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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刀锋

第一节

每开始写一部小说,我都会疑惑,却从未像现在这么疑惑过。如果我仍然将其称为小说,那只是因为我不知道还能叫它什么。我几乎没有什么故事可讲,也没有以主人公的死亡或是结婚收尾。死是一切的了结,因此是一个故事的总收场,以美满姻缘作为结束也挺恰当的,那些老于世故的人大可不必对传统上称作大团圆的结局嗤之以鼻。普通人都有这样一种心理,他们宁愿故事这样结尾,觉得该交代的都交代了。当一对男女历尽沧桑、最终走到了一起,他们便完成了生理上的功能,将把香火延续下去。可我写到终章也没能给出一个完美的结局。我这本书写的是对一个人的回忆,我只与这个人有过十来次较为亲密的接触,而且每次之间都隔着很长的时间,对我们不在一起时发生在他身上的事情,我几乎毫无所知。我想,凭借杜撰,我蛮可以填补起这之间的空白,使我的讲述更为紧凑、连贯;不过,我并不想这么做。我只打算记下自己知道的事情。

许多年前,我写过一部叫《月亮和六便士》的小说。在那部描写著名画家高更的作品中,我运用小说家的权利,编造了一些事件,以揭示主人公的性格。对这位法国艺术家的事迹我了解得不多,用这不多的事实在我脑中形成的联想和启迪,我创作了这个人物。然而,在这部书里,我丝毫也没有想过要那么做。我没有杜撰任何东西。为了不叫现在依然活着的人感到尴尬,我给这部书中的原型人物们起了新的名字,在故事编排等方面我也做了努力,不会让任何读者认出这些人来。我所写的这个人并不出名。或许他这一辈子也成不了名人。也许在他生命最终结束的时候,他留在这个世界上的印迹,就犹如一块石子扔进河里后水面浮现的涟漪。到那个时候,如果我的这本书还有人读的话,那也将只是为了读出它本身可能具有的含义。不过,也许他为自己所选定的生活道路以及他性格中所具有的美善和那种特别的力量,会对他周边的朋友产生日益增长的影响,以至于在他死了很长时间以后,人们会逐渐地意识到,一个非常杰出的人曾经生活在他们中间。那时人们就会清楚我写的这个人是谁了,那些想要多少了解他早期生活的人们也许会在这部书里找到一些对他们有用的东西。我想,在有限的范围内,对我那些想要写他传记的朋友,我的这部作品也将是一个可资征引的信息来源。

这里我要说明一下,书中人物的对话并非是如实的逐字逐句的记载。我对在这一场合或是那一场合的谈话从来没有做过记录。不过,我对自己关心的事物还是有个好记性的,尽管我是用自己的词语写出了这些对话,可我还是相信,自己忠实地传达出了这些谈话的内容。我在前面一点儿的地方说过,我没有杜撰任何东西;现在,我想修正一下我的这一说法。就像自希罗多德[1]以来的历史学家们一样,我给书中人物的口中擅自添加了一些我不曾听到或者说没有可能听到的话语。和历史学家们一样,我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使作品中的场景显得生动、真切,如若只是简单地记述,将达不到应有的效果。我想让我的书被人们阅读,我认为我有理由尽可能地增加作品的可读性。聪明的读者很容易看出我在哪些地方运用了这一技巧,他有完全的自由跳过这些地方不读。

写这部作品,还有一个让我放心不下的地方是,我描述的人物大多是美国人。了解人是非常难的,我以为要想真正了解一个外国人,更是几乎不可能的。因为无论男女,人都不仅仅是他们自己:他们出生的那一地域,他们在其间学步的农场或是城市的公寓,他们儿时玩耍的游戏,他们听来的老奶奶的故事,他们所吃的食物、所上的学校、所参加的运动、平日里所读的诗歌,还有他们信仰的上帝……所有这一切把他们造就成了他们现在的样子。而这些都不是凭借道听途说就能知晓的事物,唯有你自己经历过,你才能了解。你唯有是他们中间的一员,你才能懂他们。

由于对外国人的了解只是凭借观察,所以很难在书中把他们刻画得真切。甚至像亨利·詹姆斯[2]那样敏锐那样细心的观察家,尽管他已经在英国生活了四十年,也未能成功地塑造出一个地地道道的英国人。拿我自己来说,除了几个短篇小说外,我写的都是本国人。如果说我敢于在一些短篇中写外国人,那也是因为在这种体裁中我能较为笼统地处置人物。你给予读者的只是一个大略的轮廓,留待读者去填补细节。你也许会问,在《月亮和六便士》中我把主人公的原型法国画家高更设定成了一个英国人,为什么这部作品就不能用同样的方法呢?我的回答很简单:我不能。因为那样的话,他们就不是他们自己了,我要说的是,我书中的这些人物并非是从他们本国人眼中见出的美国人;而是从一个英国人眼中见出的美国人。我并没有尝试着再现他们讲话的特点。英国作家在这样做时会闯出乱子,恰如美国作家在再现本土英国人讲话时所出现的情况。俚语是个很大的陷阱。亨利·詹姆斯在他描述英国人的作品中常常使用俚语,但是他从未能像英国人那样来使用它们,因此他非但没能达到他所追求的效果,反倒常常给英国读者一种不舒服的突兀感。

第二节

一九一九年,我去往远东途径芝加哥,为一些与本书无关的原因,在芝加哥停留了两三个星期。我最近出版的一部小说获得了成功,也算是当时的一个新闻人物,我前脚到了那里,后脚就有记者来采访。抵达后的第二天早晨,电话铃响了,我去接电话。

“我是艾略特·坦普尔登。”

“艾略特?我以为你在巴黎。”

“没有,我来看我姐姐了。我想请你今天来家里,跟我们共进午餐。”

“好啊。”

他告诉了我去的时间和他姐家的地址。

我认识艾略特·坦普尔登已经十五年了。现在的他已是快六十的人了。他个子高高的,举止优雅,浓密、略带卷曲的黑发中掺了一些银丝,恰好衬托出他堂堂的仪表。他对穿着总是十分讲究。他一般的用品是在夏费商店买,可衣服和鞋帽总是在伦敦买。他在巴黎繁华的塞纳河左岸的圣纪尧姆街有一套公寓。不喜欢他的人说他是个古董商,可他会气狠狠地说这是对他的诬蔑。他有知识、有品位、有鉴赏的眼光,他并不介意承认说在他刚到巴黎定居时,曾给予那些有钱的收藏家不少的建议和忠告;当他通过他的社会关系得知哪个英国或是法国败落了的贵族要出手一件珍品,他便乐得让这位贵族与美国博物馆的经理取得联系,而他恰好知道博物馆的经理正在寻觅这位大师的代表作;当许多法国(英国也有一些)旧家迫于不佳的境遇,想要不事声张地卖出一件有布尔[3]签名的家具,或是由奇彭代尔[4]亲手制作的写字台时,他们很想有一位像艾略特这样博雅、彬彬有礼、办事周全的人替他们从中斡旋。人们自然会想到艾略特在这些交易中会得些好处,可哪个有教养的人会提及这样的事情呢。不怀好意的人们说,在他每次邀请有钱的美国人吃上一顿丰盛的午餐、喝过上好的葡萄酒之后,他家里挂着的一两件名贵的画便会不翼而飞,或者他的一件细工镶木的五斗橱会换成一件漆器。当你问起那件很特别的家具为什么不见了时,他会圆滑地解释说,他觉得那一件已不合他的意,所以用它换了一个质量更好的。他接着说,总是看到同一件东西,时间长了就烦了。

“我们美国人,”他说,“喜欢改变。这既是我们的弱点,也是我们的优点。”

一些住在巴黎、声称对他十分了解的美国太太说,艾略特家里很穷,他之所以能过上他现在的生活,全是因为他人很聪明。我不知道他到底有多少钱,不过有公爵头衔的房东肯定会在他这所公寓上敲他一笔不菲的房租,而且其屋内的陈设又是那样的名贵,墙上挂的全是法国艺术大师的画作,比如说华托[5]弗拉戈纳尔[6]克洛德·洛兰[7]等;木质地板上铺着法国著名地毯织造坊萨伏纳里和奥比松生产的地毯;客厅里摆着一套路易十五时代做工极精美的家具,也许如艾略特所说,曾是蓬巴杜夫人[8]闺中的物件。不管怎么说,他有足够的钱,来过他所认为的上流人士的体面生活,而不必再费力去挣。至于是通过什么方式挣到的钱,如果你不愿失掉他这位朋友的话,最好还是不要提及。在没有了衣食之忧后,他便全身心地投入到他这一生所热衷的社交活动中去了。艾略特初到巴黎时还很年轻,他拿着介绍信一一去拜见巴黎的重要人物,而他后来与法国和英国的那些家道中落的贵族在艺术品方面发生的商业关系,更是稳固了他先前取得的社会地位。他出生于美国弗吉尼亚州的一个世家,母系方面可以追溯到一位在《独立宣言》上签过名的祖辈,所以当他带着信件去见那些有头衔的美国太太时,也颇得她们的好感。他人缘好,脑子聪明,舞跳得棒,网球打得好,枪法也准。他是达官贵人们宴会上的一个宝。鲜花和价格很贵的大盒巧克力他买来随意地送人。虽说他很少请客,可请起客来,却也别有情趣。那些贵妇被他带到伦敦苏荷区具异国情调的饭店,或是巴黎拉丁区别有风味的小酒店,这让她们觉得很新鲜。他总是乐意为她们效劳,不管多么麻烦的事情,只要你请他帮忙,他都高兴去做。对年纪大点儿的女人,他更是殷勤有加,去博得她们的欢心。没过多久,他便成了许多豪宅里的座上宾。他为人极其谦和。如若有人没能赴宴,你到最后一刻请他来凑数,他从来不会介意;你可以把他安排在一个顶惹人烦的老女人身边,相信他迷人的言谈举止总能把她逗得开心。

两三年的时间里,无论在伦敦还是巴黎,一个年轻的美国人能攀上的朋友,他都攀上了;他定居在了巴黎,每年游宴季的末期,他会去伦敦,于这早秋时节拜访一圈住在乡间别墅的贵人。那些最先将他介绍进社交界的太太惊讶地发现,他的社交圈已经扩得多么大。她们的心情是矛盾的:一方面为自己推举的年轻人获得如此大的成功而感到高兴;另一方面又觉得有点儿不是滋味,因为他与跟她们还只是泛泛之交的朋友都已混得很熟。尽管他对她们依然热情、乐于效劳,可她们已不安地意识到,他是将她们当作了在社交圈里提升自己地位的垫脚石。她们担心他是个势利眼。他当然是个势利眼,而且是个厚脸皮的大势利眼。对别人的冷言冷语和断然拒绝,他都能容忍,不予理睬。为了赴一个他想要参加的宴会,或是想要结识一位大名鼎鼎却脾气暴躁的老寡妇,他可以吞下任何羞辱,死乞白赖地去恳求。他不屈不挠。在找好目标后,他会不懈地追逐,就像一个植物猎人为寻找罕见的异种兰花而不顾洪水、地震、热病和怀有敌意的土著人那样。一九一四年开始的大战给了他最后的机会。大战一爆发,他就参加了一个救护队,先是在佛兰德斯地区[9]、后在阿弋讷[10]救护伤员;一年后他归来时,胸前多了一枚红色勋章,并在巴黎红十字会有了一个职位。那个时候,他已很富有,对要人举办的慈善活动,他都慷慨捐助。他总是乐于用自己的博雅知识和组织才能,来支持那些为募捐而举办的盛大集会。他成为了巴黎两个最高贵俱乐部的会员。他是法国名媛贵妇口中常提起的“那个好艾略特”。他终于功成名就了。

第三节

刚遇到艾略特时,我还是个很一般的作家,他并没有把我放在眼里。他见过的面孔,从来不会忘记,所以有时碰到了,他会和我热情地握手,却没有一点儿进一步想要交往的意思;如果我在歌剧院见到他、而他正跟一位显贵在一起,他往往会装着没有看到我。后来,我写的一部剧本意外获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功,很快我便意识到艾略特对待我的态度变了。一天我收到他的一封短简,邀我到克拉里奇饭店吃午饭,他在伦敦逗留期间就住在这儿。受邀而来的人并不多,宴席的规格也不是很高,我猜想他这是要试探一下我在交际方面的能力。自那以后——也是在那时我鹊起的名声带给我许多新的朋友——我就开始较为经常地见到他了。之后不久,我来到秋天的巴黎,在此待了几个星期,在我们俩都认识的一个朋友家里,我碰到了艾略特。他问我住在哪家酒店,我告诉了他。一两天后他又给我寄来一张吃午饭的请帖,这一次是在他的家里;到那儿后,我惊讶地发现来的客人多是有身份的人。我暗自嘻嘻地笑了。我知道,他那样一个社交意识敏锐的人当然晓得,在英国社交界像我这样的一个作家并不重要,可在法国就不一样了,一个人只要是作家,便有了尊严,于是我也被另眼相看了。在以后的许多岁月里,我们的交往虽说十分密切,却没能成为朋友。我甚至怀疑像艾略特·坦普尔登这样的人是否能做朋友。他看人关注的只是对方的社会地位。当我碰巧在巴黎或是他到了伦敦时,他仍然时不时地邀我参加他的宴会,有时是他请的人没到,叫我去补缺,有时是他要招待来欧洲旅游的美国人,想让我作陪。我猜想,在这些美国人中间,有的是他的老主顾,有些是拿着介绍信来找他的素不相识的人。他们成了他的一桩心事。他觉得自己应该为他们做些事情,可又不愿意介绍他们认识他的那些阔朋友。招待他们的最好的方式当然是请他们吃顿晚饭,然后去看场戏,可就是这他也常常难以做到,因为他几乎每晚都有应酬,有时连后面三个星期的晚上都排满了。而且,他隐隐觉得,就算他这样做了,人家也未必就会满意。因为我是个作家,也不是什么大人物,所以他并不介意把他的这件烦心事讲给我听。

