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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章 【CASE 5】火精(1)

楔子

汉高祖三年,冬。

“第一,你亲手写出唐门十色笺上的情书;第二,你亲自带上这情书,攀上寒鸩山。我会在山顶的青焰阁等你。”那柄青光飞寒的长刀慢慢回到生锈的刀鞘里,他静静看着站在门前的女子,“办得到这两件事,我就娶你。在这之前,如果再让我看到你,那个就是你的下场。”

竹屋外头,躺着一只被刀剑之气劈成两半的大石磨。

“那,说定了。”纤细白嫩的小指伸到他的面前,红彤彤的指甲像是从盛夏落日里取出的颜色,“拉钩,不食言。”他也伸出手指,点头。

于是,诺言就定在了一大一小两只手指之间。

她转身离开,娇小的身躯欢快地蹦跳着,在积雪未化的地上,踏出一串斑驳的脚印,被踩过的冰雪瞬间化成了水,慢慢渗入土下。

轰!立在小路一侧的土地公石像突然烧起了熊熊大火,烧得喀嚓作响——走过那座石像,她停住,背对着他挥手,大声说:“如果你食言,这就是你的下场!”

洒下一串娇俏的笑声,她消失在路上。

哗啦一声,坚硬的石像在火焰中轰然倒塌,以黑色粉末的样子。小小的脑袋从他背后伸出来,七八岁的小男孩,吸着鼻涕,呆呆看着前方冒烟的石像残渣,说:“阿爹,娶她当娘也是可以的!”

“为何?”他看着自己的小指,上头一道微微发烫的红印。

“她好帅耶!”小男孩兴奋地蹦起来,拔腿就要往前跑,“那是石像耶!被她烧成灰了!我要留把灰当纪念品!”

他拎住儿子的衣领,看着那一堆灰烬,说:“难道你不怕自己变成纪念品?如果她成了你娘的话。”

“可是,她对阿爹很好啊。”小家伙悬在半空,托着下巴思考,“她常来这里看我们,还帮过我们的忙哦!被爱情蒙蔽了眼睛的女人,是不会把爱人变成纪念品的。”

“屁大的小东西,谁教你说这些乱七八糟的!”他把儿子放下,揪住他的耳朵,“大人的事,小孩子不许插嘴!”

小东西撅起嘴,小脚踢着地上的雪,嘀咕:“可是,少了个娘,我的人生会很残缺呀。”

他蹲下来,揽着儿子的肩膀,说:“她不能留下来。”

“是你不要她留下来。”男孩撇着嘴,数落父亲,“纸是她永远都拿不了的东西,寒鸩山,是连最健硕的雄鹰都飞不上去的地方。阿爹,你故意的。”

“我会去青焰阁等她,这是一定的。”他笑笑,摸摸儿子的头,抬眼看向暮色下的远山,“既受他人托付,就必要办到。明日一早就要出发,你快去睡觉。”

“好嘛。”小男孩很忧郁地叹了口气,“放着活生生的不要,却要为死翘翘的费心。大人的世界太复杂了。”

当天边最后一缕光线消失之后,飘落的雪花将这座竹林里的简陋小屋围在中间。屋里,小男孩缩在厚被子里睡得正酣。他坐在桌前,仔细缝补着儿子那件破了的衣裳。他的刀,懒洋洋靠在桌脚上,睡在生锈的鞘里。

从来都是这样的,不论在哪里,在做什么,儿子与刀,总在离他最近的地方。但,以后呢?

“好热……阿爹,房子……”睡梦中的孩子发出几声难受的呻吟,双手无意识地朝前伸出。

他放下补好的衣裳,坐到儿子身边,轻抚着他的额头。

孩子的眉头舒展开来,呼吸渐渐平稳。

他替儿子盖好被子,轻轻走回桌边,提笔写了一封信。

炉火烧得噼噼啪啪,一室暖意。

隔壁的房间,没有热气,没有光线,黑暗里,静静躺着一个木匣,一人大小,仿若夜色凝成的冰。

此刻,远处的阴陵山中,一队兵士踩着焦黑的土地,在飘动着雾气的大泽边焦躁搜寻,一把把冷兵器狠狠地斩掉挡路的荒草与乱石。

“找到了么?”

