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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依偎的绝恋

看来不是所有的美好故事都会有一个优质开端。

让我们把指针向前调半个小时,看看发生了些什么——

你一定想不到,那时候我们还在决定要不要去雪山。

这太疯狂了,我必须承认,作为导游的阿强在最后那对短袖老哥上车那一刻宣布了一件痛心的事情——

“嗨,朋友们,很遗憾,我们这辆车里没有买了大索道的门票成员……这也就意味着,我们登不到最高处了。”

这确实是一个打击积极性的消息,这不光意味着我们将没法亲自抚摸那片至寒之地,与冰山雪石留影纪念,而我幻想的那俯瞰众生之渺小的做作气派,似乎还要再晚几年了,而之后要发生的关于氧气瓶的吧啦吧啦,其实在那时就已经没多大意义了。

“不过各位,中索道和小索道都也是非常不错的选择,我个人推荐中索道,那里上去以后是最佳的观赏雪山的地方,还可能见到牦牛呀老兄们,而大索道上去还要注意高原反应,我有个老兄原来……”

阿强不愧为一个好导游,立刻滔滔不绝地开始为我们洗脑。

不过,哈,其实对向来头脑清醒的岳先生来说没多大用:

“那就没多大意思了。”

岳先生跟我用商量的口吻说道。

“都行。”

我看似无所谓,但内心还是与父亲站在了一块,这是父子俩为数不多心有灵犀的一回。

车里的其他人纷纷表示失落,毕竟所有人来这里的目的几乎都是为了那4680米的最高攀登高度而来的。

阿强眼看事情要黄,故作镇定地立马,又连将好几个故事,其中包括了在最高处,因为高原反应而吐得稀里哗啦,啥雪景也没瞧见的大爷大妈;买了票结果又因为内心害怕不去做也不去退票的一家子;还有因为刮风而被迫停了索道让一群人白费时间扫兴而归。这些种种故事让阿强“还不如去中索道”的论点极其具有说服力,看着军心已经动摇的大家,阿强最终下了一剂猛药——

“反正差价会退给大家的,大家一分不会少滴!”

父亲这才又把脸扭过来,他那双小眼睛露出一丝狡黠的光来——

“其实我觉得来了不去也挺可惜,你说是吧。”

“好吧,你说啥就是啥。”

我会心一笑。

在父亲的“帮助”下,阿强终于收拢回了一群想要四处分散的心,开始团结一致,冲向雪山。

……

战神,这两个字意味着战无不胜,天神下凡。

扳起指头来数一数,称得上战神名号的大家,都有哪些?

战国公孙起,西汉霍去病,东汉关云长,大唐李卫公,南宋岳鹏举,大明徐天德,

各个名号响当当,但今天故事的主角却又与这些大拿毫无关联,在纳西族人的心中,战神只有一位,名曰“三多”。

传说三多是一位韵白将军,他身下骑着一匹白色骏马,手中所持一柄白色长矛,头戴白盔,身穿白甲,威风凛凛,英姿飒爽。

纳西族人自称“纳西三多若”,意思为“纳西是三多的儿子”,可见纳西族人对于三多神的崇拜。而三多神处处保佑着这个山中民族,到后来元世祖忽必烈远征大理时赐予封号“大圣北岳定国安邦景帝”。

而除了战神这个称号,三多还有另外的身份,那就是玉龙雪山的化身——

关于这一点,是在阿强激情澎湃的车旅演讲中得知的。

“你们看!那就是玉龙雪山,最高处为5596米,至今没人征服!玉龙雪山可是三多的化身,我们的战神三多!现在是他的侧面,我们要到他的正面去!去感受……”

雪山?雪山!当他逐渐离你更近的时候,你一定会被他那气势所吸引,皑皑白雪,丝带一般的,缠绕在山峰之上。隐隐画出的灰色略带银色的味道,与蓝天遥相呼应——苍穹只会为这样的气魄而张开怀抱,让金色散开——日光只为此山而分,挥洒,扑倒了山的灰银,雪的纯白,渗透,交融,永不分离——甚至会让过路群雁踉跄一番。云彩不敢多近一分,怕一抹会让得不偿失的雪色玷污了圣地,所以风浸染世界,让所有不动悄悄离散,只剩下那山——亿万年的,根深蒂固。

