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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贱名狗子(新书求收藏求推荐票)

盛夏的午夜,风轻云淡,冥神星天南天北各一颗绯红月亮,高悬半空,像是两颗硕大的红宝石镶嵌在夜幕中。绯月泻下的月光如血,覆满大地,着眼处一片血红,映得整个神洲大陆的夜晚阴森诡异。

神洲大陆最南面有一荒凉的破败之地,名为蛮荒之地,其面积足有数百万平方公里之广。此处的植被,无论是覆盖的面积还是种类都极为稀少,最常见的是低矮的灌木丛,稀稀疏疏的东一堆西一堆的野蛮生长。

整个蛮荒之地遍地都是黄沙碎石,丘陵峡谷沟壑纵横,其内有各种凶兽盘踞。

三千年前,蛮荒之地也是水草丰沃,森林茂盛,物种丰富之地。一场突如其来的传奇大战,溢散的恐怖能量摧毁了一切,才造就了今天的破败荒凉。

此刻在蛮荒之地,一处三面环山的山谷,有一股二指粗细的暗河水从半山腰一个拳头大小的孔洞汩汩流下,汇聚到谷底,天长日久遂形成一个深有十多米,长宽各有二十多米的小水塘。

在蛮荒之地,有水的地方就是天堂。往往会形成一片绿洲,会有人族聚居于此。

谷底的土地被平整开拓成十多块方形菜园,种有各种粮食作物,小水塘的水被引流过来进行灌溉。菜园旁,还有数个木棚,里面圈养着神洲大陆特有的月兔,三趾羊等温顺的食草动物。

离菜园不远,靠着谷底山脚处,稀稀落落的有着几十个用茅草,黑土,木头搭建而成的圆锥形茅草房。

这是一个典型人族聚居的小部落,部落名为疾风。

山谷中的夜,微风徐徐,水塘边的草丛里有各种虫鸣声此起彼伏,一群群银光虫,飞在半空中,划出一道道炫目的光彩。

今晚疾风的族人没有像往常一样早早入睡,而是在山谷中燃起了十几处篝火,烤着十多头三趾羊,几十只月兔,还搬出了几十坛自酿的米酒,整个山谷肉香弥漫,酒香四溢。整个部落的村民,不分男女老幼,总数三百来人,围着一堆堆篝火,全都盘膝而坐,大口吃肉,大碗喝酒。

纵情惬意的吃喝,仅是表面现象,此刻众人的心思其实都在一座高大茅草房上。

这座茅草房,占地比其它茅草房大了两倍不止,一楼架空,底下堆着木柴,干草。二楼的前后门都用不知名黑色带斑点的兽皮当门帘,前门的门头上还挂着一个蛮荒异兽彘的骷髅头当装饰。

这是当今疾风一族族长赤练子的家!

已是凌晨深夜,众人脸上非但没有半分倦色,反而越发的亢奋,全都翘首以盼,不时扭头跟身边人互相攀谈着。

到子夜时分,忽的一声高亢的“啊~~”的痛呼传出,接随即就是“哇哇~~哇哇~~~哇哇~~”的一声声清亮通透的婴儿啼哭声,从茅草房传出来,片刻间响彻整个山谷。

“生了!生了!”

众人的眼神一下雪亮通透,全都发一声喊,哗啦啦的一下冲到茅草房旁,纷纷踮起脚尖,身体尽量往前倾,拼命的往前挤,抬头仰视,都想透过那兽皮门窥得里面的一丝半毫。

厚实的兽皮挡住了窥探的目光,可挡不住众人的嘴巴。

“是男是女?”

“管他是男是女!总之族长添丁,疾风又添新生命,皆为部落幸事!你我尽管高兴就行!”

“族长成婚二十来年,一直膝下无子,这下可好,总算后继有人了。”

“不知天赋如何?咱们老祖宗传下的功法可是数千年了,也没人能大突破!”