“没有!没有!”

“再找!”

兵士们的交谈声时大时小,夜风呼啸而过,将这些无奈与愤怒吹向四面八方。

山下的农舍里,胆小的农妇蜷缩在丈夫怀里,捂着耳朵,惊惶道:“又来了!又来了!你听那动静!”

“冬天过去就好了。”丈夫一边安慰妻子,一边拼命往后挪着身子。他们应该习惯才是,每年的冬月间,阴陵山里的泽边,都会发生相同的事。

明天就要走了,那个丫头,该是永别了吧。他给她的两件事,是一只火精永远都无法办到的。他的确是故意。

永不再见,才是好的。

他吹熄灯盏,睡到儿子身边。

1.

猫尾巴还是有用的,比如叫人起床。

钟小魁连打了六个喷嚏,吐掉粘在嘴上的猫毛,抓起枕头就朝床前砸去。

“Hi!”停在半空的枕头后,露出姜南海的招牌狐狸脸,他扔掉捏在手里的,林七七的猫尾巴,凑到钟小魁面前,“乖孩子,起床了,春天就在不远处!”

“每一个长了猫尾巴的姑娘你都伤不起!”林七七委屈地把尾巴藏起来,一脸泪痕地把闹钟砸到姜南海头上,零件飞起。

“还在挺尸吗!要我把饭喂到嘴里吗?还不滚出来吃!怠慢他人劳动成果是一种罪!”标准厨娘打扮的马莉欧举着菜刀,在房门口咆哮,电光火石间,雪亮的菜刀铛一声劈到了距离钟小魁零点零一公分的床头,冷冷颤动。

噩梦,一定是。钟小魁一把扯过被子把自己整个埋起来。睡,再睡一会儿,醒来就好了。

“Hi!”三个脑袋同时钻进被子,三排雪白的牙齿露出来,“孩子,这不是梦。”

“妈啊!”钟小魁从床上摔了下来。

餐桌上,熊猫眼的钟小魁默默嚼着烤糊的面包,默默喝着把糖放成了盐的豆浆,默默看着身边那三个正火热争抢一只烤鸡的家伙。他什么都想起来了,从百慕大回来之后没几天,姜南海就以奉行低碳、节约资源为由,强行搬进他家,还说要征用他家作为PKD的临时办公地点。第二天马莉欧带着大堆行李也搬来了,理由是紧跟领导脚步,以公司为家。当他们发现林七七也住在这里时,还罚她写了一份检讨,反省自己对领导隐瞒事实,妄图独享免房租水电费居所的自私心态。

“你不能撵我走。第一,我知道你太多秘密;第二,我负责发工资。”姜南海住进来的第一天是这样跟他讲的。

“你不能撵我走。有我在这里,连蟑螂都不敢靠近你!安全问题绝无漏洞。”马莉欧用一根牙签凌空击中墙角一只倒霉蟑螂的心脏,笑着拍了拍他的肩。

“他们俩你都容纳,更加没道理撵我走了。我会认真打理家务的!”林七七卖力地挥舞着抹布。

“我们三个可以在新家搞一个组合对不对?”姜南海把马莉欧跟林七七拉到一起,三个人叽咕叽咕半天后,齐齐朝钟小魁露出萌点与恶点等值的笑容,“我们是……青春无限萌动天下家事三人组!哦也也!”

钟小魁缩在沙发一角,抱着倾城,冷冷地看着他们,任血压狂飙。然后,他开始了每天都醒在噩梦里的日子。

“不要总是黑着一张脸嘛,我们不会抛弃你的,孤独的孩子。”姜南海大口撕着鸡腿,“你看,你父母不在,又没别的亲戚,总一个人会得自闭症的。”

“有我们在,打麻将也刚好一桌嘛。”马莉欧一边跟抢鸡翅膀的倾城搏斗,一边补充。

林七七吞下一大块肉,哀怨地看看自己的屁股,“关键是,你们什么时候帮我搞定这条尾巴?”

