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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成长记忆

世间一切,都是遇见

我很有幸遇见了我的父母,这是人生最初也是最奇妙的遇见,因为无法选择。

——董卿

真正的富养,是赋予她掌控命运的能力

什么是命?如果拆字而解,不过“人一叩”。

就像对这个世界上的很多人而言,人活一世,就是一个对着命运不断叩首臣服的过程。

但有的人,不信命,不服输,凭借坚忍的意志、刻苦的精神、倔强的性格,一路奔跑,不断与命运过招,最终将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成为可以为自己而活的人。

比如,董卿的父亲董善祥。

董善祥出身农村,从小与寡母相依为命,家庭条件特别艰苦。

为了赚取学费贴补家用,他去学校之前,都要先到池塘里抓鱼、抓虾,然后跟着母亲到集市上把鱼虾卖掉,再去上学。

尽管生活贫苦,董善祥的学习成绩却一直名列前茅。这或许与天赋有一定的关系,不过更多的,还是来自他想要跳出寒门的决心与意志力。

或许,又聪明又努力的孩子,连上帝都会眷顾吧。

高中时,董善祥曾问老师,自己应该考什么样的大学。老师说,你这么喜欢文科,那就考复旦大学新闻系吧。

当时董善祥并不知道复旦大学有多难考——而且,新闻系还是复旦大学最难考的系,但再苦再难,按照他的性格,既然已经定下了目标,他就会不遗余力地去努力。

终于,皇天不负有心人,他真的考上了。

没有人知道,他付出了多少汗水。只知道在大学录取通知书到来的时候,他的命运发生了改变。

他仿佛能听到命运之轮转动的声音。那种清晰的声音告诉他,他这辈子都不需要再过抓鱼、抓虾的生活了。

人活着,就要自己成全自己。

一个出身农村、家境贫寒的人,如果不倾尽全力去突破环境,去追逐梦想,那么,根深蒂固的卑微命运,也会代代相传。

1973年,董卿出生于上海。

经常有人说,“董卿”这个名字取得好,不愧是出自书香门第。

的确,从声韵上来说,这个名字不仅朗朗上口,还有“美人如玉剑如虹”的侠气。

从含义上来说,这个名字也寄寓了父母对她的期望和祝福——

愿董家小女,得卿相之才。

名字,正是父母为她的命运之书写下的第一笔。

沿着这道笔迹,她便有了人格的标尺,以及前行的方向与力量。

董卿的学前时光是在上海外婆家度过的。

大约7岁的时候,该上小学了,父母才把她接到他们工作的城市——安徽淮北。

在女儿的记忆里,董善祥是个严父。

谈及父亲,董卿曾用了三个“特别”:“我的父亲对我,真的特别、特别、特别严苛。”

董卿小时候喜欢看连环画,但父亲告诉她,连环画单看故事没有太多的意义,要看,就要把里面的成语一并抄写下来。

那个时候,小小年纪的董卿才刚认识字,并不理解成语,比如有一次,她就把“回维也纳”也抄到了成语里。

不知那次董卿有没有受到父亲的批评,但她记得:“我小时候最害怕的就是吃饭。因为一家三口每天聚在一起的时间很短,也就是吃饭那点工夫。一上桌,他(父亲)就开始唠叨,你这个怎么怎么样,那个怎么怎么样,我经常一边吃饭一边哭。”

所以,每次父亲出差,都是她最开心的日子。

而实际上,随着董卿年龄的增长,父亲布置给她的任务也越来越多。

首先是背诵古诗词。中华五千年的文化,诗词是灵魂。

董善祥这样做,既可以培养女儿的文化素养,又能让女儿在学习的过程中培养语感,以及对万事万物的审美与认知。

所谓耳濡目染,最后都会沉淀于自身,化作精神与气骨,心灵的经纬有了广度与深度,性情也自然变得细腻、内敛、端丽。

因此,当有一天董卿站在《中国诗词大会》的舞台上时,所有的观众都认为,那是一座为她量身定制的舞台。

人们称赞她“腹有诗书气自华”,殊不知,正是她的童年时代那一点一滴的涓涓细流,不断滋养她的成长,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她的生命中汇流成河,最后汇集入心,成为一片浩瀚又丰饶的海洋。

除了背诵诗词,董善祥还会要求女儿承担家务,比如洗碗和擦地。

董卿回忆说,她开始洗碗的时候,个头还没有水池高,但父亲就是要从小培养她勤劳的品质与独立生活的能力。

因为,一切的精神独立都是从生活独立开始。拥有勤劳品质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都不会过得太差。

到了中学的暑假,父亲又让董卿去勤工俭学。

其间,董卿做过播音员,当过营业员,也打过各种各样的零工。

她记得高一那年,还没放暑假,父亲就开始在电话里给她联系“工作”了,问一位开宾馆的朋友要不要清洁工,说他家就有一个免费的人力。

对方觉得免费有些不好意思,那就一天付一块钱的工资吧。

于是一放暑假,董卿就去上班了。

第一天,领班分给董卿10间客房,说是她一上午的任务。然而换床单是个力气活,因为宾馆要求必须用床单包裹床垫,每两面的相交处呈现出90度,可是席梦思床垫又大又沉,她完全抬不动。最后费尽了力气,她一个上午才打扫了两间房。

中午,别的清洁工都完成工作去吃饭了,只有她还在那里傻乎乎地忙碌着。

下午父亲来宾馆“视察”,摸着她的头问:“累了吗?”