“那些写出介绍信的美国人也真是太不为别人考虑了。我并不是不愿意见这些被介绍来的人,只是我真的不明白我为什么要让他们去烦我的朋友。”

作为弥补,他送给他们大玫瑰花篮和大盒巧克力,可有时这远远不够。就是在那时,在他跟我说了那番话之后不久,他邀我参加他组织的这样一个宴会。

“他们非常想见见你,”他在短简中这样奉承我说,“××太太是个很有文化修养的女人,她读过你写的每一部作品。”

宴会上,那位太太告诉我,她非常喜欢我的《裴林先生和特雷尔先生》,并对我的剧本《软体动物》所获得的成功表示祝贺。而前一本的作者是休·沃波尔[11],后一本的作者是哈伯特·亨利·戴维斯[12]。

第四节

如果我的描述让读者对艾略特·坦普尔登产生了不好的印象,觉得他是个卑劣之人,那实在是冤枉了他。

在某种程度上,艾略特可以称得上是法国人说的“serviable”,这个词据我所知在英文中尚没有确切的对应词。英语词典告诉我们,“serviceable”所具有的“乐于助人的、施惠的和善良的”意思是“serviable”的古含义,此义恰好描述出了艾略特的为人。他慷慨大方,虽说在其早期的活动中,那种送花、送糖、送礼物的豪举无疑有他的用心,可在后来已完全没有这种必要时,他还继续这么做。给予别人,使他感到快乐。他热情好客。他的厨师是巴黎最好的,在他的餐桌上你吃到的一定是这一季节最新鲜最美味的菜肴。他上桌的酒表明他是一个品酒高手。他请客人固然主要考虑的是其社会地位而不是能否相处得融洽,可他也留意至少要请上一两位风趣诙谐的客人,所以在他的宴会上,大家总能吃得开心。人们在背后嘲笑他,称他是势利小人,可仍然会高兴地接受他的邀请。他的法语说得流利、正确,口音纯正。他努力把他的英语讲得像英国人说的那样,你得有极敏锐的听觉,才能偶尔捕捉到他的一两个美国音调。只要你能设法不让他谈及公爵和公爵夫人们,他的谈吐一定会让你觉得趣味盎然;不过,即便谈到他们,既然他的地位已不可动摇,他也会叫你感到开心,尤其是你单独跟他在一起的时候。他有一张顶逗人、顶刻薄的嘴,这些王公贵人的趣闻轶事没有一件不传到他的耳朵里的。从他这里,我知道了谁是X公主最后一个孩子的父亲,谁是Y侯爵的情人。我以为有关贵族生活方面的秘闻就是马塞尔·普鲁斯特[13]也未必比艾略特·坦普尔登知道得多。

我来到巴黎时,常常和艾略特一起吃午饭,有时是在他的公寓里,有时在饭店。在巴黎,我喜欢逛古玩店,偶尔也买上一两件,但更多的时候是观赏,艾略特总要陪我一起去。他懂这一行,对艺术品有一种发自内心的喜爱。我想他了解巴黎的每一家古玩店,同店老板们也都熟悉。他最爱砍价,出门时,总要跟我说:

“如果你看上了什么东西,不要自己买,你只需给我一个暗示,其余的由我来做。”

每当他砍掉一半的价格、为我买下一件我喜欢的东西,他就高兴得不得了。看他杀价很过瘾。他争执、诱哄、发脾气,想着法子使卖主心软,嘲弄卖主,指出这件物品的瑕疵,吓唬说再也不会登店主的门,他叹息、耸肩膀、劝说、生气地皱起眉头往门口走,当店主最后同意了他提出的价钱,他又无奈地摇着头,仿佛是自己吃了亏似的。然后,用英语低声跟我说:

“买下吧,就是用比这多一倍的钱,也便宜。”

艾略特是个热心的天主教徒。他住到巴黎不久,便遇到了一位很有名的神父,这位神父成功地把许多异教徒和相信异端邪说的人拉回了正途。宴席上经常能见到他的身影,听到他妙语生花的讲话。他将他的教务活动只局限于富人和贵族中间。此人虽然出身卑微,却是那些名门豪宅中极受欢迎的客人,艾略特自然会被这样的一个人吸引。他私下跟一位有钱的美国太太(她也是新近皈依该教的)说,虽然他家里一直信奉圣公会,可他早就向往着加入天主教了。一天晚上,这位美国太太请艾略特和神父两个人吃饭,在饭桌上,神父才气焕发,侃侃而谈。后来女主人把话题引到了天主教上,神父热情地给予讲解,一点儿也不迂腐,虽是教会中人,却像是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跟另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谈话一样。当艾略特发现神父对他的情况十分了解时,心里美滋滋的。

“范多姆公爵夫人前几天跟我谈到你。她跟我说,她觉得你是个非常聪明的人。”

艾略特高兴得脸都红了。公爵夫人他是谒见过,可他万万没有想到,她还能想起他来。神父和蔼可亲地谈着天主教的信仰,他睿智、心胸开阔,观点一点儿也不陈腐,对人宽容。他把天主教说得在艾略特听起来就像是个高级的俱乐部一样,一个有教养的人就该进到这样的俱乐部里。六个月后,艾略特入了教。因为他对天主教的皈依,再加上在教会慈善活动中的慷慨解囊,以前对他关着的几扇门也向他敞开了。

也许他放弃祖辈信仰的动机并不纯正,可是在他入了天主教之后,他表现出的虔诚却是毋庸置疑的。每个星期天他都到上流人士光顾的教堂去做弥撒,过段时间就去神父那里忏悔,还定期到罗马朝圣。久而久之,他的虔诚终于得到了回报,他被任命为御前侍卫,又因为他的勤勉和尽职尽责,被授予了圣墓勋章。事实上,他在天主教事业上的成功一点儿也不逊色于他在世俗事业上的成功。

我常常问自己,像他这样一个聪颖、心眼好,又有教养的人为何会让势利占据了他的身心呢?他不是暴发户。他的父亲曾经是南方一所大学的校长,祖父是一位著名的神学家。以艾略特这样精明的人绝对不会看不出来,许多人之所以接受邀请,就是为了白吃顿饭,来的人有些呆头呆脑,有些毫无价值可言。他们响亮头衔的耀眼光环弄迷了他的双眼,使他看不到他们的缺点。我只能这样猜想,跟这些家世久远的名门后代亲密相处,做他们夫人的近臣,给予他一种永不生厌的胜利感;我想在这一切的背后,是他的一种热烈的浪漫主义情怀,这让他在碌碌无为的法国公爵身上看到了当年随圣路易[14]到圣地去的十字军战士,在外强中干的、只知道追猎狐狸的英国伯爵身上,看到了他们的在金锦原[15]侍奉亨利八世的祖先。与这些人在一起时,他觉得自己好像生活在邈远和英勇的过去。我想在他翻阅《戈沙年鉴》[16]时,他的心一定热烈地跳动着,年鉴中的那一个又一个辉煌的名字把他带回到古战场上,带回到历史上有名的攻城战和著名的决斗中,带回到国家之间斗智斗勇的外交上,带回到国王和他们的女人们身边。总而言之,这就是艾略特·坦普尔登。

第五节

正在我梳洗准备赶赴艾略特的饭局时,前台打来电话说,艾略特已在楼下等我了。我有点儿诧异,不过还是一收拾完毕,就马上下去了。

“我想,我来接你更保险些,”他同我握着手说,“我不知道你对芝加哥这座城市是否熟悉。”

像在国外住久了的一些美国人一样,艾略特也有这种感觉:美国是一个不好待、甚至危险的地方,让来到这里的欧洲人自己到处去问路是不安全的。

“时间还早。我们可以先走上一段。”他建议说。

外面的空气里略带着寒意,可天上没有一片云彩,走动一下给人一种很舒服的感觉。

“我想,在见到我姐姐之前,我还是告诉你一点儿她的情况,”艾略特一边走一边说,“她曾到我巴黎的家待过一两次,不过,那个时候你可能没在巴黎。我这次请的人并不多,只有我姐姐、她的女儿伊莎贝尔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是那个室内装饰家吗?”我问。

“对。我姐姐的屋子简直叫人看不下去,我和伊莎贝尔想让她把家重新收拾一下。我碰巧听说格雷戈里就在芝加哥,所以我叫我姐姐请他中午到家吃饭。此人当然算不上是一位绅士,但他很有品位。玛丽·奥利芬特的拉尼堡和圣厄次家的圣克莱门特·塔尔博特府,都是他装饰的。公爵夫人十分赏识他。你一会儿自己看看路易莎的屋子。我真不明白她竟然能在那所房子里住了这么多年。话说到这儿了,我也永远弄不明白她如何能在芝加哥待得下去。”

我从艾略特的嘴里得知,布拉德雷太太有三个孩子,两个儿子,一个姑娘;儿子们年龄大一些,都早已成家了,一个在菲律宾政府做事,另一个像他父亲一样,在阿根廷的都城从事外交工作。布拉德雷太太的丈夫工作过的地方甚多,他先是在罗马做了几年的一等秘书,后来又被派到南美洲西岸的一个小共和国当专员,他人后来就死在了那里。

“在她丈夫去世以后,我曾劝她卖掉她现在住着的房子,”艾略特继续说,“可她对这房子有了感情。这所住宅是布拉德雷的祖辈传下来的。布拉德雷家族是伊利诺伊州最古老的家族之一。一八三九年,他们从弗吉尼亚州迁移到这里,在离现在的芝加哥大约一百公里的地方置下一片土地。直到现在,那块田产还是他们家的。”艾略特停了一停,看看我对他的话作何反应。“我想你也许会把最早定居到这儿的他的家人称作农民。我不知道你是否清楚,大约在上世纪中叶,美国开始开发它的中西部,许多弗吉尼亚人,包括富家子弟,都受到这片未知土地的诱惑,离开了他们丰衣足食的家乡。我姐夫的父亲,切斯特·布拉德雷,看到芝加哥将来会有大的发展,就进了一家律师事务所。不管怎么说,他挣到了足够的钱,足够让儿子过优越的生活、接受良好的教育。”

是艾略特的神情而不是他说的话让我觉得,已过世的切斯特·布拉德雷离开他祖传的老宅和广阔的农田、进到一家事务所里算不上是明智之举,不过,他攒下一笔钱的事实至少部分上对他的这一行为作出了补偿。后来有一次,布拉德雷太太拿出一些他们“老家的”照片让我看,艾略特也不是很高兴。从照片上,我看到一所不怎么大的木制房子和一个美丽的小花园,可谷仓、牛棚和猪圈跟房屋只隔开一箭之地,四周都是荒芜的田野。我不由得想,当切斯特·布拉德雷毅然决定离开那里到城市发展时,他心里是有成算的。

走了一会儿后,我们叫了辆出租车。没多长时间,车子停在了一座褐色的石头房子前。宅子不宽,但很高,有一级很陡的台阶通向正门那里。它坐落在一排房子中间,位于从湖滨道过来的一条街上。房屋的外观,即便在这阳光明媚的秋日,也显得毫无生气,令你不禁会想一个人怎么会对这样的房子有了感情。一个高大健壮的白发黑人管家前来开门,引我们进了客厅。见我们进来,布拉德雷太太从椅子上站了起来,艾略特把我介绍给她。布拉德雷太太年轻时一定很漂亮,她的五官虽说大点儿,可很好看,眼睛长得也不错。只是她的脸色略微发黄,由于完全不施胭脂,肌肉显得松弛了,显然她没有打赢人到中年会发胖的这场战斗。我猜想,她依然不愿意认输,因为她在一把硬背椅子上直挺挺地坐着,的确,穿着像铠甲一样束着的紧身衣,这样坐要比在软椅上舒服得多。她穿着一件蓝色衣服,上面织满了花,她的高领子让鲸鱼骨撑得直挺挺的。她的一头漂亮的白发烫成波浪纹,梳成很复杂的样式。她的另一个客人还没到,在等的中间,我们闲聊着。

“艾略特跟我说,你是打南边过来的,”布拉德雷太太说,“你在罗马停留了吗?”

