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媚的阳光从东方斜斜照射过来,轻轻的穿过薄如蝉翼的窗纱,星星点点的洒在少年白净无暇的额头上,柔暖的宛若棉纱,带来一丝丝别样的感觉,舒服极了。
凌霄躺在床上,努努钨金眉,微微睁开沉重的眼帘,深邃的珍珠黑眸渐渐散发灵气,习惯性的拿出一块儿半个巴掌大小,并带着淡淡的晶莹天蓝色的魔晶计时器,瞧时间。
不看还好,一看立马吓了一大跳:“尼玛!八点半了!开会快迟到了!”
“噌!”
瞬间,凌霄吓得宛如一只跳蛙一般,立刻便从床上弹了起来,出了一头晶莹剔透的汗珠。
剪水双瞳微微缩了缩,缓过神儿来,这才发现:“我擦,原来刚刚看时间的事儿是个梦呀!差点吓尿老子了!”
至此,凌霄这才慢慢伸手拿过床头的魔晶计时器,瞧了瞧,顿时,表情凝固,一脸骇然:“卧槽!什么八点半?竟然都已经十点了!!!”
猴窜而起,急忙跳下床,来不及洗漱,随便套了件衣服,抓抓头,便立刻急匆匆地从杂乱的卧室闯了出去……
江山多娇,烟波浩淼,山河壮丽,广袤无垠,从地图来看,圣城位于神武大陆中心。
此城,千百年来在这片广袤的大地上拥有着至高的荣誉。在此,曾经诞生了无数的强者,无论是在内修、法术或是武技等许多方面,都涌现了一大批宗师级别的强悍人物。
但世事无常,仅仅几年的光景,曾经的荣誉已然随风而散,曾经的繁华也不再,曾经的无数强者也纷纷离去,留下的只是落后和破败,这里仿佛已然变成了一个死气沉沉的被遗弃的孤立城市。
事出有因,所有的这一切,只因圣城千百年来的守护家族——凌府。
凌府的牌匾已有些陈旧了,虽是用金漆铸的两个大字,但早已失去了威严,风吹雨淋,破败不堪,如同府前那对两米多高的白石狮子一般,一个的头颅都已被打碎破坏了,凄凉无比。
“哈哈,当年那么风光,那么繁盛的凌家竟然会落魄至此,真爽呀!想想他们,过得比我惨多了,好开心!”凌府斜对面一位贼眉鼠眼的青年男子大汗淋漓,长长的吐出一口浊气,生活的劳累令他疲倦,无处发泄,便对着凌府狠狠地嘲讽了起来。
“得,别在这吐酸水了,人家至少风光过!你是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另外当年凌家还繁盛时,我们比现在吃糠咽菜的日子好多了!”不远处,男子的老父亲敲敲烟杆,震出许些已燃尽的劣质烟草,恨铁不成钢地刮了他一眼。
“你个老东西,呸,落毛的凤凰不如鸡,掉牙的老虎被犬欺!信不信,我迟早要干翻整个凌府?”男子翻翻眼,恼怒道。
“呵呵,不用你干翻,凌家已经被神族和司马家早干翻了!现在府里就剩一个孤苦伶仃的凌霄,脑子还不正常!你要干翻,就去干干司马家试试,看看他们会不会剥了你的皮?”忽然,身后冷冷的,有人言道。
“我草!谁呀?满嘴乱喷,信不信我一拳干趴你?”闻言,男子大怒。
“我!”走来的这人肥肥胖胖,三十多岁,挺着绿肚大蝈蝈般的肚腩,穿着华丽的丝绸服饰,浓眉大眼,一皱眉倒颇有几分装模作样的龙虎之气。
“原来是老板呀!小的不长眼,请见谅,请见谅!”男子回头一见此人,面色大变,立马点头哈腰的上去,陪着笑脸。
“得了,瘦死的骆驼比马大!凌家和司马家都不是我们能招惹的,赶快去干活吧!好好干!”老板轻轻挥了挥手。
“嘿嘿,多谢老板鼓励!不过,我这么拼命干,什么时候也能像您一样天天坐豪车骑大马呀?”男子一脸憧憬和幻想。
“哈哈,像这样努力拼命干,明年……”老板满面红光。
“明年就涨工钱吗?”男子激动非常。
“不,我是说你像今年这么一直干下去的话,明年我就会再有一辆豪华的大马车了!”老板鼓励的拍了拍男子的肩膀,眼神之中对他充满了肯定和欣赏。
男子抽了抽脸皮……
“哎哎?你干什么?快把拳头放下!放下!”
