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一个夜黑风高的晚上,他被一身黑衣裹住只露出剑眉桃花眼。少年眼前的三口人都没了气息,他抬手把滴血的剑夹入手肘间,手臂带动剑身,一道白光照应了他双眼半秒,随后,红刀子恢复成白刀子,他要去清理下一个猎物。
“砰!”,少年被来路不明的重物砸中后脑,缓缓抬手摸到一摊冰凉,转身,桃花眼已染上红色。
少年大意了,这家人的小儿子竟然躲在水缸中,全身湿透,手里紧紧握住石砖。
小儿子的眼泪鼻涕和水已经混在一起,全全覆盖在脸上,不停的喘着大气,在水缸中憋气太久加上对少年的愤气,手中的石砖蓄势待发。
少年稳住气息,打量这个不知死活的小儿子,约莫七岁。少年蹲下立马从靴子中抽出一把匕首,眨眼间已给小儿子额头上划下迹号,最后用他染血的桃花眼与小儿子的铜铃眼对峙,说:“等你长大,我便寻着这疤痕来,讨债。”
少年说我不杀小孩,在你身上留下记号,待你长大再来取命。这个原则是他现编的,他只是不想杀眼前这个小东西了。
“你不怕找不到我吗!!!”,小儿子又悲又气,努力嘶吼着,额头的伤口又打开了几分,不停向外渗血。
少年他敢放走也有本事找到,“不怕。”,之后扔给小儿子一袋钱币,“拿去看大夫。”
“你等着!定是我找到你!”,小儿子说完痛的又缩回水缸中。
少年走了,小儿子过了好久才爬出来,把血与泥包裹的钱袋小心收好。他摸摸额头的伤口,血已经干了但还在疼,想起少年的话确实要看大夫,不然会是要感染的。
小儿子要踏出这个不幸之家前,回去把躺在地上的“爸爸”,“妈妈”和“哥哥”全部都在脸上来上一脚。
最近少年有些厌倦杀人,好像是从他十九岁的生辰宴上产生的。一堆杀人不眨眼的杀手们和一位表里不一笑面鬼虎的“老爹”,他们谈天说地,有说有笑就似正常的普通人家,推杯换盏中根本看不出他们身上渐染的血迹。
少年吞完他的长寿面,冷冷的坐着,不知道干什么好。突然,一位师弟对他说,“恭喜小飒哥,已经十年了!”。
他咧嘴笑开,满举杯回敬师弟,仰头饮尽烈酒。他没有立马咽下去,而是让烈酒的火烧感在喉咙里徘徊,他望向可见而不可及的月亮,直到呛出两行眼泪,他才细数酒滴般咽尽。
“十年了。”,少年叹道。
少年褪下杀手的皮,名叫小飒,出生便被卖进尔雅舍。教技能的师傅说他性格冷淡,感情不拖泥带水,而且教什么学得好什么,这样日后做杀手最好,干净利落。四岁起放出舍,先干一些偷扒富人口袋银两的事。
儿时的他有一次失手了,无意的分心,让他被打个半死。那富人把大粗脖子气得红肿,脸盘子鼓得狰狞,带玉戒指的手毫不留情的扇向他稚嫩的脸蛋。
“臭崽子!什么王八东西!偷钱偷到我头上!想干嘛!说!”,富人的怒吼不比泼妇的气质差。
被扇过来排过去的小飒,鼻涕眼泪口水还有血,黏糊糊的团在脸上,似个不倒翁,踉仓在富人与他同伴的殴打间。
“我想…想…………吃饭………呜……不打,不打了………”,小飒还是扛不住的跪地上去了,双手都没有力气抱头。
“你说什么!想吃饭!哈哈哈听到没他说他想吃饭!”,富人手上的动作依旧持续,嘴里往冒出的话语更是一拳一拳的加击。
“吃屎吗?啊!吃不吃屎!”,富人的朋友附和道。
“对对!吃屎吗!”,这句话的主人从小飒腹部一方,猛力一脚,小飒头都栽入地里三四分。
“咦!快看!他都被打出屎了!!哈哈哈哈!好恶心啊!!”
“喂给他!他不是想吃吗!喂给他!!!”
可富人与他的朋友谁也不想下手去抓屎,突然有一个鼠眼八字眉的瘦鸡公指了身后的面馆店,说让那个小二来抓!
