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bro,她今天的酒,算我账上。”
大概芬格尔自打出生以来最为巅峰的时刻就是此时了吧。
酒保靠近过来,带着一脸我懂你的笑容:
“来点什么?”
“随便来两杯,你最拿手的,怎么样?”
等酒保和他只隔着吧台时,他才低声说:
“挂在2333房间账上。”
酒保撇了撇嘴,比了一个OK的手势。
诺玛把手放在钱包上,有些疑惑的说了句:“这个钱包……?”
她有些微醺的脸上挂着绯红,本就是尤物的她,此刻简直像是带着芬芳的熟透的苹果。
“没错,很像不是吗?”芬格尔挑挑眉毛说。
“那也不能掩饰你的冒失的行为。”诺玛仰着脑袋看着他,瞪着他说。
“很抱歉,不过细高跟的滋味可真是难忘啊。”芬格尔笑起来居然有点小帅。
他其实长得并不难看,只是平常太贱了,让人忽略了他那主角模板级别的肌肉和身材。
“那你想再试试吗?”诺玛戏谑的笑着。
“喔,改天吧。”芬格尔耸耸肩。
“你的朋友呢?那个雪梨。”芬格尔
“你偷听我说话。”诺玛拿手指着他的鼻子,佯装生气的样子可爱极了。
“我可不是那种人,声音可不会分别耳朵,也许今天我们的缘分比较多。”芬格尔连忙解释道。
“哦,你不是哪种人?”面色绯红的诺玛好看的眯着眼。
“你想象那种。”
“酒保,来两杯烈一点的,让我看看这位男士真实的一面。”
接下来就是,女人对朋友放鸽子的吐槽,以及芬格尔偶尔贱皮的调侃,两人越喝越嗨。
“这里有点热。”诺玛的眼神有点迷离,可能是喝了太多酒的缘故,她把外套脱了下来,扔在背后的椅子上。
露出里面薄薄的一层衬衫,如同白沙的衬衫根本遮不住里面的色彩。
不知是不是因为太热了,诺玛又解开了一个纽扣,那如脱兔的雄伟差点从里面跳出来。
芬格尔拽了拽领口,感觉口干舌燥。
他猛地喝下一杯酒,有样学样地把外套脱下来。
如果芬格尔此时能记起来心理学课上学习的恋爱效应,那他或许会为自己的有样学样找到理论依据,有研究表明,一旦你喜欢上某个人,那你就会刻意的学习对方的一些小动作。
大部分情况下,这样会让对方更舒服,当然偶尔也有意外。
酒吧里的人渐渐多了,十点大概是酒吧人最多的时候,有一对小胡子的中年男性走到芬格尔旁边买了一杯啤酒。
在酒保回头倒酒时,那件衣服被他披在身上,居然颇为得体。
小胡子自然是查尔斯,诺玛把这些看在眼里,还忍耐了查尔斯的一记媚眼。
此时酒吧的人正多,没了衣服占位的卡座自然不会空着太久。
查尔斯把衣服拿走不一会儿,就有一个高高壮壮的白人大汉一屁股坐上了那个位置。
看起来有三百斤的白人大叔,对酒保招呼着,点了一杯扎啤,伊利诺州的精酿啤酒风味略苦,不过当地白人很爱这口。
芬格尔一开始还没在意那个白人大叔,但总感觉哪里不对,仍然和诺玛慢悠悠地聊着天。
“雪梨的男友有一对小胡子,长得和魔兽世界里的矮人工匠一样。”
“你居然还玩魔兽世界?天啊,太神奇了。”
“我可是80后好嘛,你见过不会玩魔兽的80后吗?”
“我还是比较喜欢玩星际争霸。”
“是因为免费吗?”诺玛一手撑着脑袋,一只手摇晃着酒杯。
“不然呢。”芬格尔一听到钱,突然就激灵过来,想到了什么,嘴里说出来了一句实话,和他刚刚凹出来的总统套间大富豪形象完全不同。
“嘿,我的衣服和钱包在你屁股下面。”芬格尔回过头看着那个大胖子。
大胖子满脸凶相,用看傻子的眼神看着芬格尔,毫不怀疑他有下一秒出击的可能。
“你在嘲讽我的屁股大吗?”
