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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角色的功能与类型

角色(Role),毫无疑问是小说与戏剧之中的人物,角色是固定的,具有表演性能的,他是提供给阅读者看的,因此他有固定的特征、外貌、品行、行为方式等特点,同时他有自己的人生逻辑与处事原则,因而角色也有自己的世界观,所有这些人物形象中他构成了个性,即性格特征。他是小说中的一个演员,把自身演给大家看,而且每个人物都会在小说的人物关系网络里充当一个角色,在那个环境里定位角色的功能、地位、类型。在文艺学中我们称他为主人公(Protagonist)或者人物。我称他为角色是为了更清晰地表明角色是一个符号,一个代码,他不是一个真人,是一个经过装饰的人物。

1980年代我读过一篇至今难忘的小说,是舍伍德·安德森的《林中之死》,主角是个老妇人。住在小镇附近的农庄上。所有人都熟悉她,但不了解她。她赶着一匹瘦弱的老马来到镇上,要么挎个篮子,带几个鸡蛋来卖。她换一些糖、面粉、豆之类的,有时也找人讨一点下水、牛肝、猪杂类。老妇拿着东西匆匆回家,从不和人交往。在我做小孩时便看到这个老妇背着口袋,还很沉,后面跟着两三只狗。许多年过去了,那老妇给我印象却更加深了。她姓格赖姆斯。她和丈夫、儿子住在镇外四里处的小河边,那是个小屋,儿子21岁,坐过一次牢,丈夫粗暴是个偷马贼,有一次在汤姆马棚大家都不理他,他眼光里恶恨而阴毒地看着大家。男人叫杰克,过去很有钱,父亲约翰办过锯木场。但留下的一点钱被杰克很快花光了。六月收麦子时,他给一个德国佬打工。农场主和妻子总吵架,那闺女是农场主的养女,妻子怀疑农场主奸污了养女。杰克便和这个姑娘私奔,被农场主发现,两个男人打了一架,他带着姑娘出来,结婚后生了一儿一女,女儿死了。姑娘在德国佬那儿给他们做饭,喂牛喂马喂鸡,她总是在给别人喂东西。嫁给杰克后她又是喂养一家人。

她瘦得肩都有一些佝偻了。杰克在屋里总养几只大狗。除了偷东西,他还养几匹瘦马、三四头猪和一头牛。女人种着自己祖传的一小块地。男人信誉不好,周围没有人请他做工,儿子大了和父亲一样爱喝酒,屋里没什么吃的,便抓女人喂的鸡杀了吃。到秋天,猪喂肥了,男人拿到镇上卖了,儿子和父亲争钱打架,老妇人吓得在一旁哆嗦。她对什么事都习惯了沉默了。家里贫穷儿子和父亲便一同跑到外地谋生,把家里事,田里的活全扔给她了。她依然喂着鸡喂着狗,还有牲口。冬天,很冷,她带了些鸡蛋,三点出发,雪下得很大,她带一只口袋,装的蛋,冻得哆哆嗦嗦,在镇上换了一点钱,买了一点必需品,同样收了一些下水。那屠夫给她牛肝时骂她的丈夫和儿子不负责任。她说人和牲口都得喂,包括马、牛、猪、狗、人。

只要有可能老妇人便是赶在天黑前回家,狗跟在她后嗅着沉甸甸的口袋。雪下得很大,她的身体被口袋压低,走不动,便在雪地上爬,爬过篱笆有一条近道可以回家,但还有一里多路,家里牲口得喂了,干草不多了,谷子也不多,她希望男人和儿子赶着马车回来能带一点。可是他们总是喝着醉醺醺地回家。儿子和县城女人有勾搭。是一个极粗鲁的女人,夏天来时她把老妇人当仆人使,她没吭声,她习惯了所有的人对她不好。她背着口袋,踉踉跄跄进了树林子,山林顶端有一空地,她靠着树休息一会儿。她想睡,人冷到极点也就不冷了。雪停了,月亮出来了。跟着老妇人上镇的四只狗都高大瘦骨嶙峋的,常挨两个男人的打,食物少,它们也常自寻食物。它们在雪地追野兔,犬吠引来了另外三只乡下狗。一会儿所有狗都回到空地,它们兴奋,也许是当初狼的漫游本能,它们吃着野兔,她玩游戏在雪地跑成团团的一圈,雪飞,月光,狗跑,一幅奇妙的影像。老妇人昏昏欲睡,灵魂出窍,梦到了少女时代。

