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就已经是红姨的小跟班了。她还给我取了个名字,叫小明,姓小,名明,号明公子。
她,竟然做了忘忧酒馆的掌柜!
说实话,比起她的上一任,她穿这身红衣裳确实显得更加有气质。前提是,她不张口说话。
我红姨,方圆百里一枝花,不是徒有虚名。
后来我才从她的口中得知,她好像就是为忘忧酒馆而生的,因为从她睁开眼的那一刻,她就在这儿了。
没错,我确实是把她从水里救起来的。我附身在她身上的时候,她正好要跳水自杀。她身上穿金戴银的,实在够沉,是我游了老半天才把她从生死边缘拯救回来。又是我把她带到忘忧酒馆的。这么联系起来,勉强算是她报答我的救命之恩了。
要是她能再把忘忧酒馆稍微办得更加红火一些,我会更加感激她的。
从忘忧酒馆醒来过后的红姨,跟我一样失了忆,她一直以为自己是在忘忧酒馆长大的。
正是因为记忆的空白和无聊的寂寞,她才会幻想出那么多奇怪的出场方式,再把它们灌输到我的头上来。
刚刚好,我也不知道我曾经历过了什么。
日子过得很慢,我终于缓慢长大。再大一点的时候我就开始经常做噩梦,梦见我是忘忧酒馆的常客,梦见红衣掌柜,梦见一个男人,梦见我杀人埋尸。
红姨很关心我,我也跟她跟亲近,她叫我明公子的时候,我就喊她红红。
其实,我一直觉得她就是忘忧酒馆那个大钟里的红衣女子。她真的很漂亮,就是动起来时候有一股浓烈的乡土气息。
不知怎么的,我脑子里突然冒出一个奇思妙想,那是我梦中的东西:“咱们不能在这么堕落下去了,就让我,和红红你,一起挽大厦于将倾!”
我给店里定了个规矩:忘忧酒馆,每日亥时开业,只等待一个客人,一个故事,且不收酒钱。
本来就没什么生意的忘忧酒馆,因为我的这一个破决定,更加惨淡凄凉了。
“要不是因为你,我也不会给忘忧酒馆定这么个破规矩,以前我可是这桃山方圆千里最火的……现在已经彻底凉凉了!去年一年到头,统共只有五个客人,你还让我坚持?”红姨拿着鸡毛掸子,把我逼上了房梁。
我偶尔还会反驳:“还火嘞,连狗都不来,火啥子火?”
“你!给我!滚下来!”
仿若天摇地动,我摔得满是怨气。
被揍一顿之后,我清醒了。
什么忘忧酒馆、肖刚小矮,我都想起来了。
我把自己的经历编成了一个长长的故事告诉了红姨,我说我要是能给自己报仇,拿到肖家祖传的那把水枪和洗衣液,我就可以回家了。
红姨二话不说,决定帮助我。
“红姨,你为什么这么不遗余力地帮我啊?”
“因为你可怜,你一定很想回家。”
“可你不是说,在我还是婴儿的时候我就到忘忧酒馆来了吗?”我腆着脸看着她:“婴儿是没有记忆的哦,万一是我骗你呢。”
“死小子,”红姨拧住我的耳朵警告我,“要是敢撒谎,看我不……是不是骗人的,验一验就知道了啊!”
于是,红姨找到了肖九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