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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叶子欢

我的儿时,是一段喜爱看书的时光。我盲目的相信着宇宙中有座名叫B612的星球,曾经住着一个有麦田发色的小男孩。我不知道这个国度究竟在哪里,但总是希望,圣·爱克苏佩里笔下的小王子,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因为成长就意味着他会成为一位老国王,虽然依旧打理猴面包树和玫瑰,但是不会再有人形容他善良天真,可爱单纯,只是会用越来越多的标准来评判他,领土如何,外交如何,战事如何,虽然他居住的地方只有他一个人,但至少三座火山不喷发,猴面包树不泛滥,人们就会说他治理有效,认真负责,哪怕这样和他儿时的星球无异,哪怕三座火山并非都是活火山。用相同的话来夸一个小孩子和一个大人,是一件很傻的事情。时光荏苒,书页泛黄,小王子和老国王的故事早已戛然而止,我信服的是小王子在一个我不知道的地方,在一个我不知道的时空成长着。原谅我已经不能再用小孩子的思维希望他永远是那个长不大的小男孩了,可能是看懂了他的四十四次落日吧。小王子会长成国王,丑小鸭会变成白天鹅,那些童话从一开始时,结果就已经确定了。如果有与小王子重逢的那个时刻,那么后来的我只能世俗的恭喜他终成为国王......

那时许桐和叶明达感情很好,绝对是喂狗粮的模范夫妻。只是那时还没有狗粮这一说法,我家也没有养狗,用叶明达那时的话来说,就是“家里已经有两只小狗狗了”。

我从未真正因为叶明达的话生气过,至少那个时候是这样。我削土豆的时候割破过手,洗衣服的时候染坏过他的白衬衫,扫地的时候故意没有打扫过他的书房,因为他吸烟弄得电脑桌上我的仙人掌的花盆里全是烟头。他给我贴过创可贴,穿着被我的红色连衣裙染红的衬衫在家做爱心料理,为我的仙人掌浇水,然后在我每次佯装被他的“二手烟”熏得咳嗽的时候掐掉,再刮我的鼻子。

许桐符合我对一个温柔的妈妈的所有想象,她会抱我,会在夜里给我盖被子,哪怕我十多岁假期还想赖床的时候,也会允许我在她怀里当个小宝宝。叶明达说我长不大,总笑话我,我气不过,和他争辩,辩不过我就哭,他就不会惹我了。

我小学的时候是哭大的。然后承承每次都会被叶明达派来接我的眼泪,叶明达说:电视里的白素贞在接眼泪,我家的爱哭鬼这眼泪就跟不要钱似的。87版的《红楼梦》和86版的《西游记》充斥了假期档的电视剧,承承说我可能是在用眼泪还债。叶明达那时还没有发福,周末的时候会带我和承承去超市大采购,说我不是还债,是讨债的。

承承和我和双胞胎,同卵双生的那种。承承是我的姐姐,我叫欢欢,是妹妹。我们出生于八月,许桐生我的时候费了很大的功夫,我是臀位难产,承承头位从我和她待了九个月的“屋子”离开后,我这个“讨债鬼”胎位没有顺过来,双胞胎本就是一头一臀占多,好在我长得瘦小,最终许桐剖宫产生下了我,费了很大的功夫。承承是自然分娩的,所以我的出生,欠了许桐一刀。承承出生的时候,哭声嘹亮,我出生的时候,到新生儿重症监护室走了一遭,差点没有小命,所以后来我哭的越大声,叶明达就说我是个健康的孩子。忘记说了,承承出生于8月6日的末尾,我是8月7号的凌晨。许桐的受难日,是两天。

小时候承承比我长得白嫩,叶明达说他刚在重症监护室把我接出来的时候,我红黑红黑的,就和紫葡萄一样,特别丑。妈妈说同卵双胞胎基本上会长得一模一样的,妹妹这是因为出生的时候缺血缺氧。叶明达自此就很在意我的变化,一段时间之后,他惊奇的发现,我身上的瘀斑慢慢的消退了,只是右眼眼尾处还有一个点儿,黑黑的,他原以为是脏东西,用唾沫也擦不掉,许桐说这叫痣。叶明达说这样还挺好区分的,有泪痣和没有泪痣。许桐骂了他一句,因为许桐发现叶明达用唾沫擦完我的右眼后,又把承承再次抱给了她让她喂奶,我本就小,她说你是要饿死妹妹吗?不过因祸得福,可能是我被饿着了,就开始哭,光打雷不下雨的那种。叶明达说我哭的声音像只小羊。

