亥时,开门。
这是我答应的事情,虽然我真的很懒,但是难得答应别人点事情,就要办到。
至于为什么都是这个时间?没什么,只是这个时间人最少,最安静,开门跟没开没什么区别,也不打眼。
人,就是麻烦。
人越多,麻烦越多。
人少,还能清净些。
当然,要是没有人,更好。
只是店小二把某些人的话奉为圭臬,说了要每天开张,就要每天开张,还说是这个小破酒馆传下来的规矩。
这个小破酒馆本就是姑奶奶闲来无事搞来打发时间的,竟然还说是传下来的规矩,怎么不回去问问笑破罐子穿了几代?也就经了我着一个人的手,什么时候姑奶奶的事儿还要听别人的规矩?
唉!还真的得听啊!
哪怕是店小二是我的子侄后辈!
哪怕说这话的人没在我这边!
哪怕,我真的很懒!
这店,这点,还真的就得开门了!
挥手打亮门口的小灯笼,还别说,这小灯笼可是我的珍藏,经久耐用,夜里这光具有相当好的穿透效果,就灯塔能给迷航的船只指引方向一样,我这灯也会给形单影只的孤魂野鬼,奥,是失魂落魄的人送温暖。
虽然,没啥子区别。
我这个小灯笼是我从一个专业做灯笼的手艺人的闺女那用了半串糖葫芦换来的,话说那糖葫芦也太酸了,现在想起来我的牙都酸的倒了,口水还总想往外流。太酸了,做糖葫芦的缺德鬼太过分了,知道我喜欢甜的,每次轮到我都给我最酸的酸渣,太缺德了,不过他的糖葫芦倒是十里八村做的最好的,那糖,晶莹透亮,一口下去,嘎嘣嘎嘣的,糖渣香脆香脆的,裹着糖葫芦真真的好吃的不得了!
而且他每次都只做一锅糖,懒鬼一个,竟然比我还懒!我还得每天开门,他却可以每冬天只做一次糖葫芦,所以他的糖葫芦是真好吃啊!
每次我都把一锅糖葫芦都买下来,坐在他家门口一边吃一边看来买糖葫芦的眼巴巴瞅着我吃,那感觉是真爽!
唉!不然我这小破酒馆里的东西怎么来的!
看我这灯,就是我最后半串换回来的。可惜,一锅只有十二串糖葫芦,不然我还真能多换点东西。
唉!谁让我每次连吃十一串半时候牙就倒了呢!不然,这半串也不用分出啊!
还有我这门,你看,这么典雅古质,这可是那个木匠家的大胖小子他爹贿赂我的,好让我给他家小胖子插个队,这门可是相当的结实,任你神功盖世,只要我不开门,谁也进不来。木匠的手艺活就是好啊!这些桌椅板凳的,用了这么多年,一点都没坏,反倒油光锃亮的,越来越招人稀罕了,还是木匠会来事,不然小胖子也不能多吃那么多好吃的,胖的都快进不来我家的门了!
看我这柜台,还给我配了一个大四方凳子,知道我喜欢盘坐在凳子上,还跟柜台配套做成隐藏式样,在柜台外面的人都以为我站着,匠心独具!值得嘉奖!今年就多给小胖子留一个山楂珠子。
话说,今天都亥时一刻了,怎么还没得人来?莫不是今晚可以歇业了?
按照小二的臭脾气,就是花钱雇人也会弄个人来点个卯啊!
不过今天这酒可是我珍藏好几天的,还真有点不舍得给人喝。
听到街角一声重一声轻的脚步声,我把门弹开一个小缝,一丝光线泄了出去,杯里的酒香也被一阵小风裹挟着飘了出去。
室外的清冷顺着门缝涌了进来,带来着一丝清凉,贪恋温暖的我拉下一条披帛搭上了肩。这个披帛可是跟一个布店的小姑娘换来的,冬暖夏凉,不怕剐蹭,触手生温,自动调节温度,可随意改变颜色,大小,是居家旅行必备佳品。价格也是极好的。所以我花费了一大半串的糖葫芦。
幸好这糖葫芦被我垄断着,不然,要跟这小姑娘换可是难上加难啊!
我们家那真的是太贫瘠了,没啥子零食吃的,小孩子们一年到头也没啥子零嘴吃,可怜的哟!要不是还有个卖糖葫芦的,怕是都不想活了!幸好还有个卖糖葫芦的缺德鬼,虽然做的不咋子好吃,索性姑奶奶捧场!自从我记事了,一到冬天就去守着他,等他出锅了,就全是我的了。唉!要不是我捧场,这十里八村的,谁买他的糖葫芦!
