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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 民国奉天

“哈哈哈哈哈哈……”

一串热闹的哄笑声响起,宁扬睁开眼,入目是一圈探着脑袋大笑的男孩子,大的不过十四五,小的只得七八岁,他们仿佛发现了世上最可笑的事儿,笑得热烈而愉快,一张张嘴巴大张着,连颤动的小舌都清晰可见,伴随着大笑声,白雾一股股从他们的嘴巴里冒出来。

宁扬眨了眨眼,还没回过神来,啪!后脑勺上又挨了一下,脆生生的疼。

“哎哟!”宁扬大叫一声,声音就像受了惊讶的小公鸭,他立刻闭上了嘴——这不是我的声音!

“或寄于其身,或化为别形,满足那生灵内心最深处的渴望……”

准提的教导从脑海中流过,宁扬恍然:哦,我现在是别人了!

“还没醒吗?”

啪,又是一下,这下比前两下要更重了,宁扬顾不得多想,连忙抱住了脑袋,应声道:“醒了醒了,醒了已经……”一边扭头看去,只见一个约莫四十多岁的黑脸汉子瞪着自己,满脸都写满了‘恨铁不成钢’几个字,一条靑虚虚的竹尺,在他五指间滴溜溜转个不休,似乎随手都会抽过来。

“哼,你这臭小子!”黑脸汉子瞪着眼,上下打量着宁扬:“许先生讲的这么好,你敢给我睡觉?奥,教你们认几个字儿,就把你难成这样?”

汉子越说越气,说到后来,忍不住啪啪几尺,打在宁扬胳膊上。

响是响,倒是不疼,宁扬一瞅就乐了,自己穿着一件黑色的棉袄,虽是粗布面子,看着也不怎么干净,却是又泡又厚,竹尺打上去,就听个脆响了。

“常大侠!常大侠!”

一个软软的女声忽然想起,一阵香风从宁扬鼻尖掠过,他和那位黑脸汉子之间,已是多了一个人。

一个女人。

准确说,一个女孩儿。

这女孩儿看年纪也就十八九岁,留着学生头,穿一件蓝布袄子,下着黑色棉裤,看布料、做工,倒是比宁扬身上的高级不少。关键是生得白白净净,眉眼弯弯,无论是相貌还是声音,都流出仿佛水一般的温柔。

不过弯眼睛现在却瞪圆了,她张开两臂,像老鹰捉小鸡里的老母鸡一样护住宁扬:“常大侠,您怎么能打人呢?他上课睡觉可以罚他抄书、背书,打人是不好的。”

“嗐!这些小子皮惯了都,不打不长记性。”常大侠解释着。

“但是暴力解决不了问题……”

一听这话就是个没经过啥事儿的傻妞,较死理。宁阳懒得听,扭过头,好奇地地四下打量着。

这是间木头房子,还挺宽绰,十好几个人呢,丝毫不觉得拥挤。

房间中央烧着个煤炉子,炉子上蹲着水壶,门窗紧闭,门后还挂着棉被那么厚的帘子,整个屋子暖融融的。

不远处有块不大的黑板,看做工估计是DIY的,不算很平整,使黑漆涂了一遍,不知是油漆质量不佳还是手艺太潮,那黑色深深浅浅,很不均匀。

黑板上有粉笔写的几行旧诗: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字体娟秀,但一笔一划都很用力,不难感受出来,书写者写下这首诗时内心的激动。

呵,居然用这诗做教材,那看来精卫此时还没叛变呢?

汪精卫1910年刺杀摄政王载沣失败,被逮住判了死刑,他在狱中一口气写了四首五绝,其中流传最广的就是这首。不过到了日军侵华时,鸟人投降了日本人,造成巨恶劣的影响,年轻时这些充满英雄气宇的诗句,反而成了巴掌,一下一下抽在他自己脸上。

“衔石成痴绝,沧波万里愁。孤飞终不倦,羞逐海鸥浮。”

“姹紫嫣红色,从知渲染难。他时好花发,认取血痕斑。”

“慷慨歌燕市,从容作楚囚。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

“留得心魂在,残躯付劫灰。青磷光不灭,夜夜照燕台。”

从壮怀激烈的少年到叛国卖国的小人,相隔二十八年。

宁扬便大致明白了所处的时间段——我这是跑民国来了呀。

除了常大侠和那女孩儿,屋子里还有十三四个男孩儿,都穿着样式老旧的棉袄棉鞋,分坐在七八张破破烂烂的木桌后,嘻嘻哈哈的笑着,刚才是笑宁扬睡觉挨了揍,现在是笑常大侠涨红着脸,被那女孩儿说的连声称是。

“……我知道常大侠您是很厉害的武术家,您的这些徒弟,将来也会很厉害,但韩非子说过,侠以武犯禁!所以您一定一定不能给他们做出错误的示范,就是什么问题都能用暴力来解决,这样他们以后……”

宁扬微微一笑,女孩儿小嘴儿吧唧吧唧还挺能说,一套一套的,不过书生气太重,武力不能解决问题?武力是解决问题的终极手段!