雪山?雪山!你会痴迷不悟,而又不敢出声,迷糊着睡倒在车上的人们哪怕不会被人叫醒,也会睁开眼去惊讶——究竟是怎样的山上会有雪?怎样的雪下藏着山?相机快速上膛,哪怕明知道可能模糊不清,依旧想把他挽留,挽留,再挽留——出来的画像,就当做毕加索,当做梵高画的罢了,意境中总该留人——可又不敢去留人,人是不允许破坏这样的奇幻空间,可远观而不可亵玩焉。

雪山?雪山!你徒步走下车的那一刻,寒风蜷缩成小团,从衣角一侧溜了进来,可这也挡不住平地中生存的一群孩子,在沙砾地中,穿着最严实的衣裳,摆出最中二的剪刀手,也要与他合影——哪怕还很远哩!而身后的树很不争气,绿叶儿没有丝毫冒尖,甚至毫无生气的耸在那里仿佛被俘虏,但坏不了心情——嫩柳千家有,垂柏万户闻,可雪山凤毛,可雪山麟角。

雪山?哦,亲爱的雪山!你行驶在盘山公路间,回眸一看,他露出一个小角,小试牛刀,回眸再看,他露出一个山峰,出显端倪——他挑逗着你,总不露出巍峨,露出雄伟——唉,要怪只能怪周围重山林立,他们在臣服,他们在敬仰,他们不让自己的王轻易显露英姿——好吧,有一瞬间山谷透露的那侧影足以让你春心荡漾,连颠簸路途都忘却了。

雪山足以让人沉醉,尤其是对很少出门的父亲来说,雪山,似乎绝缘于他的生活。父亲拿着母亲的新手机一直寻找镜头,想把这座山深深地刻在自己的手机的图库里。

“马上就到中索道了,大家收拾一下,准备下车。”

阿强提醒道。

……

我们要去的地方叫做牦牛坪,海拔约3600米,算是我去过最高的地区了。

阿强一再嘱咐,让我们八个人上去,八个人下来,上去后一定要往左边的步道前进,因为左边步道不光短一些,而且还能看到雪山全貌。

“你们要记住,这玉龙雪山,至今没人征服!”

阿强对此很是自豪,光路上就重复了有六七遍。

一路上,阿强与魁梧大哥和小巧姐姐一直聊天,那对情侣来自贵州,与云南到很近,口音都很是相同,我曾尝试去和到他们的通话交流,结果发现真是白用功。

不过看阿强兴奋的那股劲儿,想必是在讲他们民族的故事吧。

就在我们来的第一天,就是纳西族的传统节日“三多节”,走在丽江古城里,也多了几份当地的特色风情的展示。纳西族人总不吝啬自己的热情,无论是吃土鸡米线的时候,还是与“牛仔裤姐姐”吃饭的时候,纳西族大姐都邀请一群人载歌载舞,所有人乐在其中,无法自拔。

这样的场景,似乎只有在电视中才有见过。真当身临其境,才觉得热闹纷繁——我忽然想到小学的时候,母亲带着我“逃课”去新疆旅游,那时候的我很懵懂安静,不像一起出行的其他孩子那样折腾,一下子成为了团宠。

就连维吾尔族的姐姐们对我也不例外。

维族的男男女女全身都是音乐细胞,只要一首音乐,这群外貌异域的俊男靓女就开始他们专属的表演。在一次表演完成后,有七个维族姐姐过来和母亲交谈着什么,然后其中一位紫裙子的少女走过来蹲下,把裙子撩到一旁,用不太标准的普通话问道:

“小弟弟,想和姐姐们跳舞吗?”