“停留了,我在那里待了一个星期。”

“玛格丽达王后可好?”

我对她的问话略感诧异,我回答说我不清楚。

“噢,你没有去看看她吗?多好的一个女人。我们在罗马时,她待我们真好。当时布拉德雷是使馆的一等秘书。你为什么没有去看看她呢?你不会跟艾略特一样糟,连奎里纳莱宫也进不去了吧?”

“不,”我笑着说,“事实上,我并不认识她。”

“是吗?”布拉德雷太太似乎有点儿不太相信地说,“怎么会不认识呢?”

“说实话,作家们一般不跟国王、王后们交往。”

“可她是那么可爱的一个女人,”布拉德雷太太劝我说,好像是我不屑于认识这位王室成员似的,“我相信你一定会喜欢她的。”

这时,屋门打开了,管家把格雷戈里·布拉巴宗领了进来。

格雷戈里·布拉巴宗,尽管名字听着不错,可人一点儿也不浪漫。他长得又胖又矮,除了耳朵边和后颈上还长着一圈带卷的黑发外,头顶秃得跟个鸡蛋似的,一张胖脸红通通的像是就要崩裂开来、喷出汗水似的,他有一双机敏的灰色眼睛、给人以肉欲感的嘴唇和一个厚厚的下巴。他是个英国人,我有时在伦敦放荡不羁的艺人们的宴会上会见到他。他生性快乐、热情,喜欢大笑,不过,你并不难发现在他那喧闹友好的笑声下面掩盖着一个生意人的精明。在过往的一些年里,他曾经是伦敦最成功的装饰家。他嗓门洪亮,一双肥胖而不大的手很富于表现力。以各种生动的手势和一连串富于激情的话语,他很快便能引发一个正在犹豫着的顾客的想象力,使其几乎不可能拒绝在他看好像还是一桩施惠的买卖。

管家拿着盛鸡尾酒的托盘走进来。

“我们不用等伊莎贝尔。”布拉德雷太太一边说一边端起了一杯鸡尾酒。

“她去哪儿啦?”艾略特问。

“她和拉里去打网球。她说可能会晚一点儿回来。”

艾略特把身子转向了我。

“拉里叫劳伦斯·达雷尔。是伊莎贝尔的男朋友。”

“我不知道你也喝鸡尾酒,艾略特。”我说。

“我本来不喝的,”艾略特板着面孔回答,一边呷了一口他手中的鸡尾酒,“可是在这个禁酒的野蛮国度里,一个人又能有什么办法呢?”他叹了口气,“在法国的一些家庭里也开始有人喝这个了。便捷的交通败坏了好的习惯。”

“你尽瞎说,艾略特。”布拉德雷太太说。

她说这话的口气足够温和的了,可还是带着一种干脆决绝,让我觉得她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人。我从她看艾略特的那饶有兴味和精明的眼神里,感到她对艾略特了解得很透。我不知道她会怎么看格雷戈里·布拉巴宗。我刚才瞥见了他进来、打量屋子时的那内行的眼光,他两道浓眉不自觉地扬起。这间屋子的陈设的确不一般:壁纸、窗帘、椅垫以及椅套都是同样的图案;墙上挂着的镶在大金框子里的油画显然是布拉德雷夫妇在罗马常住时买的,其中有拉斐尔派[17]的圣母,圭多·雷尼派[18]的圣母祖卡雷利派[19]的风景和帕尼尼派[20]的古迹等。还有他们暂住北京时买的纪念品:上面满是雕刻的黑檀木桌子,硕大的景泰蓝花瓶。还有在智利、秘鲁买的东西:硬石刻的胖人儿,陶制的瓶子。屋内还有一张奇彭代尔的书桌,一个嵌木细工的橱柜。灯罩是用白丝绸做的,上面不知是哪个鲁莽的画家画了一些穿瓦托式衣装的牧羊男女。屋子里显得乱糟糟的,可是也不知道为什么,又给人一种亲睦感。这里有一种住了人的家的感觉,让你觉得这一切难以置信的杂乱自有它的意义。因为它们都是布拉德雷太太生活的一部分,所以这些完全不相协调的物件便都有了归属感。

我们刚喝完鸡尾酒,一个女孩推门进来了,她后面跟着一个男孩。

“我们回来晚了吗?”她问,“我带拉里来了,有他的饭吗?”

“我早就料到了,”布拉德雷太太笑着说,“按下门铃,叫尤金添个座。”

“是他给我们开的门。我已经告诉他了。”

“这是我的女儿伊莎贝尔,”布拉德雷太太转过身来对我说,“这位是劳伦斯·达雷尔。”

伊莎贝尔跟我很快地握了下手,便急切地转向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你就是布拉巴宗先生吧?我早盼着见到你呢。我喜欢你为克莱蔓婷·多默家装饰的房子。这间屋子看上去难道还不够糟糕吗?我一直试着劝说我母亲把家里弄一弄,现在你来到了芝加哥,我们的机会来了。你坦率地告诉我,我们这间屋子怎么样?”

我知道这是布拉巴宗最不情愿做的事。他很快地瞅了布拉德雷太太一眼,可她脸上坦然的表情并不能告诉他什么。在断定伊莎贝尔是主事的人后,他随即爆发出一阵大笑。

“我相信,不管怎么说,这屋子还是挺舒适的,”他说,“不过,你要是让我直截了当地说,我认为太糟了。”

伊莎贝尔是位高挑个儿的姑娘,一张椭圆形的脸庞,直直的鼻梁,一双动人的眼睛,丰满的嘴唇,这些似乎是他们家族的人所具有的特征。她人长得漂亮,虽说有点儿胖,这大概同她的年龄有关,等再长大点儿,她便会变得苗条了。尽管她的手显得有点儿胖,可很好看,她穿着短裙的腿也稍显粗。她的皮肤白皙滑腻,由于方才的运动和回来路上开着敞篷车,脸蛋儿红红的。她浑身焕发着光彩和活力。她健康的体态、快乐调皮的神气、全身洋溢着的幸福感,都令人感到激奋和陶醉。她自然的天性使得艾略特——尽管他举止优雅——看上去很俗气。她生命的清新欲滴使得脸色苍白、面有皱纹的布拉德雷太太显得衰老疲惫。

随后,我们下楼去吃午饭。看着餐厅,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的眼睛眨巴着。餐厅的壁纸是暗红色的,与餐桌等器具的颜色相仿,墙上挂着些面容呆板、阴沉的人物肖像(画得很糟糕),他们是已过世的布拉德雷先生的直系祖先。布拉德雷先生的画像也挂在这里,他留着浓密的胡须,由于穿着礼服和浆过的领子,身板显得有些僵直。布拉德雷太太的像挂在壁炉的上方,是九十年代一位法国艺术家画的,像上的她穿着一身浅蓝色缎子的晚礼服,脖子上挂着一串珍珠项链,头发上别着一颗钻石星。一只戴满珠宝的手捏着编织中的围巾,画工之细可以让你数得清上面的针脚,另一只手里慵懒地拿着一把鸵鸟羽扇子。室内黑楠木的家具,也显得笨重不堪。

“你认为这里的家具怎么样?”在我们坐下的时候,伊莎贝尔问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我相信当时买它一定花了不少的钱。”他说。

“是的。”布拉德雷太太说,“这是布拉德雷先生的父亲作为结婚礼物送给我们的。它跟着我们跑遍了世界。里斯本,北京,基多,罗马。亲爱的玛格丽达王后对它欣赏有加。”

“如果是你的,你会拿它怎么办?”伊莎贝尔问布拉巴宗,可还没等他回答,艾略特就抢先说了:

“烧掉它。”

他们三人开始商量如何装饰屋子的事情。艾略特主张路易十五时代的风格,而伊莎贝尔想要僧院式的桌子和意大利式的椅子。布拉巴宗则认为奇彭代尔的风格会更适合布拉德雷太太的个性。

“我总是认为这一点太重要了,”他说,“一个人的性格。”他转身向着艾略特,“你当然认识奥利芬特公爵夫人了?”

“玛丽吗?是我非常亲密的朋友。”

“在她让我装饰她的餐厅时,我一看她的人,就说装成乔治二世的风格最适合。”

“你干得太好了。上次在那里吃饭,我就注意到了。雅致极了。”

谈话就这样不紧不慢地进行着。布拉德雷太太在一边认真地听,可你很难看出她脑子里在想什么。我很少插话,伊莎贝尔的男朋友,我忘了他的名字,一句话也没说。他在我对面,坐在布拉巴宗和艾略特之间,我时而会看他一眼。他看上去非常年轻,个头和艾略特差不多,不到一米八,清瘦,四肢稍显长。他是那种挺讨人喜欢的男孩,算不上漂亮、出众,可长得也不俗气,比较腼腆。我有趣地发现,尽管——我现在依然记得——自从进了房间他就没说几句话,可他那安然的神情却似乎以一种奇怪的方式无声地参加了这场谈话。我注意到了他的手。一双细长的手(就他的个头论,不能算大),不但好看,同时显得很有力。我想一个画家会很乐意画出这样的一双手。他身材苗条,但并不显得文弱;相反,可以说他是那种结实、颇有耐久力的小伙。一张晒得黧黑的脸(要不是晒黑的话,会显得他脸上没有血色)在安静时显得很庄重,他的五官虽说端正,却并不出众。他的颧骨较高,太阳穴处有点儿凹了进去。深褐色的头发有些微微的鬈曲。他的眼睛比它们实际上要显得大,因为它们深深地陷在眼窝里,而且眼睫毛又密又长。他的眼睛很特别,不是像伊莎贝尔和她的母亲、舅舅那样的深栗色,而是特别的黑,使他的虹膜和瞳孔看上去成了一个颜色,这样便给予它们一种特别的强度。他举止间有一种自然、迷人的优雅。我能看出伊莎贝尔为什么被他吸引住了。她的目光不时地落到他身上,我在她的眼神里不仅看到了爱,也看到一种由衷的喜欢。每当他们俩的目光相遇,在他的眼里则满是动人的柔情。再也没有什么比看到一对年轻恋人的相爱更感人的了,作为那时已步入中年的我,我不由得羡慕嫉妒他们;可不知道为什么,同时我心里又为他们感到难过。我的这种担心很愚蠢,因为就我所知没有任何东西在阻碍他们的幸福;他们的境遇都宽裕、安逸,没有理由认为,他们会结不成婚,会过不上一辈子幸福的生活。

伊莎贝尔、艾略特和格雷戈里·布拉巴宗继续谈论着房子的装潢,他们极力想从布拉德雷太太那里得到一个肯定的答复,但她只是和颜悦色地听着。

“你们不能逼迫我,我要用些时间好好想一想。”她朝拉里转过身来,“你怎么看,拉里?”

他看了看在座的人,眼睛里满含着笑意。

“我觉得这屋子装与不装都可以。”他说。

“你坏,拉里,”伊莎贝尔喊,“我特别嘱咐过你,要帮我们说话的。”

“如果布拉德雷太太觉得,她家里现在的样子蛮好的,那又何必要改变呢?”

他的话直中要害,说得又那么在情在理,我不禁笑出声来。拉里看看我,随后也笑了。

“你不要偷着乐,就因为你说了一句非常愚蠢的话。”伊莎贝尔说。

可他笑得嘴张得更开了,我留意到他的牙齿又小又白又整齐。在他看伊莎贝尔的眼神里,不知是什么竟会叫伊莎贝尔脸红、屏住呼吸。如果我的判断是对的,伊莎贝尔狂热地爱着拉里,不过,让我纳闷的是,为什么我会觉得在她对他的情意里还有一种类似母爱的东西在里面。这么年轻的一个姑娘竟会有这样的一种情感,令人感到有些意外。带着嘴角边温柔的笑意,她将自己的注意力又一次转向了格雷戈里·布拉巴宗。

“不必理会拉里。他又蠢,又没有受过什么教育。除了飞行,他对别的任何东西一无所知。”

“飞行?”我问。

“他在大战中当过飞行员。”

“我本以为他太年轻,参不了军的。”

“是的。他当时还不够年龄。他那时捣蛋得很,从学校偷跑出来,去了加拿大。他谎话连篇,竟然让人家相信他已经十八岁了,参加了空军。停战期间,他还在法国飞行呢。”

“你在让你妈妈的客人感到厌烦了,伊莎贝尔。”拉里说。

“我们从小就在一起玩,他参战回来时穿着军装,胸前别满耀眼的勋章,真是帅气。于是,我就坐在他家的台阶上不走,缠着他,直到他答应娶我,他才得到片刻的安宁。当时追他的女孩多得吓人。”

“真的吗,伊莎贝尔?”她母亲问。

拉里向我俯过身子。

“她说的话,你一个字也不要相信。伊莎贝尔不是个坏女孩,可是个说谎大王。”

午饭吃完后不久,我和艾略特便离开了。我之前告诉过他我要去博物馆看画,他说他愿意领我去。我喜欢一个人逛博物馆,但又不好说我宁愿一个人去,只好同意让他陪着。路上,我们俩谈起伊莎贝尔和拉里。

“看到两个年轻人这样相爱,真让人羡慕。”我说。

“他们还太年轻,不适于结婚。”

“为什么?人趁着年轻相爱、结婚,那多好啊。”

“不要说傻话了。伊莎贝尔才十九岁,拉里也只有二十。他至今连个工作都没有。他自己有笔一年三千块钱的小进项,这是路易莎告诉我的;不管从哪一方面来说,路易莎都不是一个阔绰的女人。她的钱刚刚够她花。”

“哦,他可以找份工作嘛。”

“问题就出在这儿。他不愿意找。他似乎很满足于现在无所事事的生活。”

“我敢说,他在战争中一定经历了不少的危难和痛苦。他需要休息一段时间。”

“他已经歇了一年了。休息的时间足够长了。”

“我原本觉得,他似乎是个很不错的男孩。”

“噢,对他本人我没啥反对的。他的出身以及其他的种种都好。他父亲原籍巴尔的摩,以前是耶鲁大学罗曼语系的一位副教授。他母亲过去是老费城教友派的成员。”

“你说起他的父母时用的都是过去式。难道他们都已经死了?”