“哎!许先生,水开了,水开了!来来来,我给您续上热水……”

炉子上蹲着的水壶嘟嘟的叫了起来,可算是救了常大侠了,他忙不迭走过去,拎起水壶,殷勤地给那女孩儿的杯子里续满热水,又连忙道:“我再给他们师娘送点儿水去,就不打扰您教这些臭小子文化课了,您忙你忙……”

一溜烟就往外走去,掀开帘子,回头撂下一句:“臭小子们,都给我好好跟许先生学,谁要再敢睡觉,看我不揍死……”

“常大侠!”女孩儿一跺脚,娇嗔道。“我我我我送水去了!”常大侠忙不迭溜了。

宁扬饶有兴致地看着女孩儿,跺脚、噘嘴,他不是没看过女人做这种撒娇的动作,感觉就两个字:做作。但这个貌似是自己先生的女孩儿做来,却丝毫没有做作的气息,只觉天真烂漫,温婉可人。

女孩儿一回头,看宁扬直勾盯着自己,莞尔一笑:“给师父打疼了吧?该,叫你上课睡觉!”

说着扭身回到黑板前,点着黑板:“来,我们继续上课,现在我来讲解,兆铭先生这首诗所要表达的意念……”

就在这时,忽然之间,许许多多的意念碎片,从宁扬的脑海中直涌出来,又飞快地被他记住、吸收——

没错,他现在的确成了“别人”。

准确说,是他的意识,侵入了这个世界中,一个十六岁少年的身体,也接收了这个少年成长中的阅历和记忆。

少年姓金,名字起得挺别致,叫做山找。

金山找。

不知怎地,这个名字让宁扬觉得挺耳熟,但是想了想,却一时想不起来在哪儿听过。

金山找是个孤儿,不知道是养不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在这个重男轻女、讲究烟火传承的年代,好好一个男婴,被父母遗弃在了奉天一座教堂的门口。

素未谋面的父母大概是外地人,只听说洋人神父会收养弃婴,却不知道这座教堂的神父两天前刚刚生急病死了。

幸好一个叫做金山的汉子经过了这里,他是住在附近的人,晓得神父的死讯,心想孩子在这儿无人问津,别再给野狗叼了去。于是心肠一软,把孩子捡回了家。

这汉子当时还没成亲,却捡了个孩子回来,众人都笑他,说金山媳妇儿没找着,儿子倒是先找了一个。那汉子是个乐天知命的性子,也不以为意,就说怎么着,眼红你们也找个去?嘿,这小子呀,和我金山有缘,要不能给我找着么?他以后名儿啊,干脆就叫金山找!

那是1906年。

金山的职业是拉洋车,赁了东城齐三爷的车,顺势还加入了齐三爷的黑虎会,他上没老下没下,正是有力气的年岁,每天收入倒也可观,至少够喝上顿酒,再来斤把卤的香香的猪头肉或是下水。在这年月来说,这日子就相当不错了。

有了金山找这么个便宜儿子,金山的好日子算到头了——首先,这么点子大的孩子,他得吃奶吧?这年月又没啥牛奶,去找别的有孩子的妇人奶一口吧,金山一个单身汉子,这话也说不出口呀,没奈何,只得一桶一桶往家里买西洋奶粉。

按说这时候物价便宜,钱是真当钱用的,但前提是你别沾那个洋字儿!要是一般民生家用的东西,洋油洋火洋布,那倒还好,但要是什么洋奶粉啊,洋罐头啊,洋酒啊,这些稀罕物儿,可就不是他一个吃苦力饭的车夫能享受的了。

所以金山找给人当儿子,第一件事儿,就是把这养父每天的老酒猪头肉变成奶粉给喝了。

不过金山不以为苦,反以为乐,他是打心眼里喜欢着浓眉大眼的儿子,而且他认为他们爷俩儿特别有缘,说这孩子心好、会疼人。

的确,金山找小时候很是懂事儿,稍大一点儿就知道做家务活儿,知道心疼这位养父。

金山一天跑完车回来,金山找早早就在门口候着,欢天喜地迎进门,就拖着他往躺椅上躺着,嘴里含混不清地直嚷着:“爹累了,爹歇着。”自己跑前跑和的忙活,一会儿递块手巾给擦汗,一会儿那个扇子悠着风,天天金山暖洋洋的,比喝了半斤老酒还舒服,一时间连找媳妇儿的心都淡了,他是生怕娶个心眼子窄的女人,薄待他儿金山找。

父子两这么相依为命,一晃过了六年多。这一天,金山同往常一般出门拉车,拉了个日本人,说要去二十七师师部,到了师部门口,日本人丢下一块钱来,让金山门口候着,说等出来还用他的车。

金山连声应了,拉车的最爱这样有来有往的生意,就不远找个荫凉处坐在踏脚板上候着,没想这一候,候出事儿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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