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真是老奸巨猾的老狐狸!竟然用修缮圣城城墙的名义来增加税收,难道他们不知晓现在的圣城已经今非昔比了吗?还在想尽办法搜刮民脂民膏,真是吸血的败类!”
自从凌霄独自一人来到后院,他突然改变了方才傻乎乎的蹩脚的走路方式,步伐稳健,姿态挥洒,与常人一般无二。
胸口剧烈的起伏着,最近几年,司马狮不仅将凌府的所有侍从都换成了司马家的人,监控着凌霄的一举一动,还在不断地蚕食着圣城。
若非凌霄装疯卖傻和扮惨,成功的骗过了他们,恐怕现在自己还被关在暗无天日的小黑屋里,接受百般折磨的精神治疗。
而凌霄对于司马狮和司马空的为非作歹和摆布,根本就无计可施,孤身一人,茕茕孑立,修为又低,年幼,个人也没什么威望和号召力,根本无法组织和进行有效的反抗和反击。
只得忍辱负重,一边装傻充愣,一边暗中尽量做一点报复司马狮和司马空的小动作而已。
什么小动作呢?
当然是偷偷地在他们的饭菜之中放毛毛虫、暗中在他们的茶叶中掺泻药、在他们如厕时坏坏地散布血魔来了,结果吓得他们……
还有司马空在城中金屋藏娇,暗中包养数名青楼名妓等等伤风败俗之事,竟在大街小巷传的沸沸扬扬,令司马家一度颜面扫地。
这些若没有暗中的始作俑者,想必都不会发生吧!
不过,这些事儿在凌霄屡次得手之后,司马狮和司马空似乎已经意识到了什么,现在谨慎小心和低调了许多,日防夜防,如今,凌霄已经鲜有机会再在暗中作祟了。
如若被抓住,不被扒一层皮才怪!
怒火般的愤怒渐渐如海潮,缓缓消退,凌霄双眸微闪,紧攥的拳头松了松。
后院石桌之上摆着一些精美的木制品,有组装成的飞鸟、山地豹、林狼等等,映入眼瞳,渐渐地,黑提般的精致双眸内缓缓升腾起来一片缭绕的水雾,他的眼角有些湿润了。
“父亲,孩儿不孝!母……亲……”凄凄惨惨戚戚,嗓音哽咽起来,好似微微呼啸的北风,十分的悲凉。
凌晨是上一代圣城城主,在那个时代,圣城还是繁华之地和荣誉之都,强盛、繁荣和睥睨群雄。
当年青年才俊的他,也娶了神武大陆百年难得一出的神女,也就是凌霄的母亲。
神女为神武大陆至高神圣的代表,负责和天神进行沟通,祈求赐福。
郎才女貌,传为一段佳话!
百年良缘,轰动整片大陆!
可惜好景不长,在凌霄十岁时,凌晨却因犯下杀妻辱神之滔天大罪,被天神降下惩罚,甚至,给整个神武大陆都带来了倒退百年的灾难。
从此,凌晨就被钉在了耻辱柱上,成为整个神武大陆憎恶和唾弃的对象,最后被天神带走,承受剥皮蚀骨的惩罚。
圣城和凌府也遭受了毁灭性的衰败,到了今日,只能勉强苟延残喘。
“父亲,所有人都说你杀了母亲,还侮辱天神。但我知道母亲不是被你害死的,你也没有侮辱天神,你是被冤枉的!总有一天,我会救你出来,还要找出真凶为母亲报仇!”
