幽暗的密林间,春福吃力地挥动长剑,将面前的灌木砍倒,却是没有继续前进。
他将长剑扔在脚边,一骨碌坐在地上,缓缓喘着粗气。
回头看着来路,只见四周皆是高约十余丈的大树,树冠繁茂,遮天蔽日。
地上也密密麻麻长满了荆棘、灌木、野草。
灌木中蜿蜒着一条小路,正是春福一寸一寸开辟出来的,宽处仅容得一人通过。
春福本是想着入林后往地势高的地方一直走,找个能看清周围地貌的所在观察一下。
哪知此处山林根本无路可走,从前跟着父亲外出狩猎,猴儿岭周边尚有前人开出的小道。
而在此地,若非可以用那柄锋利无比的长剑开道,那简直就是寸步难行了。
此时距他离开那处巨石,已是过了将近两个时辰,却是仅仅前行了不足二里。
春福此刻只觉双手酸痛无力,而且他的靴子也不知落到了何处。
在巨石附近活动时倒是并无大碍,可入了林,遍地都是尖锐的枯枝,加之一路上荆棘砍倒后留下的木茬,着实让他的双脚饱受摧残。
也是亏得春福山民出身,对于这皮肉上的痛楚尚能忍受,否则恐怕连这二里地都走不过来。
不过此时春福的确是有些泄气了。
一路上他牙关咬紧,全凭着一股要寻找父亲的冲劲,才能坚持到此刻。
不过他终究不是愚笨之人,如此情形下,心中也明白要想从这地方回到猴儿岭,恐怕不是短时间内能够达成。
想通了此节,他也就不着急起身行动,而是先将虎腿取下,啃了几口,而后便静静思量起来。
过得一炷香时间,春福站起身来,拾起长剑后便顺着来路折返。
林中幽暗,难辨时刻,不过他还是能大致推测,最多再有两个时辰就该天黑了。
他可不想在林中过夜,既然巨石上有虎尸,那就说明周边有野兽活动。
密集的植被对于自己来说是阻碍,可对于豺狼虎豹之属,那就是天然的捕猎场。
唯一令春福感到高兴的,便是自从戴上几样玉石挂件后,蚊虫之类只在他周围打转,近不得身。
毕竟丛林中蚊虫的威胁一点也不亚于虎豹,他就曾见过寨中有人生病,高烧昏迷,没过几天就去世了的。
父亲告诉他那人就是被蚊子过了热病,给他留下了不小的阴影。
故而当他发现吊坠和玉佩能防蚊虫时,心中对其也愈发珍视起来。
折返的路程不必清除障碍,行走起来要快上一些,约莫半个时辰后,春福便回到了巨石旁。
抬头看了看天,见太阳已经西垂,他赶忙绕着巨石观察一番,选了一处石壁稍稍向内凹陷的所在,将虎皮包裹等物放下。
而后用长剑砍来十余棵手臂粗细的小树,去除枝叶后,一端斜端插进泥土中,另一端抵在巨石上,搭成一个简易的棚子。
又采了些蕨类植物的叶子简单铺在其上,如此一来,也勉强能够遮风避雨了。
这搭棚子的方法是春喜教的,山民们外出狩猎,偶尔误了时辰回不得寨子,便要在野外宿营,搭棚子算是必须学习的技能。
之后春福便钻进棚子下,稍稍清理了地面后,将虎皮中的物品取出,放在靠石壁一侧的角落。
虎皮则整张铺开,当做床褥。完工之后,他躺在虎皮上打了个滚,开心自语道:
“哈哈,软和极啦!俺可真行!”
躺了片刻,春福又出了棚子爬上巨石,将剩余的虎肉用长剑分成小块,这些虎肉若不变质腐坏,估计还够他吃上半个月的。
正要将虎肉搬到棚子里,却瞥见此时太阳恰好落山,映出漫天红霞。
“这里的云彩跟家里的一样好看啊!”春福一时间竟看得痴了。
红霞灿烂,却不长久。
不多时,天终是彻底黑了下来,春福回神过后,赶紧摸黑将虎肉转移,而后躺在棚子里,沉沉睡去。
一夜无事,第二日清晨,东方刚刚泛白,林中鸟雀叽叽喳喳的鸣叫便唤醒了春福。
他坐起身体伸了个懒腰,爬出棚子,竟感觉昨日的疲累一扫而空,除了有些口渴,整个人都是神清气爽。
动了动脚趾,感觉有些不对,又将脚板心翻过来看了看,昨日磨出的水泡以及一些小伤口竟都痊愈了!