脚步声终于挪到我的门口,然后停住了。
然后,竟然一屁股坐在了我店的对面。对面?对面!
我店对面有个店,店前有些台阶,坐在台阶上正好能看见我的招牌。
这是店小二在的时候给我讲的,他总喜欢到处跑,买各种稀奇古怪的吃食玩物回来,我又不是小孩子,还会喜欢这些东西!
柜台里面都摆的满满的了!我嫌弃的看了一样手里的拨浪鼓,转了两下,这个,都快十年了吧!颜色都红的发黑了,鼓面都快爆皮了,也不知道买个质量好的,这个怎么能放得久呢!
走之前还非要弄个招牌放上面,说是他不在,怕是别人都不知道这里有个小酒馆,虽然说是不指望这个赚钱养家,但是他都跟周围的邻居说了帮忙照应一下。
晚上这条街比较背静,有个灯照着,更夫也放心点。
自打我开了这店,更夫就从来不在这条街上过了,即便过,也从来不进来坐坐,他又不能喝酒,也就冬天下了大雪,会在门口讨口水喝,也是从来不进来叨扰的。都挺省心的。
所以,这个更夫自打上任了,就一直做着,等他老了,他儿子自会接他的班,继续做下去。平平安安,一家子和和乐乐的也挺好。
再说,手里的这个孔明锁就是他儿子小时候玩的,后来听说我喜欢这些小东西,就给我送了一个过来。那小子有时候也会自己跑过来跟我换着玩,不过现在长大了却也不大来了。
唉,英雄寂寞啊!
就像外面那个,身上带着小二的信物,还在外面干等,有病!
算了,再靠下去,就好关门了。出去看看小二捎了什么回来。
拉开门,我扫了一眼街面,哟呵!
还挺热闹!行吧,看在懂事的份上,姑奶奶就不介意多走这几步路了。
坐在台阶上的男子,一条腿断了,所以脚步声才会一深一浅。
才跟爬似的,半个时辰才挪到对面。
后面跟着些个不人不鬼的东西,藏头藏尾的,既然躲躲藏藏的,那就别出来碍眼了。我双臂叠抱胸前,倚在门口看着对面的男子。
从我开开门,或是从他坐下,他就在一直看着门口的招牌,也没说话,我也没吱声。
反正亥时一过,我就关门了,爱来不来。
就算他身上有小二的信物,也无所谓,只要他到了这,见了这招牌,他进或不进,已经没什么关系了。
小二让我见,我就见见。
反正又没说见了干嘛,就像是这年头,男男女女的相亲一样,看看呗,也不多块肉少块肉的。
虽然他长得,嗯,还行。
应该有肉,却也是恰到好处,没有多余的。
虽然腿断了,年轻,养养就好了,伤筋动骨一百天?不存在的,这年头,没那么矫情!
就算是想矫情,也得自己看看是否有那矫情的资本!
更何况,这人,一看就是个麻烦,跟店小二一样,闲的!
如果都是我这样的,卖糖葫芦的一定会乐死!
唉!我果然是比买糖葫芦的勤劳啊!
劳心劳力,劳智劳形!
在我发了一会呆之后,这人竟然冲我走了过来,行吧!
接客了!
男子在桌边落座,背对着门,我顺手带上了门,既然进门,那便是客。
果然还是屋里暖和。我将披帛放回原处,问道:“客人,想喝点什么?”
是的,这个是店小二的口头禅,他说做事要有仪式感。都是套话,时间久了,我也习惯了,关键是省事啊!
虽然有时候店小二的样子给我一种感觉,这要是个狗,给它脖子上挂个大饼子,时间久了,也就会了。呸呸呸,小二比狗高级多了。
男子并没有看我,也没有到处乱看,所有来这里的客人都差不多,都是满肚子的心事,满脑子的故事,反正我就这么一问,再说不管我问不问,他答不答,都没得选择。
我给什么,他才能喝什么。
要是小二在,说不定还真能给个选择。
我绕出柜台,把一小壶酒,一个小酒杯放在他面前,“先喝点,暖暖身子,走这么远的路,也是不易。”
“谢谢!”男子声音确实好听,店小二还是老习惯,总想把自己见过的好的男的,想方设法的带到我面前,给我看看,让我知道世间男子都是什么样子。
也不管人家是否有了神仙眷侣或是怨偶,都想我看看,听听他们的故事。
话说,店小二你不怕我听得多了更不想回去了么?见识过了好的,就想找个好的。见识过了糟的,就想自己会不会也碰到个薄情寡性的!
难道,你就不知道女人心是比翻书还快的么?
翻书还得翻一下,女人心啊,不用翻,转个眼,就不知道会有多少心思了。
果然还是小啊!不懂事,不懂事啊!
