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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柒——女人的独白

女人的独白(一)

转眼,已过去了七年。这七年来,我未曾在人群中寻觅到你的身影,更未曾找寻到任何与你相似或相关的人。你就是你,不可替代;或许你不会记得我,更不会记住我的姓名。

近几天看了一部电影《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把茨威格的同名小说复读了一遍,心情惆怅依然。在下雨天的深夜里,我想起了你,或者严格意义的说,我从未忘记过你,哪怕是一秒钟。你早已成为了我的生命,刻在骨髓里,但我始终没有打扰更没写信给你,或许是因为,我还活着,并且有可能会活下去。

时钟被挂在墙上,指针滴答滴答的敲响,记忆年岁里流淌。

2012年,记得被你抛弃的那个冬天很冷,我过的很痛苦。那个夏天,也很痛苦。空气里都是悲伤的味道,花朵残败的落在荒凉的大地角落,被人遗忘忽略。在那个秋天,我第一次看茨威格的作品读到了这篇文章《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我差点就相信了我就是她。她在那篇文章里没有姓名,如同你也不会记得我的姓名一样;她爱的卑微无声,也同我一样;唯一不同的是,我没有生下你的孩子,这也成为我一生的缺憾。2012年秋天的夜晚,我抱着那本书看着欧洲版的同名电影,一直哭到天亮。窗外大雨漂泊,我的眼泪如一块流动的幕布,遮挡了视线,覆盖住光亮。

那一年,世界没有末日,我的世界,因你的离开,成为了末末日。那一年,我满了二十岁,我未来的未,终究变成了末日的末;你这个小偷,偷窃了心,用偷字换走了我的全部愉快。

上个月的一天,因人生茫然去算了个命,希望所谓的大师能给我指点点儿迷津,好满足自己的自我安慰。一直觉得自己是个唯物主义者,相信科学,相信客观,然而我现在相信轮回,相信定数,相信因果。对于你,我更加的唯心主义,我只相信你,你是我的信仰,承载着我活下去的意义。尽管,你对于这一切,一无所知,就像是你,和我素未平生的你。

那一天,阳光并不明媚,春风吹拂轻柔,树叶飒飒作响,空气凉爽,长江边上稍微弥漫着氤氲。从算命大师那儿出来,一路坐车回家,望窗外时,看到了一座山,黑压压的侵袭了我。我竟情不自禁的下车折返,向山上走去。向你的方向走去,深知那里,并没有你。

一路的上坡,凭着回忆和探索,我到达了你的这座山地。放眼望去,这里比前几年荒凉了许多,一楼租给驾校的练车场早已荒废,变成一片空地;我向你的办公室那层楼走去,楼梯间摆放着的盆栽,也早已干枯,留下东倒西歪掉落在地上的空盆,风吹过一阵荒凉。

知道你不会在,这天又是星期天。但还是试图轻轻敲了你的门,深呼吸着像是某种仪式,心里还夹杂着一些害怕。我害怕的不是你不在,更害怕见到你,怕恰巧你在,且又有那么一丁点的希望,希望你在,能再见到你,但又清楚的知道你一定不在。爱一个人总是小心翼翼并内心矛盾着的。

从外面冲进来一只黄色的小狗,像只流浪狗,灰色毛发骨骼消瘦;它不停的冲我吠叫,可我并没有生气,更没有捡起石头。我冲它笑笑,对它说:我只是路过,上来看看,你有主人吗?他是你主人吗?你是否经常能看到他,他过的好吗?它或许未听懂我说的话,我慢慢向坡上走着,能看见几年前站在那儿的你。它也边移动边不停吼叫,很多狗一起在空旷中叫了起来;不会儿,看我未作出什么攻击行为便停止了连续嚎叫。四周凄凉中夹杂着几声犬吠,坡上不远处开满了桃花。我向桃树走去。

几年前的这里没有桃树,也没有盛开的桃花,我在树下点燃一支烟,想可能是你种下的吧。我摘下一朵,能闻见清香,或许这样便可以闻到你了。桃花开在坡上那栋房子对面,我坐在树下望着你以前坐着的房间,想起你慵懒的坐姿和和蔼的笑脸,心中百般滋味,犹如昨天。似乎时间从没有走,我没有长大,你也没有变老,我们还能相见。谁念西风独自凉,萧萧黄叶闭疏窗;沉思往事立残阳!时间已逝,已是黄昏。