“是的。他母亲死于难产,父亲大约在十二年前过世。他是由他父亲的一位老同学给抚养大的。那人是麻汾镇的一个医生。这就是路易莎和伊莎贝尔之所以能认识他的原因。”

“麻汾在哪里?”

“布拉德雷家老宅的所在地。路易莎在那儿度过夏天。她很心疼这个孩子。纳尔逊医生是个光棍,一点儿也不懂怎么带孩子。是路易莎坚持让把他送进圣保罗堂,每到圣诞节的假期,她就把他接到家里来过。”艾略特像法国人似的耸了耸肩膀,“我想,她本该预见到今天这样一个结局的。”

我俩现在已经进了博物馆,于是,我们的注意力便转移到画作上。我又一次被艾略特这方面的知识和鉴赏力所打动。他领着我到处转着,俨然把我当成一个来美国的旅行者,任何一位艺术系的教授也不可能比艾略特讲得更富于启迪性了。我已经打定主意自己要单独再来一趟,好不受搅扰地随心所欲地观赏,于是这一次便任由着他摆布。一会儿后,他看了一下表。

“我们走吧,”他说,“我在博物馆看画最多不超过一小时。一个人的欣赏力顶多能够持续一个钟头。我们改天来把它们看完。”

分手时我向他热烈地表示了谢意。也许,经他的点拨,我又聪明了些,可确实也让我很恼火。

在我向布拉德雷太太辞行时,她告诉我伊莎贝尔约了她的几个年轻朋友第二天要来家里吃晚饭,晚饭后他们会出去跳舞,如若我能来,在他们走后,我跟艾略特便能说说话。

“你来跟他聊聊,他会好受些,”她接着说,“他待在国外的时间太长了,对这儿已经有些不适应了。在这里,他似乎找不到一个跟他谈得来的人。”

我接受了布拉德雷太太的邀请。在博物馆的台阶上分手时,艾略特跟我说,他很高兴我答应来。

“在这个偌大的城市里,我像个丢了魂儿的人,”他说,“我答应路易莎在芝加哥待六个星期,自从一九一二年以来我们就没有见过面,可刚回来几天已感觉度日如年了。巴黎是世界上唯一一座适合一个文明人居住的城市。我亲爱的朋友,你知道这里的人是如何看我的吗?他们把我看成了一个怪人。真是群野蛮的人。”

我大声笑着离开了。

第六节

第二天傍晚,我谢绝了艾略特在电话中要过来接我的请求,独自安全地抵达了布拉德雷太太的家。有个人到旅店来看我,让我耽搁了一会儿,所以到得晚了点儿。上楼时,我听到客厅里传出的喧嚷声,以为来的人一定不少,进去后才发现,连我自己,一共只有十二个人。布拉德雷太太穿一身绿缎子衣服,脖上戴一串细珠项链,非常富丽;艾略特的晚礼服样式时尚,他那副潇洒倜傥,唯他独有。在他跟我握手时,一股阿拉伯香水的气味直扑我的鼻孔。艾略特把一个身材高大、红脸膛的男子介绍给我,他身上穿的晚礼服似乎叫他显得有些不自在。他就是纳尔逊医生。不过,这个名字当时对我没有任何意味。其他的客人都是伊莎贝尔的朋友,在介绍给我时,他们的名字都是刚刚到了我的耳朵里便被我忘掉了。姑娘们个个清纯、漂亮,男士们个个年轻、强健。他们都没给我留下什么印象,除了其中的一个男孩,因为他有十分高大的身材和健壮的体魄。他一副宽宽的肩膀,一定有一米九高。伊莎贝尔今天显得格外好看,她穿着白丝绸衣服和膝以下狭窄的长裙,正好遮住了她稍显粗的腿;领口较低的上衣烘托出她丰满的乳房;她裸着的胳膊也略微显胖,可她的脖颈很美。她兴高采烈,动人的眸子里闪着光芒。毋庸置疑,她是个非常漂亮、年轻和可爱的女子,可看得出来,如果不当心,她就会胖得过了头。

吃晚饭时,我发现自己坐在了布拉德雷太太和一个腼腆、不爱说话的女孩中间,她看上去似乎比别的女孩年纪更轻。为彼此显得融洽些,布拉德雷太太向我介绍说,这位姑娘的祖父母就住在麻汾,她和伊莎贝尔从前是同学。她的名字(我只听到人们这么称呼她)叫索菲。饭桌上打趣笑噱不断,每个人都亮着嗓门说话。他们之间似乎相当熟悉。在布拉德雷太太不同我说话时,我试着跟邻座的这位姑娘搭讪,可不甚成功。她比其他在座的女孩都更为沉静。她人并不漂亮,可脸长得很有趣,鼻尖那里有点儿上翘,嘴挺大的,一双蓝绿色的眼睛,黄褐色的头发被简单地束在一起。她长得很瘦,胸脯和男孩子的一样扁平。听到别人开的玩笑,她也在笑,不过却显得有点儿勉强,让你觉得她并不像她装出来的那么感兴趣。我猜测,她也是想尽量表现得好一些。我弄不明白她是有点儿笨,还是太害羞了。我试着谈了几个话题,都不成,因为再也想不出什么话来说,于是我请她给我介绍介绍在座的客人。

“哦,你知道纳尔逊医生的,”她说,指着坐在布拉德雷太太正对面的那位中年男子,“他是拉里的监护人。是麻汾的医生。他脑子很聪明,发明了不少飞机上的零件,却没有一个人愿意使用。不做事的时候,他就喝酒。”

在她讲话时,她淡蓝色的眸子里闪着光,这让我觉得,她并不像我最初以为的那么呆板。她继续给我介绍着一个又一个的年轻人,告诉我他们的父母亲是谁,说到男士,还会顺便提到他们所上的大学、所从事的工作。有些话平淡得很,比如说:

“她很温柔可爱啦。”或者,“他是个打高尔夫球的高手啦。”等等。

“那个长着浓浓眉毛的大个子是谁?”

“哦,他叫格雷·马图林。他父亲在麻汾的湖滨道上买下一座豪宅,是我们这一带的百万富翁。我们为他感到骄傲,他叫我们的脸上也觉得有光。马图林、霍布斯、雷纳、斯密斯等,都是芝加哥的富人,马图林是芝加哥最有钱的商人之一,格雷是他唯一的儿子。”

她说出这一串名字时,用的是一种愉悦嘲弄的口吻,我不由得用诘问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她察觉到了,脸红起来。

“多跟我说说马图林先生。”

“也没有什么可说的。他很富有。到处受到人们的尊重。他给麻汾人新建了一座教堂,为芝加哥大学捐助了一百万。”

“他的儿子长得不错。”

“是挺好看的。你怎么都不会想到,他的祖父曾是爱尔兰的一个水手,祖母是瑞典人,曾在饭店里做服务员。”

其实,格雷·马图林谈不上英俊,只能说长得不普通罢了。他一副粗犷的面容,一个短而扁的鼻子,富于肉欲感的嘴唇,一张爱尔兰人的红红的脸膛;浓密乌黑的头发又光亮又柔顺,两道浓眉下面是一双格外清澈、湛蓝的眼睛。虽然长得人高马大,但肢体、五官的比例却很匀称,脱掉衣服,一定是个阳刚健美的男性胴体。他看上去浑身都是力量。他的男子气概给人印象深刻。他使坐在他旁边的拉里——尽管只比格雷矮八九厘米——显得文弱多了。

“许多人都喜欢他,”我腼腆的邻座说,“我认识的好几个女孩都在拼死拼活地追他。只是她们都没有机会。”

“为什么没有?”

“你一点儿也不知道吗?”

“我怎么会知道呢?”

“他深深地迷恋上了伊莎贝尔,以至于不能自拔,而伊莎贝尔爱的是拉里。”

“有什么能阻止他插进来、把拉里挤出去呢?”

“拉里是他最好的朋友。”

“这就不好办啦。”

“是的,如果你也像格雷那么重朋友情谊的话。”

我拿不准她在告诉我这些话时是郑重其事的,还是在调侃。她的言谈举止显得彬彬有礼,一点儿也不冒失或莽撞,然而,我有个印象:她既不缺乏幽默,也不缺乏精明。我猜不出在跟我说话时,她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我知道她的真实想法我是永远探不出来的。她显然不太自信,我估摸着她可能是家里的独生女,平常总是跟比自己年龄大的人在一起。她身上有种谦恭、素静的品质,让人挺喜欢的;不过,如果我对她过的是一种孤寂生活的猜测是正确的话,我想她一定静静地观察过跟她生活在一起的长者,对他们都形成了自己既定的看法。我们这些成年人很少能够察觉到,年轻人给我们的评断会有多么犀利、多么深刻。我又一次望进她绿蓝色的眼睛里。

“你今年多大了?”我问。

“十七。”

“你平时爱看书吗?”我贸然地问。

可她还没来得及回答,布拉德雷太太为尽女主人的职责,跟我搭话了,等我回过神来,晚饭已经结束。年轻人一溜烟地走光了,我们剩下的四个人上楼来到客厅。

我很诧异自己今天也被邀请过来,因为在闲聊了一会儿后,他们开始谈起一件我觉得本该是他们私下里说的事情。我一时拿不定主意,是该出于谨慎起身离开呢,还是作为一个旁听者,也许会对他们有点儿用呢。他们讨论的问题是,拉里为什么会有不愿意工作的这种奇怪想法,由于马图林先生(刚才在这里吃饭的那个叫格雷的男孩的父亲)愿给拉里提供一个职位,这个议题就变得迫切起来。对拉里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机会。只要人能干勤快,一段时间以后,拉里就可望挣到不少的钱。小格雷·马图林急切地想让他接受这份工作。

我记不起当时所有的谈话内容了,但要旨我还清楚地记得。在拉里从法国回来后,纳尔逊医生,拉里的监护人,便建议他去大学读书,可他拒绝了。他刚参战归来,想休息一下,这很自然;他刚经历了一段艰难的日子,曾两次负伤,尽管伤势不重。纳尔逊医生认为,他还没有从战争的阴影中走出来,休养一段时间让他得以完全恢复,也好。可是,自从他退伍以后,他休息的日子开始是以星期计,后来就是以月计了,现在一晃一年多过去了。他在部队上似乎表现不错,归来后在芝加哥也小有名气,所以好几个商界人士都愿意把他纳入麾下。他对他们表示了感谢,可没有接受他们的美意。他并没有给出理由,只是说他还不清楚自己究竟想要干什么。他跟伊莎贝尔订了婚。对此布拉德雷太太并不感到意外,因为从儿时起他们俩就形影不离,她知道伊莎贝尔爱着拉里。她也喜欢他,认为他能给伊莎贝尔幸福。

“伊莎贝尔的个性比拉里的强,她能给予他所缺少的东西。”

尽管他们两人都还非常年轻,布拉德雷太太却十分愿意让他们马上结婚,只要在婚前拉里能有份工作就行。拉里有一份自己的收入,可即使他的收入是现在的十倍,布拉德雷太太还是要坚持这一点。就我推测,她和艾略特从纳尔逊医生那里就是想要知道,究竟什么是拉里想要做的事。他们想让他利用他的影响力,说服拉里接受马图林先生提供的这份工作。

“你们也知道,拉里从来不怎么听我的话,”纳尔逊医生说,“就是在小的时候,他也是独断独行的。”

“我知道。都是你把他给惯坏了。他能有他现在的出息,也算是个奇迹了。”

酒喝得已经有点儿多了的纳尔逊医生,有点儿不悦地看了布拉德雷太太一眼。他已发红的面庞变得更红了。

“我一直很忙。我有自己的事情需要照料。我收留他,是因为他再也没有别的地方可去,他的父亲是我的一个朋友。他从小就不好管教。”

“你怎么能说出这样的话,”布拉德雷太太有些生气地说,“拉里的性情是那么温和。”

“拿一个这样的孩子你能有什么办法?他从不跟你争辩,可一味地我行我素,等你气急了的时候,他只会跟你说声对不起,叫你火冒三丈。如若他是我的儿子,我可以揍他。对世上连一个亲人也没有了的孩子——而且他的父亲之所以将他留给了我,也是因为他相信我会对他好——我怎能下得了手打他。”

“现在不是谈这些的时候,”艾略特有些焦躁地说,“目前的情况是:他游荡的时间已经不短了;现在便有个机会,他能获得一个职位,眼看可以赚很多钱,如果他还想娶伊莎贝尔的话,他就必须接受这个位置。”

“他要懂得,在当今这个世界,”布拉德雷太太插进来说,“一个人必须要工作。他现在已恢复得很好,十分强壮了。我们大家都知道,在南北战争结束后,一些从战场上回来的人一蹶不振,再没有参加过任何工作。他们成了家里的负担和社区的累赘。”

这时,我说了一句。

“他拒绝那些人给他找的事时,可给出了什么理由?”

