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味
真正的好味道,是不可言说的,它往往披着一件世俗的外衣,躲在一个世俗的地方,等着一颗不世俗的心。
按唯心主义的说法,便是格物致知,你悟得一物,把它放在心上便为最好,言说便是世俗。此谓“不可说”。
“味”自然离不开“食”。人有六根“眼耳口鼻舌身意”,相对应是“色声香味触法”。美食即集六根之大者,所以我们可以抵挡得了金钱、权利、美色的诱惑,唯独美食让人欲罢不能,难逃一劫。食如人生,不可抵抗。
“食不可说”之至高境界——偷食。
偷吃而不被察觉,也许比大家一起聚餐来得更美味而令人难忘。众人分享的是精神上的愉悦,聚餐时引起人注意的往往不是食物,而是人们谈论的话题。因此,好东西总是会被偷吃。
大伯家早期家境清贫,那时大伯才年幼,而某天他母亲竟购得一袋白糖,那袋晶莹的颗粒,粒粒甜得饱满,透明不染杂尘,光是看着嘴里都能感觉这蜜一般的滋味。而大伯才匆匆一瞥,母亲便把它藏在了柜子上方。于是大伯一直惦念着这袋白糖,每经过柜子都得咽一下口水。
那时的白糖可是稀罕物,就像《许三观卖血记》里所写,许三观带着一摞白糖去贿赂李血头让他买血,而李血头是共产党,不能接受,却还是憋不住尝了一口又一口。
终于有一天大伯趁母亲不在,悄悄爬上碗柜,小心地挪出那袋白糖,怀揣着不安而兴奋的心打开了它,用食指沾上一丁点儿,放到嘴边慢慢融化,然后舔舐着手指,那一刻的滋味,可不是能用甜来形容了。
然而这一刻被大伯的小妹窥视到,小妹大吼:“你被我抓到了吧!”大伯眼珠子一溜,脑子灵光一转:“要不你也尝点?”
小妹眼里泛起了光,抿抿嘴也“破了戒”。
这种偷吃正是人生之味,是艰苦生活下一种意外的甜蜜。到老时也是带着泪和笑回忆,偶尔会成为打趣的话茬儿。
越是美味的事物越是难以形容。可不是,那种感觉无法传达给任何人,只能一个劲地点头,竖大拇指,抑或摇头感叹。就同“子非鱼,焉知鱼之乐”,许多事是需要亲身经历、感同身受的。
人生是非曲直,亦有味,亦不可说。人生之道,道可道,非常道。难以言传,只可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