她家的狗每跑上几圈都轮流在老妇人脸上嗅嗅,舔舔,奔跑似乎是一种哀悼的仪式。老妇人平静地死去,所有的狗都停止了奔跑。格赖姆斯家的狗围成一圈,那屠夫给了很多的动物下水,都在那大口袋里,老妇人的身下,这里都成了狗的食品,一只狗把袋子拖出来,也把老妇人拖到雪地,她的衣服被撕干净了,身体冻得硬邦邦的。她死了,还有着少女迷人一样的身体。

这事被一猎人发现,赶到镇上报信,去了很多人。镇长跛着腿去的,我和哥哥、猎人,大家围在那块空地议论,有一个铁匠把外套盖在她身上,把老妇人带到镇上时,还没一个人知道她的名字。我看到了全部的事件,那雪上空地,林间,狗,少女洁白的肩膀。寒夜的月光,浮云,这林空得很大。我长大了也在一家德国佬农庄干活,雇来的姑娘很怕主人,农庄女人也恨这个姑娘。后来我在伊利诺斯树林又遇到那些狗。顺小河走了几英里,我去看那小屋破败不堪,两只高大的野狗在门边篱笆间张望。我想死去的妇人一生都在喂养,养活牛、马、猪、狗、人。在死的那一夜,她还背着养活别人和畜生的食物,她死后还在养活畜生。

这个小说的角色有老妇人、杰克、儿子、狗、屠夫等,但主角(Hero)只有一个,是老妇人,她没有名字,外貌有描写,肩与腰,衣衫破烂,品行,奉献,与世无争,她的行为便是为别的生命准备食品。她的性格是忍耐,从不反抗。她来到这个世界便是为别人带来食品的,她是一个受苦受难的天使。她是塑造的一个角色,非真人。生活中的人有许多和生存方式与基本欲望相连的行为,老妇人没有,例如她的吃喝拉撒与睡眠。便是哑巴也有喜怒哀乐,老妇人都没有,她是一个极端。生平两个特点:从不说话,给别的生命准备食品。这种极致使她成为一个类型或理念的代表,在小说中她是个表演者,因而她是一个角色,在小说中有什么用呢?

第一,摹仿者表现的是行动中的人。这是亚里士多德最重要的艺术观:摹仿论。情节是对行为过程的摹仿,显然一切行为过程都是人发出的。人物作为角色她是个摹仿者她显示一系列动作过程,小说的老妇人摹仿现实生活的老妇人,用假人表现真人。老妇人让读者想念的是真人,这个摹仿成功了。即便动作的荒唐性,但他是合乎语境的。摹仿行动中的人,人展示全部的行为过程,为读者提供发现之旅,行为的发现,生活的发现,理念的发现。

第二,角色一定是性格化的。也就是说小说的人物,特别是主要人物他得有特征,性格上的,这个性格便是人的本质,一般问,他是什么,均做性格的回答,在日常生活中人的性格是千差万别的,在小说中的性格却是被类化了的,可以抽象概括,例如男人勇猛,女人温柔,都是类型上。角色的不同,便提供不同类型的性格。对性格的塑造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提出四点要求:

1.性格应该是好的。这个好指在同类型中优秀者。

2.性格应该是适宜的。这是说性格与真实人物类型相适应的,男人有男人性格,不要出现与此类人物不可能出现的性格。

3.性格应该相似。这是说角色性格源于生活真人,应该相似,即使想象的人物也应该让他的性格和现实发生的相似。

4.性格应该前后一致,特别在中短篇小说中,长篇小说才写出角色性格的发展。性格一致性是提供人物动机分析的基础。前后性格是统一的,才能知道人物行为展开是相互连贯的,这样才有整体性。

这四点要求也不是机械的,从人物塑造的历史看,这四个要求有时互相融合的,或者有一个要求是强化的,或者刚好相反。性格化是类化,例如格赖姆斯老太便代表了一批逆来顺受的人物性格。如何使类化的性格彼此区别开来。主要靠每个人物各自独特的生活细节来表明人物之间的差异性,从这里看个性化,并非完全是性格化,而是性格中的差异细节。属于这一个的行为方式和处理事件与问题的方式不同。表层看来这个老太是没个性的人,我们因而产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其实不然,她的个性在于把这种忍耐做到极致,贯穿生活的一切细节,最让人震惊的忍耐到了死亡最后一刻,又冷又饿也没动口袋食品。死亡对老妇人作了最好的裁决,一场狗的祭礼多么惊心动魄。

第三,角色是一定时代和社会的镜子。古往今来小说均已类型化,但不同的历史阶段,角色存在大量属于社会学的意识。例如价值观、行为方式都和特定时代生产关系相连,包括生产与消费形式也有关。老妇人的生存方式只可能发生在美国早期社会,是农业经济的反应,农庄是一种主要剥削形式。老妇人的物质处于最低需求。而巴尔扎克的《欧也妮·葛朗台》便是资本主义发展时期,资本在原始积累,人的异化日趋严重,葛朗台对金钱态度均是那种价值观点的典型反应。吕西安·戈尔德曼在《小说社会学》中有一个意见说,小说形式实际上是在市场生产所产生的个人主义社会里,日常生活在文学方面的搬移。这个意见说,在市场生产社会里,我们自觉接受消费,受使用价值的支配,物品和人本质的一切真实关系消亡,人与人、与物都受一种交换价值所控制,因而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堕落关系。文学形式的变迁也受制于这种关系,文学大众化,成为日常消费,文学媚俗化也是不可避免的。这也表明角色受当下日常的价值观支配,因而小说与现实中存在保持着一种同源性。从小说与角色去看社会,我们看到了受控的一面,但也有与社会不妥协的一面。那就是人的反抗,小说在一个堕落的世界里的真实追求,一种对真实价值进行堕落的追求经历,当然也有与这种社会毫不妥协斗争而对理想价值的追求经历。这二者的主人公都是一个有疑问的主体。也正因为如此,我们从角色、角色行为、价值及一切生存方式的分析,便能更清楚地看到那个社会的真实。如此,格赖姆斯妇人也是绝不改变的对一种真实的追求,并以死亡作为代价,她引发的正是我们对社会时代的反思。任何小说中的角色,都可以在他那个时代社会找到同源性。也因此可以提供给我们的社会批判。

第四,角色是窥视人性的锁孔。一个角色的性格必定是他本性的外显。例如冰山的白色山尖只是人生外部的一点点,那人生最深刻的部分,最隐秘的部分一定是藏在海水里,那浮现的白色冰山是性格,性格作为人性表露的一个塔尖。格赖姆斯妇人的性格是忍耐,是逆来顺受。这个性格表露的是人生的什么,是妇人极大的善良,极端的奉献。杰克和儿子所表露的是自私、贪婪,还包括邪恶。《普鲁士军官》是一篇揭示人生极端的例子。黎明在公路已行进了30公里演习,山地渐渐闷热,上尉带着伤痛在行进途中,他身材高大,40岁,英俊的骑手(小说开篇着意突出了他的形象美好,连勤务兵也赞赏他),他的勤务兵就像他的影子一样跟在队伍里。上尉的脸色精神、坚韧、紧张,眼睛有冰冷的光,一种冷酷的英武。他年轻时欠了一笔债,影响官运。至今只是一个步兵上尉,也没有结过婚,他发怒像个魔鬼但不虐待部下,士兵怕他,但不讨厌他,他是一件无法逃避的事物,他对勤务兵冷淡、公正,仅仅执行他的命令而已,后来渐渐有些变化。