两行珠玉清泪从俊俏的脸庞滑落下来,渐渐的,凌霄的目光变得坚毅,坚定的咬着牙关,又紧紧的捏着拳头,其上青筋暴起,晶莹透白的指甲也深深的嵌入了手掌的血肉当中。
痛和恨在胸腔不断混合,不断交织,越来越强,令人微微颤抖,但最终都被英气压住。
过了许久,凌霄的情绪终于平静下来,抬手拭了拭挂在脸颊上透亮的泪珠。
坐于石桌之前,夹起一块普通的梨木,目光微寒,注视于其上,凝神静气,轻轻地微闭着星眸。
缓缓地,随着意念的流转,一股淡淡的紫色气体如蚕丝一般,从他的食指指尖当中渗透而出,微微爆发着气芒。
在微妙的控制之下,紫色气体旋转起来,渐渐竟然凝聚形成了一把锋利的小刀,在阳光下隐隐透着寒意。
接着,只见他的手指轻盈的跳动着,宛如灵活的剃刀一般,须臾,就将一块梨木削成了一条栩栩如生、腾云驾雾、翱翔九霄的金睛火云木龙,龙眼、龙鳞和仪态都刻画得十分细致,一瞧便是工艺不俗的精品。
司马家族才不会养着他,也是依靠着这一份手艺,他才能偷偷去换一点铜币,维持生计。
神武大陆,存在着各式各样的修炼法门,凌霄现在所运用的是他们凌家千百年传承的至高秘籍《凌霸决》。
此种功法最强调细腻的控制,通过雕刻来练习这种操控,也是父亲传授于他的。
“嘻嘻,原来你躲在这儿啊!”
正此时,身后传来一阵清脆的脚步声,同时,一阵银铃般的声音响了起来,欢快的语气当中带着一点娇嗔,还夹杂着许些稚嫩和任性的感觉。
“妈呀!”
闻言,瞬间整个头皮都麻了,凌霄手忙脚乱,匆忙的收起了功法,尴尬的咧着嘴,轻轻向后回过头:“司马莹,你怎么找到这儿来了?”
“哼!父亲说了,凌府上上下下现在都得听他的,就相当于我们家的后院,我还不能来这里吗?”破瓜年华,一位盈盈十六的少女,迈着轻盈的步伐,很快就走到了凌霄的面前。
亭亭玉立,清风拂面,好似一株温室中培养的娇嫩花朵,散发着幽香,若在野外,不知能否扛得住猛烈风雨的摧残?
虽只有小小年纪,但发育的却特别好,身高中等,前凸后翘,整个身体玲珑有致,简直就是标准而完美的美人胚子。
特别是一双纤长又白嫩的羊脂白玉小手,十分可爱,娇小的面容带着稚气未脱的天真,一双深邃的眼珠饶有深意,一眨一眨的扫量着凌霄。
润泽如玉的双眸蕴含着一抹令人心旷神怡的静谧,淡雅的气质完全散发出来,圣洁无比,好似那刚刚钻出淤泥的青莲,不染一丝烟火。
今日,她身穿青色花边蕾丝长裙服饰,胸口前勾勒着动人的弧度,洁净如玉般的脸颊清新脱俗,纯洁无瑕。
嗅了嗅,凌霄皱了皱挺拔的鼻尖。
疑惑?
不知从何时开始,她也学习那些成熟女人,在身上喷了芳香的香水,玫瑰香水的独特气味一下子沁入人的心脾。
微微似乎有点诱人!
气味儿芳香氤氲,若不了解司马莹的人定然会陶醉在她身边。
但凌霄可没少受她的罪,感觉自己就像是她的玩偶一般,经常被她拉去做化妆的试验品、去喂小动物或是制作刺绣等等。
主要是化妆和刺绣,那真是无聊的令人生厌呀!
不过,去喂小动物也很危险!
最令凌霄印象深刻的还是八岁那次,有次他们一起去兔园喂兔,温室中成长的小凌霄瞧见别人拎兔子的两只耳朵,便好奇的问司马莹:
“被拎着耳朵,兔子不疼吗?”
司马莹比凌霄小,但认真的眨了眨可爱的美瞳之后,十分肯定的告诉凌霄:
“兔子耳朵之所以长那么长,其实呀,就是为了方便给人拎的!”
这句话,那时真是好有道理,顿时令小凌霄醍醐灌顶,恍然大悟,佩服至极,当时一直印在懵懵懂懂的脑海中。
后面不久,凌霄逛街,偶然瞧见了一头被拴在路边的小毛驴很是调皮,竟然咬断了缰绳,准备逃跑!
嘿嘿,大长耳朵,还想跑……
那天呀,若非毛驴主人及时赶到,估计凌霄定然会被踢残废!
不得不服呀,一个敢想,一个敢信,若不是两家族之间产生了莫大的隔膜,还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