“没有。只是说这些工作他都不喜欢。”

“他自己有想要做的事吗?”

“明摆着没有。”

纳尔逊医生又端起一杯柠檬威士忌。他满满地喝了一大口,然后看着他的两个朋友。

“你们想听听我的看法吗?我当然不敢说自己是一个评断人性的行家,不过,不管怎么说,通过三十多年的行医实践,我对人性还是有些了解的。战争对拉里造成了影响。从战争中归来的他已不是原来的那个他。不仅仅是他增长了几岁。发生了什么事情彻底改变了他。”

“什么事情?”我问。

“我也不知道。他对其战争的经历只字不提。”纳尔逊医生转过身来问布拉德雷太太,“他跟你说过什么吗,路易莎?”

她摇了摇头。

“没有。他刚回来时,我们也曾试着想让他讲些他作战的经历,可他总是那样笑一笑,说实在没有什么可讲的。他甚至也没有告诉过伊莎贝尔。她左缠右磨,也没有从他那里套出一个字。”

谈话就这样没有什么结果地进行着,少顷,纳尔逊医生看了一下手表说,他得走了。我准备和他一起离开,可艾略特执意让我再待一会儿。纳尔逊医生走后,布拉德雷太太对我抱歉地说,不该用他们的家事来叨扰我,她担心我早就觉得烦了。

“可你也看到了,这件事重重地压在我的心上。”她结束道。

“毛姆先生是那种做事十分谨慎的人,路易莎;你什么事情都可以跟他讲。我觉得纳尔逊和拉里之间的关系并不亲密,所以路易莎和我都认为,有些事情最好还是不要告诉他。”

“艾略特!”

“你已经跟毛姆先生讲了不少,不妨把其余的也告诉他吧。我不知道刚才在饭桌上你是否留意到了格雷·马图林?”

“他那么大的块头,一个人几乎不可能不注意到他。”

“他是伊莎贝尔的一个追求者。拉里在国外参战的这段时间,他对伊莎贝尔殷勤有加。她也喜欢他。如果仗再打上几年,她很可能就嫁给他了。他向她求婚。她没有接受,也没有拒绝。路易莎猜想,她是在等拉里回来,再作定夺。”

“他为什么没有去参战?”

“他踢足球时跑得过猛,影响到了心脏。损伤并不要紧,可陆军没有要他。等拉里一回来,他就没有了机会。伊莎贝尔毅然甩掉了他。”

对此,我不知道艾略特想让我表明什么样的态度,于是我没有吱声。艾略特继续说着。他一表的人才,纯正的牛津口音,再没有谁能比他更像一名外交部的高级官员了。

“当然啦,拉里是个不错的男孩,他偷着去参加空军这件事也足够有戏剧性,不过,我看人还是很准的……”他做出一个颇有意味的笑容,在我面前唯一一次隐约提到他是靠做古董生意挣到的钱。“不然的话,我此刻哪能有一笔数额可观的金边股票呢[21]。我对拉里的看法是,他这辈子不会有太大的出息。他没有钱,没有地位。而格雷·马图林的情况就完全不同了。他是爱尔兰一个颇有名望的家族的后代。他祖上有一位做主教的,有一个剧作家和几位著名的学者和军人。”

“这些事你是怎么知道的?”

“知道它们并不难,”他不经意地回答说,“我有天在俱乐部里翻阅《美国名人字典》,碰巧看到了这个姓氏。”

刚才吃饭时,我的邻座告诉我格雷的祖父是爱尔兰水手,祖母是一家瑞典饭店里跑堂的,不过,我觉得我没有必要把刚才听到的话讲出来。艾略特继续说着。

“我们认识亨利·马图林好多年了。他人好,而且非常富有。他的儿子格雷已进入芝加哥最好的一家经纪人商号。他胜利在望。他想娶伊莎贝尔,不能否认,站在伊莎贝尔的立场上看,这将是一桩十分般配的婚姻。我是十二分地赞同,我知道路易莎也赞成。”

“你离开美国的时间太长啦,艾略特,”布拉德雷太太干涩地笑了笑说,“你已经忘记了,在这个国家,姑娘们结婚,可不管她们的母亲和舅舅是否赞同。”

“这一点儿也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路易莎,”艾略特尖刻地说,“以我三十年的经验,我可以这样告诉你,凡是适当考虑到地位、财富和双方境况的婚姻,都优于只为爱情的婚姻。在法国,这个世界上唯一的文明国度,伊莎贝尔会毫不犹豫地嫁给格雷;然后,过上一年半载,如若她想,她可以将拉里作为她的情人,而格雷则可以置上一所豪华的寓所,养上一个漂亮的女明星,这样岂不是皆大欢喜?”

布拉德雷太太并不傻,她用狡黠和饶有兴味的神情看着她的兄弟。

“有一个对此不利的因素,艾略特,纽约的剧团在芝加哥演出的时间并不长,格雷只能指望他的情人在他豪华的寓所里稍作停留。这肯定对大家都不是很方便。”

艾略特笑了一笑。

“格雷可以在纽约证券交易所买上一个经纪人的位置。毕竟,如果你必须在美国生活,除了纽约,住在其他的任何地方,我都觉得没有意义。”

之后,我很快就离开了,不过,在我临走前,也不知为什么,艾略特又邀我跟他和马图林父子一起吃顿午饭。

“亨利是美国最为典型的生意人,”他说,“我想你应该认识他。许多年来,他一直替我们经管着我们的投资。”

我并不是特别地想去,可又没有理由拒绝,于是说我乐意前往。

第七节

在芝加哥逗留期间,有人介绍我加入了一家藏书较多的俱乐部,第二天早晨我去那里查阅一两本大学杂志,这种刊物如果不是长期订阅的话,一般很难碰到。时间还早,阅览室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一把很大的皮椅子上,专心致志地看一本书。我惊讶地发现,这个人是拉里。我万万没有想到竟会在这种地方遇到他。我走过时,他抬头看到了我,做出要站起来的样子。

“不要动,”我说,接着几乎是很自然地问,“你在读什么?”

“一本书。”他笑着说。他的笑十分动人,以至于他这样的一个回答不会叫人觉得无礼或是唐突。

他阖上书,用他那双显得特别深邃的眼睛望着我,手遮着一些封面,让我看不清书名。

“你昨晚玩得好吗?”我问。

“好极了。早晨五点才回到家。”

“你可真勤奋啊,这么早就很精神地在这儿了。”

“我常常来这儿。一般情况下,这个点来,这个位置总是我的。”

“我不打搅你了。”

“你没有打搅我。”他说,又一次笑了,此刻我发现他的笑非常迷人、可爱,不是那种灿烂夺目的笑,而像是用内心的光照点亮的笑容。他坐在一个书架围成的角落里,旁边还放着一把椅子。他把手放在椅子扶手上。“你能坐一会儿吗?”

“好的。”

他把手中的书递给了我。

“这就是我读的书。”

我一看,是威廉·詹姆斯写的《心理学原理》。这当然是部名著,是心理学史上一部很重要的著作,而且写得极其晓畅。不过,我觉得这不像是一个曾当过飞行员、跳舞跳到早晨五点钟的小伙子(只有二十岁)会读的那种书。

“你为什么要读这个?”我问。

“我懂的知识太少了。”

“可你还非常年轻呀。”我笑着说。

他好大一会儿没有说话,他的沉默开始让我觉得有些尴尬,我想起身去看我要找的那几本杂志。可是,我有一种感觉,他是想要说些什么。他的眼睛望着前面,脸上的表情严肃、专注,似乎在沉思。我等着他。我很想听听他要说什么。当他开口时,好像是在继续他的谈话,丝毫也没有察觉到之间的那段沉默。

“从法国回来后,他们都想叫我上大学。可我不能。经历了这场战争以后,我觉得我再也回不到学校去了。上中学时,我就什么也没有学到。我觉得我无法融入大学的生活。同学们不会喜欢我。我不愿勉强自己去做我不想做的事。我认为大学里的老师教不了我所想要的知识。”

“我当然知道这不关我的事,”我说,“可我不敢肯定你就是对的。我想,我明白你的意思;经历了两年的战争,再到大学里做个自命不凡的新生,实在有些腻味。我并不认为同学们会不喜欢你。我不太了解美国的大学,不过,我并不认为美国的大学生和英国的会有太大的不同,或许美国的大学生更外向一些,更喜欢喧闹的娱乐,但总的来说,他们都是非常懂礼、懂事的男孩;我敢说,如果你不想过他们那样的生活,只要你稍使手腕,他们也会乐意让你过你自己的生活。我没有像我兄弟那样,进入剑桥大学。我有这样的机会,但我放弃了。我想早一点儿到社会上去闯荡。后来,我一直为此感到后悔。要是我当时上了剑桥,我会少走许多弯路。有经验丰富的教师指导,你学习会进步得更快。没有人给你引路,你常常会走进死胡同,浪费掉你不少的时间。”

“你也许是对的。我并不在乎自己犯错误。也许,就是在这样的一条死胡同里,我会发现了一些与我的目的相合的东西。”

“你的目的是什么?”

他犹豫了片刻。

“问题就在这儿。连我自己都不太清楚呢。”

我没有吭声,因为对此似乎没有必要去回答什么,从很年轻的时候起,我就有一个清晰、明确的目标在脑子里,因此我有些不耐烦了,可我抑制住了自己。我有种感觉,不如说是直觉:有什么东西在搅扰着这个小伙子的心灵,到底是不成熟的想法还是模糊的情感,我不得而知,它们使他不得安宁、驱使着他,连他自己也不知驶向哪里。不知怎么的,他引起了我的同情。以前,我从未听他说过这么多,只是现在,我才意识到他的声音多么悦耳。它能令你陶醉,像是散发着香味的仙丹。想到这一点,想到他迷人的笑容、黑得发亮的富于表情的眼睛,我便完全理解伊莎贝尔为什么那么爱他了。他身上的确有些特别可爱的地方。他转过头来,眼睛很坦然、饶有兴味地审视着我。

“我想,昨晚我们都去跳舞以后,你们谈论我了,是吗?”

“是谈你来着。”

“我以为,这就是为什么非要把鲍勃叔叔请来吃饭的原因。他顶讨厌出门了。”

“似乎有人给你提供了一份很好的工作。”

“一份非常棒的工作。”

“你打算去吗?”

“不去。”

“为什么不呢?”

“我不想干。”

我在插手一件与我毫无关系的事情,不过,我也看出来了,正因为我是个外国人,所以拉里不抵触跟我谈谈这件事。

“哦,你知道的,当人们什么事情也做不了的时候,他们便成了作家。”我说着笑出声来。

“我没有才能。”

“那么,你打算做什么呢?”

他朝我笑了,那种灿烂迷人的笑容。

“游荡。”他说。

听到这话我笑了起来。

“依我看,在这个世界上芝加哥可不是一个理想的逍遥地,”我说,“好吧,我不打搅你读书了。我去找找《耶鲁季刊》。”

我站起来离开阅览室后,拉里仍然在那里全神贯注地读着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我独自在俱乐部吃了中午饭,因为阅览室里比较安静,我又踅回到那里抽雪茄、看书写信,就这样消磨了一两个钟头。我惊讶地发现拉里还在埋头读着那本书。自我离开他以后,他似乎就没有动过地方。我四点钟离开阅览室时,他还在那里。他的这种非常强的专注精神令人难忘。他既没有注意到我来,也没有注意到我走。我下午还有许多事情要做,直到应该换衣服赴宴时,才往旅店赶。路上,受着好奇心的驱使,我又一次进到俱乐部的阅览室。有不少人在那里读着报纸杂志。拉里仍然坐在那把椅子上,专心地读那本书。好怪的一个年轻人!