勤务兵是一个22岁的小伙子,中等身材,饱满结实,刚长出短须,身上洋溢着青春气息,他眼睛不思考,只感性地生活,上尉渐渐意识到这个朝气蓬勃的小伙子在他身边,便让人感到年轻人的烂漫、温暖,反衬出军官的呆滞生硬,上尉紧张、僵硬,没有生气,而小伙子却悠然自乐,年轻人有某种气概让这个上尉生气,他不想在勤务兵的影响下变得活跃。他可以换掉仆人,但没换。士兵随意、强壮,一种气质,无牵无挂的士兵充满自信的朝气,这让上尉十分恼火,有一回葡萄酒打翻了,军官咒骂他,眼里有蓝色的怒火,勤务兵吓坏了,他产生了惊讶的茫然。从此,士兵不敢正面对着上尉,眼睛从背后望着他,士兵希望三个月服役期满,他能自由地做完仆人。他服侍上尉一年多了,对工作得心应手,他服从上尉,天经地义,他在一种工作关系中,现在发生私人关系,他像头被捉的野兽必须逃走。上尉是高贵的上等人,有顽固的自我,虽有军纪,但还是易怒,士兵天性举止,自然流露,带着热情,上尉很恼火,不间断地发出命令,对士兵发脾气,士兵一刻不闲着服务上尉,小心翼翼地保护自己。他大拇指上有一块疤在年轻褐色的手上,是伐木中斧头砍的,上尉对这块疤生气了,士兵不在时他坐立不安,士兵在眼前,他便用折磨的眼光瞪着他。上尉对士兵的身体、眼神、姿态非常不满,常用语言挖苦,指责士兵没正眼看他,士兵看着他,他把眼神收敛,上尉把一只沉重的手套扔到士兵脸上,看着他一双黑亮的眼睛,点了火一般燃烧,时间只有两个月了,年轻人保全自己把上司当权威而不当活人对待,尽量避开不产生个人仇恨。在经常受骂以后,他压着怒火,等待离开军队。士兵有许多朋友,都喜欢他,他却孤独,上尉恼怒得疯了似的,让士兵害怕。

勤务兵有一个恋人,山里淳朴的姑娘,他们一声不吭地散步,他用手臂拖着她,恋爱让他把上尉置于脑后,这更刺激了军官,上尉竟动手用皮带打了士兵,他觉得过分了,便找了一个女人去度假,度假后回来,他吃晚饭,士兵不在,他觉得手指尖的血一点一滴的在燃烧。士兵回来还是那个自在的样子,上尉慢慢地吃饭,士兵等着,他想收完盘碟出去。上尉说,今晚不能出去,明晚,今后不许出去,你耳朵为什么夹一枝铅笔。士兵准备给恋人抄诗。他默不作声地收盘子,在门外刷洗,上尉从背后重重踢了他一脚,盘碟全摔坏了,他扶着楼梯,女仆人发呆地望着。军官进屋把一杯酒喝干净。士兵进来,他继续逼问,耳朵上放一枝铅笔干什么。而且是反复逼问,士兵只好一一说清。他在折磨士兵中多少能轻松一点。上尉独自时,内心矛盾极了,他极力想克制这种东西,第二天良心受到震动。否认以前发生的。士兵晚上迷迷糊糊地受了极度刺激,喝了一点酒昏迷一般睡了。次日军事演习,士兵胸口剧痛,但新的一天,他还得执勤。他忍着伤痛去为上尉服务,他坚持着,这个世界只有他和上尉。在伤痛中他要坚持:必须搭救自己。他随上尉出发了。喉咙干渴,他发着烧,他在山野丛林中单调行军。在大路边遇上了农舍,士兵们都去喝水,上尉注意着勤务兵,他不敢动,觉得自己不存在了,这个早晨他没有位置,自己是一切事物中的空白,上尉在马上趾高气扬,中队翻过了山,农人用大镰刀割草,士兵觉得自己活在梦幻之中。到了一个山坡,勤务兵头晕,觉得影子也不真实,植物香味不浓,让人透不过气,树丛边羊挤成了一堆。队伍停下来了,士兵们在一个山头休息,远处有条小河,一只木筏,他觉得自己快睡着了。突然看到山间一片狭长麦地,上尉骑马在跑,打信号旗的士兵跟着,那马最后上了陡峭山路时,怒火在勤务兵的灵魂里燃烧了。