“别瞎嚎嚎了,我打长拳,自己锻炼!”
……
说起凌家,当然不得不再次提提凌霄,凌霄原本生活在美丽灿烂的地球,却因为在雨天边打电话,边去阳台,用脸颊和肩膀夹着手机,手上搬着盆景时,不幸被雷给劈中了,机缘巧合,就来到了这片异界大陆——神武大陆。
为什么凌霄要在雨天去阳台,边打电话,边搬盆景呢?
因为连续两年多,每每下雨,前女友都会十分巧合地打电话给他,轻轻呼唤着他,温柔地诉说和怀念着以前在一起的心动和美好,并嘤嘤地让他快去楼顶阳台上,将以前两人一起种的花花草草搬进屋,凌霄非常感动……
那天雨很大,凌霄边暧昧地聊着天,边卖力地搬着花木。
“轰!”
突然头顶炸了一个滚滚惊雷,他瞬间被击中,黑烟一冒,脑袋一嗡,立时扑倒在地。
全身酸麻,万蚁噬骨,撕心裂肺的痛啊,模模糊糊,只微弱的听见前女友惊声急问:“你,你还好吧?”
见凌霄久久不回话,她悲嚎一声:“老天呐,两年多了,两年多了啊,老娘特么装了一屋顶的避雷针,下雨躲屋里坚持不懈给你打了这么多电话,终于帮你实现了以前的海誓山盟,老天有眼,终于把你这个渣渣劈死了呀……”
在被雷劈中后不久,凌霄的神魂便被一团从天而降的奇异能量小心翼翼地包裹了起来,而后有惊无险地被传送到了此地。
原来,神武大陆的一位强者的老婆早产了,胎儿产下时,已没了呼吸,他心痛的瞧着因劳累过度而晕厥的老婆,不忍她醒来时伤心悲痛,便咬了咬牙,趁着胎儿尚未完全脑死亡,便快速的施展了某种十分强大的神通,在巧合下,破开虚空,探入异界,捕获到了凌霄的离体神魂,而后便召回,导入了自己孩儿的肉体之内。
当然,他在此番操作之前,已经征得凌霄的同意了,毕竟原本那副躯体已然被雷劈的焦黑发臭了,就算被好心救活,躯体也不完整了!
可恨的前女友啊,想起她,凌霄就会充满罪恶感的想起在地球上是怎么认识她的:
一天晚上,凌霄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在街角人群中多看了一个染着绿毛的小混混一眼,都怪自己嘴贱啊,没忍住,评论了一句,然后差点被爆捶,那小子追了他十多条街,三个多小时,幸亏自己耐力好,逃脱后,腹中饥饿难耐,便在熟悉的街边撸串和啤酒。
片刻,旁桌独自来了一位漂亮的小姐姐,肤白貌美大长腿,面若凝脂,吹弹可破,五官艳丽,秀色可餐。
当然,管她美不美,一瓶卸妆水立马让她变成鬼!
可惜,那时单身的自己从未恋爱过,并未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
擦擦嘴吃完了,凌霄刚站起来,只见小姐姐握着手机,突然一声抽泣,瞬间便梨花带雨了,并对着手机吼道:
“什么?不来了?你要分手?才那么点彩礼,你竟然嫌多?我告诉你,我就在这里等你!我只等你一个小时,你若不来,我就在大街上随便找个男人,今晚就跟他走!”
那条街凌霄熟悉,一个小时后,就凌晨三点了,大街上除了偶尔经过几只狼狈的流浪狗,是不会有什么人的,一听小姐姐的话,凌霄立马又一屁股坐了下来,高声对女老板喊道:
“老板娘,来瓶高仿的82年的拉菲,醒酒二十分钟,再烤十串韭菜,不,再烤三十串韭菜……”
后来,凌霄问她结婚需要多少彩礼,她说不多不多就一百多万而已,吓得凌霄立马喝了一杯大蒜水,压压惊,然后就和她闹起了分手,本想压压彩礼。
唉,结果真的分了!
多么惨痛的领悟呀!无论多么漂亮、魅惑和磨人的女妖精,珍爱生命,远离拜金女,请自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