第八节

第二天,艾略特邀我到芭玛大厦,与老马图林和他的儿子一起吃午饭。饭桌上只有我们四个人。亨利·马图林是个大块头的男人,几乎和他儿子一样魁梧,他有张肉乎乎的红脸庞,一个大下巴,同样有着挑衅性的又短又扁的鼻子,不过,他的眼睛比儿子的小一些,也没有那么蓝,可看上去非常非常精明。尽管他顶多五十岁,可看上去足有六十岁,已经变得稀稀疏疏的头发全白了。乍一看,毫无魅力可言。这许多年来他似乎生意兴隆,我对他的印象是,这是一个十分冷酷、聪明、能干的人,在关乎生意的事情上绝不会有半点儿心慈手软。起初,他说话很少,我觉得他是在考量我。看得出来,艾略特在他眼中只是个可笑的人物。格雷温和恭敬,几乎一声没吭,要不是艾略特施展出他娴熟的社交本领,一直扯着一些轻松的话题,大家恐怕早僵在那儿了。我猜测过去艾略特常常跟中西部的商人做交易,一定积累了不少经验,否则的话,他就哄不得人家掏大价钱,买下已逝大师的名画了。不多一会儿,马图林先生渐渐变得自如了,也说了几句,表明他比看上去要活泼得多,而且他确实还有一种冷幽默呢。谈话有一会儿转到股票上。要不是我早先便知道艾略特这个人尽管有时荒唐,可一点儿也不傻,那么,我就会为他在这方面也讲得头头是道感到诧异了。就是在这个时候,马图林先生说话了:

“今天早晨,我收到格雷的朋友拉里·达雷尔的一封信。”

“你没有告诉我,爸爸。”格雷说。

马图林先生把身子转向了我。

“你认识拉里,是吗?”

我点了点头。

“格雷说服了我,让我把他弄进我的公司里。他们俩是好朋友。格雷觉得拉里非常优秀。”

“拉里怎么说的,爸爸?”

“他对我表示了感谢。他说,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这是一个极好的机会,他非常认真地考虑了我的提议,最终觉得他恐怕会让我失望的,认为他还是拒绝为好。”

“他这么做很愚蠢。”艾略特说。

“是的。”马图林先生说。

“很抱歉,爸爸,”格雷说,“要是我们能一起工作,那该有多好啊。”

“你可以把一匹马领到河边,可你无法硬让它饮水。”

在马图林先生这么说的时候,他一直看着自己的儿子,他精明的眼神变得温和起来。这让我意识到这位冷酷的生意人还有另外的一面:他对这个大块头的儿子宠爱有加。有一次他面朝着我说:

“你知道吗,星期天这孩子在场子里跟我打了两盘让点赛,他分别赢了我七点和六点。我真想用球棒打破他的脑袋。又一想,是我亲手教会了他打高尔夫球。”

马图林先生的脸上洋溢着骄傲的神情。我开始喜欢他了。

“是我的运气好,爸爸。”

“与运气无关。你把球从洞里打出来,落下来离洞口只有十五厘米远,这难道是运气?一杆打出整整三十二米远,一寸不多,一寸不少。我想让他参加明年的业余锦标赛。”

“我抽不出时间来的。”

“我是你的老板,不是吗?”

“我怎么能忘记这一点呢!我晚来上班一分钟,你就会火冒三丈。”

马图林先生扑哧一声笑了。

“他快要把我说成是一个暴君了,”他对我说,“你不要相信他的话。公司都是我在经营,我的几个合伙人都不行,而我又非常看重我的生意。我让儿子从最底层做起,我期望他像我公司里的别的任何一个年轻人一样,一步一个台阶地往上走,这样等将来他接班的时候就能胜任了。对像我这样规模的公司来说,这是一份重大的责任。我的一些主顾的投资交给我经管已经有三十年了,他们对我十分信任。实话跟你说吧,我宁愿损失掉自己的钱,也不愿看到我的客户遭受损失。”

格雷此时笑了起来。

“那天有个老姑娘来公司,想拿一千美元投资一桩她的牧师推荐的投机生意,让我父亲拒绝了,她硬是坚持要做时,父亲一顿严厉的训斥,最后她无奈地哭着离开了。后来,他又去见那牧师,给他好一顿训。”

“人们对我们做经纪人的,有许多不好的议论,但是,经纪人和经纪人不一样。我不想让我的客户亏本,我想让他们赚钱,可他们中间大多数人的行事方式会让你觉得,他们生活的唯一目的就是赔掉自己手中的每一分钱。”

“呃,对马图林先生你怎么看?”在马图林父子去上班、我们也出来了以后,艾略特问我。

“我总喜欢接触不同类型的人。我觉得他们父子之间的那种亲情挺感人的。敢说在英国这种情形并不常见。”

“他很爱格雷。他的性格是个奇怪的混合体。他说他客户的话都是真的。他手里有上百个客户,包括女人、退了休的职员、牧师等,他经管着他们的积蓄。要我说,这些主顾所带来的麻烦远超过他们的价值,可是他却为他们对他的信任感到自豪。在搞到大生意、有大钱可赚时,没有谁会比他更心狠手辣。那个时候的他根本没有了怜悯之心。他非要把他的那一磅肉弄到手[22]不可,什么也阻挡不了他去得到它。若是挡了他的道,他不仅会让你赔得一败涂地,而且会为此而喜不自胜。”

在回到他姐姐家后,艾略特告诉了布拉德雷太太,拉里拒绝了亨利·马图林给他的工作。伊莎贝尔出去跟她的女朋友们一起吃午饭了,她进来时,姐弟俩正在谈这件事。于是,便告诉了她。从后来艾略特对他们这场谈话的讲述中,我推测出当时艾略特用他滔滔的言辞充分表达了他的意见。尽管有十年他没做过任何事情,尽管他用以赚到他丰厚家资的工作远远谈不上艰辛,可他坚定地认为,工商业是人类得以生存下去的必备条件。拉里是一个极普通的青年,毫无社会地位,他没有理由不去遵循本国的好的行为习惯。在像艾略特这样有洞见的人看来,美国显然正在进入一个空前的繁盛期。拉里现在有个入门的机会,如若他抓住这个机会,埋头苦干下去,到他四十岁的时候,他就会是一个百万富翁,甚至千万富翁。到那个时候,如果他不想做了,想在巴黎像个上等人那样生活,在巴黎杜布瓦大街租上一套公寓,或是在卢瓦尔河谷的都兰置上所宅邸,他艾略特绝不会反对。而路易莎说得更为直截了当,更难以辩驳。

“如果拉里爱你,他就应该为你接受这份工作。”

对这些,我不知道伊莎贝尔是怎么回答的,不过,凭她的善解人意,她当然能看出母亲和舅舅的话自有他们的道理。她认识的小伙子们都在努力学习,准备参加工作,或是已经上了班。拉里几乎不可能靠着他在空军的杰出表现,来度过他的这一生。战争已经结束,人人都厌恶了战争,巴不得尽快将它忘记。他们商量的结果是,伊莎贝尔同意跟拉里摊牌,就这件事跟拉里最后谈一次。布拉德雷太太建议伊莎贝尔叫拉里开车带她去一趟麻汾。她正准备给老宅的客厅置办新窗帘,可她上次量好的尺寸不知丢到哪里去了,所以她想让伊莎贝尔再去量一下。

“鲍勃·纳尔逊会招待你们吃午饭的。”布拉德雷太太说。

“我有一个比这更好的计划,”艾略特说,“给他们带上一篮子食物,让他们在廊沿上吃,饭一吃完,他们就可以谈了。”

“这样会有趣得多。”伊莎贝尔说。

“很少有什么比舒舒服服地吃上一顿野餐更开心的了,”艾略特颇有意味地补充道,“老蒂泽公爵夫人常跟我说,最为桀骜不驯的男人在这种场合下也会变得易于说服。你计划给他们的午餐准备些什么呢?”

“酿馅鸡蛋和夹鸡肉的三明治。”

“瞎说。没有肥肝酱,怎能算得上一顿像样的野餐呢。你得给他们带上咖喱虾仁、鸡脯冻,搭配生菜心色拉,这都得由我亲自来做。在肥肝酱之后,作为对你们美国习俗的妥协,你可以上个苹果派。”

“我就给他们带酿馅鸡蛋和夹鸡肉的三明治,艾略特。”布拉德雷太太很坚决地说。

“哦,好吧,我有言在先,事情一定办不好,要怪那就只能怪你自己。”

“拉里吃得很少,艾略特舅舅,”伊莎贝尔说,“我觉得,他根本不在意他吃的是什么。”

“我希望,你不会认为这是他的一个优点,我可怜的外甥女。”她的舅舅回了她一句。

然而,他们最后带上的食物,还是布拉德雷太太说的那些。当后来艾略特告诉了我他们此行的结果时,他像法国人似的耸了耸肩膀。

“我早说过,这样事情会搞砸的。我恳求路易莎给他们带上一瓶我送她的蒙特拉夕酒,是我在战前送给她的,可她就是不听。他们只拿了一暖水瓶咖啡。你还能期望什么样的结果呢?”

当时的情形好像是路易莎·布拉德雷和艾略特正在客厅里坐着,突然听到汽车停在门口的声音,紧接着,伊莎贝尔走了进来。天刚黑,窗帘已拉了下来。艾略特坐在壁炉旁边的一把扶手椅子里,正读着一张报纸,布拉德雷太太在一块预备做遮火屏的东西上刺绣。伊莎贝尔没有来客厅,而是径直走回了她的房间。

艾略特从他眼镜的上面看着他的姐姐。

“我想,她去脱帽子了。很快就会下来。”她说。

可是伊莎贝尔没有下来。几分钟过去了。

“也许她累了。可能已经躺下了。”

“难道你脑子里没有想过拉里会一起进来吗?”

“不要再烦我了,艾略特。”

“好吧,这是你的事情,又不是我的。”

他又读起了他的书。布拉德雷太太继续做她的刺绣活儿。不过,半个小时后,布拉德雷太太突然站了起来。

“我想,或许我最好还是上去看看吧,如果她没事,休息了,我就不打扰她,自己下来。”

她出去不多一会儿,便又回来了。

“她在哭。拉里打算去巴黎。他要在那儿待两年。她答应等他。”

“为什么他要去巴黎?”

“你问我这些问题没有用,艾略特。我不知道。她什么也不跟我说。她说她能理解他,不愿干涉他的行为。我对她说,‘如若他想好了要离开你两年,他就不可能有多么爱你。’‘我没得选择,’她说,‘最重要的是我非常爱他。’‘甚至在今天的事发生之后吗?’我问。‘今天发生的事情使我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爱他,’她说,‘他的确是爱我的,妈妈。对这一点我确信无疑。’”

艾略特思考了一会儿。

“到两年结束的时候,不知会怎么样?”

“我告诉过你了,艾略特,我不知道。”

“难道你不认为,这样的一个结果很令人失望吗?”

“很令人失望。”

“唯一能给人一点儿慰藉的是,他们两个都还很年轻,等两年不会对他们造成什么影响,在这两年中间,许多事情都可能发生。”

姐弟俩商定最好还是不要问伊莎贝尔。因为晚上他们还要一起出去吃饭。

“我不想再去烦她了,”布拉德雷太太说,“如果她的眼睛哭得红肿了,人们会觉得奇怪,会问的。”

不过,第二天,当他们在家里吃过午饭后,布拉德雷太太又谈起这个话题。只是她很难从伊莎贝尔这里再得到什么。

“真的,妈妈,我没有保留,我已经都告诉你了。”她说。

“可他在巴黎想要做什么呢?”

伊莎贝尔笑了,因为她知道她的回答会让母亲觉得有多么荒唐。

“游荡。”

“游荡?你这是什么意思?”

“这是他告诉我的话。”

“我真的对你失去耐心了。如果你还有点儿骨气的话,你当时在那里就该跟他断了关系。他这是在耍你。”

伊莎贝尔望着她左手指上戴着的戒指。

“我有什么法子?谁让我爱他呢。”

这个时候,艾略特插话了。他拿出他高明的手腕谈及这件事情,“我不是作为她的舅舅,老兄,而是作为一个见过世面的人跟一个毫无社会经验的女孩说话。”然而,他做得并不比她母亲的效果好。我从他的话里得到的印象是,伊莎贝尔叫他别管闲事,尽管她会说得很有礼貌,可意思明确无误。这些都是艾略特在那天较晚的时候,在我住的黑石旅店的小起居间告诉我的。

“当然,路易莎是对的。”他又说道,“出现这种情况,让人感到非常不愉快,可让年轻人们只是靠彼此间的爱慕之情——别的什么也不问——去安排他们的婚姻时,碰到这样的事情在所难免。我劝路易莎不要着急,我想事情将来的结果也许比她预想的要好。拉里远在巴黎,而格雷却活生生地就在眼前——哦,如果说我对我的同胞还是了解的话,结果是显而易见的。一个人在十八岁时,情感会很强烈,但很难持久。”

“你真是个精于世故的人,艾略特。”我笑着说。

“我读拉罗什福科[23]可不是白读的。你知道芝加哥是个什么样的城市,他们会常常见面、在一起玩。一个女孩有个小伙子这么全身心地爱她,心里面一定美滋滋的。当她知道在她认识的女孩里没有一个不愿意高兴地嫁给他时,哦,我问你,从人易受诱惑的本性上看,她会不会去把别的女孩都挤掉呢?这就像参加一个聚会,你明明知道很无趣,而且所有的吃喝也只有柠檬汁和饼干,可你还是会去,因为你打听到你最好的朋友都千方百计、不惜一切代价地想参加,却没有被邀请。”

“拉里什么时候走?”