我紧张的脸烫烫的,扭过头看了一眼母亲,母亲笑着点了点头。

“好……好呢,那你们可不要把我拐跑了呀。”

“哈哈哈哈哈哈……”

少女的笑声薄烟般酥化了我,于是大家一起舞蹈,一起唱歌——碰巧,那时我正好学的美声,就当着满当当的人开了人生第一场演唱会。

现在回想起来,真是美梦一场。

或许是当所有人心目中的那位久了,人渐渐会迷失了自己,又或许会对自己太过苛刻——我盯着镜子看着我现在的模样——沙子滚过了脸庞,留下了粗糙泛黄的皮囊,双眼耷拉了,那曾经“水汪汪的大眼睛”与“长长的睫毛”早已成为往事,随风去了。

我撸起袖子洗了把脸,把沙子全部洗掉,然后走出了卫生间——

“呼~”一阵风猛的吹来,我感觉脸上黏了些许。

“damn it”

我骂了一句。

……

如果你有恐高症,建议你不要选择索道。

中索道约坐20分钟,我与父亲上了索道之后就开始了寻觅风景的活动,当然重点摄影师还得父亲大人亲自操刀。

在我们脚下,是一片又一片的森林,索道很有趣,有时,会把我们放到离树顶很近的地方,可就是可观而不可触及,而又有时,脚下如同万丈深渊,树木如同针尖,仿佛轻轻晃荡就要坠下,不复存在了。

可这依旧是一片沃土,是人类保护的瑰宝。

可这依旧是一片绿意,是动物生活的天堂。

拍了照片,父亲跟我聊起天来:

“如果这个时候忽然停电了,风还很大,你怕不怕。”

“那当然怕呀,命都要交出去了,还不怕。”

“没事儿,大不了就是掉下去么,那有啥。”

我一听还心惊了一下,咋滴爸,你还有特意功能摔不死?

实话说,如果放到十年前,我可能真会想想这句看起来天不怕地不怕的宣言,那时候父亲常年不在家,家中一般是姥姥姥爷和母亲带我,就像很多少年那样,我寻思父亲一定是特工,是超人,在干拯救世界的大事,拯救了世界,也就拯救了世界之中渺小的那个我了。

可我长大了,这个世界最残忍的事情在于,当你成长之后,必然要放弃对这个世界美好的幻想,接受现实,接受平凡——当一些往事从母亲嘴中说出的时候,我才对于眼前这个男人所经历的感到心痛。

——“嘿!别不信,你爸我小时候爬树上掏鸟蛋,鸟巢在树顶呢,结果一不小心摔了下来,我就借每个树枝的力,到最后跌倒树底下,也没啥大伤,所以以后一定要记住,遇到困难就不能慌,慌了你就啪摔倒地上,人儿都没了。”

父亲总爱讲自己儿时的事情,他的事情可比城里长大的母亲好玩多了。

“还有儿子记住,不要怕,有你爸在,没啥怕的。”

我忽然不敢直视他的眼睛,我怕他看到我的脆弱,就像他曾经一直这么做一样。

……

“嗨,咱们一起走吧。”

姐姐们比我们先到一步,等我们到了顶,她们说那两对情侣已经各自出发了。

“好的。”

父子俩接受到了邀请。

海拔3600米的高原地区,貌似听起来又高又寒,实则不然,高是相对于人高,绝大多数人不会有高原反应,寒是相对于物寒,如果你光不溜秋地踏上这片土地,用不了三秒你就成了冰棍儿了。

奇怪四人组又开始了新的征途,这一次他们牢记住导游阿强的话,选择了左边的步道前进。

走过一大片旷野,就是步道的源头,这是一条受损比较严重的山头步道,环一个小山包大约路程在1200米左右(其实是900米,可父亲走完全程坚持不承认这个官方数字,认为这可能是心理暗示,希望旅客可以走下来)。

