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九夏离开了沈依容房间之后,就独自一个人往山里跑。
现在是大早上的,天还灰蒙蒙的,最适合往山里爬了。
这样既能锻炼身体,说不定还能够捡到不少的好东西呢。
沈九夏来到山脚下的时候,看到了背着麻袋的陆泽宵。
她非常好奇,这个时间点陆泽宵怎么会来到山里呢?
按理说,村子里的人都知道他是个懒的,啥也不干的小痞子。那不是应该在家里躺着,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吗?
沈九夏喊住他,“陆泽宵你怎么跑到山里来这么早呀?一大早上就有收获了?”她看到他的麻袋鼓鼓的,里面肯定装了不少的东西。
陆泽宵听到声音,才发现原来是这个小姑娘呀!
这还真是够缘分的。
在山里都遇到两回了。
他话里带着惊喜,“嗯,昨天下的套,今天有不少收获呢。”
“对了,你起床没多久吧,肯定没有吃早餐。嘿嘿,我今天烤了一只肥胖的兔子,你有口福了。”
陆泽宵昨天下套的时候,还想着今天会不会遇到这个小姑娘,没想到还真遇到了。
至于他为什么一大早上都会考烤兔肉?
馋了,就这么简单。
当然还有更深一层的原因是如果在这里碰到小姑娘的话,还可以邀请她一起吃呢。
沈九夏面露惊讶,第一次碰面的时候请了自个儿吃鸡腿,没想到这一次碰面又有兔子吃。
肿么感觉每次碰到他都有好事情。
竟然有好吃的,沈九夏当然不会拒绝了。
两人一路走走停停,来到了陆泽宵烤兔子的地方。
果然,这里明晃晃的摆放着已经烤好了得兔子。
黄橙橙的,表面还透着金灿灿的油脂,亮亮的感觉诱人极了。
陆泽宵利索的拿着刀把这个兔子给切了一个兔腿给这个小姑娘。
沈九夏吃着兔子,心里感慨极了。
真真是没想到,在村子里人人都嫌弃的小痞子心思这么细腻。
而且,他并不是大家口中的什么都不干,只知道会偷懒赚几个公分的小痞子。
只是人家不愿意干或者深藏不露罢了。
沈九夏吃着兔腿,“你的手艺这么好,那天烤的鸡也好吃,今天烤兔肉也好吃。”
又半开玩笑,“以后你娶媳妇的了,你媳妇那可享福了,毕竟你有这么好的手艺都不用你媳妇下厨了。”
陆泽宵煞有其事的点头,“那是我娶媳妇,那是用来疼的,可不是让她干活的。”
“当我的媳妇肯定是最幸福的,嗯,我是这么想的,以后也是这么做的,所以像我这样的好男人,你值得拥有。”他虽然是半开玩笑的说的,但其实他是认真的。
虽然,只是认识这个小姑娘并没有深入了解。但是有时候,喜欢一个人只要一眼就足够了。
陆泽宵以前也见过这个小姑娘,但是就是没有心动的感觉。
不过自从上次在山里见过一次之后,冥冥中就有一种我的另一半就是她了。
他并不明白这种感觉,但是他并不纠结。
因为他知道,在那一刻他是心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