小狗安静的想慢慢靠近我,但始终保持着距离。我想它可能能够天天看见你,你或许会靠近在它身边走过,它也会尾随你的脚步跑着,顿时感到格外亲切,关于有你的一切我都会格外的亲切。我多希望是它,成为它呀,我羡慕着它,但,我不如它。

下山的时候运气好,一辆长安车司机敲响玻璃要顺带把我捎下去。路上我顺便打听这座山的东家是否换了人,因为算命说这几年你生意不很好做运势跌宕起伏,听后我很担心。司机说不很熟悉,但办公室搬到后山水泥路拐歪不远处,就在我刚才看到的那栋房子后面。我随口说出了你的名字询问着解答,他说我怎么知道名字呢,是的,这里的老板收租时能看到,个子不高,圆圆胖胖的。当我听到别人口中你的名字,是多么神圣,多么有力量,多么遥远啊!我多想告诉你,我或许也是那只流浪狗,它无论在哪里你从不在意,它还是默默守护着这座院子,就像我在心底默默守护着你。我想告诉你,我始终在原地,深爱的你;我想告诉你,我想见你,我多想告诉你,如果生意不好别有压力,注意身体,照顾好自己。在黄昏的街角,我转弯走去,总看不到你,也看不到另一个你。

七年了,我清晰的记得你的名字,你的脸庞,记得你的笑容和无奈,记得你的严肃和失望眼神,记得当时年纪小,我在谈天你在笑,不知怎么睡着了,梦里花落知多少。这些年,我尝尽了梦里花落。花开的时候,鲜艳美丽更容易凋落。我多希望你能记得我,在某个瞬间能想起我来,曾经有个人向你走来,匆匆走进你的生活又短暂离去,尽管你每年生日,我未能送你一支白玫瑰花朵。但有个人亦匆匆向我走来,走进我的生命,成为我的生命,我的宿命,成了我的骨头,流着的每一滴血。

我没有悄悄把你藏起,藏于心底,常同别人说起你,每逢讲你的时候嘴角都透漏着苦涩的笑意,也会一筹莫展。总有人问我们是怎样认识的,我也总说:马路上你开车撞了我,落雨天的傍晚,晚霞拂过;你下车把我扶起,我从你脚下顺着往上瞧你,你穿着一身休闲运动装,鞋子是休闲的黑色,满脸富态,矮矮胖胖的,但绝不是油腻和猥琐,很亲切很精神也很遥远,夕阳的余光照着你的脸是红色。那一年,我20岁,你37,那一年,你38,我还没过21。那一天那一刻那个场景,你住在了我的生命里,觉得你就是我世界的宋思明,但我不是你的海藻,我们都不会是电视里的角色。你说,这个车不是你的,你只是个司机。我说,司机我也喜欢,我就喜欢司机,没关系。你说,我讲着一口标准的普通话,有时还带点儿京腔,很动听;你说,你长的这么高,带出去是不是还是很有面儿的。我说,只要你喜欢,免费教你普通话,当你老师。你点头笑着,你的笑融化了我。那天的风格外温柔,天空绚丽多彩。

我已忘记与你相识的具体场景,回忆多了,这便成了我所记得的版本,你不是司机,你是什么都没关系,我想——是你。

那时候我年纪小,懂事又晚,家里条件也不好,没见过什么世面,总一天自以为是标榜着自己的个性,还把所有的棱角都展现给你,对你任性,叫你的名字,指手画脚并张牙舞爪。你开始还能忍耐,又觉得别有风味,开始相处时候我们很愉快。

仿佛中,从第一次见面过了一个礼拜,你开车来学校接我,带我去熙街溜达,我做好了一个导游,答疑解惑,带你东跑西跌,你跟不上我的步伐,休息一起吃了顿牛排,你挑剔着口味极差,你惊讶着学校附近价格低廉,你感叹着年轻的一群群容颜;而我,我在你的世界像个白痴,紧紧伴着你,笑的却很真实。

在那个纯真年岁里,我烦恼很少,不会失眠,却懂的也少,想必你跟我在一起的时候也有很多的苦恼。过了很多年,我一直想让你听一首歌,周杰伦退后里最后一句独白:我已经变了,但也来不及了!这也正是我想对你说的话。其实,我想,再过很多年,我或许还是我,依然是那个我,放肆,执着;也依然觉得配不上你,除了年龄。

听某一首歌想起某一个人,想起一段时光,一个场景;很多人的生命中,特定的一首歌代表着特殊的那一人,证明他曾来过你的世界,走进过你的生命;每听到那首歌来,回忆便不由的堆积成画面,播放器循环一遍又一遍,眼泪脱离眼眶一次又一次,纸巾无声瘫在桌上,高高垒起岁月。

