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七年三月十二日
戒律堂内,一小沙弥正跪在佛前:“小师叔,弟子犯了①戒律第七,昨日未忍住口欲,捉了后山的野鸡,前来受罚。”
“念你初入门,尚未脱离俗世,加上初犯,便将五十手板改为十板,以后若再犯照旧。”佛像旁的僧人面色不改,淡淡地下了判决。
僧人手腕上却戴着象征平和的檀珠佛链,上面每一个珠子都有着厚厚的包浆,定是常常把玩的。连接檀珠的线和珠子比起来却有些新了,像是曾经换过似的。
“是,小师叔。”小沙弥回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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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哎呦!哎呦!疼、疼、疼,疼死我了!这手板怎么这么疼啊。”小沙弥一边被师兄上着药,一边说着,“这才十手板,要是五十手板,那该成疼成什么样子啊?”
“你就是欠,说了不要去,你偏去,这下好了吧。”他的师兄看着他的伤口,又皱了皱眉,“你这才几板,戒律堂最狠的可是杖刑五十,还是老主持亲自行的刑。”
“啊!?五十杖,那位师兄还、还、还活着吗?”小沙弥听了这消息后,惊得带着小结巴。
他的师兄点了点头:“当然,不过那可不是师兄,就是戒律堂的小师叔。”
“啊?小师叔?小师叔还会犯戒!?犯的什么?因为什么啊?”
“这我就不清楚了,不过我听说,是为了一个人,而自请受罚。”
窗外的梧桐树,绿叶又发,在料峭的春风中,哗哗啦啦的抖起了叶子,似是在附和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