“我想问的是,为什么你们吃烤鸡,而我要吃糊面包?”钟小魁盯着盘子里的鸡骨头,“我似乎才是房东。”

“我们太瘦了。”三个人异口同声,连装可怜的眼神都是一样的。

“难道我胖吗?!”钟小魁终于揭竿而起,跳到凳子上,愤怒举起汤勺,“你们这群霸占民居的强盗!”

餐桌上顿时剑拔弩张,每个人都拿起勺子筷子碗充作武器。一阵浓郁的焦味适时飘来。

“啊!我还煮了粥!”马莉欧扔掉筷子往厨房奔。

片刻之后,她端着一只被烧穿了的漆黑的锅走出来,嘀咕:“我记得我明明是关了火的。”

“你……”钟小魁看着那堆废铁,抽动着眉头。

“好了,不跟你们闹了,我今天还有重要约会。”姜南海满足地摸着肚子,哼着歌回房去了。

“差点忘了,要去做SPA!”马莉欧把锅一扔,飞奔回房。

“我要去看我妈。今天休假一天,你收拾一下屋子,反正你今天没事。”林七七也转眼没了踪迹。

我做了什么孽?什么孽?我伤不起!伤不起!

看着满室狼藉,钟小魁的心在滴血。但转眼间,几声惨烈的嚎叫替他止了血——

姜南海抓着他那件至爱的阿玛尼风衣冲了出来,咆哮:“谁烧了我的阿玛尼!谁?!”米色的风衣上,胸口处被烧出了两个惊悚的大洞。

马莉欧曾经美丽的脸孔第一次扭曲到接近外星物种,举着她被烧焦的首饰盒,咆哮:“我的钻石呢!那颗举世无匹价值连城的粉钻呢!”

只有林七七稍许安稳一点,抽噎着托着她的猫尾巴,伤心地抚摸着被烧掉了毛的尾巴,喃喃:“我坐的是马桶,不是火箭筒啊……怎么着火了呢?”

这是哪位天神干的惩恶扬善的好事啊!

虽然痛快,却事有蹊跷。从那只被烧坏的锅开始,发生的一切事情,都跟火有关。难道家里有火灾隐患?

钟小魁连同伤心欲绝的家事三人组,全屋检查一番后,没有发现任何问题。

“也没有打雷,不会是被雷劈的。”钟小魁望着窗外的晴空万里,“上天果然有好生之德,看你们以后还敢不敢欺负房东。不过……”他回头道,“没有火源,你们的火险是怎么来的呢?难道是你们昨夜梦游,自己烧的?”

“屁!我拿出来的时候,衣服上的洞还是热的呢!”姜南海抱着阿玛尼捶心口,“我最贵的一件衣服啊啊!”

“我的首饰盒也是热的啊!我是个穷人,就那一颗钻石啊!”马莉欧在沙发上打滚。

“你明明有一盒钻石。”林七七小声说,抹着眼泪,“秃顶的尾巴,好难看……”

钟小魁又在家里绕了一圈,仍旧没有发现异常。

只有倾城,不知几时蹲在了厨房门口,对着里头龇牙低鸣,一副发现外敌的模样。钟小魁警惕地进了厨房,一眼便看到炉灶上竟燃着火,刚刚明明是关掉的!

他冲上去关掉火,在厨房里上上下下的检查,连垃圾桶都没有放过。结果还是一切正常。

隐藏在正常下的不正常,往往是致命的。

钟小魁悻悻走出来,对倾城道:“守在这儿,万一着火了,你要负责!”