“我不清楚。我认为,这该还不是最后的决定。”艾略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白金和黄金合镶的又长又薄的烟盒子,从里面抽出一支埃及烟。法蒂玛、吉士、骆驼、好运道[24]等牌子他是不抽的。他颇有意味地笑着看着我。“当然啦,我不会跟路易莎这么说的,不过,我并不介意告诉你:其实私下里我对这位年轻人还是很同情的。我知道他在战争期间曾去过巴黎,如果他被这座世界上唯一适于人类居住的城市给迷住了,我一点儿也不会怪他。他这么年轻,我以为他是想趁结婚之前,让自己放纵一下。这是人之常情,没有什么不合适的。我会关照他的。我会把他介绍给巴黎的知名人士,他举止优雅,经我稍加点拨,他便会出落得不错的;我敢担保,我能让他看到美国人很少有机会看到的法国生活的另一面。信我的话,老兄,一般美国人进天国都要比他们进日耳曼大街容易得多。他二十岁,又很有魅力。我想,我也许能帮他跟一个贵夫人搭上关系。这会成就他。我一直认为,对一个年轻人来说,能成为一个年龄较大的女人的情人,会给予他最好的教育,当然啦,这个女人必须是我所赞赏的那种女人,是一位妇女界的名流,这会使他很快在巴黎有一定的地位。”

“你把这话告诉过布拉德雷太太吗?”我笑着问。

艾略特哈哈地笑了。

“老兄,如果我身上有一件值得夸耀的东西的话,那就是待人处事的技巧。我没有告诉她。她不会懂的,可怜的女人。在有些事情上,我永远搞不懂路易莎,比如说这一件:虽说她一半的生涯是在外交界度过,另一半是在许多国家的首都度过,可她仍然是个地地道道的美国人。”

第九节

那天傍晚,我到湖滨道上一所很大的石头砌成的宅邸去吃饭,这个房子的形状很像是建筑师一开始要把它建成一座中世纪的城堡,然后中途改变了主意,决定改建成瑞士的木屋。这场晚宴来的人很多,我走进宏大豪华的客厅,满眼看到的都是石头雕塑、棕榈树、枝形吊灯、名画和贵重的家具。我高兴地发现在来人中间,有我认识的几个人。亨利·马图林把我介绍给了他的妻子,一个瘦弱、憔悴、搽了一脸脂粉的女人。我向布拉德雷太太和伊莎贝尔小姐问了好。伊莎贝尔穿着一件红丝绸衣服,与她黑亮的头发和深褐色的眼睛很相配,人显得十分漂亮。她看上去很快活,谁也不会猜出她最近经受了一场情感上的折磨。她正跟围着她的两三位男士愉快地聊着天,格雷也在其中。吃饭时她坐在另一桌,我看不见她。可后来,当我们男士都尽兴地喝完了咖啡和酒、抽完了雪茄,返回到客厅里时,我找到了跟伊莎贝尔说话的机会。我跟她一点儿也不熟,不好直接和她提到艾略特告诉我的事,不过我想,我要说的话,她也许会高兴听一听的。

“那天在俱乐部,我看见你的男朋友啦。”我若无其事地说。

“噢,是吗?”

她也像我那样若无其事地回了一句,不过,我觉得出来,她马上变得警觉了。她的眼睛里流露出关注甚至像是担心的神情。

“当时,他正在俱乐部的阅览室里看书。他那股专注劲儿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我十点多进到俱乐部时,他就在看书;等我吃过午饭回来,他还在读;当我去赴一个晚宴路过这里再次进来时,他仍在那儿看。我想,在将近十个小时的时间里,他没有动过地方。”

“他在读什么书?”

“威廉·詹姆斯的《心理学原理》。”

她低下了眼睛,我无从知道我的话对她有什么样的影响,不过,我有点儿察觉到,她既感到有些困惑,又似乎松了一口气。就在这时,主人过来叫我去打桥牌,等牌局散了,伊莎贝尔和她的母亲已经走了。

第十节

几天后,我去跟布拉德雷太太和艾略特道别。进去时他们俩正坐着喝茶。伊莎贝尔在我稍后也走了进来。大家谈着我这次的远东之行,我向他们表示了谢意,感谢他们在我于芝加哥逗留期间对我的关照,又坐了一会儿后,我起身告辞。

“我跟你一起走到商店那儿,”伊莎贝尔说,“我刚想起来,有些东西要买。”

辞行时,布拉德雷太太跟我说,“你下次见到她,一定会代我向玛格丽达王后问好的,是吗?”

我不再否认我认识那位高贵的女人了,我很痛快地回答说,我一定会的。

到了街上,伊莎贝尔含着笑斜睨了我一眼说:

“你想喝一杯冰激凌苏打吗?”

“好的。”我附和着她的意思说。

一路上,伊莎贝尔没有再说话,我呢,因无话可说也没有吭声。我们进了店里,在一张桌子旁坐下来,这里的椅背和椅子腿都是用铁条拧成的,坐着不太舒服。我要了两份冰激凌苏打。有几个人正在柜台前买东西,别的桌子上坐着两三对客人,专心谈着他们自己的事情;不管怎么说,我们这边还是蛮清静的。我点起一支香烟抽着,伊莎贝尔用一支长麦管吸着冰激凌苏打,脸上一副惬意自得的神情。可我注意到了,她有点儿紧张。

“我想跟你谈谈。”她突然说道。

“我猜到了。”我笑着说。

有那么一会儿,她若有所思地望着我。

“前天晚上,在萨特斯威特家,你为什么跟我说起拉里在俱乐部里看书的事呢?”

“我以为你也许会感兴趣。我蓦然想到,你或许还不太清楚他所说的‘游荡’是什么意思吧。”

“艾略特舅舅就爱翻闲话。他告诉我他要去黑石旅店找你时,我就知道他会把一切都告诉你的。”

“我认识他好多年了,你知道。谈论别人的事情,他能得到莫大的乐趣。”

“是的。”她笑着说。可这笑只持续了片刻的工夫。她盯着我看了好一会儿,眼睛里满含着严肃的神情。“你对拉里怎么看?”

“我只和他见过三次面。他看上去是个不错的小伙子。”

“这就是你要说的全部吗?”

从她的声音里听出些失望和懊恼。

“不,不是。对我来说,这很难;你也知道,我对他了解得太少了。当然啦,他很讨人喜欢。他的谦和、友好与温和的性情,很让人待见。他这么年轻,就有那么强的自制力。他跟我在这里见到的其他任何一个男孩都不太一样。”

在我摸索着字眼、试图把我脑中不太清晰的印象表达出来时,伊莎贝尔一直盯着我。等我说完,她轻轻地舒了口气,像是得到了慰藉似的。临了,她朝我笑了,那种既迷人又调皮的笑。

“艾略特舅舅说,他常常为你犀利的观察力而感到惊讶。他说,什么都逃不过你的眼睛,不过,作为一个作家你最大的长处还是你有常识、通情理。”

“我能想出比这更好的优点来,”我淡淡地说,“比如,才华。”

“你知道,这件事我跟谁也不能谈。我母亲只是站在她自己的角度看问题。她想叫我以后能过上有保障的生活。”

“这很自然,不是吗?”

“艾略特舅舅看人,只是看他的社会地位和财富。我的朋友们,我是说跟我同龄的那些朋友,觉得拉里是个时代的落伍者。这叫我心里很难受。”

“这是自然的。”

“我不是说,他们对他不好。一个人不可能不对拉里好。可是,他们把他当作玩笑来开。他们常常戏弄他,而且恼火他,因为拉里对他们的做法似乎毫不在意。他只是一笑置之。你知道现在事情有多糟吗?”

“我仅知道艾略特告诉我的情况。”

“让我详细给你讲讲我们去麻汾的情形好吗?”

“当然好啦。”

凭借对伊莎贝尔当时跟我所说的话的回忆,也凭借着我的想象力,我把伊莎贝尔那天的讲述整理在了下面。她和拉里的那次谈话很长,毋庸置疑,他们说的远远比我现在叙述出来的要多。我以为,就像人们在这类场合下通常所做的那样,他们俩不仅说了许多不相干的话,而且也会把同样的事情拿来反复地说。

当伊莎贝尔醒来、看见外面晴好的天气时,她便给拉里打了电话,告诉他她母亲想让她去麻汾办点儿事,叫他开车过来接她。除了母亲让尤金放在篮子里的一暖壶咖啡,伊莎贝尔又带上了一壶马地尼鸡尾酒。拉里新近买了一辆双人跑车,很为它自豪。他喜欢开快车,一路上的飞驰让他们两个都感到很兴奋。到了以后,伊莎贝尔量着要换下的窗帘的尺寸,拉里记着这些数字。临了,他们把午餐摆到了屋外的廊沿上,那里什么风儿也吹不到,却有夏末的太阳暖暖地照着。那幢房子紧靠在一条土路旁,比起新英格兰的老木屋,一点儿也不漂亮,它的好处在于它的宽敞和舒适,从廊沿这边望出去,是一片悦人的景色,先是一个黑顶、红墙的大谷仓和一大片老树,再过去是一眼望不到边的褐色田野。景色虽显单调,可在那天明媚的阳光和初秋温暖的色调里却蕴含着一种温馨和甜美。面对展现在你面前的这一寥廓邈远,你会豪兴顿生。冬天,这里一定很寒冷、荒芜、凄凉,在酷夏,这里也许炙热、干燥、窒闷。可在这个季节却使人感到一种异样的激动,因为这空阔这辽远在邀你的心灵去冒险。

他们健康、年轻,津津有味地吃着带来的午餐,他们为一起来到郊外感到高兴。伊莎贝尔倒出了暖壶里的咖啡,拉里点上了烟斗。

“现在,亲爱的,你就说事情吧。”拉里说,眼里含着饶有兴味的笑意。

伊莎贝尔吃了一惊。

“说什么事?”她问,尽力装出一副完全无辜的样子。

他咯咯地笑了。

“你以为我是个傻瓜吗,亲爱的?要是你母亲不知道客厅窗帘的尺寸,我就吃下我的帽子。这不是你让我开车来这里的原因。”

此时,伊莎贝尔已恢复了镇静,向他粲然地笑了笑。

“我想,就我们两个人出来玩上一天,也许会很有趣的。”

“也许吧,不过,我认为这也不是此行的原因。我猜想,是因为艾略特舅舅告诉了你们,我已谢绝了亨利·马图林先生给我的工作。”

他说这些话时,操着轻松、快乐的语调,伊莎贝尔觉得,她最好也用这种语调继续她的谈话。

“格雷一定非常失望。他原想有你和他在一起工作,那该有多好。或迟或早,你总得安下心来做事,时间拖得越久,就越不想做。”

他抽着烟斗,含着温柔的笑意望着她,这让她无法看出他是不是认真的。“你知道吗?我有个想法,我要用我的这一生去做更多的事,而不只是买卖股票。”

“好啊。那你就去一个律师事务所,或者去学医。”

“不,那些我也不想做。”

“那么,你想要干什么呢?”

“游荡。”他平静地回答。

“噢,拉里,你不要开玩笑好吗?这是件非常严肃的事情。”

她的声音颤抖着,眼睛里溢满了泪水。

“不要哭,亲爱的。我不想让你难过。”

他过来坐在她旁边,用手臂搂住了她。是他声音里含着的那种柔情深深地触动了她,使她再也抑制不住自己的泪水。她擦干了眼睛,让自己的嘴角露出一丝笑来。

“你能说‘不愿意看到我难过’很好。可你却是在叫我难过。你知道,我爱你。”

“我也爱你,伊莎贝尔。”

她深深地叹了口气。末了,她挣脱他的胳膊,坐开了一点儿。

“让我们都理智点儿好吗,拉里?一个人总得工作的。这关乎人的自尊和尊严。我们的国家正在快速发展,每一个人都有责任积极地参加到它的建设中去。就在前几天,亨利·马图林说,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它会叫我们过去所取得的成就显得微不足道。他说,我们国家的面貌会日新月异,他坚信到了一九三〇年,我们将是世界上最富强、最伟大的国家。你不觉得这非常令人激动吗?”