叶明达是我的父亲,我出生的时候是某行分行的一个小职员。许桐是我的母亲,某医院急诊的一名护士。叶汝承是我的姐姐,我同父同母同卵的姐姐,叶子欢是我。十四岁前,承承是比欢欢早一天过生日的小孩,十四岁以后,X岁的承承是比欢欢大(X-14)岁零一天的孩子。后来叶明达成为了分行的一把手,许桐成了急诊科的护士长,我一夜之间成了叶汝承。

2012年,我十四岁,叶汝承十四岁。

玛雅人有关世界末日的预言在全球传的沸沸扬扬,在冬至那天太阳还未落下之前,在那年宁州历史上十年夏天温度之最的三伏天,我却感受不到一丝太阳的炽热,那个中考结束没有作业的漫长假期,我在图书馆里似懂非懂的读着所谓的厄尔尼诺现象,我的对面坐着叶汝承,我们两个人喜欢坐在靠窗的位置。

记忆中我并不觉得那年的暑假有多热,相反,在市图书馆的我和叶汝承还穿着长衣长裤,我们喜欢待的读者区玻璃朝西,太阳升起的时候我俩看不见阳光,午后过了十二点我俩就会回家去,吃顿午饭,睡个午觉,然后准备晚餐。

我和承承觉得dinner是一个很浪漫的word,我们那时还不会拼写romantic.晚餐,正餐,很important.记忆中许桐和叶明达都很忙碌,还是他们原本每年都很忙碌,我就不得而知了。可能是没有作业的假期太过漫长,那时我也没有提前预习高中课本的未雨绸缪,我和叶汝承在忙碌了一个中考之后,彻底放松了下来,主动自愿心甘情愿承担了家里所有家务。在图书馆看了不少有关厨房美食的菜谱,我们俩,每天都会研究不同的菜式。2012年,“马路杀手”和“黑暗料理”还没有在网络中流行起来,许桐没有说过我们的菜不好吃,最爱取笑我的叶明达也没有。

叶明达和许桐决定带我和叶汝承去上海,那个有东方明珠的繁华都市,那个举办过世界博览会的地方。偷偷地告诉你,我和承承在图书馆看了不少张爱玲、琼瑶的小说,很向往电视剧《半生缘》和《情深深雨蒙蒙》里老上海的建筑。我刚申请QQ,没有微博,我的网名土的要命,叫white rose,承承的叫做red rose,我们两个彼此彼此。假期里我俩玩植物大战僵尸,天天复习着plant和zombie,还有angry bird。叶明达和许桐对我们很严厉,我们的课余生活很忙碌,没有定闹钟偷过菜、占车位,也没有背着他俩偷偷玩过电脑。他俩承诺,如果我俩考上定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奖励一人一部手机,就是那种可以玩植物大战僵尸和愤怒的小鸟的那种。承承是学霸,最后一次中考模考她考年级第一,我考班级第一,我们同班。

仿佛一切都在朝着好的方向发展,我俩听着MP5里的陈奕迅,用QQ签名告诉刚加的初中同学“朱砂痣变成了蚊子血”“白月光变成了饭米粒”。之所以用MP5是因为2011年乔布斯去世的时候,校门口有卖假冒的苹果MP3和MP4的,我买了,后来叶明达笑话我上当受骗了,我听着我的歌曲不以为然,结果我的MP3就被我忘记放在校服口袋里卷进了洗衣机,叶明达说它去见乔布斯了。再后来叶明达买了MP5给我和承承,我和承承用它听了大半年英语听力。

许桐那时臭骂了我一顿,倒不是因为我浪费钱,而是因为她晾衣服的时候发现我的校服上衣口袋的网兜有个洞,袖口也是。我不知道藏MP3这种方式是怎么做到全国统一的,她说我调皮像是身上长刺一样,我不敢告诉她是自习课上,我假装用胳膊支棱着脑袋在听歌,大家都这么干的。我还怂恿承承加入我,不过承承是个乖孩子,所以我们只在周五打扫课的时候用MP3听了一节英语听力,没察觉检查卫生的老师来到班里。老师认识我们这对双胞胎,我上交后即将退休的教导主任带上我那粉粉的劣质耳机,露出了和蔼的笑容,并且把MP3还给了我。不过MP3就在那周的周末被我卷到了洗衣机里,承承后来说这叫不能做坏事。

我曾经听闻过教导主任的严厉,他摔坏过我同桌的索尼手机。战战兢兢了一个周末,不知道教导主任会不会告诉班主任,也害怕许桐知道我带MP3去学校。不过升国旗时,教导主任告诉全体师生注意电子设备的使用,说鼓励大家用到学习上时我还是蛮开心的。再后来我去老师办公室问题的时候碰到教导主任就没那么害怕了,他说他也是数学老师,有问题也可以找他。

承承说我这叫傻人有傻福,所以千万不能做坏事。我觉得她说的很对,于是再也没有借过别人的手机玩游戏,也没有把MP5带到过班里去。记得再次碰到教导主任来班里检查卫生的时候,我和承承在下五子棋。从他办公室拿的,教导主任是个和蔼的老爷爷

......