她点点头,心里涌起一阵委屈:“我要累死了。”父亲却说:“再坚持一下。”

她一下子就哭了出来。

怎知哭出来后,她内心那股不服输的倔强劲儿也上来了。

她不仅完成了那一天的工作,而且一做就是两个月,并得到了让她终生难忘的60块钱的工资。

那时,她才15岁(她曾在小学时连跳两级进入初中,其时10岁)。

除了这些,父亲布置给董卿的还有一项艰巨的任务,那就是练习长跑。

从小学开始,董卿每天都要去淮北一中的操场上跑一千米。

淮北的冬天特别寒冷,但父亲还是会在黎明时分把董卿喊起来,让她出门去跑步。

在很多个清晨,学校的学生都在做广播体操了,她就那样当着全校师生的面,一直奔跑着,被人用各种各样的目光打量着。

多年过后,她依然记得独自在操场上迎风奔跑的样子,觉得自己就像阿甘。

那时她甚至怀疑过,自己是不是父亲的亲生女儿。

因为无法理解父亲的真正用意,她有时还会躲在楼道里,掐准了时间,假装刚跑完步的样子,气喘吁吁地回家。

刚开始还能蒙混过关,但没多久,就被父亲逮了个正着。那天早晨,她不仅没吃成早饭,还挨了一顿打……

当有一天,董卿成为央视舞台上那个万众瞩目的主持人,成为无数人心里的榜样和眼中的星光时,她在访谈中提及父亲曾经的严苛与爱,感动得泣不成声,并对父亲的教育方式表示认可:“我不知道有一天,我有了小孩以后,会不会用这种方式对他,我很害怕,因为我本能地觉得,我会,因为我认同了我父亲的这种方式,我现在觉得,他让我做的每一件事都是对的。”

小时候,她不懂坚持跑步的意义,上中学后,她才发现,长期跑步不仅让她有了一副健康的身体,那日积月累的坚忍、耐力与平复情绪的能力,也已经渗入了她的生命,让她离梦想越来越近。

她说:“我的父亲骨子里就认为一定要勤奋、要刻苦才能改变命运,这是他的人生信条,这种人生观深深地影响了我,他让我从小做家务,要读书,要练习长跑,要锻炼我所有的独立生活的能力。”

奔跑是有惯性的,努力也一样。

一个人的基因是有迹可循的,个性与成就也一样。

《朗读者》中有一期的主题是“礼物”,董卿在那期节目里说:

在这个世界上,有多少种爱的表达,就有多少种礼物。

父母无私的爱的养育,经历苦难之后的成长,不断地学习所积累下来的智慧,这都是最好的礼物。

显然,这些礼物,董卿都得到了。

尽管一开始,父亲并未为她在礼物上绑上蝴蝶结。

就好似现在很多人总说,生女儿,一定要富养。

其实真正的富养,并不是物质上的有求必应,而是精神上的磨砺与锻造,是赋予她一种掌控命运的能力。

因为只有精神的财富,才是永不贬值的无价珍宝,也是一个父亲所能给女儿的最好礼物。

母亲的书单:读书是为了遇到更好的自己

曾有人问董卿,如果只能带三件东西去荒岛上生存,你会带什么?

董卿的答案是:“第一,书。第二,种子。第三,恋人。”

种子,生根发芽,让人看到希望的存在。

恋人,甘苦相依,让生命充盈温暖与爱。

书则是一册在手,便可获得一个精神的小宇宙,给人带来无尽的慰藉与愉悦。

麦家说,读书就是回家。毛姆说,读书就是给自己构建一座随身携带的小型避难所。

董卿也有几句广为人知的名言,正好可以为她选择的答案做注脚:

假如我几天不读书,我会感觉像一个人几天不洗澡那样难受;

读书,能让人学会思考,让人在不知不觉中变得安静下来。

我觉得没有比看书更令人惬意的事情了。

书能带给你心灵的宁静、人生的智慧、精神的愉悦,这些是用多少钱都买不到的。

董卿的读书习惯是在童年时期养成的——成年后,即使工作再忙,她每天也会抽出一小时的时间用来阅读。

如果说读书如远行,可以让灵魂骑在纸背上,看草木山河,观日月古今,那么董卿的母亲金路德,就是她的引路人,将她带上一条安静的小路,也就是那条让她将来免于泯然众人的、少有人选择的路。

金路德和董善祥是大学同学。金路德毕业于复旦大学物理系,后来成为一名高中物理老师。其个性温雅慈和,与丈夫的清正严明刚好形成了互补。

她也是女儿心底最为眷念的港湾与温柔。

那个时候,一到寒暑假,金路德就会给董卿列书单,比如《红楼梦》《基度山伯爵》《简·爱》《茶花女》等,大多是中外经典。

我们为什么要读经典?作家铁凝的一段话或许可以成为一种理由。

她说:“它们拥有温暖而强劲的力量,能够长久不衰地体贴灵魂、拨动心弦,触碰到我们情感深处最柔软最深刻的部位。这种力量,并不会因时间流逝和年代更迭而减弱。”