而雪山,终于要在我们面前显出他的真面目了。

……

玉龙雪山共有13座山峰,其中主峰为扇子陡峰,是北半球纬度最低,海拔最高的山峰。

而我们走的这条步道的尽头,是刚好可以看到这13座山峰全貌的。

在高海拔地区行走其实是一件苦差事,很耗氧分。去过青藏高原的母亲在来之前嘱托我一定要注意身体,不要累坏了。果不其然,这种环境下行走了一个弯道,我就已经气喘吁吁了,氧气供应不足,带给了我极大的困扰,甚至连边走路边赏风景的心思都抹去半分,幸亏姐姐们与父亲经常歇息拍照,要不然看着一望无际的步道,真有坚持不下的信念——

而令我意想不到的是,“热”居然会成为我最大的敌人。

在行走了大约三分之一的时候,汗水就浸湿了我的衣服,我将那件看起来如同赌神风衣的橘色大衣脱掉,挂在手臂上,可还觉得炎热难耐,强烈的紫外线如同刀割一般划过我的肌肤,这都让我走的每一步都异常艰难。

该死的不舒服,实在是拖垮了我的身体,有那么一两次我都想回车上舒舒服服的坐着,算了看这风景了。

但有一个奇怪的念头忽然涌了过来——

“这可是步道——想想谢丽尔,那个女孩,走到把脚指甲盖拔掉,走到赤脚前进,不也坚持了下来了吗?”

我原本以为“励志鸡汤”这种东西,对于我这样的麻痹者完全失了作用——但这次完全不同,谢丽尔的真实故事让我变得从来没有这么强大过——哦不,这可不是什么“鸡汤”把戏,这是现实,是可能,是存在。这故事告诉我,有人曾经跌倒,受过的伤比我更要难受,却还能挺过来,哪怕用这样浴火重生的疯狂,也总比粉骨碎身的投降要好太多!

我咬牙坚持,“登登登”一口气连上了好几个台阶,将父亲与姐姐们远远的甩在了身后,像个倔强的公牛,顶破了万道屏障。我终于看见了光——那是山包的后中央,一群身穿橘大衣的人们手舞足蹈,而摆在他们前面的是——

“Oh, my God”

我倒吸了一口凉气:

“这也太他妈的震撼了吧。”

也是在去新疆的那一次,我们一行人来到了天山天池,虽然天池只有不到2000米的海拔,但是因为纬度过高,要比玉龙雪山寒冷多了,一群人穿着军绿色大棉袄,服服帖帖地站在那印有“天池”两个字的石碑旁,拍了照片——那是我离雪山最近的一次,在天池后面,若隐若现出几块黑白相间的凸起,那就是雪山了。

而当我意识到我与雪山可能只差千百米的时候,我下意识的想去奔到他的面前,仔细斟酌每一块岩石——寒酥依偎,与那肌肤亲吻,山搂着她,言语不离,雪信了话语,就这样从未远离——哪怕,哪怕这里离那赤阳之道如此之近,可却,可却没有放开手。你看那白,缠绕指尖;你寻那黑,又搂腰怀;你触那寒,不可侵犯;你惜那柔,只为你来——隐天蔽日,他真将阳光夺去,只剩一片阴韵,只因她怕热——还有风,他挡住了凌冽,情深撩动她青丝:“这样你就不会被吹着了。”

是啊,这样你永远不会吹着,我们爱情的火焰就永远不会被熄灭,直到永远,开美久命金。

……

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纳西族姑娘,她与一位高大帅气的男孩相爱了。两个人爱的沉醉,爱的潇洒——像这个世界上所有相恋的情人那样,本该幸福一生。

可男孩的父母并不赞同这次他们认为拙劣的感情,他们百般阻挠,这让女孩伤心欲绝,痛不欲生,她唯一能想到可以结束这场悲剧的方式,就是用另一场悲剧来抹平伤痕——

于是她殉情了。

当男孩不惜一切冲破阻挠赶来,只发现女孩最后微笑的尸体——她可能在那一刻,仿佛看见了幸福的曙光,哪怕依旧身处黑暗——男孩悲痛之下,抱起女孩的身体,燃起熊熊烈火,坠入火堆,化为灰烬。

但故事并没有结束,女孩死后,成为了“风神”,女孩在玉龙雪山之巅上创立了一个没有烦恼、忧愁、压迫的无忧圣地,她起了个名字,叫做“玉龙第三国”,专门诱惑同她一样的失意人步她后尘——迫害已经让这个曾经善良的女孩性格大变,当她意识到自己可以拥有可怕的魔力时,她并没有选择去帮助人们——来吧,来吧,那些自以为是的情侣,相信爱情,痴迷幻想的情种们,这才是你们最好的归宿!