我能回忆起承承的很多很多事件,也能想起很多很多我闯的祸。十四岁之前,我蛮横的不知感恩的贪恋的享受着身边人对我的爱,却忘记了以同样的方式去爱别人。我在别人的赞扬和微笑里长大,有时不好意思,有时又有点沾沾自喜。我想我已经花光了我所有的好运,准确的来讲,是挥霍完的。

我们一家最终没有去上海,八月底开学的时候,我在许桐的房间里发呆,外面照例是个大太阳,我把窗户关上,就听不见隔壁市一中的军训口号了。

中考成绩下来了,半月前妈妈去拿入学通知书的时候,我从QQ上得到了消息,一个同学告诉我,欢欢,你考了全市第三!是要进火箭班的吧,嗖嗖嗖,伴着俏皮的颜文字。我愣了半天,打好了文字,手放在enter键半晌,以空白作罢。

很多东西都变了,就像一月前我抱着海宝睡觉,半夜却把那个蓝色的毛绒玩具踢下床吓醒了熟睡中的叶汝承一样。后来海宝陪着承承听了一个后半晚上的中考英语听力。如果是我在床下的话,肯定是把起床气发给她吧,吵我起来,你也别想睡?不过我历来都没有被吵醒过,叶明达说我,睡着了就和猪一样。

我和承承共享一个房间,睡上下铺,子母床的那种。我幼儿园睡前不老实,从上铺摔下来过,我解释道:我只是从上铺关灯啊,结果灯关了,我一扭头也掉下来了,摔在了承承身上。于是,上铺成了摆设。承承有时候烦我睡觉不老实,会等我睡着后偷溜到上铺去。我醒了,继续去上铺烦她。初中的时候有次她磕到了膝盖,我便从下铺搬了上去,我不敢压到她的腿,后来便安安安心心在上铺睡着,可她睡觉的时候总蜷着身体,毕竟,她一直都是我的“人形娃娃”,睡不着的时候,我还是去挤她。我在哪里,都睡成个“大”字。

半个月前妈妈回来的时候,很晚,路灯都开始上班的那种。叶明达下班后买了饭回来,说加班又出去了,一夜未归。小区里的流浪狗最近很喜欢我,应该是我喂他们的缘故。

这一个月来,我睡在叶明达和许桐的房间,许桐假期延长,每晚都抱着我睡,叶明达把自己蜷在子母床下铺,像另一只大虾米。我后知后觉,原来,被当作人形娃娃这么难受,许桐抱着我梦里都在哭,我便在她怀里哭。叶明达先知先觉,得出的结果是今晚我们就彻底搬家,他们忙碌了大半个月,我们提前半年离开这座房子。后天宁州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正式上课,我走读。

许桐找了医院的同事给我开了一份诊断书,我照旧不用参加新生军训。八月末的阳光很烈,窗外的叶子有些耷拉。九月的宁州喜欢下雨,有几丝也会被吹到屋子里。好天气与坏天气更迭,他们军训的日子也到了最后的离别。喇叭里的口号告诉我,他们正在准备最后的军训演练。

半个小时之前,我得知,叶明达和许桐今天下午要去见我的新班主任,领书领校服。他们留我在家,让我扫扫地,“瞌睡的话也不用扫,你睡一觉,睡醒了我们就回来了”,然后他们就换好鞋子出去了,关门的声音很轻。我想不起来,这半个小时我又干了些什么。

我的视线从窗外收回来。想到,一个月来,这居然是我第一次一个人呆在屋子里。我不知道剩下的东西叶明达和许桐要怎么在一天里搬走,毕竟,沙发在,床也在,冰箱还在,大物件都罩上了白色的防尘布,我想子沙发上坐一下,最终抑制住了想把它们一把拉开扔到楼下去的冲动。

“滋滋滋”“滋滋滋”手机振动,是许桐的短信。我再次回过神。

“我和你爸已经从学校出来了,我们去给你买文具。”还没等我反应过来,一条“送达报告”在我还没有任何操作的情况下发给了她。这是我的新手机,原本是我考入附属中学的奖励,现在,是,我和许桐叶明达的交流方式。

“吵醒你了吗?”是许桐的声音,大概是短信发过去,她以为我被吵醒了吧。

“没有,我,我不困。”我没有习惯在白天睡觉,而且,最近睡醒后都是是十一点钟了,仿佛一天就该是从中午开始一样,许桐也没有像以前那样骂我。今天中午我们很安静的吃了叶明达买来的馄饨,我有点吃不下,当着他们的面,我还是吃完了,很撑,应该是大碗,我没有仔细看。我们吃的都很勉强。