“咱们疾风可是神洲第三大帝国皓月帝国的子民,族长一系据说出自于帝国皇室一脉。咱们所修功法修罗鬼道,与帝国皇室所修一脉相承。”

“正是传自帝室,帝室的天纵之才们练起来没难度。作为平民的咱们,就觉得难于上青天了。”

“修罗鬼道修炼极难,可一旦修到第三级,便能吸纳天地灵气藏于己身,此时驱使体内灵气转为灵力,流转全身,外能御敌,内能强身健体。练到第七级,能悬空,能御剑,便为炼气士。练到第十八级,能操纵天地灵气,弹指间能开山裂石,全力一击更有天地变色之威,此时便为天王。咱们疾风族史记载,能修到十八级破阶晋升为天王的,除始祖同时代的那一批惊艳之才外,余下两千年间竟无一人。”

“族长夫人怀胎三年,婴儿一直不肯落地降生,那腰身粗壮的堪比野外的蛮熊。平日总听大祭师说,这肚里的婴儿似乎未降生就有了自保的意识。一降生,必是天赋异禀。”

族人议论间,茅草房的黑色兽布门帘一掀,个头将近两米,如铁塔一般壮实,上身赤裸纹着各种图腾异兽,下身扎着一条异兽皮裙,正当盛年的疾风族长赤练子,面带喜色,大步走了出来,只见他站到门口,宽大的右手当中托着个婴儿高高举起,声若洪钟震动山谷:“告先祖!各位族人!蒙先祖荫庇,我赤练子有后!”

族人闻声道贺,潮水一般!

赤练子左手往下凌空一压,示意族人噤声,沉声说道:“各位!犬子得大祭师不惜耗费三年元寿,开天眼窥探未来,得始祖先灵回应,此子日后成就定在天王之上。”

族人闻得始祖先灵恩佑此子,不由齐刷刷的跪倒一片,双手合十,虔诚的拜服在地,嘴里喃喃念叨,“始祖荣光,佑我疾风!”

“先祖显灵,佑我疾风!族长之幸,我疾风之幸!”黑瘦黑瘦像是荒野灵猿,双眼有精光闪闪,一张脸上皱纹层层叠叠的大祭师,悬空踱步到赤练子身旁,双手抱拳,弯腰行了一礼,沉闷的嗓音有若洪钟,完全看不出刚刚耗费了三年寿元。

得大祭师亲口证实,跪倒一片的族人,更是群情沸腾,纷纷起身,团团围在赤练子身旁,伸长手臂都想触碰婴儿,都想沾点先祖荣光。

被赤练子高高举起的婴儿,刚一出生就有二十多斤,比正常的一岁小孩还要大上一圈。此刻他正咬着双手拇指,双腿交叉圈着,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的转着,他一副好奇的神情,看着围在父亲身旁的族人,忽地小嘴一咧,嘻嘻的笑了起来。

神洲历,三万一千零一年,七月初七,夜,子时,神洲大陆,蛮荒之地一小部落——疾风,族长赤练子喜得一子,取名为轩辕子。

轩辕子降生时,周身有灵气萦绕,体内灵力充沛浩荡,经族内大祭师鉴定为天纵之才,未来成就必在天王之上。大祭师当场断言,此子之名,日后定会响彻四海八荒。

不同于茅草房外的喧嚣吵闹,简陋的茅草房内,却有另一番情景。一张带着绒毛的宽厚兽皮铺在木板上,上面卧着一个身形高大,神情萎靡的女人。

这是赤练子夫人——莫洛尔。

刚刚生产完的莫洛尔,眼神厌恶的看着自己臂弯里的一个婴儿,这是轩辕子的孪生兄弟,并且还比轩辕子早出来一小会。但这做哥哥的,却完全没有哥哥的气势,他身子瘦弱娇小,不到莫洛尔一手之握,就是比起怀胎十月的普通婴儿,也要小上许多。体重估计不足三斤,此刻正似个小猫一样的倦在莫洛尔的臂弯里,不哭也不闹,就那么安安静静的吮着双手拇指睡得正香。