后来民间流传开一个传闻,说啊每到秋分的时候,上天会亲手撒下万丈光芒,普天金亮,光彩熠熠。那一天,凡是被光芒照耀到的人都会获得美好爱情与生活,于是所有人,都在等待神迹降临的那刻。可风神却对此无比嫉妒,当人们满脸欢喜的迎接阳光时,她却送给了这片大地浓密的云层,人们失望地仰望天空,不解为何老天要如此不解风情——一年如此,两年如此,年年如此,幸福啊,永远说出口时简简单单两个字,可有的人一生都只能被阴霾笼罩。终于有一天,善良的风神之女看见了如此情景,偷偷剪下一米云层,让那赋予人幸福美满的阳光照耀在山间野洞,她希望,只有敢与天比高的人们才有资格获得这来之不易的幸福。“一米阳光”,成为了很多人为之奋斗的目标,与竭尽全力的动力。

当人们惊讶地看到,云雾缭绕的世间忽然现出一抹光亮直入山侧,勇士们该出发了,他们身上具有希望,梦想,勇气,以及其他人类最美好的品质与信仰,踏上了征途——前路漫漫,人心或许可畏,可没有什么能捉捕住钢铁的内心——

可风神呢?

当所有人都在欢呼雀跃的时候,连自己的女儿都选择了背叛自己的风神只有孤身一人,伶仃孜身,她,就正如风一样,在空中凌乱,摇摆,飘忽不定——她错了吗?妒忌?自己的幸福被那些凡人毁掉,自己又凭什么愿意赐予她们幸福?她不解人类的同情,就如同当初自己的爱人的父母不解爱情,不解人心一模一样——她只是一个可怜的受害者,是被人间抛弃的弃儿,是被礼教裹挟的奴仆……

“你在哪里?我好害怕……

你在哪里?风好大……”

这个故事中的男孩叫做朱补羽勒盘。

女孩,叫做开美久命金。

我必须承认,这段故事最后关于风神的臆想属于个人添加,与组织无关,这是纳西族的一个传说——严格意义上来说,是美丽传说,可我并不赞同这个说法,这个世界上哪会有一个被伤害了的主人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帮助了(有个女儿)伤害自己的人的故事可以用美丽来形容,但足够了。在去吃饭的路上,当我不经意地听见这个传说时,忽然想到,如果山就是朱补羽勒盘,雪就是开美久命金该多好,故事还可以这样继续写下去:

风神因为女儿的背叛而大发雷霆,她被怒火冲昏了头脑,责令女儿将一米云层补好,否则人间将有大难,可固执的女儿愿意相信人类是善良的,并没有执行母亲的命令。风神大怒,顿时人间狂风大作,马毛猬磔,人们惊慌失策,死伤无数,眼看人间就要覆灭,忽然雪山开裂,冲出一个男人死死的抱住了风神:

“别做傻事!亲爱的!是我!我回来了!我是朱补羽勒盘!人类也有善良的人!你知道吗?这几年登上山巅被阳光沐浴的那些人,真的是各个勇敢,各个善良,现在世间,已经没有人当时顽固之人了……还有,还有我!还有我,亲爱的!我们再也不会有人打扰了,我们永世不会分离!”

风神早已泪流满面,她已经瘫软在了男人的怀抱里——

“让我们停止了这场灾难吧……”

话说着,男人轻吻风神的额头,她沉沉地睡了过去。男人把掌握风的能力赋予了风神之女,之后,他们一起回到了山中,成为了一体……

“有点狗血”

我对这个脑海中的情节苦笑不已,但还是把他保留了下来,至于为什么,我也不知道,大概是想起了什么,想起了谁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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