上尉在马上指挥这一支队伍,一支军队给他的英雄感、自豪感,他的勤务兵在队伍中是个微不足道的人。有三个士兵抬水,树下一张桌子,上尉召唤自己的勤务兵,到我的旅店去给我拿酒,快一点。勤务兵在怒火中服从命令跑下山但他心里聚集成了一个内核,一个年轻生命的全部精力,他累坏了,跑回来完成了任务。他坚持着,绝不让别人撕成碎片,这里他的自我,坚定的自我。阳光,树林,绿地,巨大的树干,有砍过的树桩,勤务兵给上尉开了葡萄酒,两个愤怒的人接触了,上尉退步了,他喝着酒,又撕一片面包,年轻人怒火的眼睛注视着他,上尉绊在树根上,仰天倒下,锋利的树桩尖顶着背,勤务兵跳上去用膝盖压着上尉,用手使劲按着下巴,军官身体抽动了。鼻子出血了,他就这么丧命了,那个踢他欺侮他的人。他内心轻松满意了,他匆忙把尸体藏起来,士兵坐着,他自己的生命也在这里终结了。他看着中尉在指挥,他必须走,不然他们会追来。他骑上马,看看农田、树丛、村庄,他离开了日常生活,他进入了一个风景迷人的地方,头昏,从马上掉下来。在又热又烧的状态下,他看着马跑,他和这个世界事物的最后一点联系。他不知什么时候清醒的。有人在敲打他,上尉血糊糊的脸,他又一次昏过去,再睁开眼,是阳光,小鸟,充满可爱生命的风景,他看到了松鼠活跃的丛林,他在地上爬行,在寻找,看到黑色头发的女人。他进入夜空,黑暗幽灵的影子在包围着他,军队的痛苦,上尉的仇恨,都产生在痛苦中,又转变为更大的痛苦。这个早晨他完全清醒了,看到了壮丽景色,群山天地间,一切美好都在,但正是他失去的东西。三个小时后,士兵们找到他,活着,晚上在医院里死去了,他腿上全是伤痕,两个尸体放在一起:上尉细长白皙,僵直安息,另一个还是年轻朝气,随时都会从睡觉中醒来。我这里把一切细节都录下来,尽可能把角色的行为、表情、环境以及内在冲突都呈现出来,篇幅长一点但目的让我们看到的是,人性的表现不是一句话,而是一个行为过程。军官这个角色粗暴、狂傲,这为性格的一个面,仅这么写他狂暴地对待一个士兵没什么意义。关键是他性格中的另一个对立面,狂傲中的自卑,由自卑而生的嫉妒,他每次折磨士兵后,上尉并不轻松,他是一个矛盾状态。他在士兵面前并不是胜利者,这倒不在于他的结局。而在士兵完成任务回来给上尉倒酒,他们眼睛在面对面接触,他退缩了。天真热。他很和蔼,他用自嘲想缓解。但年轻人的仇恨已经撤不回来了。上尉人性中丑恶的不是他狂傲、暴躁,这是一个性格,只有他对仆人的嫉妒才是真正人性的弱点。上尉并不毁于他的仆人,而毁于自身的嫉妒。我们再看那个美好的年轻人,他有很多美好的东西,年轻朝气蓬勃,仅差两个月便退役,还有淳朴的恋人。在部队他有许多好朋友,包括那群山之中美好的风景,他最初忍耐,一年半,一个月,仅差两个月了,演习之后就更短了。他不能再忍耐了,仇恨和时间成反比,时间越紧越短,仇恨越强烈,最后爆发为杀人。关键杀人以后,他很长一段带伤经历的白天与夜晚,他在反省,注意这里写了大量美好的风景,强调生命(各种动物也是生机勃勃的,各种植物颜色气息无比美丽。)。年轻人面对他们,如同上尉最初面对年轻人一样,所有美好都与他无关了,他对美好的遗憾里也含有嫉妒。仇恨在一瞬间完结了,新的情绪产生了,他也毁于自己的嫉妒。以上两角色在极端的深度的地方展示了人性缺陷所在,那就是嫉妒。