面馆的小二吓得退回去,却被老板一把推出来,歪歪倒倒两三步跪倒富人们的跟前。周围二三十个人都没有人敢出手,自己被指定了也只能硬着头皮去。
“快点啊!”,一只硬靴子踹到小二的肋骨上,疼得他跪在地上都往上纵。
小二在一堆起哄声中,抓起地上粪便,颤抖的抹在小飒的嘴边。
“啪!”,一耳光响得让周围嘈杂声停下,小二脸上红印迅速泛起。“让你扒开他的嘴,给!他!吃!”,富人下达最后的命令。
小二的右嘴角边张开一条纹,像墙壁上的裂缝,只是墙壁不会渗血而已。
小二可能疼伤了,也变得像小飒一样,鼻涕眼泪口水血液融为一体,他在冷漠无情的人群中发起疯,抓起粪便一下一下塞进半昏迷状态的小飒嘴里。
小飒的脚还有挣扎的欲望,双手胡乱的拍打,头被向上板住,血水往下流,可嘴里的污浊物吐了又来,一下又一下,自己成了“臼“,小二成了“杵“,如同捣药般。身边的人哈哈大笑,他眼睛瞪着头顶春日的太阳。
“为何刺眼不刺我。”,小飒想死。
好戏结束,众人散场,被取闹的戏子无人打赏。
“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小二拿自己的粗布麻衣给小飒擦拭。
小飒吐尽了粪便,努力翻身撑起身体,停止许久后才慢慢开口:“我也害了你。”
那年,小飒才九岁。
裹一身伤的小飒回到尔雅舍,心里的不甘愤懑肆意生长,却无处发,而尔雅舍就是要他的这股劲。在尔雅舍内部的训练师手下,仅用了一年,他就能拿起短剑,手起至剑收,只见白光一闪剩红痕。九岁的第一个任务,便是那家富人,夜中最安静的时刻,他用不到一柱香的时间,富人家上下三百多人外加马匹,皆割喉致死。从此,小飒眼里只有白刀子与红刀子的区分。
再说回来为什么小飒会分心,好像是因为一个四岁左右的小姑娘,铜铃大的眼睛,养成一副男儿相。
那日小姑娘走在街上发现同样看起来可怜落魄的小飒,两眼相对的一刻,她就扑过去抱得死紧不放。小飒吓得努力挣脱,才刚把她甩开,就看她被一身形魁梧,胡子拉碴的男子揪住脖子的往后拖,女孩跟拖狗肉店跑出来的狗一样,小飒皱了眉,他有些心疼。
“啊呜呜…救…呜呜呜…”,小姑娘连哭声都似将被宰杀的幼狗。
小姑娘走后,小飒的注意力已经不集中了,才触碰到钱袋的一瞬间,他晃眼间见着那位小姑娘,在街尾的拐角处,被用铁叉叉住脖子提了起来,双腿死命晃动,跟后来他自己的挣扎很像,就像预示一样。
之后便是他被当场抓包,劈头盖脸的打一顿,还拖累了面馆的小二,让自己心静不下来的小姑娘也失去踪迹。
十年过去,小飒数不清已经斩下多少颗头颅,只清楚自己会下地狱受尽无尽的痛苦,虽然他不清楚具体受多难多大的苦。小飒唯一记得只有那个像刍狗的姑娘,若不是遇见她,他哪里会分心而后被毒打,不过也是因为她,才逼得自己狠下苦心练功,成为圈内赫赫有名的杀手。
小飒想找到她。
按理说杀手无心无情,为何会突然对一人牵挂,或者说是涌起平常人家的长情细爱。
“老爹”说过:“人总是要在分离的时候拖拉不清。”
小飒明白自己已经开始变得拖泥带水,他马上要面对死亡,而这个世上除了那个女孩好像没什么能让他紧刻于心的。
让小飒直面生死的却是一手培养他的尔雅舍。
尔雅舍表面是文人雅士来访的茶话馆,实则是人命买卖场所。有人来喝茶,就是有人来买命了。在尔雅舍只认钱,管他对方是人是鬼是妖仙佛。唯一有趣的是,怨寂的尔雅舍会把杀人类型与价格用“茶单”上的茶品种划分,比如安溪铁观音对应的就是一位女人的全命。
尔雅舍不止京城一家店,是全国上下都有分布。其幕后主人不是小飒的虎面“老爹”,“老爹”就如同一个地方官,只管理片区的事务。但能把尔雅舍做大做稳,首先就是老大得厉害。只是这个主人是只闻其声不见其身的人物,十几年后掌通神鬼法的大宋雄起,改朝换代,在清扫余孽的名义下把尔雅舍的势力消灭干净,他都没有用任何方式出现过。其次是管理体系,每个地区的“老爹”都由尔雅舍的主人指定担任,手上都掌握着一套挫骨断魂的法术,紧紧控制杀手们。所以杀手们进了尔雅舍就没有回头路,要离开要么给钱要么给命。最后是尔雅舍的规矩,杀手不能养久,以防形成自己的势力。
