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月1日,
盛世中文网新入库了一本新人作者的新书,没有引起任何的波澜。
《斗气化马》,作者:不叫小几几。
陈楚凡昨夜码字码到了凌晨三点才睡,凭借超凡记忆力以及熟练的手速,成功达到了每小时12000字的超高码字速度。
就这样,陈楚凡成功码了三万六千字,但他并没有将其全部发出去,而是仅仅提交了两张共计六千字进入审核。
毕竟实际上六千字已经能够进入编辑的后台,签约,寄合同,更改状态这都需要时间,一旦新书免费期更的太多,那么将不会前期新书榜的推荐。
曝光率低,那无疑增加作品的死亡率,哪怕是陈楚凡对这部作品极为有信心,但能更好的运营,让成绩更上一层楼何乐不为?
至于更新,上架后每天万更岂不让读者读的更加爽快?
他是准备这几天死蹲宿舍,开启码字风云。毕竟时间不容浪费啊,早写完一本书,就有一本书的收益,这样才能为后面的事情积攒第一笔财富基金。
上午十点陈楚凡姗姗醒来,此时宿舍里的人差不多都还在,唯独李仲走了,
他是宿舍唯一有女朋友的人,要不是昨天下午有课,加上女朋友在省外,他早就跑去和女朋友跨年了,哪里还会和宿舍一群单身狗混。
陈楚凡拿起手机,查看了一下新书入库情况,果然,虽然是元旦,但盛世中文网的审核编辑却依旧在工作,他的书已经入库了。
但新人新作,没有任何的曝光率可言,
一个良好的作者,必须深刻领悟并练就三分归元气这门极为高深的内功心法,
不然,心境容易崩塌,走火入魔,也就是所谓的太监。
陈楚凡也不气馁,他有绝大的信心靠着此书火起来,原因有两点:
1.这本书是后世开创流派的神作,哪怕是十年后,都依旧是经典中的经典,没有网文能够超过它的知名度。
2.这本书发布的时间与原作也相差没几个月,按照市场来说,是由极大的契合度。
正常来说,原作将于今年4月份发布,陈楚凡只不过将其周期微微提前了四个月而已,所以市场很是广阔啊。
如果说,陈楚凡在零二零三年重生,发布了这本小说,他还真没信心能让此书火起来,原因无他,市场而已。
每个时代有其特殊的市场,就好像末日题材的小说也只会在2012年大火,
就算陈楚凡提前搬弄一本,其效果绝对达不到原作的水平。
这也就是为何陈楚凡之前所唱的两首歌都是出自于09至11年的。
08,09年诞生的网络歌手以郑源,欢子,六哲,斯琴高丽这些为代表,
而18,19年诞生的网络歌手则以隔壁老樊,王贰浪,宝石GEM等等这些为主。
如果提前将19年大火的歌曲搬到09年,无疑这是扑街的,
任何一首歌的大火,都是在时代的前提下,
就好像很多多年前的未火的歌,却被抖M短视频的网红翻唱给带火了,引领无数人竞相翻唱。
那为什么已经出了多年的歌未火,此时却火了呢?
原因无他:市场在变化。
就好像陈楚凡想要开发抖M,打造一个短视频王国?
此时是完全不可能的,现在连3G网络都没有,视频这些播放都卡得跟狗一样,想要通过短视频来引领时代潮流,无疑是痴人说梦。
至少要等到4G出来,
也就是14年左右,才会开始全面推广4G网络,时间还早的很啊。
看着新书没有动静,
陈楚凡开始打开了UC浏览器浏览最近的新闻事件,但无疑都是说什么牛年大吉,春晚节目安排等等一系列的杂七杂八的事情。
没有什么浏览价值,
不知不觉,陈楚凡便浏览到了西南大学校园贴吧,
虽然此时已经有了校内网(后世的人人网),但很多人实际上还是浏览着贴吧,毕竟贴吧才是主线阵地。
一个加精加红的帖子便出现在了陈楚凡的眼里,
“元旦晚会—不分手的恋爱,现场实录!!!”
这居然是关于自己的,陈楚凡来了兴趣,连忙点进去,便看见里面是夹着一个视频文件,直接播放即可。
07年的时候,贴吧功能已经上线了视频功能,所以此时,已经开启了短视频播放的年代。
视频里面拍摄的是陈楚凡唱不分手的恋爱这一段,看位置是站在比较靠前的位置,画面也是相当的清晰。
陈楚凡看了一下便退了出来,毕竟视频就那么几分钟,自己唱的整个过程他已经知道是帅气无比,
再看,他怕忍不住爱上自己。
而贴吧的评论已经更是达到了数千楼:
“爱了爱了,我也要甜甜的恋爱,不分手的恋爱!!!”
“哪有不分手的恋爱啊,只有不伤手的立白。”
“哪有不伤手的立白啊,只有拼尽全力想得到的钱财。”
“粉了粉了,已经循环60多次了,百听不腻啊。”
“楼上+1”
“+2”
“+34567”
“垃圾歌曲,比晴天,江南这些差远了。”
“就是,一群刷子,这么垃圾的歌曲,张学神,周董,JJ他们写的歌才是你们该听的,这种无脑的小白歌,简直只有智障才能写出来。”
“为什么要将音乐风格划分三六九等?我们之所以喜欢一首歌,不仅仅是旋律,而是在生命中的某一个时刻,它表达了内心所有的情感,所以我记住了它。”
“有些真的人很奇怪,明明小时候都幼稚过,可是大了以后稍微接触点国际化的东西就恨不得抹去从前的自己,坚决不想承认自己喜欢的东西。”
“我很喜欢《求佛》,《秋天不回来》,《那一夜》,《心在跳情在烧》,现在又多了一个《不分手的恋爱》。”
看着贴吧里的争论,陈楚凡也丝毫没有意外,
毕竟从零七年至一一年,从网络爆红的歌曲,都仅仅被人们统一鄙视为非主流。
那些年在街头巷尾,各种音响,手机彩铃中传来熟悉的歌曲,几乎所有人都会忍不住哼上两句。
去了大城市后,见识到了各地港台歌手的名头,便自卑似的跟分追逐。
但他们却从未想过,明明自己也曾喜欢过,就仅仅以为挂上了非主流,网络歌曲的名头,
就感觉和那些出了唱片的歌曲有一道天堑般的地位差距,避而不谈自己曾经也喜欢过网络歌曲。
但殊不知,后世哪里还有实体唱片的生存之地?
所有歌曲还不是倚靠网络平台发售?要不是网络平台,那些老牌歌手的歌曲难道真的依靠碟片传承?
音乐这东西,本就没有高低贵贱之分。
确实太菜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