当时,董卿读完书后,母亲还会让她罗列出每本书中的人物关系,她记忆力非常好,每次都能对答如流,且说出来的见解都非常独特,让母亲很是欣慰。

很多年后,在《朗读者》的一期节目中,享有“东方美学第一人”盛誉的叶锦添要读《葬花吟》,董卿就深有感触:“好多人都说四大名著百看不厌的是《红楼梦》,因为往浅了读是一个院子里的儿女情长,往深了读是一个朝代的盛衰兴亡。所以每每读罢,掩卷长叹,也只有4个字可以感叹:真有味道。”

董卿如此阅读着,一年又一年。

当有一天,习惯变成了爱好,董卿也在书香的浸染中成为那个气质脱俗、文思敏捷又荣辱不惊的女子。

这些,都是才情的馈赠。

所以,当董卿遇见叶嘉莹先生时,她们在《朗读者》的演播厅以诗词为舟楫,溯游往事与情感,就连隔着屏幕的观众们,也能感受到两颗相同质地的灵魂倾心相谈、惺惺相惜的美好与珍贵。

中国古典文学研究专家叶嘉莹出身于北京的一个书香家庭,三四岁的时候,父母就开始教她背诵古诗,认识汉字。

父母的引导让初涉人世的叶嘉莹对古典诗词产生了强烈的兴趣。童年时,别的女孩子都喜欢在院子里荡秋千、跳绳,她却宁愿坐在家里诵读诗歌,沉浸于文学的世界,与古人的思想对晤。

而叶嘉莹15岁时,已经可以写诗纪念自己的扑蝶旧梦:

“几度惊飞欲起难,晚风翻怯舞衣单。三秋一觉庄生梦,满地新霜月乍寒。”

当时,正逢七七事变,一夜之间,家国沦陷,叶嘉莹的父亲随国民政府西迁,音讯全无,她的母亲也身患重病,不久便与世长辞。在颠沛流离的南渡之旅中,她又写下8首《哭母诗》,可谓字字血泪,感人肺腑。

后来,她东迁台湾任教,继而远赴海外讲学,数十年来,培养出了大批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学人。

有报道称,叶嘉莹退休后,每年整整一个学期,都会在各地讲学。其余时间则活跃在加拿大、美国及中国香港、中国澳门、中国台湾等地的古典诗词讲坛上。

古典诗词,不仅关乎她的职业与喜好,更是她心底的使命和难以稀释的乡愁。

她说:“我已经90多岁了,虽然老了,可是我有一个梦,我的梦是什么?我在等待,等待因为我的讲解而有一粒种子留在你的心里。多少年之后,等着这一粒种子有一天会发芽,会长叶,会开花,会结果——‘千春犹待发华滋’。”

因此,董卿称叶老是“白发的先生,诗词的女儿,中国古典文化的传承者、传播者,很多人通往诗词国度的路标和灯塔”。

是时,93岁高龄的叶老站在熠熠灯光下,依旧气骨如竹,风雅如莲,举手投足,书香拂面。

三毛说:“读书多了,容颜自然改变。许多时候,自己可能以为许多看过的书籍都成过眼烟云,不复记忆,其实它们仍是潜在的。在气质里,在谈吐上,在胸襟的无涯,当然,也能显露在生活和文字中。”

读书,也是为了让我们遇见一个更好的自己。

如董卿所言:“我始终相信我读过的所有书都不会白读,它总会在未来日子的某一个场合帮助我表现得更出色。”

曾经有一年的中秋晚会上,需要主持人说些描述月亮的古诗词,其他人都乱套了,唯独董卿从容不迫,信手拈来。

更不用说后来的《中国诗词大会》和《朗读者》。

董卿的同事则表示,董卿是自己见过的为数不多的表里如一的主持人。不管是站在舞台上,还是在生活中,她都是那么得体、落落大方,令人如沐春风……

她的身体里,仿佛永远有一种东西在支撑着她、润泽着她,让她行走世间,接人待物都能优雅从容,恰到好处。

而结合她的成长经历,我们便会知晓,那种支撑她的东西,是坚忍、不服输的精神,那种润泽她的东西,应该就是骨子里的“书香气”。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手术刀、化妆品、滤镜、PS(一种图像处理软件)技术都可以轻易改变一个人的容颜,但一个人的谈吐和气质,却是要通过时间的淘漉和心灵的沉淀,才能获得的。

那是将思想酿成学识的途径,也是将灵魂修炼成珍珠的过程。

那些被世界温柔相待的时刻

苏联作家帕乌斯托夫斯基在《金蔷薇》中写过,一个人对生活,对周边一切的诗意的理解,都是在童年时代所获得的伟大馈赠。如果在漫长而艰难的余生中,还能够守护好这个馈赠,那么他本质上就成了作家或诗人。

确乎如此。

被称为“当代小说之王”的俄罗斯裔美籍作家纳博科夫,出身贵族,童年在圣彼得堡度过,青年时因为战争远离家乡,四处流亡,中年开始从事文学创作后,以一部《洛丽塔》闻名世界。

当年家人们匆匆离开俄罗斯,能够随身携带的,只有祖传的奇珍异宝,而他却带走了所有圣彼得堡留下的珍贵记忆。

在自传体笔记《说吧,记忆》中,他写道:“生动地追忆往昔生活的残留片段似乎是我毕生怀着最大的热情来从事的一件事。”

