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烤肉店,曹今今快乐得像只小麻雀,叽叽喳喳,一直跳来窜去地点菜啊,买水啊,没个停歇。
“你的胃口不小呀!”她面前堆积成山的食物让他隐隐有些担心。
拿那么多,吃不完,丢掉就不好了。
“放心,绝对比你想象中的大!”曹今今满不在乎地冲他挥手。嘿嘿,她曹今今的人生目标可是吃遍天下美食,玩遍天下美景,才这一点点,根本不在话下。
“是吗?”
“当——哎呀哟喂!”吃得太急,她被烫到,顿时一阵哀号,原本兴奋的小脸立马垮了下来。
江煜城连忙递过冰水给她。“你慢点,没人会和你抢。”
“我知道,可是真的很好吃嘛!”她两颊涨红,一边用手不停地扇风,一边委屈地说。
“你好像很喜欢吃?”他觉得诧异,她的身材却不错,而且看上去还稍微有些偏瘦的样子。
“是啊是啊,我这个人什么爱好都没有,生平唯一的志向也就是吃喝玩乐了。”
“吃喝玩乐?”好奇怪的志向!
“没错。”她喝了一口冰水,然后看了看杯子,问:“对了,你喝不喝酒?我们叫半打啤酒好不好?”
“不用麻烦,我不喝酒。”他连忙摇头。
江煜城听他这样说,有些怀疑的样子,“真的假的?可是我却很喜欢喝酒呢!”
这不奇怪,她刚刚不是宣布自己的志向就是吃喝玩乐吗?“还是少喝点酒好,酒很损肝脏还有胃。”
“呀,你好难得!”曹今今夸张地瞪大眼,“老实说,这种时代,你这样的男生真的好少见哦!人不喝酒枉少年啊,再说,喝点酒可以帮助男孩子彰显一下自己的男性魅力和男子汉气概……现在的男生好像这种东西都挺缺乏的……你别瞪我,我说的可都是真的!”
不管是真是假,但听得出来她对此很有意见就是了。江煜城有些无奈地辩解:“不是每个男生都是这样的!”
“说得也是,你的确是用不着,本钱已经大大的有了。”她实话实说。
但江煜城却忽然地有些不想再搭理她,皮相问题是他一直以来都极为厌恶的话题,可他偏偏就生就成这样一张脸,走到哪儿都避免不了。
曹今今虽然莽撞,但还不笨,也看出来这是他的雷区,便知趣地打住话题。只不过,在心底,她还是没办法否认,他自己不怎么看好的这副皮相,却是吸引她接近他的最大因素。
她可是个从小就喜欢美丽漂亮事物的人。
透过烤架上的层层烟雾,她再一次仔细地打量了他,先前一直都只是惊鸿一瞥的惊艳,现在细细看来,她仍然会喊不含糊地给他打满分。
不带一丝杂念,他是真的值!
浓墨点就的眉,星子点缀的眼,高挺的鼻梁,薄薄的嘴唇,还有干净到让无数女人都会汗颜的皮肤,俊美脱俗,却又不像时下许多流行明星那般带着奶油的病态。头发衣服都是平平整整的,嘴角是自然的向上轻扬,含着笑,弧度优雅迷人,沉默的时候会透出一点点忧郁的气息,但整个人却是带着阳光的。
他,干净却又健康,绝对是上帝精雕细琢出来的精品。
不像她,虽勉勉强强也算个小美人,但总会让人忍不住疑心,上帝当初在造她的时候是不是不小心打了瞌睡?怎么看怎么有马马虎虎的嫌疑!
感觉到对面女孩赤裸裸的注视,江煜城却只能苦笑。轻轻移开目光,他不想错传什么讯息,这张脸给他惹来的麻烦不是一点两点了。他一早该回避的,只是刚才他明知道她醉翁之意不在酒,他却就是没有办法狠下心来拒绝她。
他的频频苦笑让曹今今有些气闷,她一直以为自己还蛮有亲和力的,是很容易与周围的人打成一片,就连老爸都常常说她是属于容易交朋友的体质的那一种人,怎么到了他这里,他却像是她要吃了他一样的避不可及?
唉!有些挫败呢!
“江煜城!”曹今今端出招牌笑脸,正正中中地看着他,一本正经地问:“我有问题?”
“什么?”他显然不解她什么意思。
“你好像不敢看我?”她问。有些事情是需要主动下手,才能让它顺着自己的脚本发展下去的。
“……没,没有。”他低头,避开她的眼。
“那你的眼睛在看哪儿?”
“我……”他语塞,下意识抬起头,望进她眼里,却有些承不住那过于直接的光芒。
“看,被我说中了,你又不敢看我了。”
“盯着女生看,是件不怎么礼貌的事。”他试图找借口。
“别人跟你说话,你却连看都不看对方,是不是更不礼貌呢?”她咄咄逼人道。
“……对不起。”再争执下去他怕场面会失控,千错万错先道歉总是没错的。
“算了,不跟你计较,你只要记住曹今今就可以了。”她忽然天外飞来一笔。
“啊?”他愣住,这是什么跟什么?“曹今今?”
“是啊。”她笑,那笑却让他觉得有些刺眼。“曹操的曹,今天的今,叠字念曹今今!记住了吗?”
记是记住了,不过……“是什么?”还没反应过来的样子。
呀,搞了半天,帅哥怎么是跟木头呢!
“我的名字呀!”曹今今嘿嘿笑得奸诈至极。“怎么样?很好记吧?”
之前他的态度太敷衍,她这般处心积虑地出其不意,攻其无备,就不信他还能忘记。
江煜城眼角抽搐,非常不情愿地点了头。
曹今今吗?恐怕不是不好记的问题吧,她根本是要让他想忘都忘不了吧!
曹今今的两只眼睛笑弯成两湾月牙,晶莹皎皎。
自此以后,他竟真的忘不了这个名叫曹今今、笑起来脸颊上有一对小酒窝的小女孩呢!虽然她看起来时那么那么的普通,几乎是随处可见,但不知为何,跟她在一起的感觉却是那么的舒服和自然,就算偶尔被她捉弄,他也觉得那感觉是舒服,仿佛相处多年的老友,或者亲人。
而也是很多年之后,他回想往事,才恍然醒悟,其实从一开始,他就把这女孩当成是和自己一个世界的人——自他离开小镇,跟随方继明去到那华丽气派的方家,开始接触令一种完全不同以前的生活,而他在方家十多年,也渐渐褪去年少的青涩和局促,仿佛也俨然一个落落大方出身高贵的方家人,但没有人知道,甚至在遇上曹今今之前,连他自己都不知道,其实他的骨子里依旧还是当初那个与母亲一起在小镇生活,被小镇零零碎碎的日常所淹没了的少年江煜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