“这是咋回事?”春福有些懵了。
他自然不知,这一切都得归功于那白瞳獠族,先前那厮占据春福身躯之时,将一身精血也融入了他的体内。
如今的他气血充盈,恢复伤势的能力也随之大幅增强。
想不明白的,春福也就不再去管,总之不是坏事就行了。
而后低身从棚子里取出之前装酒的玉壶,提着长剑进入林中。
半刻钟后,只见他寻得一丛阔叶植物,形态有些类似芋头,昨日的大雨过后,宽大的叶片上积了许多水。
那玉壶堪堪容得下两片叶子上的水,于是他当场喝了半壶,又将之再次装满,才又回到了棚子处。
他在半道上顺手采了些茅草,想自己编双草鞋,哪知鼓捣了一个多时辰,最后的成品简直是个四不像。
拿着奇形怪状的草鞋,他苦恼道:
“还是阿爹的手艺好,俺的天分应该比较适合学武,嗯,一定是这样...”
虽是自我安慰了一番,可想到没鞋子实在不方便入林行走,他可不愿再活受罪了。
春福想了片刻,突然眼前一亮,用长剑割下两块脚掌大小的虎皮,又在边缘处刺出一些小孔。
而后直接将脚掌踩上虎皮,用茅草逐一穿过小孔,交叉着绑紧,如此一来,倒真让他做出了一双“鞋子”。
春福对自己的作品十分满意,试着走了几步,虽然茅草有些勒脚,但效果的确不错。
有了鞋子,春福便继续开始向林中探索,这巨石四周的密林挡住了视线,他知道若不能弄清周遭地形,想要离开那必是千难万难。
也是多亏了他自四岁起便开始跟父亲进山,虽然他尚未将所有生存技巧学会,可至少对于如何在山野中活下去心中有数。
否则换作其他的同龄孩童,能否活过三日都难料。
就此,春福便定居于巨石旁,并每日探索周遭环境,寻找离开此地的道路...
岁月流逝,转眼便过去了两年。
这一日正午,只见得密林中一人一熊相隔两丈左右互相对峙着。
那熊体型庞大,浑身黑毛,身长八尺有余,满脸凶煞,此时正目露凶光,缓缓向着前方逼近。
而在其对面,一名少年背靠大树,右手握着长剑,谨慎地盯着迎面而来的黑熊。
这少年正是春福,两年过去,此时的他身高已过五尺,长发及肩。
身穿一件豹皮褂子,腰间围着一条及膝虎皮裙,体格颇为强健。
面庞上褪去了几分稚嫩,多了些许成熟,五官端正,眼神灵动。
面对那黑熊,春福并未慌乱,面色十分冷静,只是从其紧紧握住长剑的手上可以看出,他仍然有些紧张。
那黑熊向前走了两步,突然低吼一声开始加速,瞬间冲到春福近前,而后人立起来,熊掌狠狠对着他拍下!
春福在黑熊加速时并未动作,待得那熊立起的瞬间,身子猛的往一旁跃开两步。
那熊显然未料到他能避开,下扑之势不止,熊掌“噗嗤”声中便拍在树干之上,留下数道两三寸深的爪痕。
黑熊一击不中,正想转头继续追击,便在此时,只见一抹寒芒闪动,刹那间自下而上掠过其脖颈。
而后只听“扑通”一声,黑熊硕大的脑袋便与身体一分为二,滚落地上。
断口处热血喷涌间,庞大的身躯随之轰然倒地!
一旁的春福这时才长呼一口气,收回长剑,一骨碌坐到地上,激动地道:
“这大傻熊!白瞎了这么大的个头,可比老虎好对付多了!”言语之间神色颇为兴奋。
在地上坐了片刻,春福起身,走到熊尸旁,双手握剑从熊尸颈部划过,一路割开直至腹部,而后熟练地剥起皮来。
不过那熊尸太过沉重,剥下一侧后,他又废了九牛二虎之力,堪堪将其翻了个面,这才顺利剥下一张完整的熊皮。
春福休息片刻,又将熊尸开膛破肚,取出一颗三寸左右的熊胆,满脸欣喜地当场吞下,伸手上下抚了抚肚皮,煞有其事地打了个饱隔。
而后砍下四只比他头颅还稍大些的熊掌,以及十来斤熊腿肉,一并用熊皮包了放在一旁。
又在周遭砍了许多荆棘,将剩余熊尸严严盖住,这才有些吃力地扛起熊皮,缓缓向着东方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