记忆,被他具象地形容成“玻璃小囊”“玻璃幻灯片”“缩微胶卷”,是有颜色、有温度、有触感、有气味的。

比如在他很小的时候,他的妈妈就告诉他,语言是一种艺术,记忆可以贮藏。

妈妈会教他如何细心观察茫茫雪地上小鸟留下的脚印,就像槭树叶的层次变化,会教他认识蘑菇中隐藏的一只小小的尺蠖,“像一个孩子的大拇指和食指,度量着圆桌的边缘,并且时不时地向上伸展身体,徒劳地寻找它从中跌落下来的那片灌木丛”。

在他试图用稚嫩的声音描述一只绝美的蝴蝶时,妈妈便会给他最好的包容与引导。

所以,即便日后流亡异国,数度遭遇变故,跌落生活的深渊,他也从未在精神上感受过荒芜。

无论是生活中,还是文字里,他都从来没有流露过很多流亡贵族的那种落魄与幽怨。

让他一生频频回首又引以为傲的,并不是昔日贵族显赫的身份、世袭数代积累的财富——小时候,他住在3层粉红花岗岩的房子里,家里有50名仆人,良田百顷,藏书无数。

他真正怀念的,是4岁时被爸爸妈妈牵着手,并排走过维拉庄园小径时遇见的片片光影,阳光在瞳孔停留时的辉煌与永恒,是温柔的、丰盈的、多维的母爱,以及妈妈对他思想的启蒙与熏陶,是那一把可以握在手中的,如钻石一般闪耀的记忆的馈赠。

杨绛先生也是一个获得过童年伟大馈赠的人。

她是父亲杨荫杭留洋归来的第四个女儿——在当时的社会环境里,若是生在寻常人家,极有可能就会被轻视一生。但“凝重有威”的杨荫杭心善开明,绝不重男轻女。

杨绛出生的当天,有亲戚家的用人来串门,见又是一个女儿,不禁窃窃私语:“又生了一个姑娘,讨厌死了。”杨荫杭听到后面不改色,照给一份“报喜钱”,却给得比别家的“小子”还要重,足足一元银币——按照清末民初的物价,一元银币可买几十斤大米。

又有人说小杨绛身材短小,爱猫如痴的杨荫杭当即抗议:“猫以矮脚短身者为良。”接着便亲唱催眠曲哄女儿入睡。

如此一来,再无人敢轻看杨家的女儿。

杨绛满4岁时,随父母到北京居住,记忆愈发充盈。

她记得当时一家人住在东城,出门时经常会遇到身穿旗袍、梳着“板板头”的满族女性,她们脚上的花盆底鞋曾让她十分好奇,她便忍不住拿来偷偷试穿,结果当场就摔了个大跟头。

她还记得小时候最喜欢“放焰口”,即父亲在饭后请客,给孩子们一些零食、玩具、文具之类的小礼物。

有次“放焰口”的时候,她问父亲:“爸爸,你小时候是怎么样的?”

“就和普通孩子一样。”

她又问,爸爸便找出二寸来长一只陶制青底蓝花的小靴子给她,说小时候坐在爷爷膝上,他爷爷常给他剥一靴子瓜子仁,教他背白居易的诗:“未能抛得杭州去,一半勾留是此湖。”

那个时候,她还不懂诗句的意思,只会一边歪着脑袋若有所思,一边给父亲剥瓜子仁。

年纪大一点,她上了学堂,看到父亲在《申报》上刊登文章,便去请教秘诀。

父亲告诉她,没有秘诀,多读书、读好书就可以。

她果然读书上瘾。

父亲喜欢杜甫,睡前常大声朗诵,房间里诗意绕梁,她也受益良多,从小接触古典诗文,尤其“喜欢词章之学”。

父亲有次问她:“三天不让你看书,你怎么样?”

“不好过。”

“一星期不让你看呢?”

“一星期都白活了。”

父亲哈哈一笑:“我也一样。”

杨绛后来与书打了一辈子交道,故纸堆里日月长,骨子里都浸染了书香,可以说是完全承继了父亲的文脉,铮铮气骨,浩然天地。而在个性上,她又秉承了母亲的敦厚与温柔。

在杨绛的儿时记忆里,妈妈忠厚老实,绝不敏捷,如果受了欺侮,也往往并无感觉,事后才明白:“哦,她(或他)在笑我”,或“哦,他(或她)在骂我”。但是妈妈心胸宽广,不念旧恶,所以能与任何人相处融洽,一辈子没一个冤家。

如此,家庭中传承的美好品质,加上自身所修得的满腹学识,便成了她心灵深处的从容与淡泊,成了“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的气度与风雅。

就算临近花甲时被下放干校,受尽屈辱与劫难,她也从未被击垮,而是始终守护着精神的独立、高贵与洁净。

她自称是用双手烤着生命之火取暖的人,也正是那些生命中的爱意与暖意,支撑着她度过那段苦寒又屈辱的岁月,等到云开月明时,她依然乐观豁达,坚忍超然。

清华大学90周年校庆前夕,她将自己和丈夫钱锺书的全部稿酬捐献出来,成立“好读书”奖学金基金,资助寒门学子,让读书的力量薪火相传。

那时,回首百年烟尘,回忆起生命中那些被世界温柔相待的时刻,从童年时的那句“出生在寒素人家”开始,她的心依然可以平静得如同小桥下的流水。

董卿同样获得了生命的馈赠。

从出生到7岁,董卿一直住在上海虹口区的外婆家。尽管父母长期不在她的身边,但亲人们给了她无微不至的关爱。

以至于7岁之后,她去淮北上小学,只要逢年过节,她都会欢天喜地,因为又可以回上海了——哪怕又要忍受晕车和拥挤的痛苦,每次只能被塞在绿皮火车的座位底下,蜷缩着身子,呼吸着一堆脚丫子的味道,她也愿意。