对于不定期三五年间就要搬迁的疾风一族来说,这么瘦小的婴儿其实是个累赘。大祭师断言,此子体内完全没有半点灵力。纵然勉强养大,也不过是个半劳力。

蛮荒之地环境恶劣,食材稀缺,水源匮乏,动不动还有矮人,三眼巨人,妖族以及精灵等异族出没,以狩猎人类为乐。

近千百年以来,以十年一计,疾风一族新生婴儿的存活率不到三成。如以二十年为一计,新生婴儿的存活率更是低到不到一成。

日渐凋敝的疾风一族,近千年以来很少有新生婴儿能活到二十出头。人丁凋零的疾风一族,每逢有新生婴儿诞生,都能成为整个部落最大的狂欢节日。但那指的是正常婴儿,而不是如今这种体内毫无灵力波动的废物。

疾风一族很务实,作为族长,赤练子在知道这婴儿体内没有丝毫灵力之后,甚至都不愿多看他一眼。

如今得大祭师断言,日后成就在传奇之上的轩辕子,一出生便成为所有疾风族人尊崇的对象,并冀望他未来能带领部落走向强盛,重返上古时代的荣光。

至于轩辕子的这个孪生兄长,孱弱娇小,又无灵力,对于疾风这种小部落来说,如何取舍,似乎不难。

莫洛尔还没想好最终如何决定,旁边伺候的产婆走过来,桀桀笑道,“夫人!我看族长连瞧他一眼的兴趣都没,不如让老奴把他丢到荒外,也好早些解脱。”

蛮荒之地,与其浪费粮食,花费精力去养一个注定活不到成年的婴儿,倒不如痛定思痛,从一开始就扔了的好,起码还能节约粮食,又少牵挂。

“休得胡言!”莫洛尔拉下脸来,沉声说道:“此子毕竟是我所出,我不养他,但也万万不能一弃了之。”

“那夫人意下如何?”产婆把问题抛了回来。

莫洛尔坐了起来,左手托起婴儿,右手给他打了个包袱把他裹了起来,盯着沉睡中的婴儿小脸,出神的想了一会,皱眉说:“这样,你把他送给四叔。”

四叔索尔是族里的铁匠,年轻时为族里一等一的战士,冲锋陷阵从未有怯阵的时候。这些年来岁数渐长,身上暗伤频发,这才从战场上退了下来,做了个养老的铁匠。

索尔跟赤练子的父亲有过命的交情,今年五十五的他一生从未婚娶,看着莫洛尔的肚子挺了三年,他也就啰嗦了三年,让莫洛尔如果生的是双胞胎,定要过继一个给他,让他将来好歹也有一个送终的。

轩辕子是不能给的,剩下这个孪生兄长,既然赤练子也瞧不上,好歹也是一条生命,断然不能一扔了事,倒不如送给索尔,好歹也遂了索尔的心愿。至于这婴儿日后能活多久,有何造化,那都是他的命。赤练子不会过问,莫洛尔也不会过问,权当从没有过这么一个儿子。

产婆从莫洛尔手中接过婴儿,转身就走,快到门帘的时候,忽地停下脚步,转身问道:“夫人!既然留着,总得赐个名字?要不索尔问起来,连个名都没有,怕他感觉这是咱扔掉不要的东西才给他。”

“嗯~~”莫洛尔捏着下巴,沉思了一会,说:“那就叫他阿修罗吧!”

“阿修罗?那可是上古战神的名字,这小子当的起这名号吗?”产婆闻言有些吃惊,抬头望着莫洛尔。

莫洛尔冷哼一声,说:“正因他命不好,这才取个大名,说不定未来会有大造化。他真要短命受不起这名号,那也是他的命数,怪不得别人。”

“夫人,还是换一个吧?”产婆小声劝道。

“你忒啰嗦!”莫洛尔双目一瞪产婆,面露不虞之色,但看产婆居然敢跟她对视,并无丝毫退缩之意,她心中知道,阿修罗这名号确实非同小可,于是不再坚持,神色一缓,说:“你既坚持,那就大名不变,多个小名,就叫狗子吧。如果他能活过十八岁,并能踏入战将的境界,那么大名随他用吧!”