另一个极端的例子是何塞·塞拉的《帕斯瓜尔·杜阿尔特一家》,这是一个把苦难写到极致的小说,主角帕斯瓜尔以在牢中回忆口吻写的。父亲粗暴,母亲刚烈、酗酒,父母每天吵架。生了妹妹罗莎里奥,从小学会偷,喝酒,14岁一个人跑到妓院里去,一场寒热病差点死了,后来委身于洛佩斯浪子。我又有了一个弟弟马里奥是个野种,弟弟出世父亲死了。弟弟十岁与鸡狗和垃圾为伍,被拉法埃尔踢伤坠在油缸而死。母亲竟没哭。我娶了罗拉,在结婚时我捅了萨卡里亚斯三刀,杀母马二十多刀。我的第一个儿子活了十个月死了。妻子变得疯癫狂躁,我杀了人跑到外乡去了。两年后回家,我把她杀了。我被关押三年,墓地里有我父亲、弟弟、妻子、浪子和我两个儿子,我一生伴着死亡和苦难。再回家妹妹给我介绍埃斯佩兰莎结婚,母亲对妻子不好,我们准备流浪。我要离开罪恶的泥潭,但没法,这是我的宿命,我决定2月10日杀我的母亲。杀死母亲我跑到旷野上才觉得松了一口气。这些故事是帕斯瓜尔在牢里的一堆材料,把材料寄给法官,转给作者。

这里有一个问题,苦难到底产生什么,产生麻木、复仇,产生奋斗、勤劳,产生恶毒与杀人。苦难无可奈何时它把人性深处所有的东西都逼出来了。帕斯瓜尔原本对一切邪恶与苦难都不习惯,但环境改变了他,杀人以毁灭的方式除掉了苦难与邪恶。最后竟在杀人的发泄中有了些许的快意。人性居然是这么不可估评与测量,苦难成了改造人的工具。