幼年时在上海,外公、外婆、四个舅舅和一个阿姨会尽最大的能力呵护着她,亲人们一有闲暇就会带着她去逛公园,看庙会,给她讲戏台上的人物与故事,在旧光阴里穿梭流连,带她到繁华的街市上去买新衣服,买一堆光听名字就会让人馋得流口水的零食,比如糊糖人、冰糖葫芦、爆米花、炒豌豆……

那个时候,她觉得自己就是天底下最有福气的小孩。

唯一遗憾的就是,住在四五层楼的公寓里,她没有同龄玩伴,有时也会觉得寂寞。

好在很快就能上幼儿园了。

很多年后,董卿还记得,自己从小就喜欢表演,每次从幼儿园回家,一吃过晚饭,她就会将这一天在幼儿园学到的东西全部表演一遍,外公、外婆、阿姨、舅舅们正是她人生中的第一批忠实观众。

若是恰逢夏日的傍晚,晚饭花(即紫茉莉)的香气开始在院子里发散,薄薄的透明的月亮出来了,外公、外婆还会领着她到邻居们乘凉的地方去表演节目——唱歌、跳舞,或者学老师的样子跟小朋友说话。小董卿的表演一本正经又惟妙惟肖,经常把邻居们逗得开怀大笑。

夏天的欢乐总是特别多。如果有卖棒冰的人来了,那真是一场小小的盛事。

卖棒冰的人,车上绑着一个木头箱子,里面全是好吃的赤豆棒冰。她一听到声音,就会抱着一堆过年发的压岁硬币,穿一双拖鞋下楼,棒冰还没吃到嘴,心里就已经洇出甜味来了。然后抓几支,“笃笃笃”跑上楼,将棒冰分给舅舅和阿姨吃。

那时,小小年纪的她活泼快乐,每天扎着两条小辫,脸蛋红扑扑的,眼睛笑意盈盈,非常可爱,像一朵太阳花,沐浴着亲人的爱,向暖而生,展示着乐观的心性。

虽然后来很多年里,她都生活在父亲极度严苛的教育之下——她为之受益,也为之受伤,但显然,当她成年之后,脱离了父辈的管教,也超越了父母的期望,回首涉世之初,她还是一个被宠爱的孩子,整个生命的源头都被阳光照亮。

这样的温暖,也可以贯穿一生,成为生命中伟大的馈赠,成为一种力量,让她在往后的岁月中,做一个精神明亮、诗意又美好的人。

而在上海外婆家的那些来自生命之初的美好情景,也成了她小时候最幸福的时刻,以及记忆匣子里珍藏的暖流和星光,滋养了生命,点亮了天赋,多年之后,依然可以让心灵得以安放。

西子湖畔,一场无疾而终的初恋

“世间情动,不过是盛夏白瓷梅子汤,碎冰碰壁当啷响。”这句话真美。

如果回忆有气味,多年之后,想起第一次喜欢上的那个人,心里应该还会拂过那年夏日的风,衬衫如雪,心花簌簌,青春的气息在鼻尖散开,余味绵长又清甜。

董卿的生命中,也曾有过一段非常美好的初恋。

那是高中毕业的暑假,她即将成为浙江艺术学校(现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表演专业的学生,在杭州西湖边的某家书店,她邂逅了一个比她大几岁的男孩。

“他是一个在浙江大学读研究生的男孩,虽然是理工科专业,但对人文社科有着非凡的热爱,对书和音乐的爱好成为我们交往最紧密的纽带。”

时隔多年,在一次访谈中,乘着记忆的扁舟,溯流从源,抵达爱情的第一座港湾,董卿仿佛还能感受到飘荡在书店里的悠扬旋律,以及从西湖吹来的风,带着三秋桂子、十里荷花的香气。

那是一段简朴、干净又令人心动的时光。

经常,他们会一起相约去书店看书,在轻缓的音乐声中,安静地捧书对坐,细细品味书中的某个情节。

有时,他们也会结伴去看一场演唱会。在皎洁的夜空下,荧光棒交相辉映,挥舞着青春的激情。

时间悠然滑过,落入心底,变成记忆的潮汐。

董卿的这段恋情,和许多人的初恋一样,最后也是带着淡淡的怅惘,无疾而终。

一如青春远逝,流年无痕,多年后,仅化作唇边浅笑,与岁月相安:“不会轻易想起,但也至少不会忘记。”

而那样的怅惘,除了因为无疾而终,也因为那样的爱情,人生中只可能出现一次,还有那种青春年代里对待爱情的方式,那种“他4点钟来,我3点钟就会感到快乐”的简单,那种灵魂被情愫初次唤醒的震颤,从此之后,可能就再也没有了。

曾有记者问董卿:“还有什么比工作更快乐?”

