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悠闲享受自己蝶生的威尔逊,忽然感受到天空的阳光越来越刺眼,也越来越烫,简直要刺穿眼膜。无论威尔逊怎么遮挡,光线都能穿透,直刺眼睛。
阿呼阿呼,猛然睁眼的威尔逊大口呼气,原来天上的太阳已经升的老高,怪不得这么刺眼。
威尔逊想支撑自己起来,剧烈的动作惊吓飞了一只停落在他直立发梢上的一只蝴蝶。
刚刚化蝶,只是南柯一梦。
望着翩翩飞走的蝴蝶,威尔逊陷入沉思,究竟是我梦见了蝴蝶,还是蝴蝶梦见了我?
很快。远走的蝴蝶也带走了威尔逊的这一点遐思。
威尔逊终于认清现实,意识到:自己活下来了,没有丧生在黑夜。
原来,在威尔逊躺下等待死亡或奇迹的那刻,终究还是奇迹先一步来临。凌晨的第一缕阳光仿佛一柄利剑刺穿黑夜,照耀在这个被黑夜追逐的可怜人上。威尔逊就沐浴着清晨阳光,沉沉睡去。
醒来的威尔逊拨开胸前的衣衫,发现昨日被袭击的胸腔有所愈合,表面皮肤上还有部分残留的黑色侵蚀痕迹。但奇怪的是,衣衫上蹭有一淌绿色汁液,而绿色汁液下的皮肤被黑色侵蚀部分暗淡许多,甚至有一圈圈复原的痕迹。
作为一个大胆的危险科学家,简单的对比观察,是赖以为生的基本能力。
莫非这汁液有治疗效果,这样一想,威尔逊发现自己已经有些神清气爽,精神思维都敏捷不少。这单单靠一场熟睡可不能达到这种效果。威尔逊觉得这种全身通爽感,就像去温泉,按摩室走了一遭。
虽然身体没有康复,但精神确实是恢复了很多,不在像昨晚头疼欲裂。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
威尔逊成为科学家不单单只会制造爆炸,细致观察,敏捷思维,大胆探索,统统不缺。
双手支撑仰坐而起,才发现自己昨晚一路狂逃,已经离森林休息地很远距离,而且不是昨天探索的地方。
此地是一片野生花谷,一簇簇的野花争香夺艳,漫山遍野开得如火如荼,点绛流丹,像织不完的织锦那么绵延,像天边的彩霞那么耀眼,像高空的长虹那么绚烂。各色的野花繁星似地密布在没过膝盖的绿草之中,风动草动,花动心动,清新的芳香飘荡起来,让人陶醉。
昨夜一路奔逃却不慎摔倒,一路匍匐进萤火虫的光圈,压倒了一路鲜花,身上的汁液估计就是压倒的鲜花破碎枝茎。
将汁液放到鼻尖轻嗅,一股特别的清香沁人心脾。
看来这些花朵有治疗的奇效,这可真是意外的发现。尤其是在这荒凉苦地,一个能大量获得的医疗物品,简直是上帝的恩惠。
万物皆有名,更何况是如此神奇的小花,若以野花相称,实在愧对其治伤疗神的功效。况且,能捡回剩下的半条命,夜全靠其所赐。
“梦蝶花”威尔逊低头沉思低吟,看着花朵上一只蝴蝶悠闲吸食花蜜。东方有诗云:庄生晓梦迷蝴蝶。“就叫它梦蝶花吧”大难不死,破茧成蝶。
威尔逊本想在此地多做逗留,休养生息。奈何五脏府不停造反,只得采摘大捧梦蝶花,离去。
行走路上,怀揣大捧梦蝶花实在不方便寻找食物。威尔逊忽然灵机一动,将花茎轻轻劈开一小截,将另一朵从尾端插进劈开的小洞,而肥硕的花蕊端则堵住小洞,无法通过,依次而为,就将怀中的蝶梦华编织成一个简易的花环,芬芳清香提神醒脑,还能微微遮阳蔽日,一举多得。
有了花环的提神醒脑,威尔逊终于有精力去总结昨晚的怪异。