正好规矩明码标价,杀手不能养过十年。小飒十九岁时,符合标准,他得去死了。
“能多给我三天时间吗?”,小飒走进“老爹”的房间内,表达人生种第一次请求。
“老爹”手上把玩着一位老顾客送来的人骨镶玛瑙的玉镯,屋内香炉静静的吐出烟丝,把小飒牢牢包围。
“飒儿,你知道的,尔雅舍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从来不做亏本买卖。概不赊账哦。”,“老爹”小心翼翼把玉镯放回木盒中,却又重重的关上盒盖,“铛!”一声后抬头笑眼对小飒,空气中递送尖刀。
小飒明了,点点头。右腿后撤跪下,左手搭在挺立的左腿上,头颅低下,右手用手指支撑在地上。代表他同意交易。
“老爹”笑得发出声音,边摇头边带着连声的啧啧,手下在一根木条上绕转几笔。
“左手。”,木条写着这笔交易的数目。
半刻钟不到,小飒带着他多三天的人生和断去筋骨的左手离开尔雅舍,去了他心中的缘。
夜晚,金满楼内。
小飒难得着一身常服,抛弃黑衣,正大光明把他俊朗风逸的五官展现。他坐在腻人的香气充斥的房间里,心不在焉的转动指尖上的茶杯。
他在等她。
等到子时,改名换姓被人三番五次贩卖来去,最后在金满楼落家做妓女,现名为“芍药”的刍狗姑娘终于来到小飒身边。
“这算是我找到你,还是你找到我。”,芍药往日额头上极力遮住的疤痕今日大方的露出。
“算我吧。”,小飒僵硬的挤出微笑,他很少笑或者说从来不笑。
芍药自然坐在小飒腿上,双手环抱肩脖,似娇气的猫儿把头埋进小飒胸口撒娇。“十年了,你才来找我。”
“我找过你。”,小飒盯得她额头疤痕发热。
芍药一个猛起身,从小飒怀中挣脱出去好几步,指着头上的疤痕委屈说道:“哦?就是我七岁那年,你找我。顺便留下这道疤痕。你知不知道这个东西搞得我多难受。”
小飒顿了片刻慢声说道:“我当初认出你来,只是带不走你。我又怕再把你弄丢,入人海找不到,所以鲁莽之下刻了痕。”芍药先是一愣,后又觉得好气又好笑,摆摆手再次坐回小飒身旁,自然的说起小飒看不见的过往。
“才出去就被卖到一户猪肉铺家,三岁扔到街上讨钱,冬天也不放过,鼻涕冻在脸上,扣下来脸都破口子了。四岁的某天又被莫名挨了一顿竹条打,又难过又生气的偷跑出来,便遇见了你,虽然最后还是被他们抓回去。七岁那年猪肉铺家的男人在赌场得罪人,埋下祸根,意外等到你来把他们杀掉。你走后我又被人骗去做手工苦活,可人家想起我蠢笨,把我丢给金满楼里卖身体,直至今日。”,芍药今年也才十四岁,说完这些却如同已过完一生。
停顿片刻,芍药的目光又转到小飒的脸上,眼前的少年人正值大好芳华,该意气风发的年纪,眼里却被塞满浓重的血腥。小飒感到芍药的目光,偏头对上她的视线。芍药一下子兵荒马乱,眼神四处求助房间里的布设,最后找到话语开脱:“我七岁那年被剃光了头发,本来就有些男儿相,没头发后完全成了小儿子。我当时见你来,期待你会带我走,急得拿砖头砸你,可是直到你离开后的某一天我才明白,你怎么可能带走活人。”
“但想明白也好,不然我以为你认不出我来。”,芍药说完小抿了一口茶。
小飒不善人交谈,可他不会听不出含义:“不会,只怕找不到,不怕认不出。我觉得……你给我……好像认识很久一样…还是不算?”,小飒说到后面变得有些不知所措,双手在大腿上,后脑勺间来回折腾,这里放下那里动下。
芍药见他这副模样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你当真是做杀人头买卖的吗?”