董卿笑言:“对于女人而言,无非就是恋爱。十七八岁的时候,因为某个人,心会喜悦得想飞,一个星期都在唱歌。现在蛮难有这样的冲动,这样投入。当然还是会喜欢,也会感到快乐。有时想起某句话或者某个眼神,也会觉得甜蜜,但和初恋不一样了。我想我真正成熟,就是发现: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它再不可能摧垮我。”

爱情不是生活的全部,爱情只是生活的锦上花,是生命之书中一个旖旎的章节。

这个道理其实很简单,但通常,明白这个道理的时候,我们已经过了青春飞扬的年纪。

这是成长的赐予,也是成长的代价。

董卿深信一个人的命运可以通过努力而掌控,但对于爱情,她却愿意相信宿命与因缘。

她说:“事业可以全力争取,但爱情是宿命的。你会遇见谁、爱上谁、爱多久,不是你能决定的。”

就像有一句话说,就算你是全世界最有钱的人、全地球最成功的权贵,还是会碰上不爱你的女人、爬不上的高山,还有你想买别人偏偏不卖的东西。

爱尔兰诗人叶芝的爱情便是如此。

年轻时,叶芝对茅德·冈一见钟情,如被宿命之箭击中:“她的美,是一种只有在名画、诗歌、古代的传说中才能得以相见的超凡之美。”之后屡次求爱,却屡次被拒。

在长达一生的苦恋中,叶芝为他心中的女神写下无数情诗,其中就包括那首经典的《当你老了》:“多少人爱慕你的青春年华/爱过你的美貌,用假意或是真心/唯独一人爱你灵魂的虔诚/爱你忧伤的脸上岁月的刻痕。”

后来,叶芝获得诺贝尔文学奖,但那样的荣耀也远不及他第一次遇见她时心灵的美妙悸动。

那个时候,她是那样明媚动人,伫立在窗边,身旁盛开着一大团苹果花,整个人都光彩夺目,仿佛自身就是洒满了阳光的花瓣。

再后来,叶芝又担任了爱尔兰的参议员。一次,他奉命视察某座学校,看到学校里天真可爱的孩子们,暮年将至的他,想起的还是他的女神茅德·冈,心底瞬间溢满温柔:“我看看这个孩子又看看那个,想到她在这个年纪是否也是这般模样。”

功成名就,享誉天下,然而人生对于他,还是略微有些遗憾。因为他的诗感动了全世界,却唯独打动不了他的心上人。

波伏娃认为,真正的爱情应该建立在两个自由的人互相承认的基础上;一对情侣的每一方会互相感受到既是自我,又是对方;每一方都不会放弃超越性,也不会伤害自身;两者将一起揭示世界的价值和目的。对这一方和那一方来说,爱情将通过奉献自身,展示自己和丰富世界。

的确,世间大多数东西都可以通过打拼得来,唯独爱情不可以。

如果说人生的遗憾在此,爱情的魅力也在此。

那么,便只能在遇见每一份爱情的时候,都去百分百真诚地对待。至于其他,就交给因缘去决定。

然而,因缘是什么呢?

很多人理解的因缘,大约是前世五百次的回眸,才换得今生的擦肩而过;是如何让我遇见你,在我最美丽的时刻;是只缘感君一回顾,使我思君暮与朝;是白首如新,倾盖如故。但也有一些人会认为,爱情里最好的因缘,应该是棋逢对手,相视一笑;是一朝晤面,相见恨晚;是愿我如星君如月,夜夜流光相皎洁;是《致橡树》里的木棉和橡树。

年轻时,董卿很喜欢舒婷的《致橡树》。诗里就有她所憧憬的爱情最好的样子,或者说,她所认可的爱情观——相爱,不是依附,不是陪衬,不是仰视,不是背负,而是两个人彼此欣赏,心意相通,并肩而立:

我如果爱你——

绝不像攀援的凌霄花,

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我如果爱你——

绝不学痴情的鸟儿,

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也不止像泉源,

常年送来清凉的慰藉;

也不止像险峰,

增加你的高度,衬托你的威仪。

甚至日光。

甚至春雨。

不,这些都还不够!

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

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根,紧握在地下,

叶,相触在云里。

每一阵风过,

我们都互相致意,

但没有人,

听懂我们的言语。

你有你的铜枝铁干,

像刀,像剑,

也像戟;

我有我红硕的花朵,

像沉重的叹息,

又像英勇的火炬。

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

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

仿佛永远分离,

却又终身相依。

这才是伟大的爱情,

坚贞就在这里:

爱——

不仅爱你伟岸的身躯,

也爱你坚持的位置,足下的土地。

董卿也对爱情一直怀有虔诚而耐心的期待。

她曾坦言自己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不会经常去幻想白马王子,只是会在确认喜欢这个人,确认了这个人跟自己一样付出了真诚深厚的感情之后,才会毫无保留地去爱。

有人说,好女人是一所学校,在董卿的心里,爱情也是女人的学校,在恋爱中阅人、阅人生。

她说:

对于别的事情你可以说值不值得,但唯独爱情,你不能用这个衡量。

爱情的每次发生,都是值得的。

每段有无结局的爱情,都会丰满你的人生。

哪怕受过伤害之后,也还要继续去爱去相信。

继续去爱,继续去相信。

所以,信者得爱。

值得一提的是,不管是不是身处爱情之中,董卿都没有忘记去努力提升自己,让自己变得更加优秀,成为一个能够匹配上对方的优质爱人。

如今,董卿终于找到了可以与自己携手一生的人,并且有了爱情的结晶。她的爱情之树,经历过风雨、虹光,终于开出了花朵,结出了果实。

蓦然回首,人生就好比一条河流,我们的每一段感情,都可能成为命运的节点,上流差之毫厘,下流谬以千里。

我们曾经遇见的每一个恋人,不管有没有相伴相守的缘分,在命运的暗线之上,也都是因为他们的离去,才能将你一步一步地推向最合适的那个人身边。

无论是初恋,还是“终恋”,爱情都是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上所能遇见的最美好的缘分。