第五,角色是人生命运的历史。具有象征、隐喻的性质。说到人,人的关键形式是人生,从人生才能看到人的各个侧面,才能清楚地看到一些属于人本质的东西。而人生呢?是一个相对长度的、完整的、统一的历史过程。因而这一角色特征合乎长篇小说,短篇小说一般截取片断,看人生的一个点,长篇小说是对人一生的综合观察。人生无论是辉煌还是悲惨都是一个历史的总结,针对人生,一个人总不能如意地把握自己,有成功与失败,有遗憾与欣慰,是谁左右了个人的一生呢?无论谁都会这么反思地追问,因而把这一切归结为命运。用命运来归结人生,用人生来阐释人。每一个人的人生命运总结反思时都可以归于一定的模式,分成不同类型,智者便在其中看到了象征或隐喻。人生是那么一个看不到结局的奋斗过程,任何人都如此,表明了人不能自我把握一生,人有社会的,人的关系的,性格的,个人潜意识的诸多复杂的因素影响他的人生命运。凡进入人生命运的叙述,他便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古往今来,中外的小说都提供了这种范例,如《红与黑》的于连,《复活》中的玛丝洛娃,《包法利夫人》中的包法利夫人,《水浒》中的宋江、武松、林冲,《红楼梦》中的贾宝玉,上文提到的《帕斯瓜尔·阿尔特一家》中的帕斯瓜尔。这些角色都有人生命运的一条线索,展示了个人与社会相统一的一个历史过程。凡长篇小说有人生命运感的角色均是有意义的,是一个代表。于连是一个有野心的资产阶级,马丝洛娃是一个被欺侮的弱者,宝玉是一个少爷对自己营垒的反抗者,帕斯瓜尔是苦难中一个邪恶的反抗。从这一点来看,角色是整个人类生活一个浓缩的投影。是那个社会性质隐在的折射。

第六,角色是一个词汇符号。角色是他最集中的典型特征的反映。小说《华尔脱·密蒂的隐秘生活》开篇是大队长与伯格少尉的对话,在海军水上飞机里全部人员各自操纵管理自己的部分,大队长要带他们冲出去。

密蒂太太在阻止华尔脱·密蒂把车开过55迈冲向华脱勃雷镇。有20年海军生活的华尔脱又想起了那次202号在险恶暴雨中的飞行。密蒂太太劝丈夫,别紧张,你得找大夫任肖检查。华尔脱把汽车停在夫人卷发的大楼,夫人卷发前叮嘱丈夫买套鞋,哦,你为什么不戴手套,戴上。华尔脱戴上手套开车,遇红灯,除下手套,又戴上,在街上漫无目的地转了几圈,然后开到医院。医院正在治疗大财主,总统好友麦克米伦,是管道梗阻三期。主治有任肖和班皮大夫。还有纽约来的专家雷明登,伦敦的密特福。在手术室互相介绍,实习大夫喊麻醉器出故障了。华尔脱用自来水笔把器械修好,他看到任肖大夫脸色煞白,护士说瞳孔变化了。任肖让华尔脱接过手术。华戴着口罩和手套开始。

华尔脱在泊车,差点和别克车碰了,他把车交给服务生泊好车位。这些家伙总以为是行家,有次在新密尔福,车链子缠住车轴,从此,太太每次都让他把链子取掉,他能用绷带吊着手把链取掉。在行人路上踢着泥块、套鞋,找店子买套鞋。从鞋店出来,他使劲想,太太还让买什么东西。他讨厌每星期上勃雷镇,总要出点小岔子。他使劲儿想卫生纸、药丸、刮胡子刀片、牙膏、牙刷、苏打、创制权与复决权。想不起来,可太太会记得。一个报童喊华脱勃雷判案的消息。区检察官对证人席递过去自动手枪,你记起,见过这东西吗?华尔脱接过枪,内行地看,是我的魏勃莱,伐克50.法庭一片骚动,你是一个武器能手,检察官暗示,律师抗议,我们证明被告7月14日晚右手吊在绷带里。华尔脱轻轻一挥手说,我能用任何一支枪在三百英尺外用左手把费佐斯特打死。法庭大乱,尖叫,一个漂亮女人投在华尔脱的臂弯,检察官打她。华尔脱一拳打在区检察官的下颌,你这狗杂种。哦,是小狗饼干,想起来了。他进了太平洋商店,店员说,想要名牌吗?我只要盒子上写着,小狗吠要吃的。他妻子一刻钟之内可在理发店完事。他在旅馆找了大皮椅朝窗坐着,套鞋和小狗饼干放在地板上,他翻着《自由》杂志。炮轰,要战斗机去炸掉那个军火库,上尉华尔脱和中士在讨论如何炸掉,他们一块儿喝着白兰地,他在皮带里插上魏勃莱,伐克自动手枪,他要飞过40公里去战斗,他在地下掩体和中士告别。他太太说,我找遍了旅馆,你在一张破椅子里,你买到了所要的东西了吗?华尔脱说,时间越来越紧。我刚才在想别的。太太说,回家吗?我有时也想别的,我给你量体温。