你来到我的世界,给我带来很多新奇,让我的周末不再单调,不会看着小说或电视剧悲天悯地,不会再无所事事的发呆,每个周末我都可以去找你。在你三五次的有时间接我开车闲转时,我询问:你们老板难道对你这么好,他不用车吗?你怎么可以经常开着车毫无顾虑呢,这么爽。我开始一度怀疑是老板人好,放任自由。后来的一次你带着你的兄弟,我用质疑的眼神看着你们,他笑容爽朗,说老板在这呢,不是在这坐着呢,我大呼惊讶。其实当我第一次知道我们的身份不对等时,脑海中第一个念头是远离你,因为我不希望让你觉得我是一个爱慕虚荣,暗藏心机的小姑娘。对于未经世事的自己来说,我想不予苟同,也更不想成为你的,可怜的玩具。

我从不觉得自己特别,也从不认为自己不特别。

我记得你说:哪有什么老板,现在你就是老板,老板我们现在去哪呢?

我笑了,因为对于这个城市我一无所知,对于成年人的世界更是一无所知,对于未来更甚,但只要有你,你带我去哪里就去哪里吧!

自你的出现,让我在学校里的时间被无限拉长,总觉得周五来的特别慢,周末走的超级快,认识你两周里,我只见过你两次,后来回想我们一共相见的次数都没能超过十次,或许短暂,促成了我爱的执念吧。

我大学来到这个城市,这个叫做重庆的直辖市,那时期重庆的标语还不是:行千里,致广大;而叫做:重庆,非去不可!那个时候发展没有现在这么好,但速度极快,长江两岸灯光明媚,射灯交相呼应,高楼在夜晚一层一层亮起最闪耀的光芒,使重庆的夜晚格外辉煌。认识你之前,我还没能真正走过重庆,到过城市各处;认识你当天,我也是第一次来到有你的地方,至今,依然住在这边,这个叫做四公里的地方,我想,也成为了我此生要驻足的地方吧。

你第一次带我来,我记得很清楚,关于你的一切,七年来,未曾忘却任何。把我安排在四公里喜百年的酒店,你开了几天的标间,未做什么出格之事,晚上,你也很少在这住下。第一次在城里,带我去你朋友开的馆子吃饭,江湖菜系家常便饭,被你抛弃后,我找了很多角落都没找到那个地方,因为你每次开车,我只负责坐好傻傻的跟着。很多年后,我知道了那一条街叫做大石路,以前寻找过这里,也找寻过你,它却早已关门更换了名字。重庆的天气时常有雾,总使人活在朦胧中。

喜百年酒店花花绿绿,从外面看一层一层颜色不同的彩灯,每个窗口都映射出不同光芒,像散落在夜里的彩虹。对于没真正接触社会的学生来说,一切是多么的新奇。我像个农村到城市里的拾荒者,跟随你见历着不同风景,风景里是五彩斑斓,你使我头晕目眩。

我从酒店苏醒,你前来敲门,带着我去南山高处看重庆的风景,南山真的很美,空气清新格外宁静。带我吃“老幺”,是的,你或许不知道我多么喜欢那家店;母亲每次来,我都会带她上山吃顿老幺泉水鸡。你向我介绍附近这一条街,整条街的泉水鸡老幺最正宗好吃,它环境不错大厅人很多,依山建着一层一层的吃饭雅阁,雅阁的灯亮起,照亮了半山,使得山与灯互相陪伴,不再孤单。你说这儿风景好,清风徐来,能闻见空气里的花朵。我怕你花钱,每次问我们吃的这顿要多少钱,记得你几次都说,一桌子现杀的鸡和小吃才一百多;在那好几年里我逢人便推荐那个地方,环境好,食材好,还特别便宜,直到15年请一位朋友去体验,花了我五百大洋,才知道它其实是不便宜的。不知你当时为何会那样讲,或许是觉得学生的世界里超过一百就是奢侈了。以后日子过得再清贫,都会带着母亲朋友一年去吃一次,或许这是种习惯,习惯通过一种方式来纪念一个人,他存在于你的世界,并一直存在下去,尽管老幺泉水鸡重新了装修,尽管早已——物是人非。