小飒认真的点点头。
“啊哈哈哈哈哈哈哈,你这个样子怎么杀得了人?”,芍药的声音在房间里回荡,清脆爽朗不夹杂其他。
“你没见过我杀人,我只对你这样。”,小飒声音放小,说完又把目光转移到茶壶上。
窗外树叶任风支配着梭梭叫,月光懒散打落在叶子上,斑驳的影子与风一唱一和。今夜芍药的屋子终于没有男吼女叫和木床嘎吱的声音出现,安静是她一直期望的。
两人默契无言,一个把玩茶具,一个端书默读,直至天明。
“我要离开了。”,小飒说。只见芍药随意抬手摆动,小飒又带着些不甘心说:“我叫小飒。你叫,什么?”
芍药合书起身走到镜子前查看自己的停了一宿的妆面,她只在笑不作回答。
小飒见后有些失望,默默迈开腿刚要离开,芍药却又开口,:“你没读过书,我说了你也不懂。”
“你读过书……吗?还是自学…”,小飒问。
“偷读过。”,芍药答。
“哦,那我先走了。”
早晨的薄气带些冷,阳光给的温度有些漫不经心,哪里飞来的麻雀站在窗边,歪歪头又飞走。
芍药看了一会,不知是对镜子说还是对小飒说:“想不通的东西就用缘分来解释,就像你我之间。”
“一眼定缘,不是吗?”,芍药又补说到。
小飒喃喃的点点头,离开了。
小飒走后,芍药就失踪了,金满楼的妈妈把京城都翻过来都没找到她。而小飒离开后也不知去向,不过应该多半是死了,尔雅舍里没有人逃得走,生前死后都是那里的人,一直都是。
小飒是千万悲惨的杀手之一,他也是苦难其中的小一部分,可以像碎镜般折射剩余的悲惨,还原部分古往。
比如从他身后的尔雅舍展开看,可以看见与之挂钩的金朝。
尔雅舍存在了五十三年,它的阴霾笼罩着金朝五十三,那里曾经弱小无力的百姓五十三年没有见过日出。
金朝的黑暗是从赵珅手中繁衍起来。赵珅七岁时就被当时担任宰相,也是他舅舅的左坤鹏看清后半生:“侄儿以后成不了,心小,容不下大局大事大情。”
左坤鹏说对了后半句,猜错了前半句。赵珅还是在他母后的一手操控下,顺利坐上皇帝的宝位,左坤鹏在辅佐他至第二年后便辞去官职,告老返乡,路行四日后染病,撑到家中已经病入膏肓,没两天便去世。赵珅脱离左坤鹏后完全把控不了朝政,他的母后也就是左太后又出山为他管理一切。
赵珅在位的前半段时期,举国上下勉强撑得下去,他只是一个傀儡皇帝。后来左太后也去世,赵珅享过半生清福,突然要自己接手一个国家的重任,完全吃不消。他被左坤鹏说中,心小装不下大局大事大情。听一个人讲便是一种想法,自己从没有主见,连治理水患迟迟不敢做决定,害得几万人白白丧命。他迎来万人声讨,又怕又怂还被逼的无处可逃,修习尤噶族的巫术刻出人傀替自己当皇帝,把国家抛给无头苍蝇一样的大臣。
就在这个时期,尔雅舍腾空而起,迅速布满全国上下,顺便压下起义军的力量。赵珅觉得他们虽然做的是灭人性的生意,但可以稳住这个将死不死的国家。
“日子是黑暗的,但能进行下去。”,赵珅手捧《有毁经》,抬头仰望乌云密布的日空。
此后,尔雅舍好像成了理所应当的存在,它们主张金钱至上,只要你不得罪人你就不会死,整个社会到处充斥着圆滑世故,奉行纸醉金迷的人。出不起钱的活得小心翼翼,生怕哪天被人买了命。出得起钱的还是心有余悸,为了防止尔雅舍的人找上门。
人人都想活着,人人都很辛苦,因为人人都怕地狱更苦。
好在没有永远的阴天,人世间变得再怎么丑陋,总会恢复到它原有的本真。盛极则衰衰极则盛,周而复始又周而复始,如同乐极生悲否极泰来。
赵珅当初仰望的乌云密布终于有光破开,那便是赳赳大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