“喝点水睡一觉吧,需要什么文具,我和爸爸去买。”

“好。”挂了电话,我没有意识到她说的是一个问句。

我还没有习惯用新手机,智能机用起来太过灵活了。我还是习惯用叶明达的触屏手机,连连看,我能通关。

家里没有人,我打开电脑,将QQ消息一一清空,很好,QQ没有送达报告。

我重新申请了一个QQ号,网名叫white,和罩尘布一样。添加好友,有两朵玫瑰是我的特别关心,唯二的。

我想起来还没有扫地,于是拿起扫帚,空荡荡的房间好像有个声音在说话:喂马劈柴周游世界。喂马劈柴周游世界。喂马劈柴周游世界。喂马劈柴周游世界......扫完地,我的头疼的厉害。

我和承承的房间被锁了起来,我进不去。肯定是叶明达干的,他占了子母床还不够吗?锁起来有什么用,不是所有东西都能锁住的。你能把记忆也锁住吗?

我好像哭了,脸被蛰的有些疼。我用手抹了一把脸,手上的灰尘顺势漂进了眼里,更疼了。镜子里的我看起来有些陌生,核桃眼,脸上还有眼泪留下的白色的痕迹。“鳄鱼的眼泪”,我想起鳄鱼是用眼泪来排泄体内多余的无机盐的。

有些口渴,我喝了水。鳄鱼可能也用眼泪排多余的水分吧?

军训比我从屋子里看起来要苦,公交车带我从一中车站出发的时候,我心想。车窗外的操场上,我看见了绿色的树桩,时不时还有移动的吹着口哨的树桩。待在屋子的时间太久了,忘记上次见到大太阳是什么时候了。我请假条上的请假原因会是什么呢?如果要实话实说的话。

叶子欢,女,13岁,2012年8月4日因车祸急诊入我院,抢救无效死亡。

公交车上人很少,我坐在老弱病残孕的爱心椅上。没有什么特别的原因,一个人,靠窗的位置,想坐就坐了。

车子好像有些晃,我想起来一个物理名词,叫做惯性。质量越小,惯性越小,理论和事实好像不符。

车子带着我踏上了外出的行程,我看着窗外,有点念不清路旁的店名称,“洗羊羊干喜店”,这个招牌很有意思。

再次睁开眼,车子已经带我走进了喧嚣的市区,车上人应该是多了起来,有个老奶奶颤颤巍巍上了车。猛地扭头使我有些惭愧,不安的摸了摸脖颈,手是凉的,这才回过神,该让位置了。腿有些不听使唤,前面的人站了起来,老奶奶坐在了我的前面。

后来记忆就出现了偏差,就像是坐过山车一样,车子晃得厉害,眼前忽黑忽亮,停车,我要吐出来了。

我很尴尬的一屁股坐在了地上,从椅子上滑了下来,周围人的询问让我不知所措:

“有人晕倒了”“送医院吧”“快扶起来”“小姑娘,小姑娘?”

我摸了摸脸,有些庆幸它是干的。喉咙像是被堵住一样,说不出话来,摇头的时候我被扶着坐了下来。想不起来,发生了什么。周围的人很多,七嘴八舌的有些听不清。

我有点想说句谢谢,只是眼皮有些重,很费力才看清眼前的一个绿色身影,是个兵叔叔吧。

胃里翻滚的感觉,身上流汗的感觉,我这是什么了?翻山倒海般的,有东西想往外涌,车子戛然而止,我捂住口鼻决定下车。

在马路旁呕吐是件很尴尬的事情,可是我管不了那么多了。出门的时候我将头发扎起,披了一个暑假的头发,现在觉得头皮也疼的厉害,索性想解开,只是手不听使唤。干呕了好久,也不见把午饭的馄饨吐出来。来往的行人很多,我在绿化道旁瘫坐着,腿也不听使唤。

“还好吗?喝点水吧?”

听声音是个男生,嗯,是刚才车上的兵叔叔。

我拧不开水瓶,手没劲。手上也黏糊糊的,水瓶顺势滚到了地上。

我看不清兵叔叔的脸,只想用手按着肚子,想吐吐不出来。再后来,回想起这一天,我的记忆还是卡壳的厉害。陌生人给的喝的不能要,我,打都打不开。

科零,你说你那天怎么就那么碰巧遇见我了呢?善良的孩子遇见路旁不适的人都会帮一把吧,只是碰巧遇见我。如果可以,我多希望给你留个好的初印象,只是,没有如果,这是不是也预示着我们的结果也将是无厘头。一切重来,如果我还是叶子欢,我想,我们是有可能的。如果注定爱而不得,不爱或许就是一种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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