“谁要和你说屁股的事,我说的是钱……嗨,宝贝,你要干什么?”
芬格尔正想教训一下这个大块头,此时酒精加上药物作用的他,完全忘记了学院不准和普通人打架的准则,拳头都已经扬了起来。
诺玛却看见了查尔斯走了过来,于是她当机立断,把芬格尔的头生生掰了过来,天知道她用了多大的劲,如果芬格尔不是龙族的话说不定撑不过这一下。
诺玛两只手把芬格尔的脸抱住,那指头按下去的地方能看见青色的静脉血管,芬格尔的嘴脸依然在这强烈的手劲下扭曲。
“芬格尔,你太可爱了。”诺玛眼神迷离的笑着,一边笑一边拍着芬格尔的脸,啪啪作响,堪比东北大老娘们的耳光子,硬是把芬格尔打的耳鸣。
“诺玛,我要教训一下这个家伙……唔。”
女孩那张可爱的脸猛地凑了过来,鼻子对着鼻子,芬格尔的嘴唇能够感觉到对方呼吸的热量。
女孩又忽地一松手,把他的脸丢开,坐在那开心的笑着,她笑的是那么开心,手肘和膝盖碰在一起,腹部弯曲着,那薄薄的衣衫笼盖不住她所有的美丽。
“哈哈,是不是吓你一跳。”
芬格尔先是一愣,然后又跟着一起笑,越笑越开心,最后开心的眼泪都落了下来。
败犬就要有败犬的觉悟啊,哪里会有女孩子喜欢上自己呢,只是开玩笑罢了。
然后又想,辛亏只是开玩笑,开玩笑就好,开玩笑就不尴尬了,至少谈的很开心,可以做朋友嘛,应该会留个电话号码吧。
她的手机是摩托罗拉的,肯定有电话号码吧,可我怎么记她的电话比较帅呢,我只有执行部给的超大个全球卫星通讯器,那玩意傻子都不带在身上。
要不告诉她我的数学非常好,很帅的记住她的手机号?
“忘了告诉你,我是个天才,能瞬间记住十位的数字。”他想着想着就把这事给说了出来。
“你是在骗我的手机号吗?哈哈,你怎么这么可爱,我有点喜欢你了。”诺玛开心的笑着。
“我也是。”
芬格尔说出来这句话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说。
“你说什么?”诺玛的笑容有些呆滞。
“我也有点喜欢你了,哈哈,开玩笑的。”芬格尔说了出来,心情放松了许多,于是又补了一句,把那句冒失的话收了回去。
毛妹的眼睛突然闭上了,那长长的睫毛把她蓝色的眼珠覆盖的看不到一丝缝隙。
芬格尔不知该做些什么,放下了酒杯又端了起来又放了下去。
毛妹睁开眼睛,不知为何她的表情有点生气。
查尔斯刚刚不知和那胖子说了什么,现在衣服已经放在原处,事情已经解决了,老板的任务已经完成了,不知为什么她就是有些生气。
“没事开什么玩笑!”毛妹突然生气地说。
“哈?”芬格尔被她的气势镇住了。
“我最讨厌别人开玩笑了。”毛妹不知是不是因为喝了太多的酒,脸蛋红扑扑地嘟着嘴,她站起身来,收拾了自己的衣服。
她越过芬格尔,走向了酒吧门口。
芬格尔却低下头,微微的苦笑着,然后仰头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突然他感觉到耳朵旁边的热气,他下意识的回头,嘴唇碰到一个温暖的东西,柔软清香,有她的味道。
还有酒的味道。
那双蓝色的眼珠和睫毛在被芬格尔看到的那一刻,便注定要被某人记一辈子了。
大概只有一秒,或者是两秒,又或者是很久。
两人的唇才分开。
“我是来拿东西的。”没想到先解释的是毛妹,她的脸依然带着绯红,不知为何,那张脸上似乎带着一丝傲娇。
“哦,给。”芬格尔愣愣地把那个落在板凳上的黑钱包拿起来,递过去。
“怂透了。”毛妹没来由地说了一句,然后扭头就走了。
芬格尔坐在那,望着毛妹,突然傻傻的笑了,过了一会儿,又激动地站起来,拿起衣服,追了出去。
姑娘你还没告诉我电话号码呢。
还有你好像把我的东西带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