“狗子吗?”产婆沉吟了一会,低头看了一眼怀中的婴儿,小声嘀咕道:“大祭师断言你活不到成年,如你真能活过十八,那算你命硬,到时你要用什么名字都没人管你。”

产婆跟莫洛尔点点头,抱着婴儿从后门走了。

索尔并没有一直跟众人留在赤练子门前庆祝,他前些年作战留下的伤患,总会在半夜发作,折磨的他难以入眠。除非睡前喝上一斤自酿的地瓜酒,借着醉意,方能勉强入睡。

当产婆敲响索尔家的木门时,他正打算喝上两杯,听到有人敲门,嘴里嘀咕一声“谁啊!”,一掀门帘走了出来。

月光下,黑瘦黑瘦的产婆,头发乱糟糟的像是个鸟窝,脸上的皱纹耷拉着一层层的,披着一件灰不溜秋的袍子,乍一眼看去,就像是个午夜幽魂一样,把索尔冷不丁的吓了一跳。

“喏!”产婆一上来,也不容索尔发问,就把一个黑色包袱递了过来。

“这什么?”索尔眉头一皱,接过包袱,眼睛却是大亮,抬头看看产婆又低头看看包袱,失声叫道:“这小孩是?”

“这是莫洛尔让我送给你的。”

“莫洛尔?”索尔一愣,“两个?她生的双胞胎?”

赤练子只是抱了轩辕子出来庆祝,因此在场的人,都以为莫洛尔只生了这么一个。

“对!”产婆点了点头。

“为何送我?”索尔低头看这包袱中那小婴儿,此时他正咬着双手拇指睡的正香。

虽说索尔是半开玩笑半认真的跟莫洛尔不止提过一次,如果生了双胞胎就给他送一个。但在蛮荒之地,能有个新生儿都能成为任何一个小部落的头等大事。何况赤练子还是族长,生个儿子更能稳固自己的族长之位。

“大祭师说了,他体内没有灵力。”产婆轻声说道。

“没有灵力?”索尔一惊,其实在他接过这小不点的第一时间,就发现完全感受不到任何一丝灵力的波动。索尔还以为是新生婴儿灵力微薄的原因,没想到更严重,直接就没有丝毫灵力。

“那养大了岂不是废物一个?”索尔想也没想,脱口而出。

“那你要嫌弃,可以还我。”产婆双手一伸,作势就要抢那包袱。

“哎!”索尔身子一偏,避开产婆的抢夺,双目一瞪,大声喝道:“干什么呢!老子就那么一说,并非真的嫌弃!轩辕子是天纵之才,日后是为壮大疾风而活。这小子命不好,不用背负什么使命,给老子养老送终还是可以的。”

“那就好!”产婆点点头,四周看了一眼,凑到索尔身旁,压低声音说,“对了!为了族长的尊严,这小子的出处,就劳烦你保密。”

“这小事一桩!日后在族人面前,老子就说他是荒郊野外捡来的。”索尔看着臂弯里的小不点,忽然想起一事,”对了,这小不点,莫洛尔可有给他赐名?”

“十八岁前叫狗子,十八岁之后叫阿修罗!”

“狗子?阿修罗?”索尔一愣,这两名字一个低贱一个高贵,完全是两种风格。

不管了,反正叫婴儿叫狗子也行,叫阿修罗也好,索尔都不觉得有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婴儿从今往后要跟着他了。

“大名还行,小名叫狗子太难听了,能不能换一个?”索尔试探着问。

“贱名好养活!”产婆不置可否的冷哼一声,似乎不愿再待,转身就走。

“狗子?小狗子!”索尔见状只好摇摇头,轻叹一声,说:“也罢!活着就是幸事,区区名字又算得什么呢?不求你叱咤风云,能给老子养老送终就行。”

睡梦中的婴儿,也就是狗子,小小的脑袋左右摇了一摇,似是给自己找了一个更舒服的姿势睡得更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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