晚上下山,开车带我游历南滨路,是的,那是我第一次到达如此繁华的大街,以前想都不敢想。停车步行,在长江边上的栏杆站立,感受迎面照过来的灯,吹过来的风,你说:从没有现在这么放松,没有压力,什么都不用去想,静静的看着两江之水,河流游向远方。我惊讶看看街景,也看看你,你不知道,你成熟的脸庞时常会露出天真的眼神,你的笑很是无邪,我喜欢你,喜欢到崇拜,你就是种信仰,你的语言是种命令,笑容是种毒药。

自此因你,我爱上了重庆的南滨路,你不会知道,这几年我是怎样度过,怎样在南滨路上驻足,怎样下雨天独自漫步,怎样坐车经过南滨路的长街,怎样沉默不语,又会悄悄流着眼泪,南滨路上承载着我太多的泪水。它早已成为我生命的一部分。

第二次来你的地方,我又在你提前开好的喜百年住下,那是2012年4月的最后一周,那是我第三次见你,我们快认识一个月了。记忆中你酉阳的一万多亩地要准备动工了,时时应酬,请各种领导吃饭,我帮不上忙,你也不能带着,更见不到你。深夜我下楼,看你喝的酩酊大醉,手里拎点儿送给我的宵夜,侧着头同我说几句晚安。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你的司机,你平时跟我在一起,偶尔带个朋友,说带着司机不方便,你的朋友是你儿时的玩伴,他们都跟着你作工。我还没来得及多看你一眼,你便摇上车窗走了,我静静的看着车子远去,驶向无尽黑暗,心中落寞非常。

对于你,至今我都谈不上了解,以前更是一无所知,也懒得去知晓了解更多。我只希望是你便好,只要是你,你的其他其他的,我不想理会更不愿妄加猜测。

翌天上午,你又同往常一样前来敲门,我开门,你进来安静躺下,我坐在床边,酒店的吊顶天花板是整面镜子,我抬头能看见满脸疲惫的你和满脸稚气的我。说带我吃顿粥吧,昨夜喝酒胃不大舒服,想喝粥,开车带我去南城大道路口边一家粥铺喝粥,那家粥店位于早已关门歇业的大浪淘沙旁边。你离开我世界后,带我去过的所有地方,像是听到你的召唤一样,瞬间全都消失了,连回味的机会都不曾给我,粥店也关门换成了其他买卖。如梦里的故事不复存在。

我不是个城里小孩,虽然小时候生活在一个小城里,没见过什么世面,以为喝粥就是家常的白粥菜粥,看到菜单的我,瞬间咋舌。12年的春天,一家粥铺,一碗粥卖五十多块钱,当时稚嫩的我闻所未闻,拿着菜单直打哆嗦,点都不敢点。你点了两碗粥,一碗清淡的山珍圆子,一碗蟹黄粥,点了份蘸酱的金银馒头,那个炼乳很好吃。不知为何,清晨的一顿早饭,多年后我却依然记得如此清晰。

回酒店的路上我们穿过一条小路,那条路由树荫遮蔽,树枝形成弧度的繁延着,两边树枝向路中间的方向自然弯曲,让天空变成一道蓝色优美的弧线忽明忽暗,余光照进车窗,我望着你的脸,永远没有永远。两年后无意从这条路经过,下车穿过街角,含泪回忆你的点滴瞬间。

酒店里,你没有立刻走,慵懒的躺在床上,看镜子中的自己,看里面的那一个我。让我在你身边躺下,我乖乖的躺下,在那个标间里,床并不很大,我挨你挨的很紧,你抱住我,这是第一次,你这么近抱着我,第一次抱我。当时心里不是平静也不是感动,而是有些畏怯,畏怯中夹着一丝激动,你吻了我,对于吻我,我是久久回不过神来的,有些退缩,你想进一步,我害怕着,稚气的说:不可以,我们相处时间太短,还不够一个月呢;你说:这不是快一个月了;我推脱着。

你太累了,没多说什么,不会儿,安静的在我旁边睡着了。我一刻也没有睡,一直盯着你,害怕又无所适从,听见轻微的呼噜声,很安静的房间,我第一次感到呼噜声竟是种音符,并非厌恶,它是美好的节奏。春风顺着窗户吹进来,把纱帘轻轻撩起,窗外几声鸟鸣,飞机驶过。

那是我第一次这么近的端详你,你并不苍老,肥硕的耳朵,长长的能耷拉到脖子,我想难道天天挂着不会累吗?你眼睛挺小的,睡着了更小,有了眼袋,眼角也展露出皱纹,你的嘴巴微撅着,透漏出一种稚气,与清醒的状态不同;皮肤还算白净,软软绵绵的,体态发福且有些胖;身上手上,什么饰品都没有,连块表都不带,是我最喜欢的干净利落。我当时身体伸得直直,跟你在床上比着身高,真像你打趣时说:我们俩,床上一样高。又看着镜子里的你,有时像一头白白的穿着衣服的成年猪躺在那里,你谈不上好看,也说不出哪里难看,却深深的吸引着我。