与互不理解的岁月握手言和

在《朗读者》节目中,嘉宾麦家说:“我觉得至少三分之一的孩子的青春期是难过的。这是一个生命现象。”

而这句话,或许可以让三分之二的人感同身受——所有经历过青春以及正经历青春的人。

比如,麦家的儿子麦恩。

麦恩上初二时,突然封闭了自己,把自己关在房间里,除了吃饭、上洗手间,几乎不离开一步,而且一关就是3年。没有人知道他在房间里做什么,他也拒绝与父母交流,不允许父母以任何方式进入他的房间,否则他就会离家出走。

麦恩这段叛逆、冷漠、幽闭又痛苦的青春,如同麦家的基因在儿子身上的叠印。

但即便一次次地濒临绝望,麦恩的父母也没有放弃等待。3年后,麦恩报考了美国的8所大学,结果收到了其中6所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麦恩去美国读书时,麦家在儿子的行李箱里放了一封信,希望儿子守护好自己的心,记住爱是翻越世间任何关隘的通行证,“爱他人就是爱自己”。

麦恩读完信后,给父亲发来两个流泪的表情,没有任何言语。

尽管如此,麦家却看到了他们父子关系的生机,就像春风拂过寒冷的荒原,让他流下了感动的眼泪。

又比如,麦家自己。

“某种意义上说,我的青春期一点也不比我的孩子好过。”麦家说。他曾在《南方周末》上发表过一封写给父亲的信,追忆往昔,追悔青春,字字痛彻心扉。

年少时,父亲的一顿毒打,让麦家伤透了心。

从14岁开始,连续17年,他都没有和父亲说过话。在长久的青春幽闭期里,日记本是他唯一的情绪出口。他努力学习,报考军校,也是为了远离家乡,避开父亲。后来每次写信回家,也只有“母亲,您好”,从来不提父亲。

那么多年,他都将父亲视为仇人,用最大的漠视、不敬和反叛去惩罚对方。

当时在节目中,谈及青春的伤痛,麦家再次落泪。

董卿对麦家说:“但是当您真正成长了之后,其实您对父亲更多的还是爱多于恨,这种血脉当中注定的感情也是无法扭转的。”

的确,当有一天,麦家成为一位父亲(加之他的父亲摔了一跤,差点去世),他与父亲的关系也渐渐缓和。然而,子欲养而亲不待,等到他将青春的那个心结完全打开,想对父亲尽心尽孝时,他的父亲又得了老年痴呆症,已经不认得他了。

他的爱,已经无处着力了。

这才是他心底无法释怀又无可奈何的怅憾——一直到父亲过世,他都没能等到父亲的“一个清醒的笑容,一个确凿的认可,一声安慰,一声原谅,一个父子情深的拥抱”。

就像一根刺,扎在了心底。

但是,对于自己从前的亲子关系,麦家认为:“我的孩子那么叛逆,我一直没有放弃,就是因为,我觉得这是我应该还的债。”

对于往后与儿子相处,他则相信:“他现在不给我的爱以后会加倍还给我。”

如果在血脉与爱的世界里,也有守恒定律,那么,那根刺一定会被时间之手温柔地拔出来。

董卿或许没有经历过如此叛逆的青春,但显然在上大学之前,她和父亲的关系并不融洽。

董卿曾说:“从骨子里,我和父亲就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

基因确实神奇,除了相貌,董卿与父亲极为相似的,还有个性里的那一份倔强。

这种倔强一旦进入了青春期,就很容易促成一场针尖对麦芒的持久战。

在董卿的记忆里,父亲对她的严厉似乎是与日俱增的。

无论她如何努力做到最好,父亲都永远不会满意。

那何尝不是一种心理上的压力呢?

在《挑战不可能》节目中,有一期是一位父亲带着自己5岁的孩子挑战“飞镖攀岩”,那位父亲表达爱的方式,让董卿深有感触。

她含泪说道:“我小的时候,我爸爸对我非常非常严厉,我一度很不能理解为什么会这样,可是当我长大一直到现在,我才知道,每一个父母都会倾尽所有去爱自己的孩子,所以我特别羡慕你们,将来会有很多特别美好的回忆。”

董卿从小就喜欢舞台,希望成年后可以当一名演员,但思想传统的父亲却希望女儿可以成为一个温柔乖巧、娴静端庄的淑女,从来就不会支持她唱歌跳舞的梦想。

不仅如此,父亲还会禁止董卿穿花花绿绿的衣服,也不让母亲给董卿做新衣服。他认为女孩子不能将过多的心思放在穿衣打扮上。自然也不许她在家照镜子超过一次,否则就会大声斥责:“马铃薯再打扮也是土豆,你每天花在照镜子上的时间还不如多看书……”

不过,董卿从小是个好孩子,却不是个“乖孩子”。

比如每次学校举办课余文艺活动,她都会对父亲谎称补课,然后悄悄地参加,悄悄地拿奖。

比如高中毕业前夕,听说隔壁班有人报考了浙江艺术学校,她也想去。

父亲坚决反对她报名,她就以“死”相逼,在纸条上写一些“这样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之类的话,然后想办法让父母不经意地看到。几天后的夜间,她果然听到了父亲的长叹:“唉——孩子大了,由不得我了。还是让她去考吧!”