他们从旋转门出来,到街杂货店,太太说,我想起要买的东西,等一分钟。华尔脱点了一支烟,下雨了,雨夹雪,他对着墙抽烟,你他妈的不蒙鬼手帕行不行。华尔脱狠吸了一口烟,扔掉。嘴上有淡淡的笑容,他面对行刑队,挺直腰,自傲轻蔑,永不战败的华尔脱,在最后关头还是不可思议的。我这里尽量按原作复述,还是有些不清楚,是因为华尔脱思维是乱的。简单说是华尔脱和太太去小镇买东西做头发,约好在旅馆见面,妻子最后想起要买的东西,华尔脱等妻子时穿插着在战机服务的回忆。包括区检察官认定他是一个杀人犯,帮医院给病人做手术等等。表明了华尔脱一直在幻想之中,一直想从他的现实状态之中逃走。詹姆斯·瑟伯叙述这个角色完全用呈现方法,几个小时之内全是华尔脱幻想与妻子在小街小店的活动,没有任何评论,也找不到价值倾向的评述,最多只能说太太严苛劳叨,华尔脱怕老婆。但我们可以想象出华尔脱的典型特征,他随时随地在幻想中。从这篇小说1942年问世以后,这篇小说便成为美国人生活里一个新的代名词:白日梦。华尔脱·密蒂便是白日梦。在中国也有同样的例子,《阿Q正传》成为了中国人近百年来的一个精神词汇,精神胜利法。一个角色成为一个时代的特定词汇,这便决定了这个作品是伟大的。

目前看来,角色要达这个高度必须具有几个要素:

1.是典型的高度集中,是时代的某种精神现象的概括。

2.角色的特征要特别鲜明,形象感强,又易于记忆,便于口头传播。

3.是个性的,也更是普遍性的,即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在一定语境里随时可用。

4.这类角色一般说来是反讽的,针对人物本身是一个问题的结症。哈姆雷特是犹豫徘徊的典型,华尔脱是白日梦的典型,阿Q是自找其乐的胜利法的典型。

5.是形象,但要充分符号化,是一种意义的指称。但在使用过程中又是非意义的。这个意思是说,他作为符号在各种场合下置换、拼贴,人们不会去多想,只有符号固定在某处,人们再去深究时,才讨论它的意义。

一部戏剧一部小说中,它的角色是多种多样的,可分为不同类型。问题是我们以什么依据去分呢?角色数量是无限繁多的,有各种各样的社会地位与属性,显然我们不能外在于小说和戏剧给角色分类,要看角色在作品中的功能和作用分类。因为角色是在行动过程中确定意义的,我们一般从人物行为和作用去判定。俄国民俗学家普罗普把角色分为七类:

1.反角(Villian)

2.捐助者(Donor)

3.助手(Helper)

4.被寻求者(Sought-for rerson)

5.差遣者(Dispatcher)

6.主角(Hero)

7.假主角(False hero)

这是就民间文学的分类,叙事形态比较简单,小说,特别是长篇小说要复杂得多,角色分类无疑是复杂多类,如果就功能性质而言,行为方式中的位置等而言,这个分类应该说是准确的,这个结论应该很好验证,我们可以把一部分复杂长篇小说抽象归类,按七类角色给贴标签,小说中的人物,无论怎样活动,他都会在行动过程中发挥相应的功能和作用。当然上面说的是针对20世纪以前的小说领域,如果就现当代小说而言,角色分类标准不可取了,因为现当代小说多元化,并不以行动过程为小说的唯一准则了。所以在现代和后现代小说中,角色分类就得另当别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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