绕回柜台后面,落座,看着对面的男子。
长得,仪表堂堂,四方脸,宽额头,大脑门,一看就聪明。眉眼清晰,没有碎发挡在眼前,应该是堂堂正正的人吧!
谁知道呢!这世间,人面兽心的多了去了。不过,跟我也没什么关系。
个子也不矮,坐在那里我看着也不累,不远不近,还能看清他的样子,又不会引起他的反感,店小二为这个挪了不知道多少遍桌椅,后来我嫌烦,我把桌椅钉在那里,反正我的东西,我说了算。
男子端着杯子,既没有痛饮,也没有浅酌,只是端在放在眼前,心思也不知道飘到了哪里。
打了个哈欠,我拖着腮,头一点一点的瞌睡了起来。
隐约的听见男子在那边说了些话。
也没说太多,也没说在哪里碰到的店小二,也没说店小二给我带了什么话。
只是有些困,再说,能走进这店里的,坐多久,喝多酒,也不是我说了算的。反正走时候记得给我关门就行了。
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扫了一眼,这人也太能磨蹭了!快赶上我家那边那个做糖葫芦的了。
熬锅糖,得一下午,摔个糖葫芦得两刻钟。麻烦的要命。
这等他要是喝点酒,得个好久!
男子来自南北交界的一个老城,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家学渊源,文武兼修。
按说这温吞的性子并不会惹是生非的样子,可是他这腿还真是与人斗殴打架断的。
就是才不久的事。
跟小二有点关系。
因为小二觉得他不错,就让他来这瞅瞅。
然后这个傻子就真来瞅瞅了。
可偏偏,有些人想来,还来不了!因为找不到地方,没有钥匙。
然后就有人想跟他要钥匙,小二的钥匙长什么样子,他们也不知道,就上手抢了。
可偏偏这傻子还不是小绵羊,还会点拳脚功夫,虽然不太厉害,但是也算是能叫得出名号的人了。
于是,被群殴了。偏偏身无长物,他不用带钱,因为他那张脸就可以当钱用,跟店小二有点像。当然,店小二只在我这才能当钱用,在别的地方不管用,而这个傻子恰恰相反,除了在这不管用,别的地方都管用。
所以说,这是店小二嫉妒了,报复?应该是的。
看着这个傻子被飞来横祸打断了腿,我只能表示一下,活该!
被店小二那个丧门星记恨了,只能说活该!
不过看在心无怨言的份上,我就替店小二表示一下。
上好的水酒了解一下,出自本姑奶奶的闲来之作,只此一壶。虽然不知道好不好喝,但是应该还好,至少,别地喝不着。只有两杯半的量。
事不过三嘛!老话说的好啊!
看着男子的腿,一点点的好了。果然伤筋动骨一百天,还是老话说得好啊!
话说,你这个傻子是不是太能墨迹了,一壶酒,多久了还没喝完?
再不喝完,姑奶奶可就撵人了!
我,长安人氏。在长安,所有人都认识我。
一日,在街上见到一个小孩子,那孩子径直走到我面前,告诉我他饿了。
我就请他在路边吃了一碗面。
那孩子吃完面跟我说,你请我吃面,我请你喝酒。
哪日没事做,你就过来等我,我请你喝酒,我是忘忧酒馆的。
某天,突然间百无聊赖,不知道做什么,也没什么想做的,想起了小孩子的话,就顺着街走了过来,却发现这条街突然好长,走了好久,从白天走到夜里,还有人对我出手,伤到了腿。
幸好看到一只灯,亮了起来,我想,应该就是这里了。
走到店前,却没有见到那个孩子,就坐在了对面,一抬头就看到了招牌,果然是忘忧酒馆。
突然间,却不想进去了,就坐在这里,看着招牌也挺好的。就像是真的可以忘忧一般,可是,我又有何忧愁可忘?
后来门被拉开,一个女子站在门口,看不清她的神情,她也并未言语,只是看着我,就如我看着招牌。
我想,既然她这么安静,进去坐坐也不是什么难以接受的事情。
进去后,果然跟小孩子讲的一样,她问我,“客人,喝点什么”
我未答,她也没管,只是径自给我一壶酒,一个杯子。
然后就回去打瞌睡了,这性子跟小孩子讲的一样。
既然这样,替小孩子照看一段时间也是没什么的。
这老板娘,果然,清净的狠啊!
也好,正好,无事,就这样吧!
我放下杯子,感觉到腿竟然慢慢的不疼了,稍稍用力,竟然是已经恢复了的样子。这个店,有些意思。也许,在这呆段时间,也挺有意思的。就当,是回馈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