或许这是一种稚嫩对成熟的爱慕。

五一终于到来了,我可以和你多待上几日,但你却总是会很忙,那个时候等待显得特别的慌张。第三次来你的地方已是傍晚,幸好那天你并不忙。

那天我同你说过,不知现在的你记不记得这个可笑的事,你肯定记不起也没必要记得什么,更不记得我了。我想住个大床房,觉得喜百年这点不好都是些两个的床;我想,听到这句话你当时的内心肯定流露着轻蔑的嘲笑。是的,那时的我还没住过什么星级酒店,小地方的人并不能清楚的知道一个大型酒店吃喝拉撒都有,7楼还有KTV,顶楼全是豪华的套间,现在想起觉得自己多么幼稚可笑,多么愚蠢没有见地。你没有讲解酒店构造,只说不想住这酒店就换一个,更没有把顶楼的房间给我,或是节约,或许是欺骗。说晚上同朋友一起吃饭,饭后再带我换个地方。我点头说着好,当时心满意足满是欢喜,而并非觉得被轻视。

晚饭在回龙路的一家店吃鸽子汤,那家鸽子汤很出名,位于第一次我进城,你带我去过的那家富桥足浴对面,后来那家鸽子店和足浴店都关了门,真像你出现在梦里面一样,只有回龙湾回龙路的名字没有改变。一直不停的给我盛汤,说多喝点汤对身体好。如同第一次带我去足浴店一样,非要推个背按个脚,说是让身体放松;我不习惯也未享受过那样的待遇,心里刺挠难受。还记不记得,足浴店里,你就躺在我旁边的床上,工作人员按摩背部撩起我衣裳,你还在我的背上顺手摸了一把。

送我到你住着的附近楼下,酒店开了间大床房,说非要送我到楼上,我很愿意你能陪我多待上一会儿。那晚你霸占了床,我蜷缩床脚,一直不敢乱动,你侧身过来贴住了我。我,呼吸紧张。

我说着还不是时候,你说相处差不多了,扑向了我。我被你压在身下,没尽力反抗。在那天的夜晚,你没有走,你做着你的事情。说实话,你不是我的第一个男人,在头一年的冬天我找了个初恋对象,没生活几天就草草结束;初恋,我们都把自己的第一次,奉献给了对方。

(说实话,这一切来的突然又不突然,我有做过心理准备,但发生当时,又有些吃惊,不知所措。不知是开化太晚还是太过年轻,我并没有多大感觉,很尴尬的样子,做爱几次都没什么感觉,或许是年轻含蓄,又或许,他就是遥不可及的梦,不能触及的信仰,一直有一种敬畏感吧!自此,我成为了他的女人,不是跟班,也是跟班的一个其中女人而已,那时我想,虽然他不是我第一个男人,一定是我最后一个,唯一的男人,我是他的,一生应该只属于他一个人,直到后来,我背叛了他跟另一个男人,背叛他的那个夜晚,我抱着自己哭出了声且哭了许久,像是自己的信仰坍塌了一样。

他在那个夜里大汗淋漓,白胖的背上流着一条条汗水,我一直处于恍惚中,那一夜他在我身边酣睡,我满足并安心,感觉找到了彼岸可以靠港停止飘零。他满足着不知是否是安心。这就是我的宋思明,我的唯一的全部生命。)

又是一个清晨,上午时分,你从满足中苏醒,说很久没睡过这么好的觉了,谢谢我。是的,我应该谢谢的是你,我亲爱的,谢谢你出现我的生命里,但我不能感谢你的离开,我多希望你一生都留在我的生命,我的梦不要醒。

别人都是情窦初开的年龄碰到了自己的爱人,而我只是情窦晚来,遇上了你,遇上了爱情,只属于我的一个人的爱情。

带我去你住的附近,却从未带我去过你住的地方,未告诉过我你真正住在哪里,更未指给我看是哪一个方向,或许就是为了让我以后找不到你,不纠缠你,深深的把我丢进人海茫茫里。

风掠过无声的山岗,云往复穿梭天空上,沙漠在时光里被悄无声息的雕琢成月牙形状,谁头顶的蓝天没有忧郁,没有下过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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