“非常令人激动。”

“年轻人从来没有过现在这样的机会。我本以为你会为能加入展现在我们面前的这些工作而感到骄傲呢。这会是多么了不起的令人鼓舞的事业啊。”

他轻轻地笑了。

“我敢说你是对的。那些阿穆尔和斯威夫特公司将会生产出更多更好的肉罐头,那些麦考密克公司将制造出更多更好的小麦收割机,亨利·福特公司将造出更多更好的汽车。每个人都会变得越来越富有。”

“为什么不呢?”

“正如你说的,为什么不呢?只是钱碰巧引不起我的兴趣。”

伊莎贝尔咯咯地笑起来。

“亲爱的,不要像个傻瓜那么说话。一个人没有钱能生活吗?”

“我有一些钱。这就给予了我去做自己想做的事情的机会。”

“是游荡吗?”

“是的。”他笑着回答说。

“你这么做让我很为难,拉里。”她叹着气说。

“对不起。如果我能控制得了自己,我也不会这么做。”

“你能的,拉里。”

他摇了摇头,有一会儿没有吭声,沉入在自己的思绪里。后来又开口时,他说的话使她听了一惊。

“死了的人的样子看上去要多死有多死。”

“你这话什么意思?”她不安地问。

“就是我说的这个意思。”他朝她凄然地笑了笑。“当你独自飞在天空里的时候,你有很多的时间去遐想。你会生出许多奇怪的念头。”

“什么念头?”

“它们很模糊,”他笑着说,“不连贯,理不清楚。”

听到这话,伊莎贝尔沉思了一会儿。

“你觉不觉得,如果你找个工作干,你的这些想法也许会自己理出个头绪来,到那时,你便晓得是怎么回事了。”

“我也这么想过。我原想去做个木匠,或者到汽车修理行。”

“噢,拉里,人们会以为你疯了。”

“那有什么要紧吗?”

“对我来说,是的。”

沉默再一次降临到他们中间。是伊莎贝尔打破了它。她叹了口气说:

“跟去法国以前的你相比,你现在的变化太大了。”

“这并不奇怪。你知道,战争期间我经历了许多。”

“比如说?”

“哦,只是些很平常很琐屑的事情。我在空军里最要好的朋友为了救我,牺牲了。这个坎儿,我发觉自己很难迈得过去。”

“告诉我事情的经过,拉里。”

他望着她,眼睛里都是深深的沮丧。

“我不想谈。毕竟,这只是个不起眼的事件。”

多情善感的伊莎贝尔此时的眼睛里又溢满了泪水。

“你特别不快活,是吗?”

“不,”他笑着说,“我唯一不快活的,就是我让你不高兴了。”他握住了她的手,从他那双结实有力的手的触摸中,伊莎贝尔感到一种难以言说的情谊和亲近感,让她不得不咬住了她的下嘴唇,免得自己哭出来。“我想,在我把脑中的思想理清楚之前,我的内心是得不到平静的。”他迟疑了一下,继而又面色严峻地说,“很难用语言描述它们。每当想要开口时,你就语塞了。你对自己说:‘我是谁呀?何必要让自己绞尽脑汁想这呀那呀的?或许,这只是因为我是个十足的自负狂。走大家都走的路、随遇而安,这不更好吗?’接着,你想到一个人,一个小时前还充满活力、有说有笑的,转眼间就死了,躺在那里;就是这么残酷,这么毫无意义。你不由得会问自己,人生到底是为了什么,人生到底有没有意义,或者人生只是盲目、鲁莽的命运造成的悲剧。”

拉里用他那非常优美悦耳的嗓音讲述着,他时断时续,仿佛是在逼迫着自己说出他宁愿收回的话语,他的神情沉痛、真挚,使你不可能不被感动。有一会儿,伊莎贝尔没有作声。

“如果我们分开一段时间,你会不会觉得好些?”

伊莎贝尔最终这么问时,她的心情分外沉重。拉里这边也是过了很长的时间才答道:

“我也这么想。对大家的议论,虽说你尽量地不去理睬,可那也不容易。到处都是反面的议论时,会激起你心中的对抗情绪,这会搅扰你的心灵。”

“那么,你为什么不出去走走呢?”

“哦,好的,为了你。”

“让我们彼此坦诚相待,亲爱的。眼下在你的生活中并没有我的位置。”

“这是不是意味着,你不再想做我的女朋友了?”

在她颤抖的唇上,勉强掬出一个笑来。

“不是,傻话,我的意思是说,我愿意等你。”

“也许是一年,也许是两年。”

“好吧。也许会比这短呢。你想去哪里?”

他用眼睛凝视着她,仿佛要看进她内心的最深处。她微微地笑着,掩盖着她深深的沮丧。

“哦,我想先去巴黎。我在那儿没有熟人。没有谁会干涉我的行为。在部队休假时,我去过几次巴黎。不知怎么的,巴黎给我留下了这样一个印象:在那里,我脑中任何混乱的思想都会得到澄清。很有趣,它让你觉得,你能够不受阻挠地理清你的思想。我想,在那儿,我也许会看清楚我前面的路。”

“如果目的没有达到,你会怎么办?”

他咯咯地笑了。

“那么,我会回到我们美国人非常实际的人生观上来,放弃我的探寻,返回芝加哥,随便干上一份工作。”

那场谈话给伊莎贝尔的影响太大了,在讲述给我听时,她几乎很难控制住自己的感情,待她讲完后,她可怜地望着我。

“你认为我做得对吗?”

“我想,你做了你唯一能做的事情,而且,我觉得你是个了不起的女孩,善良、大度,善于理解人。”

“我爱他,我希望他幸福。你知道,从某种意义上讲,他走我并不难过。我想让他离开这一对他不利的环境,这不仅是为了他,也是为了我。人们说他没出息,成不了大事,我不能责怪他们;为此,我恨他们,可在我心底却一直有种糟糕的预感和担心:他们是对的。不过,你不必说我善于理解人。他在追求什么,我一点儿不清楚。”

“或许,你是在用你的心而不是你的知性去理解。”我笑着说,“你为什么不马上跟他结婚,一块去巴黎呢?”

她的眼中闪过一丝笑意。

“我巴不得这么做呢。但是,我不能。你知道,尽管我嘴上不愿意承认,可我的确认为他自己丢下我走会更好。如果真像纳尔逊先生所说的那样,他正遭受着一种迟来的惊恐症,那么,新的环境和新的兴趣将会治愈他。等到他的内心平静了,他会回到芝加哥来,跟大家一样参加到工作中去。我不想嫁给一个游手好闲的人。”

伊莎贝尔在传统的美国家庭中长大,她接受了早已灌输给她的那些信条。她并没有想到钱,因为她一贯过着富裕的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是她对它有一种本能的意识。钱意味着权力、地位和社会上的影响力。一个人应该去赚钱,这是再自然不过的事情。这显然是他一生所应追求的。

“你不理解拉里,我并不感到诧异,”我说,“因为我敢肯定他自己也不理解自己。如果他对他的目标和追求保持缄默,那也许是因为对他来说,它们也是模糊不清的。你知道,我几乎不认识拉里,这只是我的猜测:会不会有这样的可能,他正在寻找着什么,可到底是什么连他自己也不清楚,或许,他甚至都不敢肯定,他所追求的东西到底存不存在?或许是战争期间的一些遭遇,姑且不管是什么遭遇,深深地震撼了他,使他的内心无论如何也平静不下来。难道你不觉得,他也许是在追求一个隐藏在未知云雾中的理想——犹如天文学家在追寻一颗只有数学计算告诉他存在的星球。”

“我能感觉到有什么东西在侵扰着他。”

“他的灵魂吗?也许是他对自己有了些许的恐惧。也许他对自己心灵的眼睛所隐隐约约看到的景象的真实性,没有把握。”

“有时候,他给我的是这样一个奇怪的印象:他好像是个梦游者,走在一个陌生的地方突然醒了,弄不清楚他到了哪里。在战前,他是个多么正常的男孩啊。他身上最可爱的优点之一,就是对生活的热爱。他是那么的快活,那么的无忧无虑,跟他在一起的感觉真好;他是那么温柔,那么有趣。是发生的什么事情,叫他有了这么大的改变呢?”

“我不知道。有时候,一件很小的事情就会对你产生莫大的影响。这与你当时的心情和环境有很大的关系。我记得我在法国的一个乡村教堂所过的万圣节,法国人叫它死者节,这个村子曾被德国人首次进攻法国时骚扰过。教堂里挤满了身穿黑衣的士兵和妇女。在教堂墓地里,林立着一排排木制的小十字架,在凄凉、肃穆的祷告中间,女人和男人们都哭了,我当时有种感觉:或许那些被埋在小小十字架下面的人会比我们活着的人好过一些。我把自己的感受告诉了一个朋友,他问我这话是什么意思。我没法解释,看得出来他把我当作了一个十足的傻瓜。我记得,一次战役之后,一群死去的法国士兵被层层叠叠地堆了起来。他们就像一家破产的木偶剧团里的木偶被凌乱地堆放在一个肮脏的角落里,因为它们已经没有任何用处了。当时我想到的就是拉里告诉你的那句话:死了的人的样子看上去要多死有多死。”

我并不想让读者认为我是在把战时发生在拉里身上、并深刻影响了他的事件神秘化,把它当成一个我将在方便的时候去揭晓的秘密。我想,他没有告诉过任何人。只是在多年以后,他把这位在救他时不幸遇难的年轻飞行员的事讲给了一个叫苏珊·鲁维埃的女人听,这个女人我和拉里都认识。她后来跟我讲了这个故事,所以我只能根据第二手的材料,给予转述。在转述的中间,我把苏珊·鲁维埃讲的法语翻译了过来。拉里显然和他小分队里的另一位飞行员结下了非常深厚的友谊。苏珊仅知道拉里称呼他的带有讽刺性的绰号。

“他是个红头发、小个子的爱尔兰人。我们平时叫他帕特西,”拉里说,“他身上的活力无人能比。哦,他就像台发动机。他长着一张有趣的脸,笑起来也挺逗人的,所以你只是看着他,就会笑出声来。他是个冒失鬼,常常做顶疯狂的事;他总是受到上级军官的训斥。他不知害怕为何物,每当他九死一生脱险归来,他脸上会笑开了花,好像这是他在这个世界上所开的最好的玩笑。然而,他又是个天生的飞行员,在天上,他格外冷静和警觉。他教给了我许多东西。他比我年长几岁,将我放在他的卵翼之下;这确实有些滑稽,因为我足足比他高十五厘米,如果打架,他连招架的功夫都没有。有一次,他在巴黎喝醉了,我怕他闹事,真的一拳就把他打得趴下过。”

“我刚参加小分队时,不太适应,我怕我干不好,是他劝诱着我对自己有了信心。他把打仗看作是逗玩,对德国鬼子他并没有仇恨;他喜欢打仗,和他们打斗他开心得要命。他把打下他们的一架飞机当作是开了一场很好玩的玩笑。他鲁莽、粗野,没有责任感,但是在他身上却有一种特别真诚的禀性,使你不由得去喜欢他。他会毫不犹豫地把他最后的一个铜板给你,就像他也会痛快地从你这里拿走你的铜板一样。要是你感到孤独、想家了,或者是吓坏了,就像我有时候那样,他看到了,总会脸上浮满笑容,说一些能打动你心坎的话,让你重新振作起来。”

拉里抽着他的烟斗,苏珊等着他继续讲下去。

“我们常常想出些办法,好让我俩能一块去度假,当我们去了巴黎时,他就疯起来了。我们玩得开心极了。在一九一八年的三月,我俩还有一次休假,我们事先做了计划。这一次,我们打算更是要玩个痛快。在临休假的前一天,我俩被派往敌占区执行一项侦察任务。在空中,我们突然遇上了德国人的飞机,我们还没弄清是怎么回事,就开始交上了火。其中的一架德国飞机从我后面追上来,可是我先开火击中了它。我扭头去看它是否坠落了,结果从我眼睛的余光,我又看到一架敌机尾随上来。我开始俯冲,想避开它,可它像道闪光一样直扑过来,我想我这下完了;就在此时,我看见帕特西像一道闪电冲向了这架敌机,冲着它把所有的子弹都打了出去。敌机领教了我们的厉害,溜走了,我们也开始返航。我的飞机损伤得不轻,总算是摇摇摆摆地把它开了回来。帕特西比我回来得早。待我下了飞机时,他们已经把他抬了出来。他躺在地上,等着救护车的到来。在他看见我时他咧嘴笑了。”

“‘我击中了追你的那个讨厌鬼。’他说。”

“‘你怎么了,帕特西?’我问。”

“‘呃,没什么。他也击中了我。’”

“他的脸色像死人那么苍白。突然,一种奇怪的表情出现在了他的脸上。他刚刚意识到他就要死了,在这之前,会死的可能性从未在他的脑中闪现过。在人们还来不及拦住他时,他一下子坐了起来,大笑了一声。”

“‘我不会就这样死掉吧。’他说。”

“他倒下死了。年仅二十一岁。他打算在战后找一个爱尔兰姑娘成亲的。”

在和伊莎贝尔谈过话的第二天,我离开芝加哥前往旧金山,在那里我将乘船去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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