有了昨日的前车之鉴,威尔逊也明悟了“小心黑夜”的真谛,。
只有火和光才是对抗黑夜的保命符。甚至,威尔逊已经开始相信这里是个与世隔绝的独特地带,目前已经展现出种种奇异,违背常识的存在。
囫囵吞枣吃掉采摘的浆果,威尔逊不得不为今晚安稳过夜奔波起来。一旦再找不到回家的路,就只能做长期生存的打算。
熟能生巧,这一次倒没花费太多的时间和精力就将火苗点燃起来。
“光有火不行,还得有持续的木柴,以及火堆意外扑灭的防备手段。”
“木头堆积的火堆在昨晚轻易的被掐火手熄灭,这一点不安全。白天出去采浆果如果不灭火就很容易火星被风吹散,产生森林大火,那我就再无容身之地。”
思索片刻,威尔逊找来几块石头,简单堆砌成一个圆圈,又捧来一些沙泥,木灰,将篝火砌成防风装置,再洒点木炭火星,盖以草木,让其慢慢熬火,只要不出明火,就能长时间保留火种。顺势又制作一个火折子,这样晚上赶路,也能轻易做出简单的火把。
做好防范准备,威尔逊略紧张的迎接第二晚的来临。
杀不死我的只会令我更强大。
有了防备,这次掐火手没有偷袭成功,甚至,威尔逊发现这家伙就是看着恐怖,其实不堪一击,甚至相当怕人,只要被驱赶,就会畏畏缩缩,甚至消失。没了为虎作伥的掐火手,暗影偷袭也无法跨过火焰,
终于有了一个简单的安全港湾。
然而,所有意外都防备了,敌人无法攻破防线,却发现,最大的敌人竟然来自自己。
睡眠永远是夜晚的帮凶,卸下对黑夜所有的防护与戒备,坦露最脆弱的身躯。
威尔逊努力对抗自己的睡意,第一晚的惨剧即使刻骨铭心,但也不能驱散这不断萦绕不绝的绵绵疲困。
一旦睡着,被暗中偷窥的掐火手偷掉火焰,就会在睡眠中死于黑夜。
“威尔逊,你得做点事,不然你会沉沦下去,一旦睡着,你就会在黑夜中死去。”威尔逊自言自语。
“有什么事能集中精神呢……”
不得不说,这个时候,无论旅行笔记是否是真的,即使当本小说看,也足以打发时间,况且,对于他这个初入异世界的人来说,有一本作为指南的书籍,可谓是再好不过。
“……这里的萤火虫异常明亮,我侥幸逃过了一劫……”
“……终于遇到同类,他们有些敌意……最终组建了一个幸存者营地……我们被大量猎犬袭击,损失惨重……”
……
即使旅行笔记有许多值得注意的内容,威尔逊还是哈欠连连。
“以前经常熬夜做实验,从不困乏,如果现在有个试验台该多好啊。”
威尔逊突然灵光一闪,马上行动起来。
将周围土地磨平,捡起一根粗细合适的树枝,用粗石磨尖,威尔逊以地为纸,握棍作笔,写写画画,将曾经灌输进脑海中的黑科技魔法装置一一描绘下来,又反反复复推敲,重组。不一会儿,一块硕大的地皮,便铺满了各种图案,造型,公式……好在这些知识都曾经熟记于心,而且另一本黑书里有更为精深的知识描述,极大的丰富了威尔逊对这门神秘学的了解,越是深入了解,威尔逊越是兴奋到颤抖。
“待我休闲下来,我就将它们重现于世,这将是一个伟大的创造,必然开启一个新时代纪元”威尔逊兴奋的自我宣布。
威尔逊像着魔一般将所有精力投入了他的伟大设计中,对他来说,科学就是情人一样。
时间是相对的。你跟一只巨熊待一晚可能如坐针毡,度日如年,但跟情人一起,却会感叹春风得意,良宵苦短。
一晚上,不过弹指一挥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