倾城不满地呜咽一声,趴在了厨房门口。

折腾一上午,家事三人组谁都没了上街的兴致,居然全部悲伤地倒在客厅里睡着了。

三只瘟神!钟小魁摇着头回了自己的卧室,没有懒觉的星期天是不圆满的。他重重躺回床上。

迷糊中,手机响了。钟小魁眼也不张,伸手乱摸一通,抓起电话就问:“谁……睡觉呢……”

“是PKD快递么?”电话那边传来一个颇好听的年轻女子的声音。

“是……睡觉呢……”钟小魁继续迷糊。

“我有一件重要的物品,需要你们替我送到。”

“去找十三叔。他才是揽业务的。”钟小魁咂巴着嘴。

“他睡得像头猪,我喊不醒他。”

“用火烧他屁股,一定会醒的。”钟小魁把脸往枕头里埋。

“哦……”两秒钟后,钟小魁怪叫着从床上弹了起来,捂着屁股大喊大叫,一缕青烟从他的手指间冒了出来。

“谁烧我屁股!”他怒吼着,扬起手臂,顺手就想拿手里的电话砸人。但他很快又凝固了——一直拿在手里的不是手机,是一只拖鞋。难道刚才他对着拖鞋讲话吗?!

“果然醒了。”拖鞋里传出清晰的声音。

钟小魁一愣,旋即将拖鞋一扔,跳上去拿脚猛踩,骂道:“我让你妖孽!”

话音未落,一阵焦臭味传来,他一回头,床上的被子居然腾起了一撮火苗。他脸色大变,手忙脚乱地灭了火。

然后,枕头又冒起了青烟,他抓起花瓶里的水浇了上去。

“这是我家!”他抱着枕头,怒喝,“滚出来!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我是来谈生意的。”空中响起几声清脆的笑,“你们PKD必须接受这单买卖。”

“我不受人威胁。”钟小魁对着声音的来向,指着空气,“连脸都不敢露的家伙,不配找我。”

有人敲了敲他的肩膀。钟小魁只觉背后轰来一阵灼热,猛回过头,他的床上盘腿坐着一个年纪不过十六七岁的少女,穿着火红的对襟中式衣衫,黑亮的头发盘成两个丫鬟髻,用红色丝绦系得稳稳妥妥,小小的脚上套着一双精致的红色布鞋,鞋面上的花纹,是一簇簇生动的火焰。

不是鬼魂,因为他没有打喷嚏。

“你是……”他上下打量着这个红彤彤的小丫头,对方长得并不惊悚,如果以现在的话来讲,算得上是个很萌的萌妹子,白净净的瓜子脸,标准的杏核大眼樱桃口,两排小扇子似的长睫毛上下忽闪着。

“春丽……”钟小魁突然想起了儿时的电玩。

轰!他的拖鞋烧了起来。

“春丽穿的是裙子!蓝色的!身材也不及我。”姑娘很是不满地抱着双臂,“我叫灼灼。”

灼灼?!难怪这么喜欢放火!钟小魁疯子一样踩灭拖鞋的火,怒道:“你的目的!目的!”

“都说了是要你们替我快递重要物品了。”灼灼姑娘一挑眉。

“我不会帮放火烧我屁股跟拖鞋的人做事!”钟小魁毫不犹豫地拒绝,又问,“外头那三个家伙的事,也是你搞出来的对吧!”

“我在帮你出气呀。”灼灼站起身,一手叉腰道,“你不是骂他们强盗么,你不是被他们欺负么?”

“那也不能随便放火啊!”钟小魁吼道,“烧了我家的房子怎么办?”他一愣,“等等,你在我家潜伏多久了?”

“嘻嘻,我一直都在啊。”灼灼一笑,“这不重要。只要你快快接下这单生意,我就不会再出现了。”

“你要快递什么?到哪里?”钟小魁屈服了一半,在听到她说“不再出现”后。灼灼指着自己的鼻子,眨着大眼睛:“我。把我快递到寒鸩山巅的青焰阁。”

滴答,滴答,被林七七砸坏的闹钟还在挣扎着走动,室内只听到它的声音。

“不……去!”钟小魁斩钉截铁,走到房门前,拉开门,“不管你是什么玩意儿,这单生意我不做,你走吧,我不想跟一个姑娘动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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