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到了族长的同意后,母亲第二日便马不停蹄的带我来到了派出所。母亲给我穿了一套新衣服,收拾的干干净净的。在派出所门前,母亲又再次问了我那个问题——你想要和谁姓?我的回答依旧是和母亲姓,母亲的眼里多了一份坚定,摸了摸我的头:“那以后我们母女就相依为命了!”然后便牵着我的手走进了派出所。
户口很快就办下来了,母亲只给我改了姓,却没有给我改名。以至于后来,她想要给我改名的时候,我已经习惯了这个名字。
母亲拿着新的户口本,脸上的喜悦藏都藏不住。
虽然父母之前的日子过得磕磕碰碰,连和睦也不算,但是,有爸爸妈妈在一起,就让我觉得自己还有一个家。听着钢戳在户口本上盖下来的声音,我觉得自己彻底成了一个没有家的人。年幼的时候不懂什么叫家,懂事后,慢慢明白,却也慢慢明白了母亲的无奈。
乡村里的消息就像是自己长了翅膀似的,自己飞了出去。没过多久,整个村子都知道了母亲和父亲离婚的事情。便有人旁敲侧击的问我:“湘湘,你觉得你自己造不造孽(方言里面可怜的意思)?”当时的我对于这件事情并没有什么概念,只觉得,生活没有什么变化。于是,想当然的摇了摇头。
回想那时候,村里人看我的眼神似乎都带着同情。我和外婆走过之后,那些人定要聚在一起窃窃私语一番。只是那时候的我并没有注意这些,而是只有当下的生活。
我真正感受到这件事给我的影响,是在上小学以后,那些和我玩的不好的人会骂我是没有爸爸的人,还有每次贫困家庭补助,老师都会想到我。
那时候的我并不觉得自己与其他人有什么不同,也不知道人言可畏。外婆和母亲却是知道的,她们不想我去外面听这些奇奇怪怪的话,便拘着我在家里写字读书。母亲起集市上买了很多文具,本子、橡皮、卷笔刀什么的,一应俱全。
母亲说不久之后她又要回深圳了,以后也不一定能经常回来,这里离集市又远,外婆还不愿意去赶集,托人家带东西肯定有诸多不便,于是她把我小学到初中的文具都屯了。
想法是好的,但是母亲没有想到的是,只有小学三年级以下的学生才用铅笔!于是,在我读完初中的时候,我都没有再买过铅笔了。
而那些没有用到的文具,我也在用到它们之前就已经知道了它们的名字。
母亲还为我买了三本字典,一本新华字典,一本成语字典,还有一本英汉词典。这似乎是母亲的一种习惯,到哪里都带着一本字典。无论是去打工还是去旅行,母亲的床头总是放着一本新华字典。
我觉得是母亲身上的一股傲气,母亲觉得自己是读过书的人,和那些大字不识就出去打工的人还是不同的,母亲早年在深圳的时候还很乐意帮人家写信。
可能是由于自己上完小学后便没有好好读书,以至于离婚后在求职方面屡屡受挫,所以,母亲对于我读书方面是极其严格的。她也许想要让我帮她完成她的读书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