她知道自己“得逞”了,兴奋得简直要跳起来。

语文老师却觉得她很有艺术细胞——无论唱歌跳舞,还是表演小品,她都游刃有余——便鼓励她:“你一定能行的!”

结果,她不负众望,一路过关斩将,成为那一年浙江艺术学校在嘉兴唯一录取的学生。

董卿记得有一次在饭桌上,父亲又开始“数落”她,她的叛逆情绪一下就上来了,“啪”的一声,就把饭碗摔在水泥地上。看到父亲生气后,年少的她却感受到了逆反的快意,接着又扔了一个碗下去。

很快,父亲开始咆哮。她也丝毫不肯认输。

“两个人都固执地坚持着自己的阵地不肯松手,一顿饭,在父亲的咆哮声中、我的摔碗声中,吵吵闹闹,不欢而散。”

最后,两个人都累了,方才“罢兵休整”。

董卿还记得,父亲有次生气时,曾指着她,就像莎士比亚戏剧里的男主角一样大声地叫喊:“你是我释放出来的魔鬼吗?!”

而董卿与父亲的关系真正缓和,还是在她离家去杭州上大学之后。

入学,报到,父女俩进宿舍收拾床铺,一切安排妥当后,父亲也要离开校园回去了。

只是,被父亲严苛要求了那么多年,又与父亲“对峙”了那么多年,董卿实在太向往自由的天地了。她回忆道:“我当时特别高兴,觉得总算离开你们了,心里巴不得他早点走,我可以认识新同学、开始新生活了。”

那一天,在夕阳西下的小路上,董卿去送父亲,却第一次发现父亲对她有些依依不舍。

余晖之下,父亲看她的眼神不再那么锐利了,而是变得柔和与依恋,有了泪眼婆娑的感觉。

但转身回学校后,她立马就没心没肺地跟高中同学写起信来,迫不及待地想分享她的自由和快乐。

她回忆说:“我是后来才想起来那一幕,他看着我说,你自己小心点吧。然后他脸上突然有了一种我从没见过的表情,但是他实在不知道该怎么说,因为他从来没有尝试过用一种更温柔的方式对待我,跟我沟通和交流。”

大一放假回家,在父亲的提议下,他们一家三口很难得地出门去餐馆吃了顿饭。他们坐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吃到一半,父亲倒了一杯酒,突然举起酒杯对董卿说:“我敬你一杯吧。”

她有些意外。

父亲又说:“我跟你道个歉,我想了想,这么多年,我对你有很多方式不对,你别往心里去。”

那顿饭,从来不喝酒的董卿和父亲一起喝光了一瓶白酒。

“理解了,也和解了。”董卿泪光闪烁,微笑着说。

那一段青春时光,那一段互相不理解的岁月,终于可以握手言和了。

其实当一个人成年之后,回头来看青春期的叛逆,叛逆本身就是一种承受痛苦和发泄痛苦的方式。

这种痛苦是一把双刃剑,伤人又伤己。

一个在心里豢养猛虎的人,总难免为猛虎所伤。

所以,如果说年少的心犹如一把利剑,那么只有当它经过时间与世事的磨砺,找到了纳藏锋芒的“鞘”,才会变成真正的“器”。

董卿曾坦言,年纪越长,越觉得亏欠父母。

有一次,母亲打电话告诉她,她的父亲前一段时间到乡下老家去修奶奶的墓,当时天气很冷,又找不到人帮忙,父亲修得很辛苦。

董卿说:“妈妈电话里跟我说了一句我就哭了,她说你爸说自己身体也不行了,干什么都不行了,修完墓自己在你奶奶墓前坐了好久。我可以想象在上海那个阴冷的天气,父亲一个人坐在那里的背影,心里特别难过。这就是我亏欠他们的。”

在《朗读者》节目中,麦家形容自己陪伴青春期的儿子,就犹如陪伴一只老虎一样小心翼翼,董卿不禁由衷地感叹道:

我们所有的年轻人,如果哪天你突然意识到,你的爸爸妈妈开始对你小心翼翼的时候,不要以为那真的是出于一份恐惧,那是出于一份爱。

其实,亏欠,也是出于一份爱吧。

《朗读者》有一期的主题是“父亲”,董卿在开场白中说道:“古往今来,有太多的文章,在描写着父亲,而对于我们的中国读者来说,最熟悉的那几篇里,一定会有朱自清先生的《背影》,为什么偏偏是那样一个蹒跚的、略显笨拙的背影击中了我们的心呢?”

我想那是因为,他代表了千千万万个不善言辞的朴素而深厚的父亲的形象。

如果说母亲是我们随时可以避风的港湾,那么父亲则更像载我们出海的船,以把我们推向远方的方式,拥我们入怀。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泪很快地流下来了。”

——《背影》中的这一幕,发生在南京浦口火车站。当时,朱自清去北大上学,他的父亲去送他。

但很多人可能不知道,朱自清之后却与他的父亲失和。直到父亲病重,时日无多,朱自清收到了老家的来信,他才提笔写下《背影》,用文字与父亲言和,同时感念父爱。

后来,文章见报,他的父亲戴着老花镜一字一句读完了《背影》,忍不住老泪纵横,离世时再无遗憾。

年少不懂严父心,读懂已是不惑年。

愿我们在成长中,都学会珍惜。

趁一切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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